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508.3-2013 锅壳锅炉 第3部分:设计与强度计算
GB/T 16508.3-2013 Shell boilers—Part 3:Design and strength calculation
基本信息
本部分适用于承受内压圆筒形元件、承受外压圆筒形元件、封头、管板、拉撑件、下脚圈,以及开孔和补强的设计计算。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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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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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陆重工有限公司、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锅炉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起草人:
- 吴国妹、李春、施鸿飞、吴艳、雷钦祥、周冬雷、潘瑞林、顾利平、薛建光、吴钢、张宏、高宏伟、蔡昊、王海荣、喻孟全
- 出版信息:
- 页数:75页 | 字数:14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27.060.30
J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16508.3—2013
代替GB/T16508—1996
锅壳锅炉
第3部分:设计与强度计算
Shellboilers—
Part3:Designandstrengthcalculation
2013-12-31发布2014-07-01实施
GB/T16508.3—2013
目
前言m
i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符号和单位1
5设计基本要求2
6承受内压力的圆筒形元件6
7承受外压力的圆筒形炉胆、冲天管、烟管和其他元件16
8凸形封头、炉胆顶、半球形炉胆和凸形管板27
9有拉撑(支撑、加固)的平板和管板32
10拉撑件和加固件40
11平端盖及盖板46
12下脚圈49
13孔和孔的补强50
14焊制三通59
15决定元件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验证法61
附录A(资料性附录)铸铁锅炉受压元件设计计算66
附录B(资料性附录)矩形集箱设计计算68
附录C(资料性附录)水管管板设计计算72
T
GB/T16508.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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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吕
GB/T16508《锅壳锅炉》分为以下8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材料;
——第3部分:设计与强度计算;
——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第5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
第6部分:燃烧系统;
——第7部分:安装;
——第8部分:运行。
本部分为GB/T16508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6508—1996《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在符合国家安全监察法规要求的
基础上,为锅炉产品的结构设计、强度计算提出了设计计算规则。
本部分与GB/T16508—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部分不限定额定蒸汽压力范围,原标准范围规定额定蒸汽压力范围不大于2.5MPa;
——增加了设计基本要求,并提出了设计技术指标要求;
——删除了GB/T16508—1996中“材料”章节;
——增加了“H型下角圈”;
——允许在一定的条件下,对两个相邻大孔进行加强;
——增加了“决定元件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验证法”章节;
——增加了“水管管板”计算。
本部分对应于EN12953《锅壳锅炉》的第3部分,主要差异如下:
—本部分包括了设计计算的一般要求、锅炉性能要求及能效要求;
——本部分补强方法采用面积补强法;欧盟标准采用压力补强法。
本部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2)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泰
