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661-2018 犬狂犬病免疫技术规范

DB63/T 1661-2018 Dogs' rabies immuni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1661-2018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6-25
实施日期
2018-09-25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220

B41

备案号:60220-2018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1661—2018

犬狂犬病免疫技术规范

2018-06-25发布2018-09-25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3/T1661—2018

前言

本规范按照GB/T1.1-2009的规则编写。

本规范由青海省农牧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规范起草单位: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尹梅、刘静、李永霞、吴凯琪、尕才仁、陈海莉、巨骞。

I

DB63/T1661—2018

犬狂犬病免疫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实施主体、免疫步骤、疫苗、常见过敏反应和应激反应及处理措施、免疫证明、免

疫档案及相关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青海省境内城镇、乡村各类犬的狂犬病免疫技术操作。

2登记

免疫单位对免疫犬的品种、年龄、性别、毛色、犬主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

3体检

3.1询问

询问免疫犬的免疫史、饲养时间、饮食状况、粪尿性状、患病史、是否怀孕等。

3.2检查

犬到达免疫单位后静卧10min,临床检查免疫犬的精神状态、可视粘膜,测量体温、呼吸、脉搏。

4免疫适宜条件判定

达到表1条件的犬可进行免疫,如第一次临床检查不合格,待犬静卧10min左右进行二次临床检查。

表1犬免疫适宜条件

类型体温可视黏膜脉搏呼吸

皮温:37.5℃~39℃

幼犬粉红、湿润、无异常分泌物每分钟80次~每分钟120次呼吸均匀

肛温:38℃~39.5℃

皮温:37.5℃~38.5℃

成年犬粉红、湿润、无异常分泌物每分钟60次~每分钟100次呼吸均匀

肛温:38℃~39℃

5免疫接种

5.1保定

根据犬的实际情况可选择徒手、器具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实施保定,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5.2疫苗检查

1

DB63/T1661—2018

疫苗应在有效期内且包装完整,储存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5.3消毒

5.3.1疫苗瓶盖消毒

疫苗使用前,用75%酒精棉球拧干消毒瓶盖,稍等片刻待酒精挥发后再抽取疫苗。

5.3.2接种部位消毒

按照疫苗使用说明选择接种部位,接种部位先用5%碘酊棉球消毒,再用75%酒精棉球脱碘。

5.4注射

5.4.1冻干疫苗、干粉疫苗应按照该批次疫苗说明书中规定的稀释液种类和稀释倍数稀释,按照疫苗

说明书采用皮下或肌肉注射。

5.4.2注射方法:

——肌肉注射:一般选择颈侧部或后臀部肌肉较厚的部位,针头与注射部位呈90°刺入,将疫苗

注入肌肉组织内。

——皮下注射:提起皮肤,针头与注射部位呈35°刺入,将疫苗注入皮下组织内。

5.5解除保定

疫苗注射完成后,在安全条件下去除保定措施。

5.6注意事项

5.6.1疫苗应购自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GSP认证的疫苗经营单位。

5.6.2活疫苗应在-15℃以下冷冻保存,灭活疫苗应在2℃~8℃温度下冷藏保存,避免高温、紫外线和

阳光直射。用便携式疫苗冷藏箱加冰块冷藏携带。

5.6.3疫苗的使用必须在兽医的指导下进行。使用前,应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严格遵照说明书中的

免疫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

5.6.4液体疫苗使用前应充分摇匀,冻干疫苗稀释后必须全部溶解摇匀后使用,稀释应在避光、避热

源的低温环境下进行。稀释后的疫苗应在2h内用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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