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774-2020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设计指南

DB63/T 1774-2020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design guidelines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B63/T 1774-2025 | 页数:3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1774-2020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1-20
实施日期
2020-05-01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80.10

P66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1774—2020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设计指南

DesignSpecificationforBuildingConstructionofExpressway

2020-01-20发布2020-05-01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3/T1774—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房建工程总体设计..................................................................2

4.1一般规定......................................................................2

4.2房建工程类型..................................................................3

4.3建设规模......................................................................3

4.4建筑面积......................................................................4

4.5功能配置......................................................................4

5设计技术要求......................................................................7

5.1建筑总体设计要求..............................................................7

5.2服务设施建筑设计要求..........................................................7

5.3管理养护设施建筑设计要求.....................................................17

5.4水质勘察.....................................................................25

5.5结构设计.....................................................................26

5.6给排水设计...................................................................26

5.7暖通设计.....................................................................28

5.8供配电.......................................................................29

6绿色建筑设计.....................................................................30

I

DB63/T1774—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青海省交通运输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德钧、王克锦、王永亮、李彦君、赵新瑞、马元元、张志为、胡彦杰、闵泉、

周家才、刘相林、刘毅。

本标准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监督实施。

II

DB63/T1774—2020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设计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服务和管理设施的建设指标、设计参数以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36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CJJ14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JGJB0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DB63/T1110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63/T1340青海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第三卫生间familytoilets

用于协助老、幼及行动不便者的卫生间

3.2

附属设施auxiliaryfacilies

为场区的运营、管理、生活等需求提供保障的设备、设施,包含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化粪池等。

3.3

1

DB63/T1774—2020

同址建设constructionofthesamesite

不同功能设施共同建设于同一场区内。

4房建工程总体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设计规划要求

设计规划应满足以下要求:

a)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除满足本指南相关要求外,还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规程要求,同时严格落实环保、水保等专项批复文件的相关要求;

b)总体设计强调“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设计中应充分重视“安全、环保、系统、和谐、可持

续发展”的设计原则;

c)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d)应符合管理系统、收费监控系统、通信传输系统等系统规划的要求。

4.1.2间距设置要求

间距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高速公路服务区(A1级、A2级)的设置间距不宜大于50km,最大间距不宜大于60km。对于

沿线城镇分布稀疏,水、电等供给困难的路段,以及需要考虑治超、应急救援等功能服务区,

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区的间距,规模在批复范围内可进行合理分配,并应满足路网规划、

服务设施总体布局要求;

b)停车区可在服务区之间布设一处或多处,其平均间距不宜大于15km,最大间距不宜大于25km;

c)养护工区设置间距为40km~50km设置一处。对于沿线城镇分布稀疏,水、电等供给困难的,

以及人烟稀少严寒路段,可适当加大距离。

4.1.3选址要求

选址应满足以下要求:

a)管理养护设施应注意选址地水文、地质、气候等自然因素,避免场区受自然灾害影响,避让风

口、冻胀地带以及盐渍侵蚀严重地段。并避免在冲沟、采空、滑坡、冻土冻胀沉陷区、盐融塌

陷区、风蚀沙埋区等不良地质区域建设。选址地应保护自然植被,自然水域、水系,保护生态

环境,避开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区的核心区,并且需要充分考虑地形、地质、占用土

地、拆迁量等因素,避免位于高填深挖路段。结合当地水、电、区域自然人文资源及相邻路网

服务设施的分布进行统筹规划;

b)管理养护设施选址地应有与主线相适应的交通技术条件:包括场区与主线关系的合理性、对未

来路网发展或完善的适应性、以及主线行驶车辆对相关设施的易识别性、场区本身增容扩建条

件。考虑场区建设或维护、运营成本控制、管理养护设施房屋建筑宜尽量同址合并设置;

a)服务设施(A1级服务区、A2级服务区、停车区)选址应考虑服务区路段的行车特性、相邻服

务设施的间距、与交通枢纽及沿线城镇的关系。服务设施应根据地形、周边环境及与主线的关

系选择合适的设置形式,并与主线联系密切,流向合理、出入方便,保证车辆良好的视线和进

出方便。不宜设置在主线的小半径曲线路段、陡坡路段、桥隧紧邻路段内。场地应符合国家土

2

DB63/T1774—2020

地和环保规定,少占耕地,减少拆迁和挖填的工程量,应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宜靠近城镇、

