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167-2022 公路运营桥梁抬桩加固技术规程

DB34/T 4167-2022 DB34/T 4167-2022 Highway operation bridge lifting pile reinforcement technical regulation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4167-2022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6-29
实施日期
2022-07-29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二航路桥特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理工大学、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演建筑物移位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40

CCSP28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167—2022

公路运营桥梁抬桩加固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pileliftingandreinforcementofoperatinghighwaybridge

2022-06-29发布2022-07-29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4167—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二航路桥

特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理工大学、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演建筑物

移位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刚、曾松亭、郭永乐、乐绍林、李传生、全小娟、徐宏光、汪志春、周华威、

章伯林、何雄君、洪莹、操川、杨曦、周欢、徐浪、孙兵、彭勇平。

I

DB34/T4167—2022

公路运营桥梁抬桩加固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运营桥梁抬桩加固设计与施工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路运营桥梁桩基础加固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793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0017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367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496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

GB50728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JT/T523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外加剂

JT/T1037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

JTG/T2231-01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

JTG/T3360-2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

JTG3362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336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G/T3512公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

JTG/T365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5120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JTG5220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

JTGD6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D64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

JTG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E42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F80/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H10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JTGH30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JTG/TJ22公路桥梁加固设计规范

JTG/TJ23公路桥梁加固施工技术规范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应急管理部2020年第89

号)

1

DB34/T4167—2022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抬桩加固法reinforcementmethodofpilelifting

在桥梁下部结构周围增设新桩,通过新承台将新桩与原下部结构连接成整体,共同承受荷载的一种

加固方法。

横向抬桩法lateralpileliftingmethod

沿桥墩横桥向以在两侧增设新桩基础为主的抬桩加固方法。

纵向抬桩法longitudinalpileliftingmethod

沿桥墩纵桥向以在两侧增设新桩基础为主的抬桩加固方法。

组合抬桩法combinedpileliftingmethod

根据桥下施工条件及下部结构形式组合采用横向抬桩法和纵向抬桩法的加固方法。

整体抬桩法integralpileliftingmethod

桥梁分幅抬桩后连接成整体的抬桩加固方法。

被动抬桩法passivepileliftingmethod

新桩主要依靠后期沉降被动分担荷载的抬桩加固方法。

主动抬桩法activepileliftingmethod

采取专项措施对新桩进行预压并主动承担荷载的抬桩加固方法。

4基本规定

抬桩加固法可用于有下列目标需求的公路运营桥梁加固:

a)提升桩基础竖向和水平向承载能力;

b)改善下部结构抗弯能力和稳定性;

c)改善桥梁抗震和防撞性能。

根据工程需要,抬桩加固法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加固方法联合使用。

公路运营桥梁抬桩加固可按前期准备、加固设计、加固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进行。

公路运营桥梁抬桩加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总体加固设计,主要包括桥梁的加固方法的选择、加固范围和整体施工顺序等;

b)主体结构的加固设计,主要指新桩、新承台及其连接的设计;

c)原桥结构的维修处置设计,主要指与抬桩加固相关的结构的维修与处置;

d)附属设施及河床防护的设计,主要指桥梁的护岸、护坡、护底、导流和防撞等设施设计;

e)临时设施设计;

f)交通组织设计;

g)其它。

公路运营桥梁抬桩加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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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施工准备;

b)临时设施施工;

c)交通组织实施;

d)新桩施工;

e)新承台施工;

f)新桩预压(必要时);

g)原桥结构处理(必要时);

h)附属结构的加固施工;

i)河床防护施工(必要时);

j)场地恢复及施工验收。

公路运营桥梁抬桩加固宜采用动态设计以指导施工。

公路桥梁抬桩加固应综合考虑桥梁相关的泄洪、冲刷、防护及区域交通等需求。

5材料

混凝土

5.1.1桥梁抬桩加固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比与其相连的原结构构件提高一级,且不得低于C30;当

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进行加固时,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40。桩基混凝土参考JTG3363和JTG3362的

要求执行。

5.1.2桥梁抬桩加固用水泥、粗集料、细集料、拌和用水、掺合料、外加剂等应符合JTG/TJ22、JTG/T

J23、JTG/T3650、JTGE42、JT/T523的规定。

5.1.3当桥梁抬桩加固工程选用聚合物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时,应在施工前进行试配,并应检验其