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陆重工有限公司、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锅炉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国妹、李春、施鸿飞、吴艳、雷钦祥、周冬雷、潘瑞林、顾利平、薛建光、吴钢、
张宏、高宏伟、蔡昊、王海荣、喻孟全。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6508—19960
m
GB/T16508.3—2013
锅壳锅炉
第3部分:设计与强度计算
1范围
GB/T16508的本部分规定了锅壳锅炉基本受压元件的设计和结构要求,并给出了铸铁锅炉(附录
A)、矩形集箱(附录B)和水管管板(附录C)的基本设计要求。
本部分适用丁承受内压圆筒形元件、承受外压圆筒形元件、封头、管板、拉撑件、下脚圈,以及开孔和
补强的设计计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
GB/T2900.48电T名词术语锅炉
GB/T9252气瓶疲劳试验方法
GB/T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6508.1—2013锅壳锅炉第1部分:总则
GB/T1650&2锅壳锅炉第2部分:材料
GB/T1650&4锅壳锅炉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NB/T47013CJB/T473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TSGG0001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G0002锅炉节能技术监察管理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1650&1和GB/T2900.4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符号和单位
本部分中各章节通用的符号含义和单位如下:
Et——计算温度时材料的弹性模量,MPa;
p——计算压力,MPa;
:p]——校核计算最高允许T作压力,MPa;
“——锅炉额定压力,MPa;
/>()工作压力,MPa;
人——对应于计算压力下的介质饱和温度(热水锅炉为额定出水温度),°C;
仁——计算温度,。C;
1
GB/T16508.3—2013
fm“w介质额定平均温度,°C;
△依——设计附加压力(安全阀整定压力),MPa;
△处一一受压元件所受液柱静压力,MPa;
△仍——介质流动阻力附加压力,MPa;
7修正系数;
许用应力,MPa。
5设计基本要求
5.1结构要求
5.1.1锅炉设计应遵守TSGGOOOK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2《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
程》等安全技术规范,并应采用先进的技术,使产品满足安全、可靠、高效、经济和环保的要求。
5.1.2按本部分的规定确定所需考虑的计算载荷及所需进行的载荷计算。按本部分中的有关强度计
算公式或应力分析计算公式和规定,确定受压元件的最小需要厚度。
当采用试验或者其他计算方法确定锅炉受压元件强度时,应当将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方案以及所做
试验的条件和数据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由该技术委员会评审后,报国家质检总
局核准,才能进行试制、试用。
5.1.3筒体、炉胆壁厚和长度
5.1.3.1当锅壳内径大于1000mm时,锅壳的取用壁厚应不小于6mm;当锅壳内径不超过1000
mm时,锅壳筒体的取用壁厚应不小于4mmo
5.1.3.2炉胆内径不应超过1800mm,其取用壁厚应不小于8mm,并且不大于22mm;当炉胆内径
小于或等于400mm时,其取用壁厚应不小于6mm;卧式内燃锅炉的回燃室,其筒体的取用壁厚应不
小丁10mm,并且不大丁35mm。
5.1.3.3胀接连接的筒体、管板,取用壁厚应当不小于12mmo外径大于89mm的管子不应采用胀
接结构设计。
5.1.3.卧式锅壳锅炉平直炉胆的计算长度应不超过2000mm,如果炉胆两端与管板扳边对接连接
时,平直炉胆的计算长度可以放大至3000mm0
5.1.4蒸汽锅炉的最低安全水位应高于最高火界100mm,但锅壳内径不大于1500mm的卧式锅壳
锅炉的最低安全水位应高于最高火界75mm。锅炉的最低及最高安全水位应当在图样上标明。
5.1.5受压部件(元件)结构的型式、开孔和焊缝的布置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复合应力和应力集中。使用
的焊缝类型应符合设计文件和GB/T1650&4。要进行无损检测的焊缝应设计成能够进行所要求的无
