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004-2004 环境管理体系 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GB/T 24004-2004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s—General guidelines on principles,systems and support techniqu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5年05月
-
2017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起草人:
- 黄进、张天柱、陈全、刘克、王顺祺、李燕、范与华、陈建伟、史春洁、糜建青
- 出版信息:
- 页数:33页 | 字数:6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020
Z00遏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004-2004/ISO14004:2004
代替GB/T24004-1996
环境管理体系
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s-
Generalguidelinesonprinciples,systemsandsupporttechniques
(ISO14004:2004,IDT)
2005-05-10发布2005-05-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4004-2004/ISO14004:2004
目次
前言
一
弓f言
范围····4,…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1
4环境管理体系要素·,······················,··,·····································,·,····一4
4.1总则······-·,··,,,···········,···,,··,···,···············,,,······················,·,,,····,······。·,·····……4
4.2环境方针·····,··································································,,························……6
4.3策划················,····················,·················,··,····8
4.4实施与运行···································································································……14
4.5检查·············,,,·,,,,·,。·····,,1··········,·,,··········,··。····,,,·‘···,,,·,·。··…21
4,6管理评审·········,,··········‘·············································。·····························,·····一23
附录A(资料性附录)环境管理体系要素之间对应关系实例·····················,···············,····一25
参考文献····································‘··,,···············,·················,···28
图1本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EMS)模式···,,·········,····················,···········,···············,······,一4
表A.1活动、产品和服务以及与其相关的环境因素和影响示例····‘-·······,,············,·,,一25
表A.2活动、产品和服务及与其相关的环境因素、目标、指标飞方案、参数、运行控制、
嚓测和测量示例·······························、······················································……26
GB/T24004-2004/ISO14004:2004
前言
本标准是GB/T24000系列中的一项标准。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14004:2004((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本标准代替GB/T24004-1996.
本标准与GB/丁24001-1996的主要差异为:
—对术语作了下列修改:
.增加了对审核员、纠正、纠正措施、文件、环境绩效参数、管理绩效参数、不符合、运行绩效
参数、预防措施、程序、记录等11个术语的定义。
.术语“环境表现(行为)”改为“环境绩效”。
.对持续改进、环境影响、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目标、环境绩效、环境方针、环境指标、内部审
核、组织、污染预防等10个术语的定义作了编辑性修改。
—增加了下列条款:
.4.1.3环境管理体系范围;
.4.3.1.5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
.4.3.3.3绩效参数。
.4.4.3.3信息交流过程;
.4.4.5文件控制;
附录A改为“环境管理体系要素之间对应关系实例”。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方圆标志认证中心、中国质
量认证中心、华夏认证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宝山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进、张天柱、陈全、刘克、王顺棋、李燕、范与华、陈建伟、史春洁、糜建青。
本标准1996年首次发布,2005年第一次修订。
GB/T24004-2004/ISO14004:2004
引言
随着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日益关注,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组织都日益重视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
境影响。组织的环境绩效对于其内部和外部相关方都很重要。要实现良好的环境绩效,就要求组织对
采用系统的方法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EMS)作出承诺。
本标准旨在为组织实施或改进环境管理体系并进而改进其环境绩效提供帮助。它符合可持续发展
思想,并适用于各种文化、社会和组织的管理结构和体制。
本标准可供任何类型、规模、成熟程度、行业和地域的组织使用。由于中小型企业有特殊需求,本标
准考虑到这种需求,以便利其实施环境管理体系。
本标准是GB/T2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的组成部分。该系列标准中,只有GB/T24001包含那