强度、抗干缩性及耐腐蚀性。

钢材及焊接材料

钢材及焊接材料应符合JTG/TJ22、JTGD64的规定。

锚固件

锚固钢筋、全螺纹螺杆和锚栓应符合JTG/TJ22的规定。

胶粘剂

胶粘剂包括种植钢筋和锚栓用胶,其性能均应符合JTG/TJ22、GB50367、GB50728、GB/T2793

的规定。

6设计

一般规定

6.1.1抬桩加固可选择横向抬桩法、纵向抬桩法或组合抬桩法。

6.1.2加固设计前应进行桥梁检测,并应做好全面调查研究,充分收集沿线地质、水文、地形、地貌、

气象、地震、检测养护等资料。

6.1.3加固方案应考虑桥梁病害、设计年限、水文地质、河床演变、施工条件、施工能力、运营情况

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通过专家论证。

3

DB34/T4167—2022

6.1.4原桩基位于不良地质、采空区、滑坡体、不利水文条件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总体加固设计

6.2.1抬桩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下部结构承载力及稳定性、施工方法、桥下净高、通航、泄洪、河床

防护等主要因素,选择合理的抬桩加固方式,具体可参考表1。

表1抬桩加固方法使用条件

序号抬桩加固方法适用条件备注

(1)桥下净高不满足桩基施工要求(1)抬桩加固施工应确保施工

(2)对桥下通航有影响过程中桥梁下部结构及外围设

1横向抬桩法

(3)对桥下泄洪有较大影响施的承载力及稳定性满足安全

(4)桥下无纵向抬桩、组合抬桩施工条件要求

(1)桥下净高满足桩基施工要求(2)对于桥梁抬桩加固的承载

(2)对桥下通航无影响能力提高较大和新增抬桩结构

2纵向抬桩法

(3)对桥下泄洪有较小影响恒载较大时,宜采用主动抬桩法

(4)桥侧无横向抬桩、组合抬桩施工条件进行设计

需较大提高桥梁桩基承载力及稳定性时,采用单一横(3)对于地基表面存在较厚软

3组合抬桩法

向抬桩或纵向抬桩难以实现加固目标弱层且桩基施工会造成运营桥

两幅及以上桥梁需提高整体承载力及稳定性,且相邻梁移位与沉降时,不宜采用抬桩

4整体抬桩法

幅下部结构能够连成可接受的整体加固法设计

6.2.2桥梁下部结构为单排桩时,新承台与原桥梁下部结构的连接部位可以为桩基、承台、系梁、墩

柱等;桥梁下部结构为多排桩时,新承台与原桥梁下部结构的连接部位为承台或系梁;横向抬桩法的设

计形式详见附录A、纵向抬桩法的设计形式详见附录B、组合抬桩法的设计形式详见附录C、整体抬桩

法的设计形式详见附录D。

6.2.3桥梁抬桩的施工顺序应根据运营桥梁的承载能力、交通要求、施工方法、实施条件及施工要求

等综合确定。

主体结构加固设计

6.3.1新桩和新承台设计应符合JTGD60、JTG3363和JTG3362的相关规定。

6.3.2新桩宜采用与原桩相同的支撑类型。

6.3.3新桩长度和桩径应根据设计理念、桥梁承载力及稳定性提高要求、地质条件和设备条件等确定。

6.3.4新桩和旧桩中心距应确保施工过程不产生塌孔和桥梁沉降,新桩采用摩擦桩时尚应符合下列规

定:

a)钻孔桩、挖孔桩和植桩中心距不宜小于新桩桩径与旧桩桩径之和;

b)存在软弱层、破碎带、滑坡体等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心距。

6.3.5新桩承载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新桩代替旧桩受力的设计理念时,新桩承载力不小于旧桩的设计荷载,且满足设计使用年

限内的安全使用要求;

b)采用新桩加固补强旧桩受力的设计理念时,新桩承载力不应小于新桩加固补强的设计荷载,且

应满足施工可行性要求;

c)对有防撞和抗震要求的桥梁,防撞和抗震能力应符合JTG/T3360-2、JTG/T2231-01的相关规

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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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新承台设计应确保承台抗弯、抗剪、抗冲切和局部承压能力满足要求,植筋应避开墩柱钢筋,

