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489-200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
DB63/T 489-2004 DB63/T 489-2004 Geological Disaster Dangerousness Assessment Regul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4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查局、青海省水文地质考察院、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 起草人:
- 李长辉、吴国禄、李小林、甘玉萍、马兴华、刘世杰、王建斌、赵永真、昝明寿、许伟林、严维德、刘红星、李玉军。
- 出版信息:
- 页数:5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
备案号:16185-2005DB63DB63
准标方地省海青
DB63/489—2005
地质灾害险性评估规程
2004-12-07发布2005-01-01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3/489—2005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定义和符号......................................................................1
3.1术语和定义..........................................................................1
4总则..................................................................................3
5工作程序..............................................................................3
6评估范围与级别........................................................................3
7技术要求..............................................................................4
8地质灾害调查与地质环境条件分析........................................................4
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7
9.1对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
手,....................................................................................7
10成果提交.............................................................................8
11成果图件的基本内容...................................................................8
附录A(规范性附录)工作程序框图.....................................................10
12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10
13建设和规划项目工程分析..............................................................10
14....................................................................................10
15.....................................................................................10
16地质灾害调查........................................................................1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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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中的附录A-G为规范性附录,附录H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有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提出。
本标准由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查局、青海省水文地质考察院、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青
海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本标准的起草人:李长辉、吴国禄、李小林、甘玉萍、马兴华、刘世杰、王建斌、赵永真、昝明寿、
许伟林、严维德、刘红星、李玉军
本标准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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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险性评估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和符号;总则;工作程序;
评估范围与级别;技术要求;地质灾害调查与地质环境条件分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提交;成
果图件的基本内容等技术规则。
本规程适用于在青海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在青海省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抽灾害危险性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裂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自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37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
35号)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
GB12328-90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3术语、定义和符号
下列术语、定义和符号适用于本标准
3.1术语和定义
3.1.1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
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国务院令第394号)。
3.1.2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具有地质灾害形成地质地貌条件和在自然、人为等营力作用下,容易生
地质灾害的区域(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37号)
3.1.3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地质灾害体活动征兆明显,且交可能造成较多的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
失的地质灾害承灾区(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37号)。
3.1.4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3.1.5崩塌:是指陡峭斜坡上的岩体或者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发生崩落、滚动的过程
