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NSES 002-2024 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
T/LNSES 002-2024 Air environmental damage appraisal and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0年06月
-
2022年09月
-
2023年02月
-
2024年02月
-
2025年0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辽宁大学、辽宁北方陆海环境检验监测有限公司、营口瑞丰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宋有涛、王子超、岳力、吴佳美、邱立春、袁俊文、于旭青、邵昕玥、王欣若、陈振宇、许瑞臣、范学玲、隋佳依、李志辉、隋本富、唐婉钗、乔建芳、杨芸、袁子杰
- 出版信息:
- 页数:2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20
CCSZ00
团体标准
T/LNSES002-2024
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identificationandassessmentfor
atmosphericenvironmentaldamage
2024-2-1发布2024-2–1实施
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 发布
T/LNSES002-2024
目次
前 言............................................................................................Ⅱ
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1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鉴定评估原则.....................................................................................3
5鉴定评估范围、内容与工作程序.....................................................................3
6大气环境损害调查与损害确定.......................................................................5
7因果关系分析.....................................................................................6
8大气环境损害实物量化.............................................................................7
9大气环境损害价值量化.............................................................................7
10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的编制.................................................................11
11恢复效果评估...................................................................................11
附录A...........................................................................................13
附录B...........................................................................................14
I
T/LNSES002-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大气环境空气,保障公众健康,规范和指导涉及大气
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文件由辽宁大学提出。
本文件由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归口。
本文件由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组织制定、实施并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大学、辽宁北方陆海环境检验监测有限公司、营口瑞丰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
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有涛、王子超、岳力、吴佳美、邱立春、袁俊文、于旭青、邵昕玥、王欣若、
陈振宇、许瑞臣、范学玲、隋佳依、李志辉、隋本富、唐婉钗、乔建芳、杨芸、袁子杰。
本文件为辽宁省首次发布。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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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涉及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术语和定义、鉴定评估原则、鉴定评估内容与工作程序、
大气环境损害调查与损害确定、因果关系分析、大气环境损害实物量化和大气环境损害价值量化等内容。
本文件仅适用于因违法排污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直接导致大气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由于大气污染行
为造成其他环境要素损害的,按照其他要素评估技术规范执行,本文件不予考虑。
本文件不适用于因核与辐射所致大气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以及因大气环境损害导致的人身损害和
财产损害的鉴定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000.18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
GB30000.1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
GB30000.2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GB30000.21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GB30000.27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7部分:吸入危害
GB/T39791.1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第1部分:总纲
GB/T39791.2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第2部分:损害调查
GB/T39793.1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基础方法第1部分: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
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192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58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606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
NY/T397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境保护部环办〔2014〕118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大气环境Atmosphericenvironment
大气环境是指生物赖以生存的空气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特性。
3.2
污染大气行为atmosphericpollutionbehavior
