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26-1998 KS型矿灯

MT 26-1998 Model KS miners' cap lamps

行业标准-煤炭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MT/T 1162.2-2011 |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T 26-199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煤炭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8-07-01
实施日期
1998-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归口单位
煤炭工业部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起草人:
杨炳和、项志荣、蒋其先、王福祥、蒲世元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1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MT26一1998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几年来矿灯制造、检验、使用的实践和近期科学技术的发展对MT26-91C矿用KS

型安全帽灯》进行修订的。

修订时,在标准中增加了少、免维护矿灯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内容,提高了矿灯照度的指标。考虑

到7安时矿灯综合指标及目前煤矿实际使用情况,标准中恢复了KS7型这一品种。由于原KS-8型矿

灯的不锈炯上盖型式尚受部分矿工欢迎,可作为KS8型矿灯上盖的另一种型式。为此,把KS8型矿灯

重量指标增加。.1kg。本标准实施后,原KS-7,KS-8,KSB-8型矿灯允许生产到1998年底止。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MT26-91,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炳和、项志荣、蒋其先、王福祥、蒲世元。

本标准于1970年6月首次发布,1985年8月第1次修订,1991年1月第2次修订,1998年7月第

3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负贵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26一1998

KS型矿灯

代替MT26一91

ModelKSminers'caplamps

,范围

本标准规定KS型矿灯(以下简称矿灯)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

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KS型矿灯。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9-87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T2900.11-88蓄电池名词术语

GB4554-84蓄电池用硫酸

GB/T7957-87矿用安全帽灯

GB12972.10-91矿用橡套软电缆第10部分:矿工帽灯电线

MT/T154.6-1995矿用安全帽灯型号编制方法

3产品分类

3.1产品型式

该型矿灯为携带型,由灯头、电缆和铅酸蓄电池构成,灯头内装有1个或数个光源,灯头可固定在矿

用安全帽上。

3.2产品型号编制

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应符合MT/T154.6的规定。

3.3产品荃本参数

3.3.1产品基本参数见表1,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8一07一01批准1998一12一01实施

MT26一1998

表1

最大照度(距1m处)全灯重量

灯泡(主光源)

额点1xkg

定灯

序定电时额额点不包

容压间定定光.点灯包括

通灯括

号量电电11电

Ah量开电

Vh压流小解

lm始解

VA时液

174妻1140.6)22)700妻300(1.30蕊1.60

284李1140.7)26)800妻400(1.70镇2.00

394李1140.8)30)900i500蕊1.80簇2.10

4104)ll40.9>34妻1000妻600(l.85《2.25

5114>1141.0>38>1100>700(2.00簇2.40

6124>1l41.05>40>1200妻800(2.10簇2.50

注:各种型号的派生产品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2额定容量小于7Ah的产品,除灯泡额定电流外,其他参数都应符合表1额定容量7Ah产品的

规定。

4技术要求

4.1制造

矿灯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安全性能

矿灯安全性能应符合GB/T7957的规定。

4-3外观及装配质f

外观应平整、光洁、无缺陷;所有零件均应定位安装、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转动件应能灵活转

动、接触良好、无轴向窜动。少维护矿灯蓄电池应有液面清晰可见的结构,免维护矿灯蓄电池应设置排气

4.4自动断电装t

灯头内自动断电装置应能承受5.3和5.11的试验。

4.5充电系统

矿灯充电时,充电接触点应接触良好,保证充电正常进行。

4.6,电池极性

蓄电池正、负极性应与电池槽上的极性标志相符。

4了蓄电池气密性

当温度在60一一300C.蓄电池内部气压为20kPa时,不得漏气。设有排气阀的蓄电池内部气压为

60kPa时,不得漏气。

4.8,电池液密性

蓄电池向任意方向倾斜或倒置时,不得渗漏电解液。

4.9蓄电池容f

4.9.1容量以10h率额定容量C,o(Ah)表示。实际容量应在第5次容量试验时达到额定容量CH.

MT26一1998

4.9.2额定容量C,。由表1规定。其放电条件是:环境温度为(25士5)0C、放电电流I,o=Clo/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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