自然景观良好的地区避开村庄,并具备水、电、通信及排污等基础条件。

4.1.4其他

应尊重各地区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4.2房建工程类型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按使用功能可分为服务设施和管理养护设施:

a)服务设施。是指高速公路沿线的服务区、停车区等为营运管理提供相关服务的设施,根据功能

需求可分为:

1)A1级服务区:为过往车辆和人员提供完善补给,且能体现城乡综合发展,展示地方文化、

经济和自然资源特色的高速公路服务站点;

2)A2级服务区:为过往车辆和人员提供完善补给为主要功能的高速公路服务站点;

3)停车区:为过往车辆和人员提供简单补给的高速公路服务站点。

b)管理养护设施。是指为营运管理提供相关日常管理养护所需的设施。包括:

1)管理分中心。负责所辖区或路段管理工作,应具备收集、分析所辖区域或路段管理各部门

有关资料与数据,随时掌握公路状况,实时对公路运行和信息的监控能力的机构;

2)收费站。高速公路日常收费业务的基层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收费设施(包括收费广场、

收费站房和收费设备等),具体可分为主线收费站、匝道收费站及两者混合收费站;

3)养护工区。包括办公楼、宿舍楼、仓库等为养护服务的设施;

4)超限劝返站。对车辆实施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的场所和设施;

5)路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能是进行公路路产保护、路权维护和日常交通秩序的维护等。根据

业务内容和管辖范围不同,一般分为路政大队和路政中队;

6)隧道管理站。能对隧道的交通、环境以及机电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本地控制,同时应能实时

上传隧道信息,接收管理分中心或管理所的各项指令所设置的管理机构。

4.3建设规模

4.3.1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指标

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宜超过表1的规定。

表1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服务设施类型A1级服务区A2级服务区停车区

用地面积(hm2)13.5~20.06.53~7.601.67~2.13

注1:当某一路段沿线设置有多个服务设施或互通周边有多个服务设施,且各服务设施存在需求不均匀、驶入率不

一致时,可在不超过总用地规模条件下,合理分配各服务设施的用地规模;

注2:表中A级的下限表示四车道对应的服务区用地面积,上限表示八车道表示对应的服务区用地面积;

注3:表中用地面积不包含场地边缘外的填(挖)方边坡、边沟,贯穿车道、以及加减速车道的用地面积。

4.3.2管理养护设施用地面积指标

管理养护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宜超过表2的规定。

3

DB63/T1774—2020

表2管理养护设施用地面积

管理设施路政执法机构

管理分中心收费站养护工区超限劝返站隧道管理站

类型路政大队路政中队

用地面积

1.73330.69002.91330.33331.00000.61330.6133

(hm2)

注:管理养护设施用地面积不包含场地边缘外的填(挖)方边坡、边沟的用地面积。

4.4建筑面积

4.4.1服务设施

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宜超过表3的规定。

表3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服务设施类型A1级服务区A2级服务区停车区

建筑面积(m2)6000~75005500~6500500~1000

注4:表中建筑面积不包含加油站罩棚面积,但包含水、暖、电等附属设施的建筑面积;

注5: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是指一处服务区和停车区建筑面积总和,分离式服务区和停车区为双侧

建筑面积之和。

4.4.2管理养护设施

管理养护设施建筑面积不宜超过表4的规定。

表4管理设施建筑面积

管理设施类型管理分中心收费站养护工区超限劝返站路政执法机构隧道管理站

建筑面积(m2)3800~42001870~226025002401500~21002000

注1:管理分中心与收费站、养护工区等管理设施合建时,配电房、水泵房、门房、锅炉房及大会议室等能合用时,

应扣除相应面积

注2:收费站建筑面积不含收费天棚面积;