与现象。可能或者要发生崩塌的岩土块体称之为危岩。
3.1.6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在重力作用及其他因素影响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软弱
带,整体地或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过重与现象。
3.1.7泥石流:是指山区沟谷或者山地面上,由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形成的,含有大量泥沙和
石块的介于挟沙水流和滑坡之间的土、水气的混合流过程与现象。
3.1.8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体或者土体受自然作用或者在人为活动影响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
坑洞的过程与现象。地面塌陷又分为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溶塌陷、黄土湿陷、冻
土沉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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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地裂缝: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响下,地表岩土体开裂,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
的过程与现象。
3.1.10地面沉降:是指在一定的地表面积内所发生的地面水平面降低的过程与现象。
3.1.11塌岸:河流、湖泊、水库岸坡在水动力作用下的后退过程与现象。
3.1.12规划用地: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用地是。
3.1.13建设工程用地:实施建设工程的用地。
3.1.14矿山:开采矿产资源的生产活动所在地。
3.2符号
3.2.1灾种及潜在不稳定斜坡
B—崩塌
W—危岩
H—滑坡
N--泥石流
X—地面塌陷
XR--岩溶塌陷
XY—盐溶塌陷
XC—采空塌陷
XS—黄土湿陷
XD—冻土沉陷
L—地裂缝
C—地面沉降
T—塌岸
Q—潜在不稳定(崩滑)斜坡
3.2.2危险性、易发性、稳定性
3.2.2.1危险性
1—危险性大
2—危险性中等
3—危险性小
3.2.2.2易发性
a—高易发
b—中易发
c—低易发
d—不易发
3.2.2.3稳定性
a—稳定性差
b—稳定性转较差
c—稳定性好
3.2.3防治分级
1—重点防治点(段)
2-次重点防治点(段)
3—一般防治点(段)
3.2.4防治措施
避—避让措施
生—生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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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工程措施
监—监测预警
4总则
4.1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者在早请核准、备案前进行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办发{2001}35号)。
4.2在已进行过地质险性一语道破估的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
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
资发{2004}69号)。
4.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
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国土资发{2004}69号)。
4.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穿
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和冻土沉陷等。
4.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工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证;分析论
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必一,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
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和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4.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象、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
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
取样测试。
4.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备案后,方可提交立项、用地审
批使用。
4.8本标准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和规划各价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价工
作。
5工作程序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程序应按“工作程序框图”进行(附录A)
6评估范围与级别
6.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阴于建设场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
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
6.2若地质灾害危险性公限于用地面积内,应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
6.3崩塌、滑坡的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泥石流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
地面塌、地面沉降、地裂缝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
6.4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世活动
断裂或者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将对建设工程安全有直接危害影响的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
同方向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分理处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上不平滑处等)包括
其中
6.5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为限。
6.6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
6.7地质灾害危险陛评估工作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为三级(附
录8)。
6.7.1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为复杂、中等和简单三类(附录C)。
6.7.2建设项目重要性分为重要、较重要和一般建设项目三类(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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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在充分收集分析已有地质环境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编制评估工作大纲,明确任务,确定
