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922-2021 公路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技术指南
DB63/T 1922-2021 Guidelines for Investigation of Natural Construction Materials for Road Engineering DB63/T 1922-2021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1年05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3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80.20.
CCSQ20
备案号: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XXXX—2021
公路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技术指南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报批稿)
2021-XX-XX发布2021-XX-XX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3/TXXXX—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3
5勘察工作内容......................................................................4
6料场勘察和取样试验................................................................5
7资料整理与报告编写...............................................................13
附录A(资料性)常用岩土野外鉴定方法及技术指标...................................17
附录B(规范性)试验成果整理方法.................................................21
附录C(规范性)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常用表...........................................23
I
DB63/TXXXX—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浩忠、许存宏、马清祥、马青龙、谢忠安、陈迎亮、左雅萍、王明军、杨明
达、仁青才让、王琳涛、马银祥、熊海珍。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监督实施。
II
DB63/TXXXX—2021
公路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技术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勘察工作内容、料场勘察
和取样试验、资料整理与报告编写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改建工程的天然建筑材料勘察,三级及以下公路、公
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JGJ63混凝土用水标准
JTG3370.1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一册土建工程
JTG3430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T3310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JTG/T3610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T365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C20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D30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D4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JTGD50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GD61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
JTG/TF20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JTG/TF3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
JTGF40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路工程天然建筑材料