违法排污或因突发性环境事件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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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大气环境损害atmosphericenvironmentdamage
因污染大气行为造成大气环境质量明显下降。
3.4
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identificationandassessmentforatmosphericenvironmentdamage
鉴定评估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综合运用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调查污染大气行为与环境损
害情况,分析污染大气行为与环境损害间的因果关系,评估污染大气行为所致环境损害的范围和程度,
确定大气环境恢复至基线所需要支出的全部成本,量化大气环境损害价值的过程。
3.5
大气环境基线atmosphericenvironmentbaseline
污染大气行为未发生时,评估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水平。
3.6
评估区assessmentarea
环境损害事件发生后,需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等手段,确定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大气相关范
围,其相关范围主要包括损害行为发生的主要区域、损害发生的路径、受损的环境介质等。
3.7
迁移路径migrationpathway
指污染物从污染源经由各种途径到达暴露受体的路线。
3.8
受体receptor
指评估区域及其周边环境中可能受到污染环境行为影响的环境空气以及人群、生物类群和生态系统。
3.9
虚拟治理成本virtualdisposalcost
按照现行的治理技术和水平治理排放到大气环境中的大气污染物所需要支出的费用总和。
3.10
单位治理成本unitabatementcost
工业生产企业或专业污染治理企业治理单位体积或质量的废气所产生的费用,一般包括能源消耗、
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药剂费等处理设施运行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及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
物处置等有关费用,不包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生的效益。
3.11
污染物数量pollutantamount
大气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的排放量。对于无排放标准的大气污
染物,大气污染物数量指该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如超标排放多种污染物,则分别计算污染物数量。
3.12
调整系数adjustmentcoefficien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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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调整大气污染治理成本与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价值之间的差距而确定的系数,反映大气污染物
对于周边人群健康和空气质量的综合影响,取值与大气污染物的危害性、周边环境敏感点、污染物超标
情况、影响区域环境功能类别相关。
4鉴定评估原则
4.1合法合规
鉴定评估工作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禁止伪造数据和弄虚作假。
4.2科学合理
鉴定评估工作应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工作方案。鉴定评估工作方案中应包含严格的质量控制
和质量保证措施。
4.3独立客观
鉴定评估机构及鉴定人员应当运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独立客观地开展鉴定评估,不受鉴定评估利
益相关方的影响。
5鉴定评估范围、内容与工作程序
5.1鉴定评估范围
5.1.1时间范围
以污染大气行为发生时间为起点,持续到受损大气环境质量恢复至基线为止。
5.1.2空间范围
综合利用现场调查、环境监测、遥感分析和模型预测等方法,根据污染物迁移扩散范围或破坏生态
行为的影响范围确定,或参照HJ2.2评价范围进行确定。
5.2鉴定评估内容
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事项按照GB/T39791.1的要求,主要包括:
a)调查污染大气行为、大气环境损害情况及基线确定;
b)确定大气环境损害的事实和类型;
c)分析污染大气行为与大气环境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d)确定大气环境损害的时空范围和程度;
e)量化大气环境损害价值。
5.3鉴定评估工作程序
5.3.1工作程序
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包括鉴定评估方案制定、大气环境损害调查与损害确定、因果关系分析、
大气环境损害实物量化、大气环境损害价值量化、报告编制、恢复效果评估。
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流程见图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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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程序图
5.3.2鉴定评估工作方案制定
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座谈走访、文献查阅、遥感影像分析等方式,掌握污染大气行为以及大
气环境损害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征,确定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内容和范围,筛选大气污染物、评估
指标和评估方法,编制鉴定评估工作方案。
5.3.3大气环境损害调查与损害确定
根据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区域污染大气行为以及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相关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掌握大气污染环境行为的事实,调查并对比环境空气现状和基线,根据大
气环境基线确定大气环境是否受到损害。
5.3.4因果关系分析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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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大气行为和大气环境损害事实的调查结果,分析污染大气行为与大气环境损害的因果关系。
5.3.5大气环境损害实物量化
对比受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与基线的差异,确定大气环境损害的范围和程度,计算大气环境损害实
物量。
5.3.6大气环境损害价值量化
参照GB/T39793.1,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量化大气环境损害价值。
5.3.7鉴定评估报告编制的总体要求
编制独立的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同时建立完整的鉴定评估工作档案。鉴定评估报告的格式
和内容要求参照GB/T39791.1附录A。用于大气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目的的,报告格式参见司法现行有
效的规范。
5.3.8大气环境恢复效果评估
定期跟踪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全面评估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如果未达
到预期目标,应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直到达到预期目标为止。由于大气污染造成其他生态环境损害的
参照其他要素的生态环境技术规范制定恢复方案并进行恢复效果评估。
6大气环境损害调查与损害确定
6.1环境损害调查