评估范围与评估级别,设计地质灾害调查内容及重点、工作部署与工作量,提出质量、安全监控措施和
预期提交的成果与工作周期等。
7技术要求
7.1一级评估应有详实的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和供论证利用的其他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
7.1.1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各类地质灾害体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逐一进行现状评估。
7.1.2对建设场地和规划区范围内,7-程建设可能引发或者加剧的和本身可能遭受的各类地质灾害的
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分别进行预测评估。
7.1.3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综合评估建设场地和规划区各区段主要地质灾害种类和危害程
度,对各区段的地质灾害危险陛程度等级和建设场地适宜性作出评估,并提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
与建议。
7.2二级评估应有详实的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和供分析利用的其他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7.2.1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各类地质灾害体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逐一进行初步现状评估。
7.2.2对建设场地范围内和规划区内,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者加剧的和本身可能遭受的各类地质灾
害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分别进行初步预测评估。
7.2.3在现状、预测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估建设场地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陡程度,分区段划分危
险陛等级,说明各区段主要地厦灾害种类和危害程度,对建设场地适宜性作出评估,并提出可行的防治
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
7.3三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地质灾害调查和供分析利用的其他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参照一级评估
要求的内容,作出概略评估。
8地质灾害调查与地质环境条件分析
8.1地质灾害调查的重点区段
8.1.1上存在适宜斜坡形变破坏的坡度、坡高、坡型和岩体破碎、土体松散、构造发育的自然斜坡区
段以及工程设计挖方切坡区段,将是崩塌、滑坡的易发区段,应为调查的重点。
8.1.2经初步分析判断,凡符合泥石流形成基本条件的冲沟或者山坡,应为调查的重点。
8.1.3依据区域岩溶发育程度、松散盖层厚度、地下水动力条件等因素,经初步分析判断所圈定的岩
溶塌陷的范围,应为调查的重点。
8.1.4在前人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圈出各类不良地质现象和特殊
性岩土分布范围,应为调查的重点。
8.1.5对线状和区域性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将地质灾害的易发区段和危险区段及危害严重的地质灾
害点作为调查的重点。
8.2地质灾害调查内容与要求.
8.2.1崩塌调查
8.2.1.1崩塌区的地形地貌及崩塌类型、规模、范围,崩塌体的大小和崩落方向(附录G)。
8.2.1.2崩塌区岩体的岩性组成特征、风化程度和水的活动特征。
8.2.1.3崩塌区的地质构造,岩体结构类型、结构面的产状、组合关系、闭合程度、力学属性、延展
及贯穿特征。
8.2.1.4气象(重点是大气降水)、水文条件和地震活动特征。
8.2.1.5崩塌前的迹象和崩塌区地貌、岩性、构造、地震、温差变化、水的迳流等自然因素和采矿、
爆破、切坡等人为活动对崩塌的影响;评判危岩崩塌体的稳定性和危害性。
8.2.1.6当地防治崩塌的措施和经验。
8.2.2滑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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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1搜集当地滑坡史、易滑地层或者区域软弱结构面的分布、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图和地质构造
图等资料,调查分析山(岩)体地质构造(附录G)。
8.2.2.2滑坡微地貌形态及其演变过程;圈定滑坡周界、滑坡壁、滑坡平台、滑坡舌、滑坡裂缝、滑
坡鼓丘等要素;查明滑动带部位、滑痕指向、倾角,滑带的组成和岩士陛状,裂缝的位置、方向、
深度、宽度、产生时间、切割关系和力学属性;分析滑坡的主滑方向、滑坡的主滑段、抗滑段及其变化,
滑动面的层数、深度和埋藏条件及其向上、下发展的可能性;评判滑坡稳定性和危害性。
8.2.2.3滑带水和地下水的分布,泉水、湿地的分布、变迁与滑坡动态变化的内在联系;滑带水、泉
水流量及水质的动态变化特征。
8.2.2.4滑坡内外建筑物、树木等的变形、位移、损毁现状及其发生的时间和过程。
8.2.2.5当地防治滑坡的措施和经验。
8.2.3泥石流调查
8.2.3.1沟谷区暴雨雨强,一次最大降雨量,冰雪融水和雨洪最大流量,地下水对泥石流形成的影响(附
录G)。
8.2.3.2沟谷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孝公的分布、物质组成和储量。
8.2.3.3沟谷的地形地貌特征,包括沟谷的发育、切割程度和沟床弯曲堵塞、粗糙程度,纵坡坡度;
划分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圈绘整个沟谷的汇水面积。
8.2.3.4形成区的水源类型、水量、汇水条件、山坡坡度,岩土性质及风化松散程度;断裂、滑坡、
崩塌、岩堆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情况及可能形成泥石流固体物源的分布范围、储量。
8.2.3.5流通区的沟床纵坡坡度、跌水、急湾等特征;沟床两侧山坡坡度、稳比任I=1度,沟床的冲
淤变化和泥石流的痕迹。
8.2.3.6堆积区堆积扇的分布范围,表面形态,纵坡,植被,沟道变迁和冲淤;堆积物的成因、期次、
厚度,一般粒径及最大粒径以及分布规律;堆积扇的形成厉史、堆积速度和一次最大堆积皇。
8.2.3.7近期泥石流的发生时间、、频率、规模、形成过程、历时、流体密度、暴发前的降雨情况和
暴发后产生的灾害情况;区分正常沟谷或者低频率泥石流沟谷;评判沟谷或者山地坡面泥石流易发程度
和泥石流流量、一次输移总量等。
8.2.3.8开矿弃渣、工程切坡、砍伐森林、陡坡开荒及过度放牧等人类活动对泥石流形成的影响。
8.2.3.9当地防治泥石流的措施和经验。
8.2.4地面塌陷调查
8.2.4.1岩溶塌陷调查
8.2.4.1.1岩溶塌陷的成因、形态、规模、分布密度;上覆土层岩性、厚度;下伏基岩岩溶发育、分
布、规模及岩溶水环境条件(附录G)。
8.2.4.1.2岩溶塌陷对已有建筑物的破坏损毁情况。
8.2.4.1.3划分变形类型及土洞发育程度区段;圈定可能发生岩溶塌陷的区段。
8.2.4.2采空塌陷调查
8.2.4.2.1矿层的分布、层数、厚度、深度、埋藏特征和项板地层岩性、结构构造、岩士工程地质性
质以及地下水、地表水分布与动态变化特征(附录G)。
8.2.4.2.2矿层开采的深度、厚度、时间、方式、顶板处置方法;采空区的位置、大小、形状;塌落、
密实程度、空隙和积水等。
8.2.4.2.3地表变形特征和分布规律,包括地表陷坑、台阶、裂缝位置、形状、大小、深度、延伸方
向及其与采空区、地质构造、开采边界、工作面推进方向等的关系。
8.2.4.2.4地表移动盆地的特征,划分中间区、内边缘区和外边缘区;评判地表移动盆地塌陷发展趋
势和变形的特征值。
8.2.4.2.5采空区附近的抽、排水情况及对采空区稳定的影响。