损检测的型式。
5.1.6锅炉主要受压元件的主焊缝(锅壳、炉胆、回燃室、集箱等的纵向和环向焊缝,以及封头、管板、炉
胆顶和下脚圈的拼接焊缝等)应当采用全焊透的对接接头;锅炉受压元件的焊缝不得采用搭接结构;拉
撑件不应当采用拼接。
5.1.7锅壳内径大于1000mm时,应在筒体或者封头(管板)上开设人孔;由于结构限制导致人员无
法进入锅炉时,可以只开设检查孔;对锅壳内布置有烟管的锅炉,人孔和检查孔的布置应当兼顾锅壳上
部和下部的检修需求;锅壳内径为800mm~l000mm的锅壳锅炉,至少应当在筒体或者封头(管板)
上开设一个检查孔;立式锅壳锅炉下部开设的手孔数量应当满足清理和检验的需要,其数量应当不少于
3个。
5.1.8对于有炉胆的锅炉,燃烧应在炉胆内完成。进入锅炉的水不得直接冲刷炉胆。炉胆内径大于
1400mm或热量输入大于12MW的锅炉,至少在炉内设3个测点进行温度测量。
5.1.9水压试验压力应符合GB/T1650&1的规定。
2
GB/T16508.3—2013
5.1.10腐蚀裕量
腐蚀裕量应符合如下规定:
a)名义厚度》>2Omm的受压元件以及所有平直部件,腐蚀裕量可为0mm;
b)名义厚度&W20mm的受压元件,可取0.5mm作为最小腐蚀裕量;
c)在可能发生严重腐蚀的情况下,应相应地增加腐蚀裕量的值。
5.2性能要求
5.2.1设计性能
5.2.1.1制造厂应保证锅炉在设计条件下达到额定蒸发量或额定热功率,并提供锅炉经济运行负荷
范围。
5.2.1.2在设计条件下运行,锅炉的蒸汽品质应达到以下指标:
饱和蒸汽锅炉的蒸汽湿度对水火管锅炉和锅壳锅炉不应大于4%;过热蒸汽锅炉过热器入口的蒸
汽湿度不应大于1%;过热蒸汽含盐量不应大于0.5mg/kgo
工业用蒸汽锅炉的过热蒸汽温度入的偏差应符合如下规定:
a)当b€300匸时,其偏差范围为(境)°C;
b)当300°C<入W350匸时,其偏差范围为±20°C;
c)当350°C<fss<400匸时,其偏差范围为(雪;)°C。
5.2.1.3热水锅炉出水温度和回水温度偏差绝对值不应大于5°C。
5.3热效率
5.3.1设计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提高锅炉热效率并降低锅炉运行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锅炉应设置
必要的热T及环保监测的测点。
5.3.2设计条件下锅炉热效率指标应不小于下列规定值:
a)层状燃烧锅炉的热效率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b)燃油和燃气锅炉的热效率不应低于表2的规定;
c)表中未列燃料的锅炉热效率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1层状燃烧锅炉热效率
锅炉容量D
t/h或MW
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D<11<D<22<D<88<D<20D>20
燃料品种Qnct,v,ar或或或或或
kJ/kgD<0.70.7WDWJ.1.4<D<5.65.6<DW:;1D>1
锅炉热效率
%
n17700<Qnct>v,iir<210007376787980
烟煤
in0007578808182
贫煤Q„et,v.ar>17700717767879
nQnH,v.ar>210006063666871
无烟煤
inQ„et,v.ar>210006570747679
褐煤Q„et,v.ar>ll500717767880
注:1表中未列燃料的锅炉热效率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参照相应燃料收到基热位发热值相近的锅炉热效率指标。
2各燃料品种的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Q范围为烟煤:gf>20%;贫煤:10%<V(laf<20%;n类无烟煤:V(W<
6.5%;III类无烟煤:6.5%€匕”崔10%;褐煤:叭/>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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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6508.3—2013
表2燃油和燃气锅炉热效率
锅炉容量D
燃料收到基t/h或MW
低位发热量
燃料品种D<2或X1.D>2或D>1.4
Qncl,v,ar
kJ/kg锅炉热效率
%
重油8688
轻油8890
气8890
注:“气”是指天然气、城市煤气和液化石油气。
5.4排放要求
5.4.1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应符合如下的规定:
a)对燃煤室燃炉及带膜式壁的燃煤层燃炉,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不超过1.;
b)对其他燃煤层燃炉,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不超过1.65;
