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HJX 0019-2020 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线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T/SHJX 0019-2020 Initial safety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fully automatic operation of urban rail transit line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3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SHJX 0019-2020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12-25
实施日期
2021-01-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本规范规定了全自动运行线路初期运营前,信号、车辆、综合监控、通信及站台门等设施设备的功能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新建和改扩建线路投入初期运营的技术条件的认定。3. 1  全自动运行系统 Fully automatic operation system。运行在有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或无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下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蠕动模式Creep automatic mode; CAM运行模式下,当车辆发生网络故障、或信号与车辆牵引/制动接口故障时,由控制中心人工确认后,采用备用接口在信号系统的防护下直接控制车辆的牵引制动系统低速运行至站台的运行模式。远程限制驾驶模式 Remote speed restrictive mode; RSRM全自动运行模式下,当列车丢失定位后,通过中心远程操作,授权列车自动限速运行的一种驾驶模式,用于列车重新获得定位后恢复全自动运行。站台开/关门按钮 Open/close button on platform。设置于站台上,实现车门/站台门联动开/关的按钮,可用于站台清客及车门/站台门再次开/关。 车门对位隔离站台门Train door fault isolate PSD。车门故障被隔离后,列车运行至站台后自动隔离对应的站台门,站台门对位隔离后不执行开门动作。站台门对位隔离车门PSD fault isolate train door。站台门故障被隔离后,列车运行至站台后自动隔离对应的车门,车门对位隔离后不执行开门动作。工作人员防护开关Staff protecting key switch; SPKS设置于室内或轨旁,为运营及维护人员进入自动化区域提供安全防护。工作人员防护开关激活后,全自动运行系统为其建立安全防护分区,分区内的ATP防护列车(FAM、AM或CM模式列车)立即停车或保持静止状态不发生移动,分区外的ATP防护列车不允许进入分区内。 列车站台自动对位Jog列车未能精确停站后,自动再次对位停车。休眠Sleep列车执行断开常用负载及断电(除永久负载外)的过程。唤醒Wake-up对休眠列车上电并完成自检、综合测试的过车门紧急解锁装置 Emergency handle device。安装于车辆客室门旁的紧急操作装置,用于列车停车后解锁车门。乘客紧急对讲 Interphone hand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轨道交通无人驾驶列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上海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朱宏、马伟杰、王大庆、王伟雯、陈绍文
出版信息:
页数:3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团体标准

T/SHJX0019――2020

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线路初期运营前

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Urbanrailtransit–Fullyautomaticoperationline-

Technicalacceptancespecificationfortrialoperation

2020-12-25发布2021-01-01实施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发布

2020年12月25日

前言

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

地铁和轻轨》(交办运[2019]17号)(以下简称“17号文”)对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需具

备的技术条件进行了规范,而全自动运行线路在列车的运行方式和值守模式上相比有人驾

驶线路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除了17号文的要求外,全自动运行线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还应补充全自动运行相关的技术要求,以确认全自动运行线路是否具备基本运营条件。

本规范旨在对全自动运行线路初期运营前的条件进行全方位评估,包括系统功能要求

和试运行要求,并规定了系统核验(功能核验、性能核验以及安全性核验)要求以及运营

组织管理要求。同时可为全自动运行线路的规划、建设、实施和验证提供参考。

本规范由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负责管理,由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

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地址:上

海市黄河路355号4楼,邮编200003)。

授权委托单位: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

主编单位: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轨道交通无人驾驶列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上海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

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朱宏马伟杰王大庆王伟雯陈绍文(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能艺王历珘王晓倩包天刚付鹏

汤明明朱莉许鏐炜吴之珺李宏辉

李明峰张国刚张琦张璇杨涛

陈朝余辉金之端范晓栋施聪

费薄俊凌小雀徐俊黄坤林戴翌清

主要审查人:周淮杨海东朱翔汪小勇张凌翔

张伟国张郁盛雄伟束剑峰虞翊

印祯民刘金叶余海斌刘会明

目次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与定义..............................................................2

