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UCO 9-2025 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碳中和实施指南

T/CUCO 9-2025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carbon neutrality of commercial logistics industrial parks

团体标准 现行 页数:4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UCO 9-2025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发布单位/组织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碳中和基本要求和原则、碳中和实施流程、碳中和实施计划、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碳中和实施路径和碳交易、碳中和评价和声明的详细内容和工作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商贸物流产业园区实施并达成碳中和需要开展的工作,其他行业参照使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40页 | 字数:55 千字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20

CCSA02

团体标准

T/CUCO9—2025

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碳中和实施指南

Implementationguidelinesforcarbonneutralityof

commerciallogisticsindustrialparks

2025‑10‑10发布2025‑10‑10实施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T/CUCO9—2025

目次

前言……………………………Ⅲ

引言……………………………Ⅳ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和原则……………3

5碳中和实施流程……………3

6碳中和评价和声明…………………………6

附录A(资料性)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碳中和实施计划………8

附录B(资料性)商贸物流产业园区温室气体减排行动…………………10

附录C(资料性)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碳中和技术目录……………………13

附录D(规范性)商贸物流产业园区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19

附录E(资料性)碳中和评价申请书样例…………………21

附录F(资料性)需提交的附件资料样例…………………22

附录G(资料性)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碳中和评价报告样例………………23

附录H(资料性)碳中和评价证书样例……………………29

参考文献………………………30

T/CUCO9—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武汉长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湖北中新联投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浑沌绿能超导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武汉长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武汉长江新区科技

创新与成果转化局、湖北中新联投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

技术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检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吉林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大学、

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浑沌数字化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冠旭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

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中凌融信

(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集泓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肇庆德庆冠旭电子有限公司、广东浑沌城市

发展有限公司、中核华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太虚浑沌研究院有限公司、蔚蓝数字资本有限公司、浑沌数字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凌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阳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铠硕达科技

有限公司、深圳乐豆互联网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影链智慧集团有限公司、浑沌数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海南太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佛山沃泽爱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浑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隆元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浑沌颐百年生命科学(深圳)有限公司、神农本草(广东)药材股份公司、太虚私募基金

管理(湖北)有限公司、零废城市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斯泰恩绿色

能源国际协同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电信工程有限公司、超智绿能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广东

浑沌国际交流有限公司、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赛格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映廷、余翔、刘志峰、赵雷、高亮、聂小兵、虞恒、唐云鹭、宣晓菲、赵月莹、陈定中、

林玉晖、孙志海、宋轩、陈瑶、吴海全、张丛光、蒋婷、吴薇群、于龙、常彦松、姜崇斌、王中恒、郭超、刘芳兵、

王政、陈欣、安亮、陈赤晶、宋小龙、刘扬、张凌宇、王成祖、丁有如、李晗非、安成、裴廷伟、马文革、赵晋宇、

刘丛笑、沈观培、蔡德坡、陈雷、蒋万曦、高乐、刘军、单良、毛广甫、陶冶。

本文件由浑沌绿能超导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T/CUCO9—2025

引言

当前,我国在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之下,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紧随我国经济的发展

将会迅猛增加,同时也面临着绿色发展的巨大压力,特别是商贸物流产业园区不断提升的业务需求和居

高不下的物流能耗成本;以及国家碳排放双控制度即将实施后,商贸物流产业园区必将成为重点监督对

象;绿色可持续的“零碳物流产业”必将成为商贸物流产业园区长期发展目标。

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的支撑。为了促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远景目标实现,必须

减少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的碳排放量。

商贸物流产业园区是落实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采用切实可行的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的碳排放核

算方法和碳中和流程,并得出科学有效的数据,将有助于掌握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的碳排放现状,为商贸物

流产业园区的碳中和发展提供更科学的理论支撑。

以ISO14064-1:2018《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与报告的规范及指南》、ISO14068—1:

2023《气候变化管理—向净零过渡—第1部分:碳中和》、ISO14083:2019《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碳排放核算

要求和报告指南》、WB/T1135—2023《物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T/CUCO5—2021《旅游