c)对正压燃烧的燃油(气)锅炉,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不超过1.15;
d)对负压燃烧的燃油(气)锅炉,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不超过1.25。
5.4.2在锅炉系统设计时,锅炉配套辅机的驱动电机宜配有变频调速装置。
5.4.3锅炉设计排烟温度应符合下述要求:
a)额定蒸发量小于1t/h的蒸汽锅炉,不高于230°C;
b)额定热功率小于0.7MW的热水锅炉,不高于180°C;
c)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
不高于170°C。
5.4.锅炉应配置必要的脱硫除尘设备.锅炉宜配备脱硝设备,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
GB13271的规定。
5.5许用应力
5.5.1本部分常用材料的许用应力[刃j按GB/T165O&2选取,用于设计计算时,有时还需考虑元件
结构特点和工作条件,按式(1)乘以修正系数:
[<7]="0]J(1)
5.5.2修正系数7]根据元件结构特点和工作条件,按表3选取。
表3修正系数可
元件型式及丁作条件7
锅壳筒体和集箱筒体不受热(在烟道外或可靠绝热)1.00
受热(烟温<600°C)0.95
受热(烟温>600°C)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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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续)
元件型式及丁作条件7
管子(管接头)、孔圈1.00
烟管0.80
波形炉胆0.60
凸形封头、炉胆顶、半球形炉胆、凸形管板
立式无冲天管锅炉与干汽室的凹面受压的凸形封头1.00
立式无冲天管锅炉凸面受压的半球形炉胆0.30
立式无冲天管锅炉凸面受压的炉胆顶0.40
立式冲天管锅炉凸面受压的炉胆顶、0.50
立式冲天管锅炉凹面受压的凸形封头0.65
卧式内燃锅炉凹面受压的凸形封头0.80
凸形管板的凸形部分0.95
凸形管板的烟管管板部分0.85
有拉撑的平板、烟管管板0.85
拉撑件(拉杆、拉撑管、角撑板)0.60
加固横梁1.00
孔盖1.00
圆形集箱端盖(见表16)
矩形集箱筒板1.25
矩形集箱端盖0.75
5.6计算温度
5.6.1受压元件计算温度取内外壁温算术平均值中的最大值。若受压元件的计算温度低于250°C时,
取250°C。
5.6.2受压元件的计算温度tc按热力计算确定。当锅炉给水质量符合GB/T1576或GB/T12145标
准时,计算温度可按表4确定。
表4计算温度仏单位为摄氏度
受压元件型式及工作条件
防焦箱tmavc1110
直接受火焰辐射的锅壳筒体、炉胆、炉胆顶、平板、管板、火箱板、集箱/fnavc190
与温度900°C以上烟气接触的锅壳筒体、回燃室、平板、管板、集箱trnavc170
与温度600°C〜900°C烟气接触的锅壳筒体、回燃室、平板、管板、集箱Zfrwvc150
与温度低于600°C烟气接触的锅壳筒体、平板、管板、集箱trnavc125
水冷壁管*frwvc150
对流管、拉撑管trnavc125
不直接受烟气或火焰加热的元件/fnfivc
注:表中仏仅适用于锅炉给水质量符合GB/T1576或GB/T1214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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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工作压力和计算压力
5.7.1丁作压力按式(2)计算:
仇/>r+A/jf+A/?b(2)
5.7.2T质流动阻力△”f取最大流量时计算元件至锅炉出口之间的压力降。
5.7.3当所受液柱静压力不大于(久+△“"+△”“的3%时,则取所受液柱静压力等于零。
5.7.受压元件的计算压力按式(3)计算:
。M”0+△依(3)
6承受内压力的圆筒形元件
6.1范围
本章规定了承受内压的圆筒形元件,包括筒体、集箱、内压管子、大横水管等元件的设计计算方法和
结构要求。
6.2符号与单位
“一一计算斜向孔桥减弱系数时的两孔间在筒体平均直径圆周方向上的弧长
小——弯管T艺系数;
b——弯管外侧厚度实际制造工艺减薄率;
C厚度附加量,mm;
G—一受压元件腐蚀裕量,mm;
C2——受压元件制造减薄量
G——受压元件钢材厚度负偏差
Di锅壳筒体内径,mm;
Do集箱筒体外径,mm;
d开孔直径,椭圆孔在相应节距方向上的尺寸,mm;
de孔的当量直径,mm;
dm——相邻两孔直径的平均值,mm;
cl。管子的外径,mm;
K——斜向孔桥的换算系数;
心——弯管形状系数;
m——管子厚度下偏差(为负值时)与管子公称厚度的百分比绝对值,%;
n——两孔间在筒体轴线方向上的距离〃与两孔间在筒体平均直径圆周方向上的弧长a的
比值;
心——弯管中心线的半径R与管子外径的比值;
"h——弯管校核计算最高允许计算压力,MPa;