4缩略语..................................................................3

5前提条件................................................................4

5.1系统功能要求.........................................................4

5.2系统功能测试要求....................................................16

5.3试运行要求..........................................................16

6系统核验...............................................................17

6.1功能核验............................................................17

6.2性能核验............................................................29

6.3安全性核验..........................................................31

7运营准备...............................................................33

7.1组织架构............................................................33

7.2岗位与人员..........................................................33

7.3运营管理............................................................34

7.4应急管理............................................................34

附录A.....................................................................36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全自动运行线路初期运营前,信号、车辆、综合监控、通信及站台门

等设施设备的功能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新建和改扩建线路投入初期运营的技术条

件的认定。

本规范对既有非全自动运行相关的技术要求不作赘述,完整的全自动运行线路初期

运营前安全评估除本规范外还应参照17号文的相关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引用和参考了以下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交办运[2019]17

号)

GB/T38707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技术规范(GB/T38707—2020)

GB/T3001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GB/T30012—2013)

GB50157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GB/T32588.1轨道交通自动化的城市轨道交通(AUGT)安全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32588.1—2016,IEC62267:2009,MOD)

GB/T32590.1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管理和指令_控制系统第1部分_系统原理

和基本概念(GB/T32590.1—2016,IEC62290:2006,MOD)

GB/T21562轨道交通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规范及示例(GB/T

21562—2008,IEC62278:2002,IDT)

GB/T25119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电子装置(GB/T25119—2010,IEC60571:2006,

MOD)

T/SHJX0018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运营场景规范(T/SHJX0018—2020)

1

3术语与定义

3.1全自动运行系统Fullyautomaticoperationsystem

运行在有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或无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下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3.2蠕动模式Creepautomaticmode;CAM