天然产出的可应用于公路工程建设的土、砂、砂砾、岩石和水等。
3.2
天然骨料
天然砂、砾石经筛分、冲洗而制成的在公路工程混合料中起骨架和填充作用的粒料。
1
DB63/TXXXX—2021
3.3
人工骨料
开采的石料、砂砾石经过破碎、筛分、冲洗而制成的公路工程骨料。
3.4
碎(砾)石料土
粒径大于5mm且小于20mm的颗粒占总质量60%以上的各类土、岩及碾压后可碎的风化岩的统称。
3.5
粗骨料
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合料中直径较大的起骨架作用的集料。
注1:在沥青混合料中,指粒径大于2.36mm的粒料;
注2:在水泥混凝土中,指粒径大于4.75mm的粒料。
3.6
细骨料
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合料中直径相对较小的起骨架或填充作用的颗粒松散材料。
注1:在沥青混合料中,指粒径小于2.36mm的天然砂、人工砂(含机制砂)及石屑;
注2:在水泥混凝土中,指粒径小于4.75mm的天然砂、人工砂。
3.7
针状颗粒
砾石(碎石)颗粒长度与宽度之比大于3倍的颗粒。
注1:沥青混凝土4.75mm以上粗集料颗粒中最大长度与最小宽度之比大于3倍的颗粒;
注2:水泥混凝土4.75mm以上粗集料颗粒中最大长度与最小宽度之比大于3倍的颗粒。
3.8
片状颗粒
砾石(碎石)颗粒宽度与厚度之比大于3倍的颗粒。
注1:沥青混凝土4.75mm以上粗集料颗粒中最大宽度与最小厚度之比大于3倍的颗粒;
注2:水泥混凝土4.75mm以上粗集料颗粒中最大宽度与最小厚度之比大于3倍的颗粒。
3.9
软弱颗粒
在饱水条件下,对4.75mm≤粒径<9.5mm、9.5mm≤粒径<16mm、粒径≥16mm的粗骨料颗粒,按
颗粒大小分别加以0.15kN、0.25kN、0.34kN荷载下可破碎的颗粒。
3.10
碱活性骨料
可与水泥或混凝土中的碱离子发生化学反应并产生体积膨胀,导致混凝土开裂破坏的骨料。
3.11
细度模数
2
DB63/TXXXX—2021
评价砂粗细程度的一项指标,用筛分试验中孔径小于5mm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的总和除以
100来表示。
3.12
干密度
在规定条件下,烘干岩石矿质单位体积(不包括开口与闭口孔隙体积)的质量。
在规定条件下测定单位体积土的密度后,由计算得到土的单位体积中固体颗粒的质量。
3.13
有用层
质量技术指标能满足公路工程建筑材料要求的岩土层。
3.14
无用层
质量技术指标不能满足公路工程建筑材料要求的岩土层和有害夹层。
3.15
剥离层
有用层上需要清除的覆盖层。
3.16
算术平均法
用储量计算范围内的总面积乘以有用层的平均厚度的方法。
3.17
平行断面法
相邻两断面面积平均值乘以断面间平均距离,求出两断面间的分段储量,然后总和各分段的储
量的方法。
3.18
三角形法
将勘探点联成三角形网点,各三角形面积乘以其三顶点平均厚度,分别得三角形部分储量,然
后总和各三角形的储量的方法。
4基本要求
4.1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符合JTGC20规定。
4.2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根据勘察任务书或勘察合同进行。勘察任务书或勘察合同中应明确勘察设
计阶段、设计方案、勘察级别、材料种类、用量以及特殊要求。
4.3勘察单位在开展野外工作之前,根据本指南的基本要求,搜集和分析已有的地质资料,依据勘
察任务书或勘察合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场地的自然条件和工作条件,编制勘察计划。
4.4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划分为初查、详查、核查3个级别,宜与公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含技术设计)3个阶段相对应。当进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时,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
综合初查内容按详查要求进行。
3
DB63/TXXXX—2021
4.5天然建筑材料料场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
a)符合国家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等要求;
b)在考虑环境保护、保证质量、经济合理的前提下,由近至远,先集中后分散,并进行各种
料源的开采方法和运输条件比较;
c)不影响建筑物布置及安全,避免或减少与工程施工相干扰;
d)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湿地,确需占用时需保留还田土层;
e)充分利用工程开挖料。
4.6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勘探应依据料场地形地貌特征,沿岩性、岩相变化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线。勘
探网(点)间距应符合各勘察级别的要求,并可根据料场条件作适当调整。勘探点的布置应先疏后
密,逐渐增加并形成网格状。