R弯管中心线的半径或圆弧集箱中心线的半径,mm;
s。——可不考虑孔间影响的相邻两孔的最小节距,mm;
s——纵向(轴向)相邻两孔的节距,或为火箱管板的内壁间距,mm;
s'横向(环向)相邻两孔的节距,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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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斜向相邻两孔的节距,mm;
u——孔的轴线偏离筒体径向的角度,(°);
3受压元件名义厚度,mm;
F对接边缘厚度偏差,mm;
讥一一受压元件计算厚度,mm;
》min受压元件成品最小厚度,mm;
沉一一钢管弯成的弯管外侧的理论计算厚度,rrnn;
沉——弯管外侧的有效壁厚,mm;
凡航一一弯管成品外侧的最小厚度
凡——受压元件有效厚度
(P纵向孔桥减弱系数;
&——横向孔桥减弱系数;
/——斜向孔桥减弱系数;
卩d——斜向孔桥当量减弱系数;
处一一焊接接头系数;
卩min最小减弱系数;
<Pc.校核部位的减弱系数。
6.3锅壳和集箱筒体
6.3.1锅壳筒体计算厚度按式(4)计算:
aPDi
oc=—(4)
2爭min[CT]—p
锅壳筒体成品最小厚度按式(5)计算:
min=讥+(:|(5)
锅壳筒体名义厚度为圆整数,应满足:
心汶+C(6)
6.3.2集箱筒体理论计算厚度按式(7)计算:
C2伞min[<?]+/»
其成品最小需要厚度凡in按式(5)计算。
集箱筒体名义厚度应满足:
心讥+C(8)
6.3.3校核计算时,锅壳筒体及集箱筒体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按式(9)、式(10)计算:
锅壳筒体:
_2狄[刃凡
(9)
/入+8e
集箱筒体:
(10)
式中有效厚度氐按式(11)计算:
汉=5—(:(1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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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汶按式(11)计算时,取狄等于%甸;&也可取为各校核部位的实际测量厚度减去以后可能的腐
蚀减薄量,此时式(9)中的C(pcSe)/(Di+&e)、式(10)中的(侏&e)/(D<,—&e)应以最小值代入。此外,由
式(9)、式(10)算得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还应满足第13章孔的补强要求。
6.承受内压力管子
6.4.1厚度计算
直管的理论计算厚度按式(12)计算:
§_pcio
(12)
2[列+”
用钢管弯成的弯管,弯管外侧的理论计算厚度兀按式(13)计算:
%=KI讥(13)
式中弯管形状系数匕按式(14)计算:
4R+d<,
(14)
4R+2d°
直管的名义厚度应满足:
心觅+C(15)
由钢管弯成的弯管,弯管的名义厚度应满足:
心沉+C(16)
6.4.2校核计算时,直管最高允许T作压力按式(17)计算:
(17)
凡按式(18)计算:
九=§-c(18)
几可取实际最小厚度减去腐蚀减薄值。
弯管最高允许计算压力按式(19)计算:
r,-1[O]&be
(19)
"」w=km_兀
弯管外侧的有效厚度兀按式(20)计算:
九=令_C■(20)
带弯管的管子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应取式(17)和式(19)中的较小值。
6.5立式锅炉大横水管
立式锅炉大横水管(D为102mm-300mm)名义厚度和最高允许T作压力按式(21)、式(22)
计算:
心辔+3(21)
…0—3)(22)
6.6减弱系数及焊接接头系数
6.6.1式(4)和式(7)中的最小减弱系数甲巾”取纵向焊接接头系数处、纵向孔桥减弱系数爭、两倍横向
孔桥减弱系数2卩'(当2/〉1时,取2卩'=1.00)及斜向孔桥当量减弱系数侔(当艸>1时,取岛=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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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最小值。若孔桥位于焊缝上,应按6.9.3有关规定处理。
6.6.2按锅炉制造技术条件检验合格的焊缝,其焊接接头系数处按GB/T165O&1选取。若环向焊
缝上无孔,则环向焊接接头系数可不予考虑。
6.6.3孔排中若相邻两孔的节距(纵向、横向或斜向)不小于按式(23)计算的值时,孔桥减弱系数可不
必计算。
5()—c/m+2j(D+<5')&(23)
式中血按式(29)确定。
6.6.4相邻两孔的节距小于按式(23)确定的s°值,且两孔直径均不大于按13.3.6确定的未补强孔最
大允许直径时,应按6.6.6-6.6.12的规定计算孔桥减弱系数。
若孔排中相邻两孔中的一孔大于按13.3.6确定的未补强孔最大允许直径,应在满足13.7.2所要