8.2.4.2.6地表移动盆地建筑物变形破坏及其防治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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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地裂缝调查
8.2.5.1单缝发育规模和特征以及群缝分布特征和分布范围(附录G)。
8.2.5.2地裂缝分布发育区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下水类型、构造断裂、人类活动等地质环境条
件。
8.2.5.3地裂缝成因类型和诱发因素(地下水开采等)。
8.2.5.4地裂缝发展趋势预测。
8.2.5.5现有防治措施和效果。
8.2.6地面沉降调查
8.2.6.1主要通过搜集资料、调查访问查明由于常年抽汲地下水引起水位或水压下降而造成的地面沉
降现状和危害程度。
8.2.6.2第四系成因类型和年代,第四系特别是冲积、湖积、湖沼沉积中主要可压缩地层的岩性、厚
度和分布埋藏特征。
8.2.6.3第四系含水层水文地质特征、埋藏条件及其之间的水力联系。地下水开采量、开采层位和区
域地下水位或承压水头变幅与速率。
8.2.6.4地面沉降范围、沉降量和沉降区内已有建筑物损毁程度。评判地面沉降影响范围和累计沉降
量。
8.2.7潜在刁、稳定斜圾调查
8.2.7.1坡体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特征和软弱夹层、卸荷裂隙、缓倾角裂隙、断层等控制
性软弱结构面及结构变形体的分布规律与发育程度(附录G)。
8.2.7.2斜坡成因及坡形、坡高、坡长、坡向、坡度,坡体形变破坏异常现象及规模,坡体缓倾、侧
切、卸荷结构面及潜在滑移面与坡面的组合关系。
8.2.7.3暴雨洪流、河流、地下水及人为工程活动等外营力作用对斜坡稳定的破坏影响。
8.2.7.4对可能构成崩塌、滑坡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条件和可能诱发斜坡失稳的敏感环境因子及坡
体变形破坏现象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判斜坡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生和可能
的影响范围。
8.2.7.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划为潜在不稳定斜坡(国土资发[2004]69号):
8.2.7.5.1发育有各种类型的崩塌、滑坡体;
8.2.7.5.2斜坡岩体中有倾向坡外,倾角小于坡角的结构面存在;
8.2.7.5.3斜坡岩体被两组或两组以上结构面切割,所形成的棱形结构体,其底棱线倾向坡外,且倾
角小于斜坡坡角;
8.2.7.5.4斜坡后缘已产生拉裂缝;
8.2.7.5.5卸荷裂缝发育的高陡斜坡:
8.2.7.5.6表层岩土体己发生蠕动变形的斜坡;
8.2.7.5.7坡足或坡基存在缓倾的软弱岩性层;
8.2.7.5.8位于库岸或者河岸水位变动带,渠道沿线或者地下水溢出带附近,工程建成后可能经常处
于浸湿状态的软质岩石或者第四系沉积物组成的斜坡;
8.2.7.5.9其它根据地形地貌、地质特征分析或者用图解法初步判断为可能失稳的斜坡。
8.2.8冻土冻胀沉陷调查
8.2.8.1冻土区各种冻融地质灾害类型的个体形态、规模、分布、群发程度、形成条件、发展趋势。
包括以寒冻风化剥蚀作用为主形成的,并具有冻融蠕滑活动性的石海、石流坡、石冰川、石条、石河、
土爬和以地下水冻胀—地下冰热融作用为主形成的冻胀丘、地裂缝、冰丘、冰锥、滑塌、泥石流、湖塘、
洼地及疙瘩状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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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2冻土区各类工程地质现象及其形成条件和危害程度。包括建筑物基础变形、屋脊塌腰、屋内
冒水、道路翻浆、路基沉陷、桥洞歪斜、边坡滑塌、斜坡蠕滑等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加剧的各种冻融地
质灾害的规模与分布。
8.2.8.3冻土季节冻结层和季节融化层的冻胀、融沉类别及其分布范围、发育强度与地形、地貌、坡
向、土石性质、植被、水文地质条件等主要影响因素之间的成生联系。
8.2.8.4冻土区河流融区、湖泊融区、构造融区的分布范围、贯通程度及其水文地质特征。
8.2.8.5防治冻土冻胀、沉陷、滑塌等地质灾害的已有措施和效果。
8.2.9塌岸调杳
8.2.9.1河流、湖泊、水库岸坡地形地貌、岩性、地质构造、岸坡结构、岸坡土的分层、级配和物理
力学性质,岸坡天然稳定性、塌岸类型及塌岸发展趋势与影响蔼围,水上岸坡自然稳定坡高、坡角、浪
击带稳定坡角、坡高和土的水下浅滩坡角、岩性组成以及地下水动态变化和对岸坡的潜蚀破坏等。
8.2.9.2最低最高水位、浪击带范围、水库施工期与运行期潜在不稳定岸坡和滑坡、危岩、崩塌等对
塌岸的形成及影响等。
8.2.9.3邻近相似地质条件的已建水库库岸、河湖岸的自然稳定坡角、坡高,浪击带稳定坡角、坡亩
在占同奇。
8.2.9.4防治塌岸的有效措施。
8.2.10其他灾种
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9.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在查明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承灾对
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对其
潜在的危险陛进行客观评估。
9.2地质灾害危险陛分级: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和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为危险陛大、危险性中等
和危险性小三个等级(附录E)。
9.3地质灾害危险眭评估包括:地质灾害危险陛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危险陛预测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
性综合评估。
9.3.1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基本查明评估区己发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
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分布、类型、规模、变形活动特
征,主要激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对其天然稳定性或者易发性进行现状评价。
9.3.2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者加剧酌和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的
危险性做出评估。
地质灾害的发生,是各种地质环境因素相互影响,不等量共同作用的结果。预测评估必须在对地质环境
因素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判断降水或者人类活动等激发因素下,某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可调节的地质环
境因素的变化,导致致灾体处于不稳定状态,预测评估地质灾害的范围、危险性和危害程度。
地质灾害危险陛预测评估内容包括:
9.3.2.1对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可能引发或者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不稳定
的高陡边坡变形等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做出预测评估。
9.3.2.2对建设工程自身可能遭受己存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危
害隐患和潜在不稳定斜坡变形的可能性、危险l生和危害程度作出预测评估。
9.3.2.3对各种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可采用工程地质比拟法,成因历史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数
学统计法等定性、半定量的评估方法进行。
9.3.3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充分考虑评估区的
