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380-1998 中国海区水中建(构)筑物标志规定

GB 17380-1998 The regulation for the marking of offshore structures in China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17380-2020 | 页数: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7380-199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8-05-18
实施日期
1999-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安全监督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安全监督局、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交通部天津海上安全监督局、交通部上海海上安全监督局
起草人:
张国维、胡江山、孟庆忠、董树江、刘郁郁、张富顺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第1页/共7页

中国海区水中建(构)筑物标志规定

(GB17380-1998)

前言

本标准是参照国际航标协会(IALA)《关于近海建(构)筑物标

志的建议》的原则,依据GB4696—84《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有

关规定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的海区水中建(构)筑物须符合本标

准的规定;原设置的海区水中建(构)筑物在本标准实施后二年起须

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安全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安全监督局、交通部标准计量研

究所、交通部天津海上安全监督局、交通部上海海上安全监督局负责

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国维、胡江山、孟庆忠、董树江、刘郁郁、

张富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安全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2页/共7页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海区水中建(构)筑物标志的形状、颜色及光、

声、无线电信号。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海区可航水域内具有固定位置的海区水中建

(构)筑物。

本标准不适用于作为助航标志而专门设置的建(构)筑物,也不

适用于跨海桥梁。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

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

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696—84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海区水中建(构)筑物[以下简称建(构)筑物]offshore

structures

在海区水中设置的永久性或临时性的有固定位置的建(构)筑物。

如钻井平台、石油生产平台、采集海洋水文资料用的数据平台以及油

井的外部附属结构等。

3.2节奏光的有效光强effectiveintensityofrhythmiclight

第3页/共7页

在同样环境和设备条件下,定光光源和节奏光光源相比,若两者

的发光强度相等,则此定光光源的发光强度即为节奏光的有效光强。

4技术要求

4.1主灯

4.1.1任何建(构)筑物都应在适当的部位装备一盏或同步工作

的多盏闪光的白色灯,以确保在夜间航行的船舶从任何方向接近它时,

至少能看到一盏闪光的白色灯。

4.1.2安装高度为:在建(构)筑物所在地点的平均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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