商业项目碳中和实施指南》为基础,结合商贸物流产业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文件。本文件为商贸物流产业

园区碳中和实施过程的科学性、一致性和准确性提供指导,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

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提供足够的信息支持。

本文件为国内商贸物流产业园区实施碳中和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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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碳中和实施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碳中和基本要求和原则、碳中和实施流程、碳中和实施计划、实施温

室气体减排行动、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碳中和实施路径和碳交易、碳中和评价和声明的详细内容和工作

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商贸物流产业园区实施并达成碳中和需要开展的工作,其他行业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ISO14064—1:2018温室气体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与报告的规范

及指南(Greenhousegases—Part1:Specificationwithguidanceattheorganizationlevelforquantificationand

reportingofgreenhousegasemissionsandremovals)

ISO14068—1:2023气候变化管理向净零过渡第1部分:碳中和(Climatechangemanagement-

Transitiontonetzero—Part1:Carbonneutrality)

ISO14083:2019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碳排放核算要求和报告指南(Greenhousegases-Quantification

andreportingofgreenhousegasemissionsarisingfromtransportchainoperations)

T/CUCO5—2021旅游商业项目碳中和实施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商贸commercialtrade

以货币为媒介,通过买卖商品或服务实现价值交换的经济活动。

3.2

物流logistics

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使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进行实体流动的过程。

[来源:GB/T18354—20213.2]

3.3

物流园区logistiespark

由政府规划并由统一主体管理,为众多企业在此设立配送中心或区域配送中心等,提供专业化物流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物流产业集聚区。

[来源:GB/T18354—20213.16]

1

T/CUCO9—2025

3.4

产业园区industrialparks

以产业集聚为目标,以产业发展为核心,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集中建设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

吸引相关企业入驻,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形成产业链协同发展的特定区域。

3.5

商贸物流产业园区commerciallogisticsindustrialparks

由政府或相关机构规划并统一管理,以商贸流通和物流服务为核心功能,集商品交易、仓储配送、运

输组织、流通加工、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区。

注:它通过整合商业贸易与物流资源,优化供应链管理,提供专业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促进相关企业集聚发展,

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进步,提升区域商贸物流效率和竞争力。

3.6

可再生能源renewableenergy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3.7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carbondioxidecapture,utilizationandstorage)

将二氧化碳从大气、工业或能源相关的排放源中分离或直接加以利用或封存,以实现二氧化碳减排

或消除的工业过程。

3.8

温室气体greenhousegas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

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

COCHNONFSF

注: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2),甲烷(4),氧化亚氮(2),三氟化氮(3),六氟化硫(6),氢氟碳化物

HFCPFC

(S)和全氟化碳(S)。

[来源:ISO14064-1:20183.1.1]

3.9

温室气体源greenhousegassource

释放温室气体进入大气层中的过程。

[来源:ISO14064-1:20183.1.2]

3.10

温室气体活动数据greenhousegasactivitydata

温室气体排放或清除活动的测量值。

注:温室气体活动数据例如能源、燃料或电力的消耗量,物质的产生量、提供的服务数量或受影响的土地面积。

[来源:ISO14064-1:20183.2.1]

3.11

温室气体排放因子greenhousegasemissionfactor

与温室气体排放活动数据相关的系数。

注:温室气体排放或温室气体清除因子可包含氧化成分。

[来源:ISO14064-1:20183.1.7]

3.12

二氧化碳当量CO2e(carbondioxideequivalent)

比较温室气体和二氧化碳的辐射强度的单位。

注:二氧化碳当量是用给定温室气体的质量乘以其全球变暖潜能值计算的。

[来源:ISO14064-1:20183.1.1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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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碳信用carboncredit

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认定程序确认减排量化效果后,由政府部门或国际组织签发

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碳减排指标。

注:1个额度碳信用相当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

[来源:ISO14068-1:20233.3.2,有修改]

3.14

碳汇carbonsink

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

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和机制。

[来源:ISO14068-1:2023,3.2.10,有修改]

3.15

碳中和carbonneutrality

一定时间内,在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或温室气体清除行动后,通过获取相应数量的碳信用或(和)

