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AAD 011-2024 数字营销技术 创意管理平台技术要求

T/CAAAD 011-2024 Digital marketing technology and creative management platform technology requirement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AAAD 011-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7-03
实施日期
2024-10-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广告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为适应信息通信发展对标准文件的需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广告协会共同组织制定本文件,推荐有关方面采用。有关对本文件的建议和意见,向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广告协会反映。数字营销是近20年来广告业通过对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综合利用,对商业价值深入挖掘而发展起来的新兴商业营销手段。数字营销过程中,对数据的收集、加工、交换和密集使用,特别是结合机器学习算法和神经网络算法的应用,使得数据更加成为广告行业的重要基础资源之一,对于数据的各种技术应用和探索也是广告行业特别关注、积极尝试和大量投资的领域。随着互联网行业蓬勃发展,人们对互联网内容的消费需求日新月异,也对数字营销内容的生产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创意资产管理对企业品牌经营的重要性也越来越明显。虽然针对企业创意内容管理问题,已有很多企业采用过不同的系统解决方案,但是企业对创意管理平台的定义、技术、规范和标准还没有达成清晰的共识,广告主、媒体、用户、代运营方之间在数据的收集、加工、交换和使用中的矛盾不断,平台能力也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这些现象不但给从业人员造成概念混淆,也不利于从业企业间的高效合作。因此,有必要针对创意管理平台的数据收集、使用、存储、传输和删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条件下,制定能平衡安全合规和市场需求的标准,充分发挥数字营销技术的优势,增强数字行业的竞争力,发挥数据要素的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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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广州筷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上海亦拓广告有限公司、奥美(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巨量引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秒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广告研究院、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起草人:
林莹、杨正军、朱岩、杨阳、张家绮、吴庆宁、马良骏、张贝贝、于晓蕾、姚轶珺、顾明毅、李克鹏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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