些以认证(或注册)或自我声明为目的,可予以客观审核的要求。本标准则包括一些实例、说明和可选方
案,以便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和强化它与组织全面管理的关系提供帮助。本标准中的指南与
GB/T24001的环境管理体系模式相一致,但这些指南不拟对GB/T24001的要求进行解释。为方便使
用,本标准采用了和GB/T24001标准第4章各条款对应的条款号。同时,本标准还在一些第三层次条
款(如4.3.1.1,4.3.3.3)中,为有效实施环境管理体系提供了更详尽或进一步的指导。除本标准和
GB/T24001外,本系列标准中还包括许多其他的环境管理标准。
本标准对环境管理体系要素进行了阐述,并为组织如何建立、实施、保持或改进环境管理体系提供
指南。这样一个体系能够实质性地提高组织预见、识别和管理其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能力,以实现其
环境目标,并确保持续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
本标准所提供的示例和方法仅供说明之用。它们不表示惟一的可能性,也不一定适合每个组织的
情况组织在设计、实施或改进环境管理体系时应选择适合其自身状况的方法。环境管理是组织整个
管理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环境管理体系的设计是一个持续和相互关联的过程。实施环境方针、
目标和指标所需的组织结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应与当前其他领域(如运行、财务、质量、职
业健康安全)内的工作相协调。
为方便阅读和理解,本标准提供了实用指导和通用指南,并分别置于各自的框内。
管理者在建立、实施、保持或改进环境管理体系时,主要应当做到:
—承认环境管理是组织中最优先事项之一;
—建立并保持与内外相关方的信息交流和建设性关系;
—确定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
—确定与组织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明确规定职责,并确保管理者和所有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对环境保护做出承诺;
—鼓励贯穿产品或服务生命周期的环境策划;
—建立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过程;
—提供适当和充分的资源,包括培训,以持续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实现环境目标和
指标;
—对照组织的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评价环境绩效,并适时寻求改进;
—建立一个管理过程,以便审核和评审环境管理体系,识别改进体系并进而改进环境绩效的
机会;
—鼓励合同方和供方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组织可将本标准或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用于下列方面:
GB/T24004-2004/1S014004:2004
—为建立、实施、保持或改进其环境管理体系提供指导,而不拟用于自我声明或其他符合性评价;
—为实施或改进其环境管理体系提供支持。
如何使用本标准取决于以下因素:
—组织的目标;
—组织管理体系的成熟程度(如组织是否存在一个能够将环境事务纳人其中的管理体系);
—由组织当前的或期望的市场地位、声誉、外部联系、相关方观点等因素所决定的可能的优势和
劣势;
—组织的规模。
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帮助组织避免、减少或控制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有害环境影响,实现对适用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并帮助持续改进环境绩效。
组织拥有环境管理体系可使相关方相信:
—管理者已对符合其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规定作出承诺;
—组织将预防作为管理的重点;
能提供具备合理审慎和遵守法规的证据;
体系的设计体现了持续改进的过程。
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能为组织带来经济效益。将环境管理体系纳人管理体系,可使组织具备协调与
综合环境利益和经济利益的框架。还可以通过对这些效益进行识别,向相关方证明良好的环境管理给
组织带来的价值。同时,这也使组织得以将环境目标和指标与具体的经济效益联系起来,确保将资源投
向最能取得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地方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能获得显著的竞争优势。
除了改进环境绩效,一个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还能带来以下潜在利益:
—使顾客确信存在对可验证的环境管理的承诺;
—保持良好的公共或社区关系;
满足投资者准则,拓展资金来源;
降低保险成本;
—提高企业形象和市场份额;
改进成本控制;
减少责任事件的发生;
—节约输人的材料和能源;
便于获得许可和授权并满足其要求;
提高供方、合同方和所有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的环境意识;
—促进发展并共享解决环境问题的方法;
改善行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GB/T24004-2004/ISO14004:2004
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范围
本标准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以及与其他管理体系的协调提供指导。
注:尽管环境管理体系不拟涉及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但当组织寻求实施一个整合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休系
时,可在本体系中纳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组织,无论其规模、类型、位置或成熟程度。
尽管本标准基于和GB/T24001-2004一致的环境管理体系模式,但此处不拟对GB/T24001-
2004的要求进行解释。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规范性引用文件。保留本章是为使本版中的章条号和前一版本(GB/T24004-1996)保持一致。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审核员auditor
有能力实施审核的人员。
[GB/T19000-2000,3.9.91
3.2
持续改进continualimprovement
不断对环境管理体系(3.9)进行强化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3.20)的环境方针((3.13),实现对