全自动运行模式下,当车辆发生网络故障、或信号与车辆牵引/制动接口故障时,

由控制中心人工确认后,采用备用接口在信号系统的防护下直接控制车辆的牵引制动系

统低速运行至站台的运行模式。

3.3远程限制驾驶模式Remotespeedrestrictivemode;RSRM

全自动运行模式下,当列车丢失定位后,通过中心远程操作,授权列车自动限速

运行的一种驾驶模式,用于列车重新获得定位后恢复全自动运行。

3.4站台开/关门按钮Open/closebuttononplatform

设置于站台上,实现车门/站台门联动开/关的按钮,可用于站台清客及车门/站台

门再次开/关。

3.5车门对位隔离站台门TraindoorfaultisolatePSD

车门故障被隔离后,列车运行至站台后自动隔离对应的站台门,站台门对位隔离

后不执行开门动作。

3.6站台门对位隔离车门PSDfaultisolatetraindoor

站台门故障被隔离后,列车运行至站台后自动隔离对应的车门,车门对位隔离后

不执行开门动作。

3.7工作人员防护开关Staffprotectingkeyswitch;SPKS

设置于室内或轨旁,为运营及维护人员进入自动化区域提供安全防护。工作人员

防护开关激活后,全自动运行系统为其建立安全防护分区,分区内的ATP防护列车(FAM、

AM或CM模式列车)立即停车或保持静止状态不发生移动,分区外的ATP防护列车不

允许进入分区内。

3.8列车站台自动对位Jog

列车未能精确停站后,自动再次对位停车。

3.9休眠Sleep

列车执行断开常用负载及断电(除永久负载外)的过程。

2

3.10唤醒Wake-up

对休眠列车上电并完成自检、综合测试的过程。

3.11车门紧急解锁装置Emergencyhandledevice

安装于车辆客室门旁的紧急操作装置,用于列车停车后解锁车门。

3.12乘客紧急对讲Interphonehandle

设置于列车客室内的紧急操作装置,实现乘客和中心的直接对讲功能。

3.13障碍物探测Obstacledetection

主动或被动探测列车前方障碍物,进行障碍物报警并触发车辆紧急制动停车。

3.14间隙探测装置Gapdetectiondevice

设置于站台滑动门旁的探测装置,用于站台门与车门间夹人夹物情况的自动探测,

探得后应阻止列车发车。

4缩略语

ATC:AutomaticTrainControl,自动列车控制

ATS:AutomaticTrainSupervision,自动列车监控

ATO:AutomaticTrainOperation,自动列车运行

ATP:AutomaticTrainProtection,自动列车防护

CAM:CreepAutomaticMode,蠕动模式

CM:CodedManual,列车自动防护下的人工驾驶模式

CCTV:Closed-CircuitTelevision,视频监控

DCC:DepotControlCenter,车辆基地控制中心

FAM:FullAutomaticMode,全自动运行模式

FAO:FullyAutomaticOperation,全自动运行

IBP:IntegratedBackupPanel,综合后备盘

IPH:InterphoneHandle,乘客紧急对讲电话

ISCS:IntegratedSupervisoryControlSystem,综合监控系统

3

OCC:OperationControlCenter,控制中心

PA:Public-Address,广播

PIS:PassengerInformationSystem,乘客信息系统

PSL:PSDSystemLocalcontroller,站台门现地控制盒

RM:RestrictedManual,限制人工驾驶模式

SPKS:StaffProtectionKeySwitch,工作人员防护开关

TCMS:TrainControlandManagementSystem,列车控制及监控系统

5前提条件

5.1系统功能要求

5.1.1应具备列车唤醒(含综合自检)、列车站台自动对位、蠕动模式、列车站台自动

发车、列车自动开/关门、列车自动折返、站台自动清客、远程临时清客、系统自动扣车、

列车工况模式自动转换、列车工况模式人工设置、列车自动出入库、列车休眠、列车远

程在线检测、车门/站台门对位隔离、紧急制动自动缓解、列车自动洗车、FAM模式指

示、信号授权解锁逃生门、站台再次开关门、列车与中心联动、中心远程广播及乘客信

息发布、中心远程车载视频图像调用、乘客紧急对讲、列车障碍物探测、站台门间隙探

测、工作人员防护开关、中心远程停车、列车中心远程控制功能。

5.1.2宜具备远程限制驾驶模式、站台列车车门控制和列车自动鸣笛功能。

5.1.3列车唤醒(含综合自检)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1)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备三种列车唤醒方式:自动唤醒、远程人工唤醒、就地

人工唤醒。其中自动唤醒和远程人工唤醒由控制中心ATS对列车下发唤醒指令。

就地人工唤醒由操作人员在车内人工操作唤醒列车,可在自动唤醒及远程人工

唤醒失败时使用;

2)列车成功上电后自动进入综合自检程序,车辆、车载信号、综合监控(如有)、

通信设备分别完成自检后执行综合测试,系统应能反馈综合自检状态。

b)功能分配

1)车辆

4

-应具备现地唤醒功能;

-车辆成功上电后应能对车辆各子系统分别进行静态自检,并将自检结果

发送至车载信号系统;

-车辆在收到车载信号系统发出的联合测试指令后,配合信号完成联合测

试。

2)信号

-应能根据出库计划依次按时自动唤醒列车,且能分批次唤醒列车;

-应能通过ATS远程人工唤醒列车;

-应能将列车唤醒状态信息反馈至ATS;

-应能执行车载信号系统自检,并在收到车辆自检结果后执行联合测试;

-应能将自检成功或失败的信息反馈至ATS;

-自检成功的列车应能自动进入FAM模式。

3)综合监控(如有)

-应能在列车唤醒后自动检查车载综合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

-应能反馈自检完成后的状态。

4)通信

-应能在列车唤醒后自动检查车载专用无线设备的运行状态;

-应能反馈自检完成后的状态。

5.1.4列车站台自动对位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列车到站对位不准,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自动执行站台对位调整。

b)功能分配

1)车辆

-应能响应信号发送的牵引、制动控制指令。

2)信号

-若列车欠停或过停在允许范围内(5m可配置),应能控制列车自动对位

调整;

-若经过3次仍不能实现对位,可执行列车自动跳站或由中心确认是否跳

站;

-若列车过停(超过5m),可执行列车自动跳站或由中心确认是否跳站。

5.1.5蠕动模式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5

当车辆发生网络故障或信号与车辆牵引/制动接口故障时,可通过蠕动模式指令

启动车载控制器与车辆的备用通道,保证列车低速运行至前方站台。

b)功能分配

1)车辆

-应能执行CAM模式;

