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EPI 017-2024 化工园区废水近零排放评价方法

T/SAEPI 017-2024 Evaluation method for near-zero discharge of wastewater in chemical industry pa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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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T/SAEPI 017-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4-01
实施日期
2024-05-3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描述了化工园区废水近零排放评价的术语与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实施方案。 本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开展的废水近零排放评价,未纳入园区管理的化工企业可参考本文件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化工园区废水近零排放评价指标体系包括 5 项一级指标,分别为基础设施指标、资源消耗指标、污染排放指标、物质循环指标和环境管理指标。a) 基础设施指标包括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园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b) 资源消耗指标包括单位产值新鲜水耗、吨污水处理及净化能耗、单位产值苯类化合物消耗量和单位产值醇类化合物消耗量。c) 污染排放指标包括单位产值有机废水排放量、单位产值无机废水排放量、污水处理及净化设施COD 排放强度、污水处理及净化设施氨氮排放强度、污水处理及净化设施苯排放强度和污水处理及净化设施甲苯排放强度。d) 物质循环指标是指再生水(中水)回用率。e) 环境管理指标包括吨回收水成本、重点污染源稳定排放达标情况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实施审核率。4.2 二级指标4.2.1 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指园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废水都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进入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相关政策法规,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指标要求是指必须具备园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废水都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进入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区内或区外),如中和池、生化处理系统和活性炭吸附罐等处理设施。4.2.2 园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指在园区内建设的能够集中处理危险废物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填埋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类型的处理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相关政策法规,园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指标要求是指必须具备在园区内建设的能够集中处理危险废物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填埋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类型的处理设施。4.2.3 单位产值新鲜水耗单位产值新鲜水耗值按式(1)计算:?1 =?·························(1)式中:S1 ——单位产值新鲜水耗,单位为吨/万元;a ——园区工业新鲜水耗,单位为吨;b ——园区总产值,单位为万元。T/SAEPI 017—20243单位产值新鲜水耗是指园区万元产值所消耗的新鲜取水量。其中,新鲜水耗和产值数据来自辖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主管部门,或园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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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晋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海宸环境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凯博环境能源计量检测中心(有限合伙)、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博慧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炯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智生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军、徐启新、张森、张晓磊、王志伟、王雪野、周珉、王乔、张乐华、朱羽廷、陈健、李香迎、丁慧枝、吴建华、孙张蕾、封义嘉、朱新建、房小宁、刘清、黄丽丽、关永年、姚俊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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