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424-2019 法庭科学 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方法
GA/T 424-2019 Forensic sciences—Methods for audio and video recording in interrogation of criminal suspects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T 424-2019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19-10-14
实施日期
2019-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5)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的器材设备、方法、要求和资料管理。本标准适用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录音录像工作。询问、盘问违法嫌疑人,询问受害人、证人,需要进行录音录像的,可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
2003年05月
-
2019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安徽省公安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 起草人:
- 郑根贤、蒋占卿、许小京、王年松、杨波、廉晨思
- 出版信息:
- 页数:4页 | 字数:7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310
A92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XXXX—XXXX
代替GA/T424—2003
法庭科学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方法
Forensicsciences—Methodsforaudioandvideorecordingininterrogationof
criminalsuspects
××××-××-××发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TXXXX—XXXX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T424—2003《审讯过程录像规则》,与GA/T424—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3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定义(见3.1,2003年版的2.1);
——删除了受理权限的相关条款(见2003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对器材设备的功能与性能要求(见第4章);
——删除了器材设备的相关条款(见2003年版的4.1~4.3);
——修改了摄录范围的相关要求(见5.3,2003年版的6.5);
——增加了录音录像方法相关条款(见5.5~5.7);
——增加了资料管理相关条款(见7.1、7.2、7.4~7.8);
——修改了资料记录的相关要求(见7.3,2003年版的7.1~7.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公安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根贤、蒋占卿、许小京、王年松、杨波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DB22/T 1229-2011 人参中丙环唑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2011-12-01
- DB22/T 1231-2011 人参中菌核净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2011-12-01
- DB22/T 493-2010 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 2010-07-23
- DB22/T 490-2010 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 2010-07-23
- DB22/T 1232-2011 人参中噻虫嗪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2011-12-01
- DB22/T 1230-2011 人参中异菌脲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2011-12-01
- DB22/T 491-2010 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 2010-07-23
- DB22/T 487-2010 宾馆饭店及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 2010-07-23
- DB22/T 488-2010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 2010-07-23
- DB22/T 492-2010 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 201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