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AF 086-2021 智能电视安全能力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T/TAF 086-2021 Smart TV security capability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TAF 086-2021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5-12
实施日期
2021-05-12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电视的硬件,操作系统,预置应用,第三方应用,网络通信和人工智能服务6个方面的安全能力,并从基本的安全保障、实现难度、安全能力等层面对智能电视安全能力进行分级,制定相应的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提供互联网内容服务的智能电视设备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电视的设计、开发、测试和评估 本文件仅提出智能电视安全能力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对具体技术实现方式不作规定; 主要技术内容:智能电视,是基于互联网应用技术,拥有开放式应用平台,可实现双向人机交互功能,集影音、娱乐、数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以满足用户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的电视产品。科技在给用户带来新的应用体验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风险,如用户隐私泄漏、内容劫持、第三方应用静默安装等。为提高智能电视的安全能力,促进我国智能电视安全生态的稳定发展,制定本文件。本文件主要对智能电视安全能力提出技术要求,并根据设备达到的安全能力,对智能电视进行分级,同时设计相应的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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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通信有限公司、北京豆荚科技有限公司、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唐佳伟、王海棠、吴月升、宁华、刘陶、杜云、王婧琦、李汝鑫、王江胜、刘为华、康亮、陈灿峰、郑梁、刘新平、窦丽娟、林舜大、卢小涛、唐博、黄德俊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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