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518-2004 出口油棉打火机检验规程
DB33/T 518-2004 Exporting Oil-impregnated Mat Lighter Inspection Regul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4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7.180
Y89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518—2004
出口油棉打火机检验规程
Rulesfortheinspectionofliquid(wick)lighterforexport
2004-10-18发布2004-11-18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518—2004
前言
本标准是在参考了《加拿大危险品(打火机)规则》,美国《联邦法规》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9994-2002《打火机安全标准》中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同时结合浙江地区出口油棉打火机实际检验经验
而制订的。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胄、何涛、卢宏、王平、池扬武、陈杨。
I
DB33/T518—2004
出口油棉打火机检验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油棉打火机的安全要求、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及不合格的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油棉打火机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N/T0761―1999出口危险品打火机检验规程
加拿大危险品(打火机)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油棉打火机Liquid(Wick)lighter
一种充灌液体碳氢化合物燃料带外露灯芯,同时带有火石引燃装置的产品,所用燃料在24℃时标
准蒸气压不超过34.5kPa。
3.2
风挡Shield
全部或部分包裹打火机的燃料出口,且凸出向外的一种结构。
3.3
爆火Spitting
因液体燃料飞逸而产生的飞溅小火滴。
3.4
火石引燃装置Flintset
经有意识操作,火石与钢轮磨擦产生火花,点燃燃料的装置。
4要求
4.1每一个打火机都应有永久性的标记,标记应在打火机的使用有效期内保持清晰可见,包括用正体
字标注的生产商名称,或出口国的注册商标,以及用进口国官方语言或英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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