并符合如下规定:

a)新承台厚度不宜小于桩直径的1.5倍,且不宜小于2m,顶标高应综合考虑结构受力、泄洪、

通航、施工难度、美观等要求;

b)新承台位于墩柱范围时,应考虑承台下方的原桥下部结构部分的处置;

c)新承台位于承台系梁范围时,新承台包裹原结构厚度不宜小于20cm,并加强倒角位置及薄弱

断面的抗裂构造设计;

d)新承台位于旧桩范围时,应考虑桥墩结构及新承台以上的旧桩部分的承载能力、稳定性及施工

可行性;

e)根据新承台的受力要求,在新承台底部合理设置劲性骨架;

f)考虑新承台浇筑的支撑体系及承台底混凝土的浇筑方法,防止新老结构连接脱空,必要时进行

注浆;

g)按GB50496的要求提出温控措施;

h)根据实施条件、桥梁承载能力、支撑条件和抬桩方式,综合确定新承台的浇筑顺序;

i)为增强相邻承台之间的连接,同时减小施工过程中因相邻幅不均匀沉降与振动等原因造成新

承台开裂,整体抬桩时应考虑先将各幅承台独立浇筑成型,再浇筑连接部位混凝土形成整体,

同时设置可靠的连接构造及预埋件;

j)主动抬桩应设计可靠的反压系统及预埋件;承台浇筑时,应采取措施将伸入承台的桩基主筋与

承台隔离,桩基反压后再进行连接。

6.3.7新承台与原桥梁下部结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新承台高度范围内原结构连接表面应按JTG/TJ22的要求进行凿毛、植筋,并在混凝土浇筑

前进行清洗检查,确保新老混凝土连接界面粗糙、干净;

b)新承台包裹旧承台(系梁)时,若新承台平面最小尺寸超过5m,应设计旧承台(系梁)底防

脱空的注浆措施。

6.3.8新桩预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新桩预压应设计专门的反压系统,可采用悬臂梁预压方式实施,也可基于承台或桥墩锚固的简

支反压梁或护筒锚固的反力架进行预压,确保反压力可持续保留至承台施工完成;

b)同一桥墩位,各新桩预压荷载相等;

c)采用新桩代替旧桩受力且旧桩保留的设计方法时,预压总荷载不小于旧桩设计总荷载的70%,

不得大于桩顶以上全部恒载的90%;

d)采用新桩代替旧桩受力且旧桩拆除的设计方法时,预压总荷载不小于旧桩设计总荷载的100%,

新承台全部施工完成并达到设计强度后拆除旧桩;

e)采用新桩加固补强旧桩受力且旧桩保留的设计方法时,预压总荷载不小于新桩加固补强的设

计总荷载;

f)新桩桩顶预压沉降量由桩身压缩量和桩底以下土体沉降量两部分组成,应参照《公路桥涵地基

及基础设计规范》进行计算。其中,桩底以下土层沉降量应以加固后的荷载增量作为计算荷载;

g)新桩预压实际沉降量与设计沉降量相差不应超过20%。

6.3.9需预压的新桩主筋应采用带肋钢筋,应采用主筋伸入承台的连接,条件容许时,桩头伸入承台

不应小于10cm(不应与承台主筋发生冲突),进入承台的桩基主筋应从承台底面以上约15cm处开

始做成喇叭形(相对竖直线倾斜约15°),钢筋倾斜段长度不应小于35倍钢筋直径。

6.3.10设计时应在新桩与承台之间预留后浇筑段,新桩预压完成前,新桩与承台之间应能相对移动。

后浇段的尺寸应满足模板安装、钢筋安装(焊接)、表面凿毛等作业空间需求,并具备从承台顶面浇筑

微膨胀混凝土或高强无收缩自密实砂浆填充密实的条件,后浇段填充物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承台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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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等级。桩基钢筋在后浇段设接头时,应采用焊接连接,但一个接头区段长度内不容许出现2个及

以上接头,接头应待桩基预压完成并锁定后焊接。桩基钢筋不在后浇段内设接头时,可采用外套小直径

波纹管等方式将钢筋与承台混凝土分开,待预压完成后采用与后浇段相同的材料将波纹管与钢筋之间

的间隙填充密实,波纹管内径应满足填充料施工需求,且不小于50mm。

6.3.11不管采用何种预压方式,新承台底层钢筋均应在浇筑承台主体混凝土前完成安装,桩周35倍

钢筋直径范围内承台底层钢筋不宜设置接头。桩顶预留喇叭口时,喇叭口形后浇段范围内承台顶面钢筋

可以在预压完成并锁定后安装,同一接头长度区段内不容许出现2个及以上接头。

6.3.12通航桥梁主体结构抬桩加固设计时,应综合考虑桥梁防撞及河床防护等专项设计。

6.3.13桥梁抬桩加固设计应明确新桩施工,新承台施工及新桩预压过程的安全控制指标及参数。

原桥结构的维修处置设计

6.4.1旧桩长期受力时,应按照JTG/TJ22的规定进行加固设计,可先对结构表面缺陷、破损进行局

部维修后,再采用增大截面法、钢套筒法、玻璃钢套筒法等进行整体加固处置。

6.4.2旧桩不长期受力时,应考虑旧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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