6.1.1基础信息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a)评估区域的常规气象资料、地形地貌情况等自然条件;
b)评估区域未发生污染大气行为前近三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数据;
c)周边特殊保护区、生态敏感区以及社会关注区等环境空气敏感区情况;
d)评估区域的空气质量标准及功能区划。
6.1.2污染行为调查
6.1.2.1违法排污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a)大气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生时间和地点,污染源分布情况(如数量和位置),特征污染物种类及
其排放情况(如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频率、排放浓度和总量等);
b)事件主体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中大气污染物允许的排放量等信息;
c)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种类、毒性等级、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等信息。
6.1.2.2突发环境事件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a)污染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事发地周边污染源分布等信息;
b)污染事件发生的原因;
c)污染物的种类、毒性等级、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能的迁移转化方式;
d)应急处置工作的参与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处置方案内容以及应急监测数据等信息。
6.1.3评估区域环境质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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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a)关于评估区域大气环境的文字、音像资料、遥感、航拍、视频资料、电子数据等历史影像资料,
以此说明受损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b)评估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6.1.4区域生物损伤调查
调查因为大气违法排污以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评估区环境空气浓度足以导致生物毒性反应的调查,
已确定大气环境受到损害。
6.1.5调查方法
调查按照HJ589、HJ606、HJ/T55、HJ192、HJ/T194、HJ/T373、HJ/T397、NY/T397、GB/T39791.2
相关规范进行。
6.1.6取证材料
可采用司法、环保、气象等行政主管部门采纳的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等调查取证材料。
6.2大气环境基线确定方法
基线的确定方法包括:
a)历史数据。优先利用评估区大气污染环境行为发生前的历史数据确定基线。可以利用评估区既
往开展的常规监测、专项调查、学术研究等历史数据。要求对评估区具有较好的时间和空间代表性,其
采样、检测等数据收集方法与现状调查数据具有可比性,样本数(点位数量或采样次数)不少于5个,
并根据区域的大小或空间密度适当调整。经变异性统计分析后,一般采用历史数据的90%参考值(算
术平均数+1.65或-1.65倍标准差)作为基线。
b)对照数据。当缺乏评估区的历史数据或历史数据不满足要求时,可以利用未受污染环境或破坏
生态行为影响的“对照区域”的历史或现状数据确定基线。对照区域数据应与评估区域的地理特征、气
象条件、污染源分布等具有较好的时间、空间代表性和可比性,样本数(点位数量或采样次数)不少于
5个。
c)标准基准。当利用历史数据或对照数据确定基线不可行时,可参考适用的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
标准或环境基准确定基线。包括国家、地方或行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如GB3095、HJ/T332、HJ/T333
等,对于以上标准未包括的污染物,可参照TJ36-1979、HJ2.2、国外政府部门或国际组织发布的相
关标准或基准的相应值选用。
d)开展专项研究当无法获取历史数据和对照区数据,且无可用的环境质量标准或基准时,开展专
项研究,以确定大气环境的基线水平。
6.3大气环境损害确定
大气环境损害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确定大气环境损害:
a)评估区环境空气中特征污染物浓度或相关理化指标超过基线;
b)评估区环境空气浓度足以导致生物毒性反应;
c)大气环境功能丧失或评估区内生物个体发生病变等。
7因果关系分析
应以存在明确的污染大气行为和大气环境损害事实为前提,其污染大气行为与大气环境损害间因果
关系分析的内容包括:
7.1时间顺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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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大气行为与大气环境损害间存在时间先后顺序,即污染大气行为发生在前,环境损害发生在后。
7.2污染物同源性分析
通过采样分析污染源、大气环境中污染物或次生污染物的成分、浓度、气味、同位素丰度等,采用
稳定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指纹图谱、多元统计分析等技术方法,判断污染源、大气环境中污染物是
否具有同源性。
7.3大气污染物迁移路径的合理性分析
分析评估区气候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自然环境条件,判断大气污染物从污染源迁移至大气
环境介质的可能性;其大气污染物落地造成生物(如农作物等)损害的,进一步判断污染物到达生物的
可能性。
建立从污染源经环境介质到生物的迁移路径假设,可按照HJ2.2推荐的模型来模拟各种气象条件、
地形条件下的污染物在大气中输送、扩散、转化和清除等物理、化学机制,以及利用空间分析等方法分
析大气污染物的迁移方向、影响范围、浓度变化等情况,验证迁移路径的连续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7.4生物暴露可能性分析
识别生物暴露于大气污染物的暴露介质、暴露途径和暴露方式,结合生物内暴露和外暴露测量,判
断生物暴露于大气污染物的可能性。
7.5生物损害可能性分析
通过文献查阅、专家咨询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毒理实验等方法,分析大气污染物暴露与生物(如
农作物等)损害间的关联性。
7.6不确定性分析
分析自然和其他人为可能的因素的影响,并阐述因果关系分析的不确定性。
8大气环境损害实物量化
8.1损害范围和程度量化
以大气中大气污染物浓度为量化指标,综合利用现场调查、环境监测、统计分析、遥感分析、模型
模拟和专家咨询等方法,确定污染物迁移扩散的影响范围和受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对比受损大气环境
质量状况与基线差异,确定大气环境损害的范围和程度。
8.2恢复方案的确定
通过采样分析、现场观测、问卷调查等方式,根据大气污染造成损害的原因制定恢复方案。
9大气环境损害价值量化
采用GB/T39793.1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大气环境损害价值。
9.1.1方法适用性分析
通过现场勘察、资料核实、人员访谈、卷宗调阅等,明确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事实,掌握大气污染物
的来源或所属行业、排放规律、排放去向、排放地点、排放数量、排放浓度和排入大气环境功能等,分
析虚拟治理成本法的适用性。
9.2确定大气污染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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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指排污单位超出排污许可要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或突发环境事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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