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34-2004 花生收获机械作业质量评定办法

DB34/T 434-2004 The Evaluation Method for the Quality of Peanut Harvest Mechanization Operation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434-2004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4-05-24
实施日期
2004-05-24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花生收获机械作业的质量指标、试验检测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花生的机械收获作业质量评定。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起草人:
章凯、卢国荣、马慧、汪安农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34—2004

花生收获机械作业

质量评定方法

(报批稿)

2004-05-24发布2004-05-24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434—200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定义................................................................................1

4要求................................................................................2

5检测方法............................................................................2

6检验规则............................................................................4

I

DB34/T434—2004

前言

为加快安徽省农业产业化进程,推广花生收获机械的普及应用,规范花生机械化收获作业质量,从

实际情况出发,并吸收当前农业机械的先进成果,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于2004年5月24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机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本标准起草人:章凯、卢国荣、马慧、汪安农

II

DB34/T434—2004

花生收获机械作业质量评定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花生收获机械作业的质量指标、试验检测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花生的机械收获作业质量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5262农业机械试验条件测定方法的一般规定

GB/T5667农业机械生产试验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花生收获机械

用于收获花生的作业机械。

3.2花生收获机

作业时一次完成花生的挖掘、抖土、铺放的机械,或只完成挖掘的简式机械。

3.3花生联合收获机

作业时一次完成花生的挖掘、检拾、摘果并将荚果、土、蔓分离的机械。

3.4花生摘果机

作业时一次完成花生的摘果并将荚果、土、蔓分离的机械。

3.5挖掘深度

未耕地表(垄作时按垄顶)到挖掘后沟底的垂直距离。

3.6埋果

机械作业后埋在土层内的荚果。

3.7破碎果

机械作业后,果壳破碎能见到花生仁的荚果。

3.8裂口果

机械作业后,果壳裂损但看不见花生仁的荚果。

3.9摘果损失

经花生联合收获机作业后,花生蔓上未被摘下的荚果而造成的损失。

3.10含土率

经花生联合收获机作业后,挖掘出的花生未被抖下土的质量占收获物总质量的百分比。

3.11含杂率

经花生联合收获机作业后,收获物中所含杂质(土、小石子、叶、蔓、果柄、草等)质量占其总质

量的百分比。

3.12漏油污染

由于机组漏油、漏水对荚果、蔓和土壤造成的污染。

1

DB34/T434—2004

4技术要求

4.1试验条件

本标准规定的作业指标是按下列一般作业条件下确定的,试验条件的测定方法按GB/T5262的规定。

花生收获机在额定的工作速度且满足土壤条件为轻壤质土、土壤含水率在8~15%、花生成熟适宜

条件下作业。

4.2花生收获机和花生摘果机作业质量指标

一般作业条件下,花生收获机和花生摘果机作业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花生收获机和花生摘果机作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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