-应提供指定的客室车门用于登车,并能在车厢内锁闭该扇车门。

2)信号

-应能判断CAM模式触发条件,并在触发时自动向控制中心发出进入

CAM模式的请求;

-控制中心应能授权列车进入CAM模式;

-CAM模式下应能控制牵引和制动,并对列车进行超速防护;

-CAM模式到站后应能自动扣车。

5.1.6列车站台自动发车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全自动运行模式列车可根据运行计划自动发车。

b)功能分配

1)车辆

-应能根据信号指令控制列车发车;

-车门关闭前应通过声光报警提示即将关闭。

2)信号

-应能在满足发车条件且停站时间结束后给列车发送发车指令。

3)站台门

-应能将站台门的状态信息发送给信号系统和综合监控系统;

-站台门关闭前应通过声光报警提示即将关闭;

-站台门与车门联动关闭后,站台间隙探测系统应对站台门与列车之间间

隙进行探测,并持续至探测时间(可调)结束为止。探测结果应持续发

送给信号系统以作为列车站台发车的前提条件之一。

5.1.7列车自动开/关门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全自动运行模式列车停站后自动打开车门,站台门联动打开,乘降作业完毕后

列车根据运行计划自动关闭车门、站台门。

b)功能分配

6

1)车辆

-应能接受信号系统的开/关门指令,并将车门的状态信息发送给信号系统。

2)信号

-列车到站对位停稳后,应能控制车门/站台门自动打开;

-列车根据运营计划离站前,应能控制车门/站台门自动关闭。

3)站台门

-应能接受信号系统的开/关门指令,并将站台门的状态信息发送给信号系

统和综合监控系统。

5.1.8列车自动折返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列车根据运行计划执行自动折返作业。

b)功能分配

1)车辆

-应能根据列车端部激活状态控制头尾灯;

-应能接受信号系统指令折返。

2)信号

-应能根据运行计划自动触发折返进路并自动发车;

-应能自动换驾驶端,换端后自动匹配新的运行计划;

-全自动运行模式下,在站前折返换端时应能保持开门状态。

5.1.9站台自动清客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列车到达运行计划终点站后自动执行到站清客广播(终点站广播)。

b)功能分配

1)车辆

-应能根据信号指令执行清客广播;

-车辆PIS自动显示终点站信息。

2)信号

-根据运行计划,列车到站后自动清客,并自动扣车;

-当调度确认完成清客并取消站台扣车,或清客确认按钮被激活(如有)

后自动取消扣车,列车自动发车回库或进入停车线。

5.1.10远程临时清客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7

通过ATS远程下发列车(或站台)清客指令,全自动运行模式列车到站后自动

清客。

b)功能分配

1)车辆

-应能执行“退出正线服务”工况;

-应能根据信号指令执行清客广播。

2)信号

-应能远程下发列车(或站台)清客指令,列车到站后自动扣车;

-当调度确认完成清客并取消站台扣车,或清客确认按钮被激活(如有)

后自动取消扣车,并自动发车。

5.1.11系统自动扣车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由于车辆发生故障或应急情况需要在站台处置或执行清客(包括蠕动模式、列

车火灾等),或需要进行运营调整(包括列车清客、区间列车数量超过系统参数),

系统自动触发列车到站扣车。

b)功能分配

1)车辆

-应能向信号发送车辆故障、应急信息;

-应能根据信号指令播报列车扣车信息。

2)信号

-应能根据车辆反馈的故障、应急信息,在需要站台处置或执行清客的情

况下,自动触发站台扣车;处置结束后,需人工取消扣车;

-应能对线路区间列车数量进行监控,并在超过系统允许的最大列车数量

时,自动触发站台扣车;区间列车数量小于系统设定数值后,应自动取

消扣车。

5.1.12列车工况模式自动转换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列车根据运行计划自动执行工况模式转换,控制列车车厢内照明、空调及开关

门。

b)功能分配

1)车辆

-应能根据信号发送的工况指令,自动控制空调、照明等设备;

8

-应能根据信号发送的开关门指令自动控制车门;