注3:养护工区若合并设置时,建筑规模可进行累加。

4.5功能配置

4.5.1服务设施

服务设施功能配置包括基本功能区、拓展功能区和服务区+,其功能配置应按照表5进行:

——基本功能区:由车辆服务功能、人员服务功能和附属功能组成,主要提供停车、加油、充电、

如厕、餐饮、购物、休息、ETC充值、信息查询等服务;

——拓展功能区:主要提供地方特产销售、休闲娱乐等服务;

——服务区+:提供自驾游营地、房车营地等服务。

4

DB63/T1774—2020

表5服务设施功能配置一览表

功能配置A1级服务区A2级服务区停车区

停车场●●●

加油站、充电桩●●○

加气站○○-

汽车修理●●-

车辆

供水、加水、洗车●●○

服务

交通信息引导●●●

功能

交通导向标志牌●●●

场区监控设施●●●

场区照明设施●●●

客运汽车停靠站●○○

公共厕所●●●

第三卫生间●●-

住宿●○-

无障碍服务●●●

观景○○○

餐厅●●●

餐饮

咖啡厅、茶座●○●

综合性超市●●●

基本购物

小卖部●○○

功能区

休息区●●●

贵宾休息室●○-

休闲母婴室●●-

人员公共浴室○--

服务健身娱乐室●○-

功能服务网点○--

自动存取款机○--

银行

ETC充值●●-

服务网点○--

电子显示屏●○-

中央监控●○-

信息

信息查询●○-

服务

公共电话---

WIFI服务●●○

票务、旅游信息●○-

医疗救护●●-

警务室●○-

应急避险中心●○-

5

DB63/T1774—2020

表5服务设施功能配置一览表(续)

功能配置A1级服务区A2级服务区停车区

管理用房●●●

员工宿舍●●○

基本附属

辅助设备用房●●●

功能区功能

污水处理设施●●●

垃圾处理设施●●●

旅游休闲娱乐●○-

人文历史自然物产展示○--

仓储、物流服务○--

拓展功能区

专业农贸销售区●○-

地方特产销售区●○-

户外活动设施○○-

房车车位、自驾游营地●○-

服务区+物流配送○○○

其他○○○

注:●表示必选设施,○表示可选设施,-表示无要求。

4.5.2管理养护设施

4.5.2.1管理分中心

管理分中心主要设有办公综合楼、宿舍楼、附属设施等。其中,办公综合楼包括行政领导班子、维

护班、行政综合班、监控班、其它综合功能(会议室、监控大厅、票据室、器材室和值班室等);文娱

设施(多功能厅、健身房、阅览室等)和食堂;附属设施包括变电所、水泵房、锅炉房、门房等。

4.5.2.2收费站

收费站主要设有综合楼、宿舍楼、附属设施。其中,综合楼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健身房、库

房、食堂等;附属设施包括变电所、水泵房、锅炉房等。

4.5.2.3养护工区

养护工区主要设有综合楼和附属设施。其中,综合楼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食堂、库房等;

附属设施包括变电所、水泵房、锅炉房、养护车库、机械维修间、温室大棚等。

4.5.2.4超限劝返站

超限劝返站主要设有劝返站执法大厅和宿舍楼。其中,劝返站执法大厅包括执法大厅、值班站长接

待室、警务室、应急装备室等。

4.5.2.5路政执法机构

路政执法机构主要设有办公综合楼和附属设施。其中,综合楼包括执法服务大厅、办公室、票管室、

档案室、会议室、阅览室、案件调查室、信息化控制室、机电设备室、执法装备室、食堂、宿舍等;附

属设施包括变电所、水泵房、锅炉房、路政车库等。

6

DB63/T1774—2020

4.5.2.6隧道管理站

隧道管理站主要设有综合楼和附属设施。其中,综合楼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食堂、卫生

间等;附属设施包括变电所、水泵房、锅炉房、温室大棚等。

5设计技术要求

5.1建筑总体设计要求

建筑总体设计要求包括:

a)总平面图应有平面定位系统和高程系统;

b)房建场区与主线道路连接处的道路边沟,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予以保留。如取消,应

