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921-2011 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通则

GA 921-2011 General rule for warning mark and register mark of civil explosives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921-2011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01-13
实施日期
2011-05-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的基本规则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和登记标识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南京理工大学、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北京京安丹灵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云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江阳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南京理工科技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淮南舜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方斯伦贝谢油田技术(西安)有限公司
起草人:
闫正斌、金鑫、杨祖一、亓希国、肖月华、刘大斌、魏新熙、曹文俊、王电、刘延书、郭银栋、朱长江、周富祥、刘润轩、王宝兴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1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300

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9212011

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通则

Generalruleforwarninmarkandreistermarkof

gg

civilexlosives

p

2011-01-13发布2011-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9212011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给出的规则起草。

GBT1.12009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

本标准由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