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836-2013 脉冲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DB64/T 836-2013 Pulse Ultra-fine Dry Powder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Quality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Regulations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4/T 836-2013
标准类型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1-28
实施日期
2013-01-28
发布单位/组织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20.01

C80

DB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4/T836—2013

脉冲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2013-01-28发布2013-01-28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4/T836—2013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宁夏消防协会、宁夏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隆泰华消防工程有限公

司、天津盛达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安春晖、王成武、王占才、张岗、叶军、马卫平、余国威、李宝军、史建忠。

I

DB64/T836—2013

脉冲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的术语和定义、检验类别、检验要求及

方法、检验形式及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质量的检验评定。不适用于生产

和储存无空气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活泼金属等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脉冲超细干

粉自动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超细干粉灭火剂

通过加压、喷射,产生具有灭火性能气溶胶的平均粒径不大于5μm的固体粉末灭火剂(以下简称灭

火剂)。

2.2

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

由脉冲超细干粉灭火装置(以下简称灭火装置)、启动组件、消防电源及显示盘等组成的自动灭火

系统。

2.3

无源型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

火灾发生后,无需外部消防报警设备,灭火装置能自发启动脉冲式喷射超细干粉的自动灭火系统。

2.4

有源型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

火灾发生后,依靠外部消防报警设备,手动或自动启动脉冲式喷射超细干粉的自动灭火系统。

2.5

局部应用

灭火装置直接对位于封闭空间、非封闭空间或室外特定的保护对象喷射灭火剂,进行防护的应用方

式。

1

DB64/T836—2013

2.6

全淹没应用

在规定时间内,灭火装置向封闭空间的防护区域释放一定剂量的超细干粉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

满整个防护区的应用方式。

2.7

喷射时间

灭火装置启动后,从喷口释放出超细干粉灭火剂至停止喷射的时间。

2.8

设计要求

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或规范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

3检验类别

本标准检验项目的分类,是根据被检验项目在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中,对系统运行所起作用

的重要程度确定的。

3.1A类项(重要项)

对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功能有重大影响,直接关系到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正常运行的

项目。

3.2B类项(一般项)

对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功能有较大影响,关系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运行的项目。

3.3C类项(轻度项)

对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功能有轻微影响,消防技术标准中规定需要检验的项目。

4检验要求及方法

4.1一般规定

4.1.1检验要求

a)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配置的灭火装置,应选用有源型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

b)在无人值守场所配置的灭火装置,应选用无源型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

c)铺设电缆的构筑物中(非电缆井)、仓库、机电设备间、易燃液体输送泵房等配置的灭火系统

应按局部应用方式设置;

d)电缆井配置的灭火系统应根据封闭空间的体积选用全淹没应用方式,并应选用无源型脉冲超细

干粉自动灭火系统;

e)配电柜、机电柜必须设置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时,选用的灭火装置不应影响配电柜、机

电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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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有源型脉冲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

4.1.2检验类别

a)、b)、f)A类项;

c)、d)B类项;

e)C类项。

4.1.3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图纸查验设施类型和设置场所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查验有源型灭火装置能否在接到2个独

立的火灾信号后启动。

4.2基本参数要求

4.2.1灭火装置基本参数应根据应用场所和保护对象确定,并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灭火装置基本参数

设计喷射密度喷射时间

设计喷射强度(Kg/s·m2)

保护对象

Kg/s·m3s

构筑物、仓库、机电设备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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