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2069-2023 城镇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技术规范
DB42/T 2069-2023 Urban Public Toilet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07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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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03.080.01
CCSC51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2069—2023
城镇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heconstructionand
managementofurbanpublictoilets
2023-07-27发布2023-11-27实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42/T2069—2023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规定...........................................................................2
5公共厕所设置.......................................................................3
6公共厕所建设.......................................................................5
7公共厕所运行管理..................................................................12
附录A(资料性)公共厕所指示牌的规定................................................16
附录B(资料性)湖北省公共厕所智能设施配置表........................................22
附录C(资料性)湖北省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检查标准......................................23
I
DB42/T2069—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武汉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振华、李文、丁瑛韬、喻晓、罗毅、郑婷、朱杰峰、徐建军、王波、王薇、
易璟、谢琪、欧娜、白兴雷、周云丽。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027-68873088,邮箱:
,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武汉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电话:027-
62303025,邮箱:tingzheng2018@126.com。
III
DB42/T2069—2023
城镇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城镇公共厕所建设、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城镇公共厕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置、设计、施工、验收及管理工作,
其他公共厕所的设置与建设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17217公共厕所卫生规范
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27948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
GB27952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5033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GB50339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5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5013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9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55031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GB55032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CJ/T164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CJJ1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27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T125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3术语和定义
1
DB42/T2069—202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镇公共厕所urbanpublictoilets
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未作特殊说明时,本规范所称“公共厕所”统指“城
镇公共厕所”。
固定式公共厕所fixedpublictoilets
不能移动使用的公共厕所,包括独立式和附属式公共厕所。