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和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确定判别区段危险性的量化指标,根
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采用定性、半定量分析法,进行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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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性等级分区(段)。并依据地质灾害危险眭、防治难度和防治效益,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作出评估,提
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和建议。
9.3.3.1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危险陛划分为大、中等、小三级(附录E)。
9.3.3.2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基本不设计防治工程的,土地适宜性为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防
治工程简单的,土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大,防治工程复杂的,土地适宜性为适宜性筹
(附录F)。
9.3.3.3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应根据各区(段)存在的和可能引发的灾种多少、规模、稳定性和承
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等,综合判定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等级区(段)。
9.3.3.4分区(段)评估,应论述各区(段)的工程地质条件、存在的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种类、规模、
稳定状态,对建设项目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要求。
10成果提交
10.1地质灾害危险眭一、二级评估,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三级评估,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
评估说明书。
10.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舄或者说明’=B,并附评估区地质灾
害分布图、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和有关的照片、地乒地貌剖面图等。
10.3地质灾害危险陛评估报告是评估工作最终成果,应在综合分析全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编写。报告:
B要力求简明扼要、相互联贯、重点突出、论据充分、结论明确;附图规范、时空信息量大、实用易懂、
图面布置合理、美观清晰、便于使用单位阅读。
10.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纲(附录G)。
11成果图件的基本内容
11.1评估区地质灾害分布图
该图是以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为背景,主要反映地质灾害类型、特征和分布
规律。图比例尺按委托单位的要求并考虑便于阅读和使用。
平面图
按规定的素色表示简化的地理、行政区划要素;按GBl2328—90规定的色标,以面状普染色表示岩
土体工程地质类型;采用不同颜色的点、线符号表示地质构造、地震、水文地质和水文气象要素;
采用不同颜色的点状或面状符号表示各类地质灾害点的位置、类型、成因、规模、稳定性、危险}生图
面地质灾害点注记:N。A0010(3号泥石流灾害点,高易发,规模10千m。);H7a0121(7号滑坡灾害点,
稳定性差,规模121万m。)。
11.1.1镶图与剖面图
对于有特殊意义的影响因素,可在平面图上附全区或局部地区的专门性镶图。如降水等值线图、全
新世活动断裂与地震震中分布图等。同时应附区域控制性地质地貌剖面图。
11.1.2大型、典型地质灾害说明表
用表的形式辅助说明平面图的有关内容。表的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点编号、地理位置、类型、规模、
形成条件与成因、危险性与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
11.2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
该图主要反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结果和防治措施;图比例尺按委托单位的要求并考虑便
于阅读和使用。
11.2.1平面图
按规定的素色表示简化的地理要素和行政区划要素;采用不同颜色的点状、线状符号分门别类的表
示建设项目工程部署和已建的重要工程;采用面状普染色表示地质灾害危险陛等级综合分区:以代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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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表示地质灾害点(段)防治分级和防治措施,防治分级一般可划分为:重点防治点(段)、次重点防治点
(段)、一般防治点(段)。防治措施一般可分为:避让措施、生物措施、工程措施、监测预警措施。
图面地质灾害点注记:N~ffIA33工(3号泥石流灾害点,对建设.工程的危险陛小,具有高易发活动特
点,应进行一般防治,采取工程措施);H7-Ial避(7号滑坡灾害点,对建设工程的危险陛大,稳定性差,
应进行重点防治,采取避让措施)。
11.2.2综合分区(段)说明表
表的内容主要包括:危险性等级、区(段)编号、工程地质条件、地质灾害类型与特征、发育强度与
危害程度、防治措施建议、场地适宜性等。
11.3应附大型、典型地质灾害点的照片和潜在不稳定斜坡、边坡的工程地质剖面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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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工作程序框图
接受评估委托
建设规划项目初步分析及现场踏勘
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建设和规划项目工程分析
划分评估级别、确定评估范围编制评估工作大纲
地质灾害调查
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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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表
表B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表
评估分级复杂程度
复杂中等简单
项目重要性
重要建设项目一级一级一级
较重要建设项目二级二级三级
一般建设项目三级三级三级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地质坏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表C.1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复杂中等简单
1、地质灾害发育强烈1、地质灾害发育中等1、地质灾害一般不发育
2、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2、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2、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3、地质构成复杂,岩性岩相变化3、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岩相不稳3、地质构造简单,岩性单一,岩土体