设计相应的管、沟将场区两端的道路边沟连通;

c)总平面图设计中,应根据当地的日照和风向频率等自然条件布置各单体建筑的位置、间距和主

要朝向;

d)根据给排水及环保专业的要求为污水处理系统、雨水收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的设备预留设备

位置;

e)总平面图中应充分考虑远景发展和各设施的扩容需求,在不突破项目总体用地规模的基础上,

适当做好相关用地、设计的预留;

5.2服务设施建筑设计要求

5.2.1总平面布局

5.2.1.1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包括:

a)应充分节约土地资源,建筑物、构筑物及场地道路的布局宜相对集中;

b)服务设施基本功能就是满足司乘人员和车辆的基本需求。总平面图需注意功能合理分区,满足

驾乘要求,做到客货分离,车流和人流通畅;

c)车辆加油区应独立成区,宜设置在场区出口处。加油站与周围建筑的距离应满足GB50156的

要求;

d)车辆维修区、加水区、洗车区宜设置在场区入口附近。附属建筑的位置应隐蔽。设置在主线道

路长大纵坡顶部、中部路段的服务区,应设置免费加水点或降温设施。

5.2.1.2功能分区

5.2.1.2.1服务区(A1级、A2级)总平面主要功能区由基本功能区、拓展功能区和服务区+三部分组

成:

a)基本功能区。包括车辆服务功能、人员服务功能和附属功能。其中:

1)车辆服务功能。包括停车场(大车区、危化车区、客车区、小车区)、加油站、充电桩、

汽车修理间、加水设施等;

2)人员服务功能。包括公共厕所、母婴室、购物、休息、餐厅、住宿、信息服务设施、医疗

救护、休闲运动区、管理用房、员工宿舍等;

3)附属功能。包括水泵房、配电房、锅炉房、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

b)拓展功能区。包括仓储、特产销售、旅游休闲娱乐、户外活动设施等;

c)服务区+。包括房车车位、自驾游营地、物流配送等。

7

DB63/T1774—2020

5.2.1.2.2各功能分区宜利用绿化带、低矮灌木、隔离墩、标线等进行分隔,减少各功能区的相互干

扰。配电房、水泵房、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附属配套设施应设置在场地后部,通过场区次要道路及绿

化带将其与综合楼分开设置,达到美化环境、方便管理的目的。

5.2.1.2.3附属配套设施的设置还应综合考虑风向、地形、管线布置、景观效果等因素。总平面布局

应遵循科学、适用、经济的原则。

5.2.1.3总平面布局形式

总平面布局形式包括:

a)分离型。沿主线两侧分别布置停车场,并按上、下行方向分别规划成独立的休息设施。在建设

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尽量采用“分离型”布置方式,实现客、货分离停放,同时在对称两区之

间设置供小型车辆通过为双车道宽的联络通道,以便在两侧服务错峰期能够共用停车场,提高

土地利用率。分离型布局如图1所示;

a)分离后置示意图b)分离中置示意图

图1分离型布局

b)单侧聚集型。将所有服务设施集中布设在一侧供上下行两个方向的车辆使用。需要设置硬隔离

和监控设施,避免车辆采取“U”型调头转向。单侧聚集型如图2所示;

图2单侧聚集型示意图

c)中央聚集型。将所有服务设施集中布设在高速公路左右半幅之间,供上下行两个方向的车辆使

用。该布设方式需要设置硬隔离,避免车辆采取“U”型调头转向。中央聚集型如图3所示;

8

DB63/T1774—2020

图3中央聚集型示意图

d)合并设置型。在一些特殊路段,由于受建设条件限制,将服务设施与互通立交或收费站进行合

并设置的布设形式,应注意标志的合理设置,避免影响司机对标志的识别判断。

5.2.1.4车型分类及车位布置

5.2.1.4.1服务设施中停车场设计所采用的车辆外轮廓尺寸规定如表6所示。

表6设计车辆外廓尺寸

最小转弯

车型设计车辆总长(m)总宽(m)总高(m)前悬(m)轴距(m)后悬(m)半径

(m)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