独立式公共厕所freestandingpublictoilets
不依附于其他建筑物的公共厕所。
附属式公共厕所attachedpublictoilets
依附于其他建筑物的公共厕所。
活动式公共厕所movablepublictoilets
能移动使用的公共厕所,包括组装式公共厕所、汽车公共厕所、拖动式公共厕所。
无障碍专用厕所toiletsfordisabledperson
供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行动不方便的人使用的厕所。
水冲便器watercloset
用水冲洗的坐便器、蹲便器及小便器。
厕位cubicle
如厕的位置,根据便器的类别分为坐位、蹲位和站位。
第三卫生间familytoilets
公共厕所单独设置的无性别限定,方便需要协助的人(如父母带异性的孩子,子女带异性的父母或
异性服伺的体弱病残等)使用的厕所间。
公共厕所运行管理operationandmanagementofpublictoilets
为满足公众如厕需求所进行的保洁服务等工作,包含公共厕所的质量、服务、维护、安全、应急、
检查与考核评价。
公共厕所保洁员publictoiletcleaner
公共厕所保洁员(以下简称保洁员),从事公共厕所设施、设备管理和保洁作业的专职人员。
臭味强度odorintensity
人们通过嗅觉感觉到的气味的强弱程度。
4一般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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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厕所的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并且宜高于国家标准,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环保、
卫生文明、经济适用的原则。
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应纳入本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城镇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公共厕所。在土地出让时,应将公共厕所配
置规模和标准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城市更新应预留公共厕所用地,并应按照规划进行
建设。
公共厕所的设置应满足规划用地布局、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景观协调等要求。
公共厕所的整体造型和色彩及建筑材质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在材料使用上尽量因地制宜选用当地
特色的地材,简洁、适用。
公共厕所分为固定式公共厕所和活动式公共厕所。公共厕所的设置应以固定式为主、活动式为辅,
固定式公共厕所根据建筑的依附关系,分为独立式公共厕所和附属式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建造宜优先选用装配式或一体化成品集成公厕,满足环保再利用的要求。
商业区、广场、公交枢纽站、游乐场所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应配套建设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宜按照CJJ14标准中二类以上(含二类)标准进行设置、设计和建造。
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公共厕所设计宜增加便利性环卫作业保障设施、智能化辅助设施等。
公共厕所应采用节水、节电、环保、防异味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采取人性化设
计。保持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卫生。公共厕所主体建筑、内部设施、给排水、化粪池或贮粪池、无障
碍设施等硬件设施应保持完好、整洁,功能应符合使用要求。
应按照CJJ14等相关标准要求,设置公共厕所指示牌,方便社会公众寻找和使用公共厕所。公
共厕所指示牌的设置应符合GB/T1000•1.1和CJJ/T125的规定,宜参考本规范附录A的样式。
公共厕所信息应纳入本地城镇运行信息化管理,宜推进“互联网+”公共厕所建设和运行管理。
5公共厕所设置
公共厕所设置应遵循城乡一体化以及因地制宜的原则,数量合理、分布科学、导向清晰、厕位数
量满足实际需要、男女厕位比例等符合规定。
城镇中居住区内部公共活动区、城镇商业街、文化街、港口客运站、汽车客运站、机场、轨道交
通车站、公交首末站、文体设施、市场、展览馆、开放式公园、旅游景点等人流聚集的公共场所,应设
置公共厕所。
乡镇地区的集市、广场等公共场所应根据需求至少设置1座公共厕所。
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大型公共建筑、公共绿地及公共活动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宜与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合建。
公共厕所设置密度应满足流动人群如厕需求,设置密度宜符合表1的规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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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公共厕所设置标准
b独立式公共厕
设置密度(座建筑面积
城镇用地类别a所用地面积(m2/备注
/km2)(m2/座)
座)
设置密度宜按1500~2000户设置1
居住用地(R)3~530~8060~120座选取;旧城区宜取密度指标的上
限,新区宜取中、下限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中的
文化设施用地(A2)、体育用地
(A4)、医疗卫生用地(A5),以及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中的商业
