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RRA 0802-2017 可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分类发电机

T/CRRA 08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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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RRA 0802-2017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06-26
实施日期
-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可再制造汽车用交流发电机分类技术要求及标识、包装、存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再制造汽车用交流发电机的分类,其它机动车辆用发电机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可再制造件经检测确认,可通过加工修复过程使之满足再制造使用要求的旧零部件。应检查并真实的记录发电机上原生产厂家标识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生产厂家、型号、编号等信息。可再制造件的表面需进行清理,确保没有影响检验的浮土、油泥、污渍和杂物。可再制造件在从发动机上拆卸过程中应使用专用设备、工具、工装,应避免损坏零部件。可再制造发电机在分类检验时需要检查下列项目:标识上的特征信息是否确认为原厂件,是否有修改痕迹。是否符合从发动机上拆卸下来的原机状态,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结构改变。绕组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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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三立(厦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柏科(常熟)电机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东田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河北长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北京华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张家港清研再制造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制造分会
起草人:
吴冬明、滕国平、周继锋、景冬宁、侯欢欢、李东光、董金聪、罗健夫、陈谦、董知一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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