整体环境绩效((3.11)的改进。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GB/T24001-2004,3.2]
3.3
纠正correction
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3.18),
注:摘编自GB/T19000-2000的3.6.6
3.4
纠正措施correctiveaction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3.18)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GB/T24001-2004,3.3]
3.5
文件document
信息及其承载媒体。
注1:媒体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
注2:摘编自GB/T19000-2000中的3.7.2
1
GB/T24004-2004/ISO14004:2004
[GB/T24001一2004,3.4]
3.6
环境environment
组织((3.20)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
相互关系。
注:从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3.20内延伸到全球系统
[GB/T24001-2004,3.5]
3.7
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aspect
一个组织((3.20)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与环境((3.6)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3.8)的环境因素。
[GB/T24001-2004,3.6]
3.8
环境影响environmentalimpact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3.20)的环境因素(3.7)给环境(3.6)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GB/T24001-2004,3.7]
3.9
环境管理体系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EMS)
组织((3.20)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3.13),并管理其环境因素(3.7),
注1:管理体系是用来建立方针和目标,并进而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的集合
注2: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3.23)、过程和资源。
[GB/T24001-2004,3.8]
3.10
环境目标environmentalobjective
组织((3.20)依据其环境方针((3.13)规定的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
[GB/T24001-2004,3.9]
3.11
环境绩效environmentalperformance
组织((3.20)对其环境因索((3.7)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注:在环坡管理体系((3.9)条件下,可对照组织((3.20)的环境方针((3.13),环境目标(3.10、环境指标((3.14)及其
他环境绩效要求对结果进行测量。
[GB/T24001-2004,3.10]
3.12
环境绩效参数environmentalperformanceindicator(EPI)
表达组织((3.20)T*境绩效(3.11)相关信息的特定形式。
仁GB/T24031-2001,2.10口
3.13
环境方针environmentalpolicy
由最高管理者就组织((3.20)的环境绩效((3.11)正式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
注:环境方针为采取措施,以及建立环境目标((3.10)和环境指标((3.14)提供了一个框架
仁GB/T24001-2004,3.111
GB/T24004-2004/ISO14004:2004
3.14
环境指标environmentaltarget
由环境目标(3.10)产生,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须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绩效要求,它们可适用于整个
组织((3.20)或其局部。
[GB/T24001-2004,3.121
3.15
相关方interestedparty
关注组织((3.20)的环境绩效((3.11)或受其环境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GB/T24001-2004,3.131
3.16
内部审核internalaudit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定组织((3.20)对其设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满足程度
的系统的、独立的、形成文件的过程。
注: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小型组织,独立性可通过与所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来体现。
[GB/T24001-2004,3.14口
3.17
管理绩效参数managementperformanceindicator(MPI)
表达影响组织((3.20)环境绩效(3.11)有关管理工作信息的环境绩效参数(3.12),
[GB/T24031-2001,2.10.1
3.18
不符合nonconformity
未满足要求。
[GB/T19000-2000,3.6.2]
3.19
运行绩效参数operationalperformanceindicator(OPI)
表达有关组织((3.20)运行环境绩效((3.11)信息的环境绩效今数(3.12),
[GB/T24031-2001,2.10.2]
3.20
组织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上述
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GB/T24001-2004,3.163
3.21
预防措施preventiveaction
为消除潜在不符合((3.18)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GB/T24001-2004,3.171
3.22
污染预防preventionofpollution
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3.8)而采用(或综合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源以
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
GB/T24004-2004/ISO14004:2004
注:污染预防可包括源削减或消除,过程、产品或服务的更改,资源的有效利用,材料或能源替代,再利用、回收、再
循环、再生和处理.