4.7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取样试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a)每个料场应取代表性试验样,已做过初查的料场可适当减少试验项目;
b)材料试验分全分析和简分析两种,按材料种类确定全分析和简分析试验项目。
4.8天然建筑材料的储量应按勘察阶段的要求,根据所确定的开采范围、地质断面图、勘探成果与
试验成果,采用算术平均法、平行断面法、三角形法等,分别对有用层和无用层进行计算。
4.9天然建筑材料场地的适宜性应符合天然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储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环境地
质条件,并结合开采、运输条件和经济指标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4.10天然建筑材料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a)岩石单轴饱和抗压强度应大于30MPa;
b)水泥混凝土、圬工砌体用天然建筑材料质量技术要求符合JTGD61、JTG3370.1、JTG/T3310、
JTG/T3650规定;
c)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用天然建筑材料质量技术要求符合JTGD40、JTG/TF30等规定;
d)沥青路面面层用天然建筑材料质量技术要求符合JTGF40、JTGD50等规定;
e)路面基层用天然建筑材料质量技术要求符合JTG/TF20等规定;
f)路基填土质量技术要求符合JTG/T3610、JTGD30等规定,湿陷性黄土、盐渍土、多年冻
土、风积沙等特殊土路基填土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g)必要时应对粗、细集料进行碱活性检验,主体结构使用无碱活性反应的集料,非主体结构
宜避免采用有碱活性反应的集料,或采取合适的控制措施。
5勘察工作内容
5.1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5.1.1对路线区域范围内的天然建筑材料应进行初查。
5.1.2在规划的公路工程沿线宜对各类天然建筑材料进行地质调查,地质调查宜采用资料收集与地
质调绘相结合,并辅以适当的勘探方法。草测1/10000~1/5000比例尺料场地质图,初步了解材料
类别、质量、估算储量,编制1/10000~1/5000比例尺料场分布图。
5.1.3对控制性工程的料场应根据天然露头草测1/10000~1/5000比例尺综合地质图,应布置勘探
和取样试验工作,初步确定材料层质量。必要时,在初查基础上进行详查。
5.2初步设计阶段
5.2.1工程所需各类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工作应进行详查,基本查明料场岩、土层结构及岩性、夹层
性质及空间分布、地下水位及剥离层、无用层厚度和数量,有用层的厚度、质量、储量、开采运输
条件等。
4
DB63/TXXXX—2021
5.2.2料场地质测绘及勘探布置应采用1/2000~1/1000比例尺地形图,对石料场应实测1/2000~
1/500比例尺料场地质剖面;砂砾料和土料场宜实测1/2000~1/200比例尺料场地质剖面图。
5.2.3料场勘探与取样试验,应符合第6章的规定。当天然建筑材料的详查级别不能满足建筑物型
式和结构选择时,应对控制性的料源及主要料场有针对性地进行勘探和取样试验。
5.2.4勘察储量不应少于设计需要量的1.5倍,勘察储量与实际储量误差,应不超过15%。
5.2.5应编制1/50000~1/10000比例尺料场分布图,1/2000~1/1000比例尺料场综合地质图,
1/2000~1/200比例尺料场地质剖面图。
5.3施工图设计阶段
5.3.1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充分利用初步设计阶段详查资料,并进行补充勘探
和核查,勘察内容应按详查要求进行。应详细查明料场岩、土层结构及岩性、夹层性质及空间分布、
地下水位及剥离层、无用层厚度和数量,有用层厚度、质量、储量、开采运输条件等。
5.3.2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核查初步设计审批中所提出的天然建筑材料遗留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勘
探和取样试验。核查或补做详查应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当因设计、施工方案变更需要新辟料源
和扩大料源时,应按详查级别进行勘察。应调查料场详查至开采时段内,有无因天然或人工因素造
成料场明显变化,变化较大时,应重新进行详查级别的勘察工作。
5.3.3料场地质测绘及勘探布置应采用1/2000~1/1000比例尺地形图;对石料场应实测1/2000~
1/500比例尺料场地质剖面;砂砾料和土料场宜实测1/2000~1/200比例尺料场地质剖面图。
5.3.4料场勘探和取样试验,应符合第6章中详查要求的规定。
5.3.5勘察储量不得少于设计需要量的1.5倍,勘察储量与实际储量误差应不超过10%。
5.3.6应编制1/50000~1/10000比例尺料场分布图,1/2000~1/1000比例尺料场综合地质图,
1/2000~1/200比例尺料场地质剖面图。
