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095-1997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T 17095-1997 Hygienic standard for inhalable particulate matter in indoor air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7095-1997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7-11-11
实施日期
1998-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归口单位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与卫生工程研究所
起草人:
曹守仁、王菊凝、吉荣娣、张月
出版信息:
页数:5页 | 字数:7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T17095一,997

前言

城乡居民有70%以上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故室内空气质量的好坏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密切相

关。本标准编制人员运用多年来对我国城乡居民室内空气污染与健康影响之科研成果的资料为基础,参

考我国居住区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GB11667-89居住区大气中可吸人颗粒物卫生标准编制

而成。本标准还引用了GB11667-59居住区大气中可吸人颗粒物卫生标准的粒径有关规定。平均浓度

值是根据我国目前浓度水平、毒性、以及可能性而确定的。本标准确定的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值是以对

人体健康危害为根据,规定较严,但通过努力是可以达到并可逐步实施。

本标准从1995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与卫生工程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守仁、王菊凝、吉荣娣、张月。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室内空气中可吸人颗粒物卫生标准GB/T17095一1997

Hygienicstandardforinhalableparticulatematterinindoorair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及采样器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空气监测和评价,不适用于生产性场所的室内环境。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可吸入颗粒物inhalableparticulatematter

指能进入呼吸道的质量中值直径为10pm的颗粒物(Dso=10pm),

2.2粒径单位;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aerodynamicdiameter

指在低雷诺数的气流中与单位密度球具有相同末沉降速度的颗粒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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