DB44/T 2296-2021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DB44/T 2296-2021 Community rehabilitation service standard for drug treatment and social work services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2296-2021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4-14
实施日期
2021-07-14
发布单位/组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CCSA16

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2296—2021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ofsocialworkserviceincommunity-baseddrugdetoxificationand

rehabilitation

2021-04-14发布2021-07-14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T2296—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服务保障...........................................................................2

5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过程和内容.............................................3

6其他社会面吸毒人员社会工作服务.....................................................5

7服务方法...........................................................................6

8服务评估...........................................................................8

附录A(资料性)禁毒社会工作者岗前培训学习目录.......................................9

附录B(资料性)戒毒康复情况评估表..................................................10

附录C(资料性)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其他社会面吸毒人员谈话记录....................12

附录D(资料性)个案工作记录........................................................13

附录E(资料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流程图......................................26

附录F(资料性)个案工作流程图......................................................27

参考文献.............................................................................28

I

DB44/T2296—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广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9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深圳市温馨社工服务中心、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

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广东药科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敏兰、张颖君、郝雪云、黄匡忠、曾永辉、梁仍福、梁永源、丁蓓、唐伟、

黄楠、王良玉、宋肖肖。

II

DB44/T2296—2021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及其他社会面吸毒人员社会工作的服务保障、服务过程

和内容、服务方法、服务评估。

本文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其他社会面吸毒人员社会工作的禁毒社会服务机构及

社会工作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MZ/T059-2014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社区戒毒community-baseddetoxification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

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

处。社区戒毒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社区康复community-baseddrugrehabilitation

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社

区康复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执行,经当事人同意,也

可以在戒毒康复场所中执行。

社区戒毒服务对象servicetargetsofdetoxificationinthecommunity

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接受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戒毒人员。

社区康复服务对象servicetargetsofdrugrehabilitationinthecommunity

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康复,接受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强制隔离戒毒期满的人员。

其他社会面吸毒人员otherdrugabusersinthecommunity

在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内登记的有吸毒史且未在监管场所中除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

员外,自愿戒毒、进入戒毒康复场所、参加药物维持治疗、脱失逃跑、戒断三年未复吸、社会面有吸毒

史等状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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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社会工作者anti-drugsocialworker

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具有相关资质的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督导socialworksupervision

由资深的社会工作者对有需求的社会工作者,通过定期和持续的督导程序,传授专业服务知识与技

术,以增进其专业技巧,促进其成长并确保服务质量的活动。

4服务保障

场地

4.1.1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量,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合理设置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场所,场所应挂牌匾,有明显标识,应设置吸毒检测区、工作人员办公区和档案管理

区等区域。

4.1.2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宜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场所设置个案辅导区、小组活动区、康复活动

区、心理行为干预区等区域。

人员

4.2.1人员资质

禁毒社会工作者符合如下条件:

a)应具备专科或以上学历,专业宜为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医学、法学、社区管理等相关

专业;

b)应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或广东省禁毒社工从业能力证明,未取得相关从业

资质的从业人员应在从业后1年内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c)应接受禁毒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岗前训练30小时,岗前培训内容参见附录A中的表A.1。

4.2.2继续教育

禁毒社会工作者应不断完善从业知识结构、提升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及综合素

养,进行继续教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每年接受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或42学时;

b)与戒毒康复相关的学时不少于1/3。

管理

4.3.1督导

禁毒社会服务机构应建立督导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建立机构内部督导培养制度;

b)宜按照每8名禁毒社会工作者配备1名督导人员的标准进行督导安排;

c)督导人员应具备5年及以上社会工作领域工作经验,其中禁毒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宜在2年及

以上;

d)督导人员应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中级及以上,或获得全国、省市认可的督导学习

证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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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实务经验未满3年的禁毒社会工作者每人每月宜接受不少于2次督导,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

且至少有1次为面对面的个别督导;

f)实务经验满3年及以上的社会工作者每人每月宜接受不少于2小时的个别督导或团体督导。

4.3.2财务管理

禁毒社会服务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财务管理。

4.3.3风险管理

禁毒社会服务机构应做好风险管理,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包括不限于:消防、安保、公共卫生突发

事件等。

4.3.4信息化管理

禁毒社会服务机构,应按照服务要求做好信息化管理。

5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过程和内容

无缝衔接

禁毒社会工作者应对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无缝衔接工作,促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

员实现从拘留所或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场所的顺利转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a)应做好入所对接准备,向当地派出所、社区及家属了解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基本信息;

b)条件具备,应提前进入拘留所或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进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政策及知识宣讲,解

答疑问,并与被责令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建立关系;

c)应与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家属沟通共同接其出所意愿,与社区民警确定其出所对接