求的条件下,按13.3.7-13.3.9的规定按单孔进行补强。补强后按无孔处理。
若相邻两孔均需要补强,其节距不应小于其平均直径的1.5倍。
当相邻两孔均需要补强时,补强计算除符合13.3.7-13.3.9的规定以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加厚管接头的高度应为厚度的2.5倍;
b)加厚管接头的焊脚尺寸应等于加厚管接头的厚度;
c)若两孔的节距小于两孔直径之和,导致它们的有效补强范围重叠,应按两孔总的补强面积不小
于各孔单独所需补强面积之和的方法进行补强。重叠部分补强面积不能重复计算。
6.6.5对于立式锅炉筒体上的加煤孔、出渣孔等,均应按13.3.7〜13.3.9的规定进行补强,补强后按
无孔处理。加煤孔圈、出渣孔圈等最小需要厚度按13.4.4确定。
6.6.6等直径纵向相邻两孔(图1)的孔桥减弱系数按式(24)计算:
图1纵向孔桥
6.6.7等直径横向相邻两孔(图2)的孔桥减弱系数按式(25)计算: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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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横向孔桥
6.6.8等直径斜向相邻两孔(图3)的孔桥当量减弱系数按式(26)计算:
(pA—K(p,f(26)
——
卷)e©
9体抽仪
图3斜向孔桥
斜向孔桥换算系数K按式(27)计算:
K=(27)
,]0.75
(1+”2尸
当"M2.4时,可取K=l,此时典=0。
斜向孔桥减弱系数/按式(28)计算:
〃s"—cl
(p—“(28)
式中:『="+/;当沦〉1时,取仰=1.00;仰也可按线算图(图4)直接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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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中虚线为各条曲线极小值的连线。
图4确定伽值的线算图
6.6.9若相邻两孔直径不同,在计算孔桥减弱系数时,式(24)、式(25)及式(28)中的直径〃取相邻两
孔的平均值dm,即:
"m+〃2(2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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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0计算凹座开孔(图5)的孔桥减弱系数时,式(24)、式(25)及式(28)中的直径d以当量直径厶
代入,几按式(30)计算:
de+#(/】_£)(30)
式(30)中/、£参见图5。
6.6.11如孔排中的孔为非径向孔(图6),计算孔桥减弱系数时,式(24)、式(25)及式(28)中的直径〃
以当量直径厶代入,儿按如下规定确定:
纵向孔桥
de—d(31)
横向孔桥
de=—(32)
COSQ
斜向孔桥
=d:|+]少(33)
\n十cosa
非径向孔孔轴与径向夹角a不应大于45。。
非径向孔宜经机械加工或仿形气割成形。
图6非径向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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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2对于椭圆孔,计算孔桥减弱系数时,孔径d按该孔沿相应节距方向上的尺寸确定。
6.7附加厚度
6.7.1锅壳筒体的厚度附加量C按式(34)计算:
C=G+(;2+G(34)
腐蚀裕量与水侧的含氧量相关,也与烟气侧的含硫量相关,并与锅炉的设计寿命相关,腐蚀裕量的
附加厚度G—般取0.5mm,对厚度超过20mm的元件,腐蚀裕量可取0mm,若腐蚀减薄量超过
0.5mm,则取实际可能的腐蚀减薄值。
制造减薄量的附加厚度(:2应根据具体工艺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冷卷后冷校的锅壳筒体,可取为
零;冷卷后热校的锅壳筒体,可取为1mm;热卷后热校的锅壳筒体,可取为2mm0
钢材厚度负偏差(为负值时)的附加厚度G按有关材料标准确定。
6.7.2集箱筒体的附加厚度
6.7.2.1设计计算时,集箱筒体的厚度附加量按式(38)计算。
对于由钢管制成的直集箱筒体,G按6.7.1原则处理,G取为零,G;按式(35)计算:
m(讥+G)(35)
100—m
对于由钢管弯成的圆弧形集箱筒体,G按6.7.1原则处理,G、G分别按式(36)和式(37)计算:
C________
'—(4小一1)(2小+1)
推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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