新建碳汇林以抵消碳足迹,最终实现“碳中性”目标。

注:一定时间通常以年度为单位。

[来源:ISO14068-1:2023,3.1.1,有修改]

3.16

碳抵消carbonoffset

排放单位用核算边界以外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减少量以及碳汇,以碳信用或(和)新建林业项目

等产生碳汇量的形式用来补偿或抵消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过程。

[来源:ISO14068-1:2023,3.3.1,有修改]

3.17

自愿减排量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

基于国际清洁发展机制、中国国家和地方碳交易市场抵消机制的组织或个人自愿参与实施的减少温

室气体排放和增加绿色碳汇等低碳行为所产生的经第三方核证的减排量。

注:自愿减排量包括国际、国家和地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自愿碳标准(VCS)”“黄金标准(GS)”“国家核

证自愿减排量(CCER)”“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PHCER)”等。

3.18

基准年baseyear

用来将不同时期的温室气体排放,或其他温室气体相关信息进行参照比较的特定历史时段。

[来源:ISO14064-1:2018,3.2.10有修改]

4基本要求和原则

4.1在开展碳中和工作时,应结合实际情况,优先实施自身温室气体减排策略,其次实施核算边界内的

温室气体清除行动,再通过碳抵消方式中和其不可避免的最终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碳中和。

4.2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时,遵循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一致性原则,并做到公开透明。

5碳中和实施流程

5.1概述

实施碳中和的流程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评价阶段和声明阶段,实施流程见图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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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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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碳中和实施流程图

5.2制定碳中和实施计划

应制定碳中和实施计划,形成文件并发布,碳中和实施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碳中和承诺的陈述;

b)实现碳中和的时间表;

c)温室气体核算方法;

d)计划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使用的减排策略,包括具体内容与选用理由,减排基准及减排目标;

e)计划实现碳中和并保持碳中和的温室气体抵消策略,包括具体内容与选用理由。

附录A给出了常见的碳中和实施计划。

5.3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行动

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温室气体减排行动,以确保实现既定减排目标。温室气体减排行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现状评估。

b)采取节能措施的减排策略,可包括:

1)技术方案及其数量;

2)管理方案及其数量;

3)实施的时间与范围;

4)所需的资金及来源;

5)实现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c)提高设备电气化、可再生能源替代、低碳材料应用、CCUS的减排策略,可包括:

1)设备电气化、可再生能源、低碳材料和CCUS的类别及数量;

2)替代的时间与范围;

3)所需的资金及来源;

4)实现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d

)监测与评估;

e)沟通与协作。

附录B给出了常见的温室气体减排行动,附录C给出了常见的碳中和技术目录及参考文件。

5.4核算温室气体排放

5.4.1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可参考附录D实施,应按以下优先顺序选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

4

T/CUCO9—2025

指南:

a)本区域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b)国家发布的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c)国际公认或通用的相关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5.4.2应根据选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相关指南要求,确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边界与核算

方法,应优先选取本地排放因子,并编写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5.4.3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至少应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及范围、直接温室气体排放源及能源间接

温室气体排放源的类型和活动数据、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涵盖的时间段。

5.5碳中和实施路径和碳交易

5.5.1碳中和实现基本要求

5.5.1.1当碳中和实施所覆盖的核算边界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小于等于用以抵消的碳信用额度或(和)碳

汇量时,即可判定达成碳中和;反之,则不能判定达成碳中和。

5.5.1.2应保证抵消所用的碳信用或(和)碳汇是唯一的,并承诺用于碳中和的碳信用或(和)碳汇不作

为任何其他用途使用。

5.5.2碳中和抵消类型

获取碳信用抵消

5.5.2.1.1通过获取碳信用抵消的方式中和商贸物流产业园区运营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5.5.2.1.2采用获取碳信用实施碳中和时,按照以下原则选择碳信用类型:

a)优先选择商贸物流产业园区运营所在地产生的自愿减排量;

b)优先选择国家或地方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签发的自愿减排项目;