5.3.7宜配合施工进行试验研究工作。
5.4料场采运条件调查
5.4.1开采条件的调查包括以下内容:
a)废方堆放点;
b)宜开采的季节及可采取的措施;
c)机械开采的可能性;
d)砂、砾石、卵石料场地下水位埋深、水位季节性、水位变化情况及地下水渗透性能;
e)土料场的覆盖层和有用层的含水量随季节变化的情况,以及开采难易程度。石料场岩层的
产状、节理裂隙发育情况和软弱夹层;
f)与料场产权单位签订的开采协议;
g)料场的设置应注意环境保护和开采安全。
5.4.2运输条件调查包括以下内容:
a)材料运输里程;
b)材料运输方式;
c)现有交通情况和需新建、改建运输专线工程的数量。
6料场勘察和取样试验
6.1砂、砂砾料
6.1.1料场按地形地质条件可分为以下三类:
5
DB63/TXXXX—2021
a)I类。面积广,有用层厚度大而岩性稳定;
b)II类。呈带状分布,有用层厚度较大且岩性变化不大;
c)III类。有用层厚度小,岩性变化较大。
6.1.2料场勘探需满足下列要求:
a)料场勘探网(点)间距应按表1的规定确定;
b)勘探方法应按料场特性和勘察级别确定,可采用物探、坑探、钻探、井探等;
c)各勘探点应揭穿有用层或基岩顶板,其勘探深度应超过最大开采深度;
d)勘探点应描述地层名称、厚度,颗粒组成及砂、砾石、巨石和泥团(粘粉粒)的含量,砂
的矿物和砾石的母岩成分、风化程度、密实度、胶结程度,夹层或透镜体特征,并记录勘
探时地下水位与相应时间的河水位、取样地点、深度和编号;
e)砂、砂料组、细粒组的野外鉴定分类参照附录A,砂土按表A.1、砂性土按表A.2、粉性土
按表A.3、粘性土按表A.4、重粘土按表A.5、碎(砾)石土按表A.6的规定确定。
表1料场勘探网(点)间距
勘察级别
料场类型
初查详查
I类101m~200m
II类控制性工程,每个料场布置2~4个勘探点和2~4条物探测线50m~100m
III类<50m
6.1.3取样试验需满足下列要求:
a)各勘探点应分层取样做简分析。取样间距可按单层厚度1m~2m取一组,如岩相稳定或变
化较大,取样间距可适当增减;大于0.5m的夹层应取样;
b)每个取样点均应做简分析。全分析应取代表性样品,取样最少组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单
层取样初查不少于2组;
c)应以试坑、探井取样为主,可用刻槽、吊桶抽取、全坑等方法;刻槽断面宜30cm×40cm,
其最小宽度和厚度应大于最大粒径长轴的2倍,巨石就地测量,不予刻取;
d)样品数量应根据试验需要和颗粒组成而定。对超量样品,应以四分法缩取。现场试验样品,
全分析不得少于500kg,简分析不得少于300kg,室内试验样品,砾石(除去大于80mm)
不应少于100kg,砂不应少于50kg,高填方路基的大型试验样品数量,应按试验需要确定。
全分析取样量最少组数见表2。
表2全分析取样量最少组数
料场储量勘察级别
43
10m详查(组)
<24
2~56
>58
6.1.4试验包括下列项目:
a)砂料应做颗粒分析、含泥量、轻物质含量、易溶盐试验;
6
DB63/TXXXX—2021
b)砾石料应做颗粒分析、针片状颗粒、软弱颗粒、活性骨料、泥块(团)轻物质等含量
试验,若经岩相法鉴定砾石料中有含碱活性成分的岩石时,应取样进行碱活性骨料的
危害性鉴定;
c)全分析试验项目宜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砂、砾石料试验项目
勘察级别
序号试验项目初查详查
砂砾石砂砾石
1颗粒分析****
天然—△
堆积——△△
2密度
砾石(混合、分级)紧密———△
表观——△△
3吸水率———△
4含泥量——*△
5岩石(矿物)成份含量——△△
6针片状颗粒含量———*
7云母含量——△—
8软弱颗粒含量———*
9活性骨料含量——△*
10有机质含量——△△
11硫酸盐及硫化物含量(折算成SO3)(易溶盐)——△—
12冻融损失率———△
13轻物质含量——**
14泥块(团)含量——△*
注1:“*”为全、简分析均应做试验项目。
注2:“△”为全分析应做试验项目。
6.2人工骨料(石料)
6.2.1料场按地形地质条件分为以下三类:
a)I类。地形完整,沟谷不发育,岩性单一,岩相稳定,断裂、岩溶不发育,风化层较薄;
b)II类。地形不完整,沟谷较发育,岩性岩相较稳定,没有或少有无用夹层,断裂、岩溶较
发育,风化层较厚;
c)III类。地形不完整,沟谷发育,岩性岩相变化大,夹有无用层,断裂、岩溶发育,风化
层较厚。
6.2.2料场勘探满足下列要求:
a)料场勘探网(点)间距应符合表4的规定;
7
DB63/TXXXX—2021
b)勘探方法应按料场特性和勘察级别确定,采用钻探、坑槽探、硐探和物探等。控制性钻孔
应揭穿有用层或开采底板线以下3m~5m;
c)勘探点应描述地层、岩性、产状、无用夹层,断层、裂隙发育情况,风化程度、岩溶及充
填物等,并记录地下水位、取样位置和编号,岩芯采取率等。
表4料场勘探网(点)间距
勘察级别
料场类型
初查详查
I类101m~200m
控制性工程每个料场实测2~4条剖面或
II类50m~100m
2~4个勘探点
III类<50m
6.2.3取样试验满足下列要求:
a)详查取样组数应按岩性、风化程度分别取样。同一岩性不少于5组、同一风化层取样数量
不应少于3组,初查时可适当减少;
b)取样应在钻孔岩芯中选取和坑槽、探硐壁凿取;
c)每组试验样品数量和规格,应满足试验要求;
d)岩石分类时,岩石的主要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经验值按附录A中表A.7的规定、岩石的常见