日期,做好无缝衔接准备工作;

d)应参与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出所对接工作。

报到建档

吸毒成瘾人员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按规定时间到执行地报到后,社会工作者开展的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应了解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基本信息;

b)应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宣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c)协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权利义务告知书;

d)应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建立档案。

评估

禁毒社会工作者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开展评估工作,了解其面临的问题及需求,工作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a)报到初期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表现出的生理、心理、社会等问题和需求进行预估;

b)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危机评估,包括评估威胁戒毒人员生命的危机因素、复吸的危机

因素等;

c)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心理社会发展需求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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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社会支持系统评估,包括评估社会、家庭、朋辈等各种正面和负

面因素;

e)定期进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戒毒康复评估,《戒毒康复情况评估表》参见附录中的表

B.1;

f)以上评估内容应根据需要记录、归档。

戒毒康复服务

禁毒社会工作者根据问题及需求评估情况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戒毒康复服务,服务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应对有需要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和情绪疏导;

b)应对有需要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人际关系辅导,包括婚恋、夫妻、亲子、同事、邻里

关系等;

c)应对有需要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提升服务;

d)宜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力量开展有利于戒毒康复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的志愿服务;

e)宜开展有利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社会功能修复的其他专业服务。

帮扶救助服务

禁毒社会工作者根据评估问题及需求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帮扶救助服务,服务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a)应协助有需要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帮扶救助

服务;

b)应为有需要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链接就业、职业培训等方面的

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促进其就业;

c)应为有需要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链接就学就业资源,其他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提升生计

发展能力;

d)应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帮扶救助志愿服务。

行为干预服务

禁毒社会工作者根据问题及需求评估情况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社会心理行为干预工作,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应为有需要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以循证为基础的社会心理行为干预;

b)应对可能有复吸及危害社会行为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必要的行为干预;

c)应对有需要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医疗治疗转介,包括戒毒医疗机构、药物维持治疗机

构、专科医疗机构;

d)可借鉴动机强化治疗、认知治疗、行为治疗、集体治疗、家庭治疗等专业工作技术,为有需要

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社会心理行为干预。

宣传教育工作

禁毒社会工作者应根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和家属需求,社区、社会需求,开展戒毒禁毒宣传和

教育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应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及其家属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法律法规、戒毒康复资源、社会工

作服务等信息和资源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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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开展调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与社区及社会关系的宣传教育服务,构建社区支持网络,营

造有利于社区戒毒的社会环境;

c)应开展禁毒法律法规、政策、毒品知识、防治艾滋病和传染病、药物维持治疗等相关政策和知

识的宣传,增强全民禁毒意识,提高全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d)应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及社区民众宣传关于尿检及毛发检测的相关知识;

e)应组织有意愿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与社区志愿活动,鼓励参与社区协商,为社区发展出

谋划策,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类公益倡导活动,增强社区融入。

协助禁毒管理事务

禁毒社会工作者可根据禁毒管理部门要求,协助开展有关禁毒管理事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a)进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动态管控、动态跟踪;

b)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排查登记、信息采集;

c)督促、帮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履行协议;

d)收集及报告拒绝报到及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资料;

e)在进行吸毒检测过程中,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建档、面谈、结果归档等工作;

f)根据风险分类评估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支持性谈话服务,《谈话记录表》参见附录C

中的表C.1。

跟踪回访

5.9.1禁毒社会工作者对解除责令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在其解除责令后2年内进行定期跟踪

回访,了解其社会心理发展情况,具体如下:

a)针对社区戒毒人员跟踪回访第一年每季度至少一次,第二年每半年至少一次;针对社区康复人

员跟踪回访每半年至少1次;

b)针对已解除责令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现有需求提供专业服务。

5.9.2对解除责令2年及以上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不定期回访和跟踪服务。

政策倡导

禁毒社会工作者宜研究、分析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不完善内容,向有关

职能部门提出完善建议。

工作流程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流程参见附录E中的图E.1。

6其他社会面吸毒人员社会工作服务

建档

禁毒社会工作者应为有需要的其他社会面吸毒人员建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对其问题及需求提供的专业服务进行记录、归档;

b)协助禁毒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的帮教谈话内容进行记录、归档;

c)协助禁毒管理部门对其开展的吸毒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归档;

d)协助禁毒管理部门按档案要求建立其他社会面吸毒人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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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禁毒社会工作者应为有需要的其他社会面吸毒人员在戒毒康复、帮扶救助、宣传教育等方面提供社

会工作专业服务。

政策倡导

禁毒社会工作者宜研究、分析与其他社会面吸毒人员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不完善内容,向有

