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625-2019 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西玛津和莠去津检验 气相色谱-质谱法
GA/T 1625-2019 Forensic sciences—Examination methods for simazine and atrazine in biological samples—GC-M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9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 起草人:
- 乔静、杨士云、杨继锋、王燕燕、何毅、于忠山、王芳琳
- 出版信息:
- 页数:10页 | 字数:2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310
A92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法庭科学生物检材中西玛津和莠去津检
验气相色谱-质谱法
HHP
Forensicsciences—Examinationmethodsforsimazineandatrazinein
biologicalsamples—GC-MS
××××-××-××发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T××××—××××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乔静、杨士云、杨继锋、王燕燕、何毅、于忠山、王芳琳。
I
GA/T××××—××××
法庭科学生物检材中西玛津和莠去津检验气相色谱-质谱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生物检材(血、尿、肝、肾、胃及胃内容等)中杂环类除草剂西玛津、莠去
津的气相色谱-质谱(GC-MS)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生物检材中杂环类除草剂西玛津、莠去津的定性定量分析。其他可疑样品中
西玛津、莠去津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A/T122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A/T12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原理
以空白样品和添加样品作对照,按平行操作的要求,对生物检材进行提取、净化及浓缩,采用气相
色谱-质谱法定性定量,以保留时间、质谱特征离子碎片峰和相对丰度比作为定性判断依据;以峰面积
为依据,采用外标法进行定量分析。
5试剂和材料
5.1试剂
实验用水应符合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分析中使用的试剂均为分析纯,试剂包括:
a)无水硫酸钠;
b)三氯甲烷;
c)乙醚;
d)乙腈;
e)乙醇;
f)标准溶液:
1)1.0mg/mL标准物质溶液:根据西玛津和莠去津标准物质的纯度,各称取适量,分别用三
氯甲烷配制1.0mg/mL西玛津标准物质溶液,用甲醇配制1.0mg/mL莠去津标准物质溶液,
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有效期6个月。或采用市售标准溶液;
2)10.0µg/mL混合标准工作溶液:分别移取1.0mg/mL的西玛津和莠去津标准物质溶液各
100.0µL,用甲醇定容至10mL,混匀,密封,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有效期6个月。实
验中所用其他浓度的混合标准工作溶液均由1.0mg/mL标准物质溶液用甲醇稀释得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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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特殊情况下可使用对照溶液代替标准溶液。
5.2材料
材料包括:
a)具盖离心管;
b)具塞玻璃试管。
6仪器和设备
仪器和设备包括:
a)气相色谱-质谱仪:配电子轰击源(EI);
b)振荡器;
c)电子天平;
d)离心机;
e)移液器;
f)浓缩器。
7操作方法
7.1定性分析
7.1.1样品提取
7.1.1.1液液萃取
移取血液等液体检材样品1.0mL~5.0mL,或称取铰碎的肝脏等固体检材样品1.0g~5.0g于具盖离心
管中。加入三氯甲烷/乙醚(体积比4:6)混合溶剂8.0mL~20.0mL,振荡5min,4000r/min离心10min,
分离有机相;重复提取一次,合并两次提取的有机相,用15.0g无水硫酸钠脱水,置于浓缩器上50℃下
浓缩至干,残留物用三氯甲烷/乙腈(体积比4:1)混合溶剂200µL溶解,供仪器分析。
7.1.1.2质控样品制备
取等量相似基质的空白样品(若无相似基质空白样品可用血液替代)两份于具盖离心管中,一份作
为空白样品,一份添加西玛津和莠去津标准物质,作为添加样品(添加样品的浓度为0.5µg/mL(g)),与
检材样品平行操作,得到空白样品提取液和添加样品提取液供仪器分析。
7.1.2仪器检测
7.1.2.1仪器条件(气相色谱-质谱条件)
以下为参考条件,可根据不同品牌仪器和不同样品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a)色谱柱:DB-5MS毛细色谱柱(30m×0.25mm×0.25µm),或等效色谱柱;
注:DB-5MS毛细色谱柱是Agilent公司产品的商品名称,给出这一信息是为了方便本标准的使用者,并不是表示
对该产品的认可。如果其他等效产品具有相同的效果,则可使用这些等效产品。
b)色谱柱温程:150℃保持1min,以10℃/min速率升温至200℃,再以2℃/min速率升温至210℃,
最后以20℃/min速率升温至280℃,保持10min;
c)进样口温度:270℃;
d)传输线温度: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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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载气:氦气;
f)电子轰击能量:70eV;
g)离子源温度:250℃;
h)倍增器电压:自动调谐值;
i)扫描方式:全扫描(SCAN),西玛津定量离子(m/z,201),莠去津定量离子(m/z,200);
j)溶剂延迟:3min;
k)柱流量:1.0mL/min;
l)进样方式:分流进样,分流比:10:1;
m)质量范围:40amu~450amu。
7.1.2.2进样
分别吸取各检材、空白和添加样品提取液、标准工作溶液,按7.1.2.1分析条件进样分析。
7.2定量分析
7.2.1样品提取
移取血液等液体检材样品1.0mL~5.0mL,或称取铰碎的肝脏等固体检材样品1.0g~5.0g两份,按
7.1.1进行操作。
另取等量相似基质的空白样品三份,其中两份分别添加西玛津和莠去津标准物质作为添加样品(添
加样品中目标物含量应为检材样品中目标物含量的(100±50)%),另一份作为空白样品,与检材样品
平行操作,得到空白样品提取液和添加样品提取液供仪器分析。
7.2.2仪器检测
7.2.2.1仪器条件
同7.1.2.1。
7.2.2.2进样
分别吸取各检材样品、空白样品和添加样品提取液、标准工作溶液,按7.1.2.1的分析条件每个样品
进样分析2~3次。若要报告测量不确定度,每个样品分析次数应不少于6次。
7.2.3计算
7.2.3.1计算含量
记录各样品提取液平行进样2~3次的目标物保留时间和峰面积值,按公式(1)计算含量:
AMV
W=样添样(1)
AMV
添样添
式中:
W-检材样品中目标物的含量,单位为微克每克(µg/g)或微克每毫升(µg/mL);
A样-检材样品提取液中目标物峰面积平均值;
M添-添加样品中标准物质添加量,单位为微克(µg);
V样-检材样品的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A添-添加样品提取液中目标物峰面积平均值;
M样-检材样品的取样量,单位为克(g)或毫升(mL);
V添-添加样品的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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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2计算相对相差
记录两份平行操作的检材样品中目标物的含量,按公式(2)计算相对相差:
X1−X2
RD=100%(2)
X
式中:
RD-相对相差,用百分比(%)表示;
X1、X2-两个检材样品平行定量测定的含量数值;
X-两个检材样品平行定量测定含量的平均值。
8结果评价
8.1定性结果评价
8.1.1阳性结果评价
在相同条件下进行样品测定时,检材样品中目标物的色谱峰保留时间与标准溶液中目标物一致(相
对误差在±1%之内),且在扣除背景后的检材样品质谱图中,目标物的质谱特征离子(不少于3个)与
标准溶液中目标物一致,特征离子丰度比与浓度接近的标准物质相比,相对偏差不超过表1规定的范围,
空白样品无干扰,则可判断检材样品中检出目标物。相关谱图参见附录A,方法回收率及检出限数据参
见附录B。
表1特征离子丰度比的最大允许相对偏差范围
特征离子丰度比>50%>20%~50%>10%~20%≤10%
最大允许相对偏差±10%±15%±20%±50%
8.1.2阴性结果评价
阴性结果评价:检材样品未出现与标准溶液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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