4~1150~12080~170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设施用地(Bl)、娱乐康体用地
(B3)等人流量大的区域取密度指
标的上限;其他人流稀疏区域宜取
下限
交通设施用地(S)中的综合交通枢
纽用地(S3)、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S41)、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以
交通设施用地(S)、绿地(G)5~650~12080~170
及绿地(G)中的公园用地(Gl)、
广场用地(G3)的公共厕所设置以
当地公共设施的布局情况而定
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
1~230~6060~100
公用设施用地(U)
乡镇居民区、公共场所1~23050
城镇体育赛事、集会、庆典等临按1厕位/100~
宜配置活动式公共厕所
时活动场所150人计算确定
注:公共厕所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等级根据现场用地情况、人流量和区域重要性确定。
a城镇用地类别是参照GB50137的规定。
b独立式公共厕所的用地面积包括建筑占地和室外与其配套设施(如无障碍设施、进出入步道和化粪池等的占
地面积),但不包括与相邻建筑物间的绿化隔离带用地。
固定式公共厕所宜在下列场所设置:
a)车站、码头、展览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附近;
b)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公园、公共休闲绿地、街心花园(0.5公顷以上的规划绿地)、集贸市
场、大型停车场等公共场所;
c)新建住宅区及老居民区;
d)商场、超市和商业街、饭店、宾馆;
e)饭馆、小吃店、快餐店、咖啡店和茶艺馆等餐饮场所;
f)体育场馆、展览馆、影剧院、音乐厅等公共文体活动场所;
g)机场、火车站、公交首末站、汽车客运站、轨道交通车站、高速路休息区、综合性服务楼和服
务性单位。
活动式公共厕所宜在下列场所设置:
a)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不得对原有的建筑、其他场地进行改造的场所;
b)已经规划建设完毕,不方便接通上下水的场所;
c)老旧城区、背街小巷不方便建设固定式公共厕所的场所;
d)在人流量大、公共厕所数量不足且难以补建的地区等;
e)未来可能要规划或建设的但目前又需要使用公共厕所的场所。
f)举办大型商业、文化、公益等活动,所在地现有公共厕所不能满足用厕需求的。
4
DB42/T2069—2023
g)在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应预留放置活动式公共厕所的空间。
固定式公共厕所分三类设置,设置宜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固定式公共厕所设置类别
设置区域设置类别
城市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风景区、旅游集散点、宾馆、饭店和
二、三级医院及其它环境要求高的区域或公共建筑,或已建成的主要商业区和主要大街的公共服务一类
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原有厕所改造为对社会大众开放的公共厕所
城市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体育场馆、一级医院等公共建筑一类或二类
其它街道(乡镇)和区域二类或三类
注:独立式公共厕所二类、三类分别为设置区域的最低标准,附属式公共厕所二类为设置场所的最低标准。
公共厕所设置间距和服务半径应符合GB55013、GB/T50337、CJJ27的相关要求。
6公共厕所建设
公共厕所设计
6.1.1公共厕所的基本配置应包括男厕、女厕,无障碍厕位,盥洗室,工具间,管理间等,并考虑无
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的设置。
6.1.2在人流集中的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站位,下同)的比例不应小于2:1。在其他场所,
男女厕(蹲、坐)位的比例和数量宜符合CJJ14标准,宜按下面公式计算:
R=1.5W/M·······································································(1)
式中:R——女厕位数与男厕位数的比值;
1.5——女性与男性如厕占用时间比值;
W——女性如厕测算人数;
M——男性如厕测算人数。
6.1.3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具备功能分区,平面布置宜将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分室设置,具有
独立功能。
6.1.4公共厕所宜采用迷道式卫生间设计,并分设男、女通道,在男、女厕间进门处应设视线屏蔽,
男、女厕位分别超过20个的公共厕所,宜设置双出入口。
6.1.5第三卫生间应独立设置,符合CJJ14中的规定,有特殊标志和说明,设置应急报警按钮。建多
层公共厕所时,第三卫生间应设在底层。
6.1.6男厕、女厕应至少各设一个无障碍厕位,厕位内公示紧急联系方式。无障碍设计应满足GB55019
的相关要求。
6.1.7公共厕所母婴室设置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区、医院、公园、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及其他有哺
乳需求的区域,母婴室设计应符合GB50352、GB55031的相关规定。
6.1.8公共厕所的墙体、屋面、门窗和管道宜采取保温防寒设计,防止设施和管道被冻坏。一、二类
公共厕所的节能措施宜满足GB50189的相关节能指标要求。
6.1.9公共厕所内墙裙、便器、洗手盆应采用光滑、便于冲洗、耐腐蚀、防渗、不易附着污垢的材料,
蹲位台面、地面铺装应采用防渗、防滑、耐磨的材料铺设。地面应有0.5%~1%坡度坡向地漏。
6.1.10公共厕所厕间走道的最小宽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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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公共厕所厕间走道最小宽度