-应能向信号系统反馈列车工况执行情况。

2)信号

-应能根据运营计划自动向列车下发相应工况指令;

-应能根据不同的工况模式发送车门控制指令;

-中心ATS应能显示列车工况执行情况。

5.1.13列车工况模式人工设置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列车通过人工远程设置工况模式,控制列车车厢内照明、空调及开关门。

b)功能分配

1)车辆

-应能根据信号发送的工况指令,自动控制空调、照明等设备;

-应能根据信号发送的开关门指令自动控制车门;

-应能向信号系统反馈列车工况执行情况。

2)信号

-应能通过中心ATS人工向列车下发工况指令;

-应能根据不同的工况模式发送车门控制指令;

-中心ATS应能显示列车工况执行情况。

5.1.14列车自动出入库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列车根据出入库计划执行停车列检库与正线之间的全自动运行。

b)功能分配

1)车辆

-列车应能根据信号指令自动出入库运行。

2)信号

-列车匹配运行计划后,应自动分配目的地码,根据时刻表自动触发出入

库进路;

-应能以FAM模式自动发车和运行;

-应能根据运行计划自动向列车发送相应工况。

5.1.15列车休眠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1)系统或人工对全自动运行模式列车实施休眠作业;

9

2)全自动运行系统应提供三种列车休眠方式:自动休眠、远程人工休眠、就地

人工休眠。其中自动休眠和远程人工休眠功由中心ATS对列车下发休眠指令,

就地人工休眠由操作人员在车内人工操作休眠列车,可在自动休眠及远程人工

休眠失败时使用。

b)功能分配

1)车辆

-应能响应信号发出的休眠命令执行预休眠和断电流程;若无预休眠,则

按照直接休眠指令执行;

-应提供现地人工休眠按钮。

2)信号

-应能根据运行计划、远程人工休眠指令或就地休眠按钮激活状态,向车

辆发送预休眠指令,中心ATS显示列车休眠中;

-收到车辆预休眠完成信息后,向车辆发送休眠断电请求;

-列车休眠后,仅有车载唤醒单元及车载信号通信设备保持供电。

5.1.16列车远程在线检测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中心对列车设备状态、列车关键设备故障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和告警。

b)功能分配

1)车辆

-与运营安全相关的列车设备状态和关键设备故障信息应能实时正常上传

至控制中心,并在列车在线监测平台显示,其余信息回库传送或下载。

2)信号

-列车在线监测平台应能显示关键设备状态,并将故障报警分级显示。

5.1.17车门/站台门对位隔离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列车进站前收到车门、站台门的故障或隔离信息后,列车到站停准,对应的站

台门或车门保持关闭。

b)功能分配

1)车辆

-应能向信号系统反馈故障车门信息以实现车门对位隔离站台门;

-应该根据故障站台门信息,不打开对应车门。

2)信号

10

-应能向车辆/站台门传输故障站台门/车门信息。

3)综合监控

-应能接收站台门信息并在综合监控终端上显示图形化状态。

4)站台门

-应能向信号系统反馈故障站台门信息以实现站台门对位隔离车门;

-应能根据故障车门信息,不打开对应站台门;

-应能向综合监控反馈故障站台门信息。

5.1.18紧急制动自动缓解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由ATC输出的紧急制动命令,部分紧急制动在触发原因撤销后可自动缓解。

b)功能分配

1)车辆

-列车应能根据信号指令施加或缓解紧急制动。

2)信号

-信号在检测到安全条件不满足时,自动触发紧急制动;

-触发紧急制动原因撤销且满足安全条件后,自动缓解紧急制动。

5.1.19列车自动洗车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列车可根据运行计划自动执行洗车作业。

b)功能分配

1)车辆

-应能与信号联动,完成自动洗车作业;

-应能执行“洗车”工况。

2)信号

-应能根据洗车计划安排列车进行自动洗车作业,并自动匹配“洗车”工况;

-应与洗车设备接口,根据洗车机状态控制列车运行;

-应能控制列车低速洗车,并进行超速防护。

5.1.20FAM模式指示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能描述

列车外侧指示灯的指示信息,以提示列车当前是否处于全自动运行模式。

b)功能分配

1)车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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