含碱活性成分按附录A中表A.8的规定、碱活性判断标准按附录A中表A.9的规定。
6.2.4原岩基本试验项目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原岩基本试验项目
勘察级别
序号试验项目
初查详查
1天然密度
2密度(干、湿)
3抗压强度(干、饱和)
4吸水率
5岩石矿物化学成分
6冻融损失率
视需要而定所列项目全做
7粘附性
8坚固性
9压碎值
10磨耗值
11磨光值
12
硫酸盐及硫化物含量(换算成SO3)
13岩石碱活性试验有碱活性成分时做
8
DB63/TXXXX—2021
6.2.5重要的大型工程,应做人工骨料轧制试验,试验项目宜符合表6的内容。
表6人工骨料轧制试验项目
材料类型试验项目
细骨料颗粒分析、石粉含量、云母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
粗骨料颗粒分析、软弱颗粒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泥块(团)含量、碱活性成分含量
6.3路基填料
6.3.1料场按地形地质条件分为以下三类:
a)I类。料场面积大,地形平缓,有用层厚而稳定,土层结构简单;
b)II类。料场面积较大,地形起伏,有用层厚度较稳定,土层结构较复杂;
c)III类。地形起伏大,有用层较薄,土层结构变化大。
6.3.2料场勘探应满足下列要求:
a)料场勘探网(点)间距应符合表7的规定;
b)初查时每条剖面上不应少于2个坑(孔);详查时III类料场每条剖面上不应少于3个坑
(孔);
c)勘探方法应采用机钻、手摇钻、洛阳铲、坑槽探、井探等;
d)勘探点应描述土的名称、颜色、成分、结构、厚度、潮湿状态、塑性状态、含碎(砾)石
或结核、腐殖质情况等,并记录地下水位、取样位置、编号、高程;
e)路基用土料的粗细粒组分类应按JTG3430确定。
表7料场勘探网(点)间距
勘察级别
料场类型
初查详查
I类101m~200m
控制性工程,每个料场布置2~4个勘探点和
II类50m~100m
2~4条物探剖面
III类<50m
6.3.3取样试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a)每个勘探点均应分层取样做简分析,间距1m~2m取1组样;潮湿地区天然含水率试验应
0.5m取1个样;
b)全分析应取代表性样品,取样最少组数应符合表8的规定。单层初查不少于3组,详查不
少于5组;
表8全分析取样最少组数
料场储量勘察级别
104m3初查(组)详查(组)
<246
2~569
>5812
c)取样应在坑槽、探井和钻孔中采用刻槽法和取土器分层采取。原状土样应现场及时蜡封、
装存、运送,不得碰撞、振动;
9
DB63/TXXXX—2021
d)取样规格及数量应满足表9要求。原状样应大于15cm×15cm×15cm或直径9cm、长度
20cm。扰动样总量应大于200kg。
表9土工试验取样规格及数量
土样最大颗粒
试验项目土样类别土样质量或体积备注
状态直径mm
砂类土扰动300g~500g在现场以铝盒取样时,应现场称铝
含水量
细粒土扰动30g~50g盒及湿土质量
砂类土扰动300g~500g
密度
细粒土原状Φ10cm×20cm
细粒土扰动300g~500g
相对密度砂类土扰动300g~500g
(比重)
取土量视最大颗粒直径大小而异,
砂砾扰动>55kg~10kg
可参照相对密度和颗粒大小分析
砂砾扰动>22kg~10kg试验操作规程的规定。
颗粒分析砂类土扰动<2200g~500g
细粒土扰动100g~400g
相对砂类土原状100cm×10cm×10cm
密实度砂类土扰动>52kg~3kg
砂类土扰动500g~600g
液限塑限
细粒土原状500g~600g
膨胀粘质土扰动500g~600g
收缩粘质土原状100cm×10cm×10cm
稠度细粒土原状500g~600g或扰动土,但应保持天然含水量。
毛细管水砂类土扰动5kg~6kg
上升高度细粒土扰动5kg~6kg
细粒土扰动5kg~6kg指试筒容积997cm3,干法,土重
击实
砂类土扰动10kg~12kg复使用。
6.3.4试验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
a)简分析项目应为天然含水率、颗粒分析、击实、液限l、塑限P、CBR,视需要可增加击
实后的剪切、渗透系数等项目;
b)全分析试验项目应按表10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HB 4531.20-1991 H型孔系组合夹具系统附件 平衡块 1992-01-23
- JB/T 7942.2-1995 手推式油枪 1996-04-14
- EJ/T 989-1996 天然二氧化铀技术条件 1996-04-18
- YS/T 507-2006 湿法朱砂技术条件 2006-07-27
- QB 1203-1991 4.5mm普通气枪弹 1991-07-03
- QJ 842.6-1984 塑料注射模具 Ⅵ型直浇道注射模架 1984-09-05
- HB 7736.1-2004 复合材料预浸料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2004-02-16
- YS/T 540.4-2006 钒化学分析方法 邻菲罗啉光度法测定铁量 2006-07-27
- HB 959-2000 油泵卡箍 2000-09-20
- SJ/T 10339.5-1993 精冲模活动凸模式滚动导向模架 座入式对角导柱模架 1993-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