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定,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工程地质性质性良好
4、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不良4、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较差4、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良好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的工程活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动强烈强烈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表D1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项目类型项目类别
重要建设项目开发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以上公
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
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较重要建设项目新建村庄、三级(含)以下公路、中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
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一般建设项目不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
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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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e.1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确定要素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危险性分级
危险性大强发育危害大
危险性中等中等发育危害中等
危险性小弱发育危害小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建设场地适宜性分级表
表f.1建设场地适宜性分级表
级别分级说明
适宜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单,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小,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
能性小,危险性小,易于处理
基本适宜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变化较大,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
中等,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适宜性差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地质构造复杂,软弱结构面发育区,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防治骓度大。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地质灾害危险陛评估报告书调查表
表G.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提纲
前言
说明评估任务由来,评估工作的依据,主要任务和要求。
第一章评估工作概述
一、工程和规划概况与征地范围
二、以往工作程度
三、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
四、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第二章地质环境条件
一、气象水文
二、地形地貌
三、地层岩性
四、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
简述评估区所处大地构造位置与主要地质构造类型及其展布、规模;新构造活动与历史
地震震中位置、震级,地震基本烈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域地壳稳定性(分稳定、基本
稳定、不稳定三级)结论。
五、工程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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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岩体和土体的工程地质类型,分别简述岩土体的结构构造组成和断层、裂隙、软弱面
分布发育特征以及岩体风化、土体密实程度;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或者特殊工程地质性
质;详述不良自然地质现象类型、分布及其发育程度与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等工程地质条件
的成生关系。
六、水文地质条件
按地下水类型分别简述地下水的分布、含水层特征、水位埋深、水头高度,水质、水量
及动态;地下水补迳排特征;详述地下水渗流或者水位(水头)、相态变化等对地质灾害形成、
发育的主要制约作用或者影响程度。
七、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重点叙述已建工程活动或者人类其他经济工程活动
对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及其引发、加剧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危险危害性;指出人为
地质灾害产生的内在地质环境条件和外在不当活动方式。
八、小结
第三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阐明已发生灾种的类型、分布、规模、变形活动特征、主要激发因素、形成机制等;对危险
性和危害性大的隐患点和潜在不稳定斜坡区(段)进行重点阐述,并附平剖面插图。
二、地质灾害危险h生现状评估
按灾种进行稳定性或者易发性评估;附地质灾害危险胜现状评估说明表。
三、小结
第四章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一、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按引发或者加剧的地质灾害灾种进行评
估。
二、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按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灾种进行评估;附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钡拆估说明表。(在山地丘陵区进行工程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GB/T 23886-2009 珍珠珠层厚度测定方法 光学相干层析法 2009-06-01
- GB/T 10500-2009 工业硫化钠 2009-06-02
- GB/T 5751-2009 中国煤炭分类 2009-06-01
- GB/T 23889-2009 家用空气源热泵辅助型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 2009-06-01
- GB/T 23810-2009 直接液化用原料煤技术条件 2009-06-01
- GB/T 1735-2009 色漆和清漆 耐热性的测定 2009-06-02
- GB/T 23888-2009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控制器 2009-06-01
- GB/T 23885-2009 翡翠分级 2009-06-01
- GB/T 397-2009 炼焦用煤技术条件 2009-06-01
- GB/T 1610-2009 工业铬酸酐 2009-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