最小宽度(m)
类型
走道长度≤3.0走道长度>3.0
单排(内开门)1.01.2
单排(外开门)1.21.5
双排(内开门)1.21.5
双排(外开门)1.51.8
6.1.11大便厕位应设计成独立的单元空间,大便厕位内应设置搁物台或耐腐蚀挂物钩。
6.1.12公共厕所设计宜将附属设施(管道、通风等)集中在单独的夹道中,应选用性能可靠、故障率
低、维修方便的器具。
6.1.13固定式公共厕所应按CJJ14的相关规定设置洗手盆,洗手盆宜设置热水洗手设施,不应使用
中水或回用水,公共厕所应至少设置一个清洁池。
6.1.14公共厕所的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GB50015的规定,卫生器具的节水功能应符合CJ/T164的
相关规定。
6.1.15采用循环用水冲便的公共厕所,处理后的水质应达到国家现行标准GB/T18920的要求。
6.1.16化粪池和贮粪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化粪池和贮粪池有效容积应按表4的规
定确定。
表4化粪池和贮粪池有效容积
化粪池型号化粪池有效容积(m3)实际使用人数(人)
14.0120
26.0120~200
312.0200~400
420.0400~600
530.0600~800
640.0800~1100
750.01100~1400
注:表中的实际人数是按每人每日污水量25L,污泥量0.4L,污水停留时间12h,清掏周期120d计算。如
与以上基本参数不同时,应按比例相应改变。
6.1.17公共厕所供电设计应符合GB51348的相关规定表中的实际人数是按每人每日污水量25L,污
泥量0.4L,污水停留时间12h,清掏周期120d计算。如与以上基本参数不同时,应按比例相应改
变。,采用防潮节能型照明灯具。
6.1.18公共厕所的臭味控制应符合GB/T17217的规定,厕所的大便器、小便器等均应采用有防臭气
回流设施的器具,不得采用钟罩式地漏,地漏应具有防臭、防堵塞、防干涸、易清理的功能。
6.1.19公共厕所的通风设计应符合CJJ14的相关规定,通风流向宜由盥洗区与工作人员休息区向小
便区、大便区,避免反流。应优先考虑自然通风,当换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
6.1.20公共厕所宜配置人性化、舒适化的设备设施,一类、二类公共厕宜配置空调、背景音乐、空气
净化机等。
6.1.21公共厕所宜设置智能化管理的设备设施。
6.1.22公共厕所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管理间应至少配置1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公共厕所建造
6.2.1固定式公共厕所建造
固定式公共厕所建造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并按CJJ14的相关规定分为一类、二类、
三类三个等级建造。
6
DB42/T2069—2023
固定式公共厕所的建造类别及要求宜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固定式公共厕所建造基本要求
序号项目一类二类三类
新颖美观,适合城市特点,根美观,适合城市特点,根据建不对周边环境和建筑景观
1建筑形式、外观据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选择厕设地点及周边环境选择厕所主形成消极影响,与相邻建
所主体造型,形成独特景观体造型,具有可观赏价值筑和环境协调
根据周边环境、厕所建筑主体根据周边环境、厕所建筑主体
2色调与环境相协调
及建筑形式设定色彩及建筑形式设定色彩
采用内外开式大门,有防蝇门与建筑风格一致,视条件设置
3厕所大门视条件设置防蝇门帘
帘防蝇门帘
男厕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
男厕大便间、小便间应分室独大便间、小便间宜分区设
4平面布置应分室独立设置。盥洗室男女
立设置。盥洗室男女可共用置;盥洗室男女可共用
分开
4~6以上(附属式公共厕所不
5管理间(m2)>6(附属式公共厕所不要求)<4;视条件而定
要求)
6工具间(m2)2以上1~21~2;视条件设置
内置休息座椅(附属式公共厕视条件定(附属式公共厕所可视条件定(附属式公共厕
7休息厅
所可不设)不设)所不设)
有,内设无障碍便器、洗手盆
及儿童洗手盆、多功能台、婴
8第三卫生间视条件定无
儿安全座椅、儿童座便垫、儿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SN/T 5071-2018 出口食品中19种非蛋白含氮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2018-03-12
- SN/T 1732.21-2018 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剂 第21部分:铅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2018-03-12
- SN/T 0306.1-2018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1部分:总则 2018-03-12
- SN/T 5095-2018 出口蛋及蛋制品中氟虫腈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2018-03-12
- SN/T 1051-2018 出口酿造食醋检验鉴定规程 2018-03-12
- SN/T 0794-2018 进出口西洋参检验规程 2018-03-12
- SN/T 5074-2018 出口食品中二甲基黄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2018-03-12
- SN/T 5093-2018 进出口坚果与籽类食品检验检疫规程 2018-03-12
- SN/T 1744-2018 出口动物饲料中己烷雌酚、己烯雌酚、双烯雌酚的检测方法 2018-03-12
- SN/T 5094-2018 出口禽蛋及蛋制品中氟虫腈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2018-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