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410-2018 东部地区燕麦有机栽培技术规程

DB15/T 1410-2018 DB15/T 1410-2018 Organic cultiva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oats in the eastern region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T 1410-2018
标准类型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5-15
实施日期
2018-08-15
发布单位/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B22

备案号:58881-2018DB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1410—2018

东部地区燕麦有机栽培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foroatorganiccultivationinthenortheastregion

2018-05-15发布2018-08-15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5/T1410—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兴安盟农业科学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兴安盟农业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欣梅、温丽、王崴、孙乌日娜、福英、高前慧、朝克图、田淑华。

I

DB15/T1410—2018

东部地区燕麦有机栽培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蒙古东部地区有机燕麦生产栽培的生态环境条件和农艺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东部地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4404.4粮食作物种子第四部分:燕麦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应符合其中的二级标准。

GB/T19630.1有机产品第一部分:生产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燕麦oat

禾本科(Graminaceae)燕麦属(AvenaL.)的栽培种,一年生草本植物,染色体数2n=6x=42。根

据籽粒带皮或裸粒,分为皮燕麦和裸燕麦两种类型。

4产地环境要求

4.1土壤环境质量

应符合GB15618中的二级标准。

4.2环境空气质量

应符合GB3095的规定。

4.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应符合GB5084的规定。

1

DB15/T1410—2018

4.4转换期

转换期一般2年~3年,新开荒地或撂荒地和一直按传统农用生产方式耕作的土地至少要有1年的转

换期。

4.5缓冲带

有机燕麦种植区与常规农用区之间应有隔离带。自然植被隔离带一般不少于10m,且必须按有机方

式栽培,但收获的产品只能按常规产品出售。

5选地

5.1选地

选择符合GB/T19630规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条件的地块。

5.2转换期建设

按照有机农业生产和认证标准做好转换期建设,转换期间不仅要防止化肥、农药的残留污染,还是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熟悉地域、地块、生产、生态环境的过程,是生产者、管理者的磨合期。

5.3设置缓冲带

有机农业生产田与未实施有机管理的土地(包括传统农业生产田)之间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

10m的缓冲带。

6轮作倒茬

种植有机燕麦必须轮作倒茬,做到不重茬、迎茬,轮茬作物应按GB/T19630.1标准执行。

7整地

土地平整细碎,上虚下实;田间无大土块和暗坷垃;无较大的残株、残茬。

以秋翻整地为宜,耕翻深度20cm~25cm;翻后耙细、拖平。

8施肥

8.1肥料种类

8.1.1使用通过认证的有机肥。

8.1.2使用高温发酵腐熟好的农家肥,粪肥来源于本种植生态圈内。

8.1.3不得使用化学肥料和化学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不得使用城市垃圾等一切对环境、对农作

物有污染、有害的肥料,不得使用化学物质或有机农业生产中禁用物质处理种子。

8.2推荐施肥数量

结合翻耕地施入高温发酵腐熟好的农家肥2000kg/667m2左右做基肥;未施基肥时结合播种以优质

农家肥800kg/667m2左右做种肥。

2

DB15/T1410—2018

9选择品种

9.1选用适合本地区特点的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品种。

9.2种子质量应符合GB4404.4的规定。

9.3不得使用转基因的品种。

10种子处理

10.1种子来源

有机农业生产所使用的农作物种子原则上来源于有机农业体系。有机农业初始阶段,在有足够的证

据证明当地没有所需的有机农作物种子时,可以使用未经有机农业生产禁用物质处理的传统农业生产的

种子。

10.2晾晒种子

播种前进行晒种,选择晴朗无风天摊晒3d~4d,厚度3cm~5cm。

11播种

11.1播种时期

当耕层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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