c)购买国际自愿减排项目(如VCS、GS)时,优先选择来自中国项目的碳信用;

d)优先选择林业等自然资源产生的碳汇和公众低碳出行等具有“普惠”性的自愿减排量。

5.5.2.1.3上述碳信用被用于碳中和,对应碳信用应在相应的注册管理机构注销。

自主开发项目抵消

5.5.2.2.1采用自主开发项目的抵消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方式:

a)边界外自主开发减排项目所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量;

b)边界内进行植树造林、墙体绿化、屋顶绿化、林相改造开发碳汇的抵消方式;

c)商贸物流产业园区运营单位采用开发碳汇的抵消方式,可在边界外自主建设经核证的碳汇,优

先考虑在项目所在地区自主建设碳汇。

自主开发项目用于碳中和之前,需经国家或地方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备案的审定或核查机构进行

审定或核查,出具对应的审定或核查报告,自主开发项目用于碳中和之后,不得再作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

项目或者其他减排机制项目重复开发,也不可再用于开展其他活动或项目的碳中和。

5.5.2.2.2采用新建碳汇林实施碳中和时应满足下述要求:

a)新建碳汇林产生的碳汇量审定和核证依据按照CCER—14—001—V01方法学等由国家或本区

域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公布的造林/再造林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进行核算,并经具

有资质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审定与核证机构实施审定;

b)新建碳汇林用于中和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的碳汇量,不作为任何其他用途使用;

c)商贸物流产业园区运营单位应保存并在公开渠道对外公示新建碳汇林项目的地理位置、坐标范

5

T/CUCO9—2025

围、树种、造林/再造林计划、监测养护、碳汇量及对应时间等信息。

5.5.3碳交易要求

碳交易包括碳排放配额交易、碳普惠交易、自愿性减排交易(国内外)等多种形式。

a)碳交易范围包括国内外的碳交易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有关机构、碳交易市场等交易渠道;

b)应遵循碳交易的市场规则,依法合规开展碳交易活动;

c)应建立碳交易管理机构,负责碳交易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d)应配备专门的碳交易管理人员,负责碳交易相关的业务操作和管理工作。

6碳中和评价和声明

6.1碳中和评价

6.1.1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碳中和评价工作,签订碳中和评价协议,填写附录E碳中和

评价申请书,提供附录F要求的需提交的附件资料,确认碳中和实施过程按本文件执行,且在一定时间段

内实现碳中和。

6.1.2第三方机构应对申请方、项目运营单位法律地位证明、申请方与项目运营单位关系说明(申请方

与项目运营单位不一致时)、碳中和计划、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温室气体排

放核查报告、碳中和抵消证明材料等进行评审。

6.1.3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制定评价计划时,应考虑:评价准则、项目地址、项目边界、覆盖时间段、评价活

动及日程安排等内容。

6.1.4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将评价的过程和结果形成附录G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碳中和评价报告。碳中和

评价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项目名称;

b)项目运营单位;

c)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

d)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过程;

e)覆盖时间段;

f)评价准则;

g)评价小组(人员组成);

h)温室气体排放量;

i)碳中和抵消量;

j)碳中和抵消方式;

k)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l)碳中和计划符合性核查;

m)碳中和抵消数据核查;

n)碳中和实施评价。

6.2碳中和声明

可参考附录H碳中和评价证书方式向公众公开碳中和声明,碳中和评价证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a)商贸物流产业园区名称;

b)商贸物流产业园区运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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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UCO9—2025

c)碳中和被抵消商贸物流产业园区温室气体排放量、边界;

d)碳中和覆盖的时间段;

e)碳中和抵消类型、方式、抵消量;

f)碳中和声明评价机构及评价结果;

g)声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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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UCO9—2025

附录A

(资料性)

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碳中和实施计划

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碳中和实施计划应紧密结合园区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全面涵盖碳中和承诺的陈

述、碳中和时间表、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减排策略以及抵消策略,以下给出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示例。