关职能部门提出完善建议。

7服务方法

小组工作

参考MZ/T095-2017开展小组工作。

社区工作

参考MZ/T071-2016开展社区工作。

个案工作

7.3.1接案

禁毒社会工作者根据服务对象需求确定接案,并按照一定程序开展工作,接案阶段工作应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a)向服务对象介绍禁毒社会工作服务宗旨、服务规定、服务项目等;

b)了解服务对象基本资料、问题和需求,判断是否需要紧急介入;

c)评估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并进行筛选,必要时予以转介;

d)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

e)填写《个案接案表》,参见附录D中的表D.1。

7.3.2预估

禁毒社会工作者接案后,应根据服务对象基本情况,预估分析其面临的问题和需求,预估阶段工作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预估影响服务对象戒毒康复的正面及负面因素、复吸风险和处境;

b)预估服务对象所处环境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

c)预估服务对象面临的问题及需求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协调进行跨专业、综合性评估;

d)根据预估信息确定提供服务的方式;

e)填写专业服务表格《个案预估表》,参见附录D中的表D.2。

7.3.3计划

禁毒社会工作者在确定服务方式后,应做好服务计划,计划阶段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应与服务对象共同制定服务计划,计划内容包括目的和目标、介入策略、行动步骤及进度安排、

预期存在的困难、风险及预案、过程评估及成效评估标准、服务所需的人、财、物等保障性资

源;

b)宜动员家属共同参与计划的制定;

c)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禁毒社会工作者、服务对象及其家属的角色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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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应填写专业服务表格《个案介入计划表》,参见附录D中的表D.3。

7.3.4介入

禁毒社会工作者应根据制定的服务计划开展工作,介入阶段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根据计划确定的解决问题或需求的优先次序开展介入工作;

b)运用专业工作方法和技巧,促使服务对象实现积极的改变;

c)协调和链接有利于达成服务目标的各类资源,促进服务目标达成;

d)帮助服务对象及其家属学会运用有利资源;

e)调解服务对象与社会环境产生的冲突,促进服务对象所处社会环境的改善;

f)采用优势视角,鼓励和协助服务对象运用资源,发挥潜能;

g)填写专业服务表格《个案介入记录表》,参见附录D中的表D.4。

7.3.5评估

禁毒社会工作者应对服务介入情况开展过程评估和成效评估,以了解服务目标达成情况,评估阶段

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根据服务计划中制定的评估标准开展过程评估和成效评估;

b)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评估,包括服务资料评估、服务对象现状及满意度评估、服务对象问题及需

求解决情况评估等;

c)根据过程和成效评估情况,调整服务计划;

d)填写专业服务表格《个案评估表》,参见附录D中的表D.5、表D.6。

7.3.6结案

禁毒社会工作者根据服务对象问题及需求解决情况确定结案,结案阶段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a)巩固和强化服务对象及所处环境已改善的成果;

b)巩固服务对象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信心;

c)妥善处理或尽量避免因结案产生的负面情绪或影响;

d)进行结案总结,填写专业服务表格《个案结案表》,参见附录D中的表D.7。

7.3.7回访

禁毒社会工作者在服务结束后的一段时期内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和跟踪,了解前期达成的目

标及践行情况,是否有新的问题或需求,是否需要重新开案,并在《个案结案表》中填写回访跟进信息。

回访频率可参考本规范5.9规定执行。

7.3.8服务转介

a)禁毒社会工作者应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转介服务,转介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b)根据服务对象问题及需求为其链接转介资源,包括精神病医院、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其他社会

服务机构等;

c)向转介机构提供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已开展的服务内容、转介服务需求等资料;

d)填写《个案转介表》,参见附录D中的表D.8。

7.3.9个案工作流程

个案工作流程参见附录F中的图F.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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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服务评估

总则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参照MZ/T059的规定执行。

内部评估

承接主体在服务执行期间可组织人员开展内部评估,并向购买方或委托方反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a)评估频率宜每季度1次;

b)评估方式可采用资料查阅、阶段性总结会、相关单位联席会议、服务现场观察、服务对象满意

度调查等;

c)评估内容可包括服务完成情况、服务运营管理情况、指标完成情况、成效达成情况、服务记录

及档案管理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第三方评估

购买或委托服务相关单位宜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对提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

务单位进行评估。评估团队中应至少有1名熟悉禁毒社会工作或禁毒工作。

服务改进

购买主体重视评估结果应用,及时向承接主体反馈评估结果,并作为以后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

承接主体应重视评估结果,按照评估反馈要求改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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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录A

(资料性)

禁毒社会工作者岗前培训学习目录

禁毒社会工作者岗前培训学习目录见表A.1。

表A.1禁毒社会工作者岗前培训学习目录

序号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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