A.1碳中和承诺的陈述

本园区承诺不晚于2050年实现全价值链碳中和。

A.2碳中和时间表

2025年实现运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1和范围2)强度比基准下降30%。

2035年实现运营碳中和(范围1和范围2);2050年实现上下游价值链碳中和(范围3)。

A.3温室气体核算方法

本公司采用ISO14064-1:2018、ISO14083:2019核算范围1、范围2和范围3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A.4减排策略

1220××××tCOe/

A.4.1范围和范围的减排基准为年的万元工业增加值温室气体排放量,数值为2万元。

320××××tCOe/

范围的减排基准为年的每百万元收入温室气体排放量平均值,数值为2百万元

收入。

A.4.2围1和范围2的减排目标为2025年比20××年下降30%,到2030年比20××年下降70%。范

围3的减排目标为2035年比基准期下降50%。

A.4.3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主要来源为园区及入驻企业直接排放和能源间接排放,将主要通过发展

微风发电、分布式光伏项目、企业设备节能改造、绿色建筑节能改造、综合能源管理、提升运营智能化等减

排措施;采用新能源车辆应用、新型绿色包装材料、高效隔热保温材料应用、全固废胶凝材料、纳米陶瓷多

空微粒绝热节能材料涂层、绿色输送分拣技术设备、皮带机变频能效系统技术、生物质能利用技术、生物

质能供能园区技术、钙钛矿光伏电池、蓄冷技术、森林碳汇、负排放生物能源、生物碳汇强化、智能穿梭车

与密集型货架系统、商贸物流产业园区节能照明系统、智能能源管理系统、微型节能冷库系统、基于区块

链的碳信用管理与交易平台等技术实现减排目标。

选用理由:园区现有建筑屋顶拥有××m2空地,所处位置日照条件充足、周围无遮挡,适合分布式光

伏的铺设,预计每年产生××MWh清洁电力,减少碳排放量××tCOe;园区所处位置综合高度适中,风

2

力资源较佳,适合建设基于低风速发电技术的分散式风电实施,预计每年产生××MWh清洁电力,减少

××tCOe××%

碳排放量2;现有中央空调系统和冷库制冷系统用能占年度总用能的,通过提高中央空

调和冷库制冷系统能效等级,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智能控温,实现有效降低运营用能,引入新能源物流车

××tCOe

辆、新型绿色包装材料,减少碳排放量2。

A.4.4范围3的排放主要为商贸物流产业园区及入驻企业单位的原料(包括生产原材料、成品、半成品、

8

T/CUCO9—2025

包材等)采购、生产运输、使用及废弃处理的排放,主要的减排措施包括材料轻量化、优先购买本地原料、

使用回收或可再生材料、优先选择纯电动新能源车辆或氢燃料电池车辆运输服务的供应商、推行绿色包

装等。

选用理由:结合产品碳足迹原材料获取阶段碳排放量占比××%的实际,综合高效和经济的原则,选

择使用新能源车或氢燃料电池车辆运输、绿色包装和使用回收或可再生材料实现公司范围3的减排。

A.5抵消策略

A.5.1范围1和范围2不可避免的碳排放主要采取购买CCER或地方碳普惠碳信用以及参与绿色电力

交易等抵消方式实现运营碳中和。

选用理由:综合考虑碳信用市场供应、抵消成本以及客户100%使用可再生能源要求,选择购买

CCER、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实现范围1和范围2排放抵消。

A.5.2范围3抵消方式为采用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绿化区域及周边土壤实现土壤碳汇,在临近商贸物流

产业园区的农业区域实现农业碳汇、在临近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的区域种植高效固碳树种实现森林碳汇、

充分利用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的有机废弃物生产生物能源,实现负排放生物能源循环利用,进一步补充农

林碳汇。

选用理由:综合社会责任与减排,以及林业碳汇历史实践,选择建设“碳中和公益林”项目,通过自主

开发林业碳汇项目作为范围3排放的抵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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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UCO9—2025

附录B

(资料性)

商贸物流产业园区温室气体减排行动

B.1园区现状分析

园区内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源集中在商贸物流产业园区行政办公、物流运输车辆及私家车辆的燃油消

耗、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的能源消耗(如照明、空调、冷藏设备等)以及包装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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