[GB/T24001-2004,3.181
3.23
程序procedure
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注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
注2摘编自GB/T19000-2000中的3.4.5
[GB/T24001-2004,3.19)
3.24
记录record
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3.5),
注摘编自GB/T19000-2000中的3.7.6.
[GB/T24001-2004,3.20]
环境管理体系要素
4,1总则
4.1.,环境管理体系模式
本标准详细阐述了一个遵循“策划一实施一检查一改进,"(PDCA)管理模式的环境管理体系。图1展示
了该环境管理体系模式和持续改进的过程。有关PDCA模式的更多信息见实用指导—环境管理体
系模式。
环境管理体系应当是一个有机的管理框架,对它应当进行持续监测和定期评审,以适应不断变化的
内外部因素,有效引导组织的环境管理。可行时,组织的各个层次都应当承担实现环境改进的职责。
图1本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EMS)模式
初次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应当从效益明显处人手。例如,把重点放在直接节约成本,或实现与
GB/T24004-2004/ISO14004:2004
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符合性上。随着环境管理体系的逐步建立,可确立程序、方案和技术,
以进一步改进环境绩效。随着环境管理体系的成熟,对环境的考虑便可纳人所有的经营决策。
「卖雨M*二二环境晋履丽不履式-—-—.—一一—-—
}PDCA是一个持续、反复进行的过程,它使组织能够基于最高管理者的领导和对环境管理体系
{(见4.1.2)的承诺,建立、实施并保持其环境方针(见4.2)。在组织评价其当前环境状况后(见
}4.1.4),应当采取以下步骤来实施这一持续进行的过程:
}a)策划:建立一个持续的策划过程(见4.3)使组织能够:
}1)识别环境因素和确定相关的环境影响(见4.3.1);
2)识别和跟踪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当时,制定内部绩效准则(见4.3.2);
3)建立环境目标和指标,并制定方案以实现这些目标和指标(见4.3.3.1和4.3.3.2);
4)建立并使用绩效参数(见4.3.3.3).
b)实施:实施和运行环境管理体系(见4.4):
1)设立组织机构,明确作用和职责,并授予足够的权限;
2)提供充分的资源(见4.4.1);
3)对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意识和能力(见
4.4.2);
4)建立内部和外部交流的过程(见4.4.3);
5)建立并保持文件(见4.4.4);
6)建立并实施文件控制(见4.4.5);
7)建立并保持运行控制(见4.4.6);
8)确保做好应急准备和响应(见4.4.7)0
c)检查:评价环境管理体系的过程(见4.5):
1)进行持续性的监测和测量(见4.5.1);
2)评价合规性状况(见4.5.2);
3)发现不符合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见4.5.3);
4)记录管理(见4.5.4);
5)实施定期的内部审核(见4.5.5)
d)改进:评审并采取措施改进环境管理体系(见4.6):
1)按照适当的时间间隔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评审(见4.6.1);
2)识别改进的领域(见4.6.2);
这一不断进行的过程使组织能够持续改进其环境管理体系和总体环境绩效__
最高管理者的承诺和领导
建立或改进环境管理体系,首先须要最高管理者对改进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管理作出承
诺。最高管理者贯彻始终的承诺和领导对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具有决定性作用。认识到实施环境管理
体系可能带来的利益和可能规避的风险,有助于保证最高管理者的承诺和领导。
4.1.3环境管理体系范围
最高管理者须对其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进行界定,即最高管理者应当确定组织实施环境管理体系
的边界。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一经确定,组织在这一界定范围内的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均应纳人环
境管理体系。
4.1.4初始环境评审
未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应当通过评审的方法评估其现行环境状况。这一评审的目的是考虑组
织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作为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
GB/T24004-2004/1S014004:2004
已经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可以不进行这一评审,但是这样的评审可以帮助组织改进环境管理
体系。
初始环境评审应当包括以下4项主要内容:
a)识别环境因素,包括与正常运行状况、异常状况(包括启动和停机)、紧急状况和事故有关的环
境因素;
b)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c)评审现行的环境管理实践和程序,包括与采购和合同活动相关的实践和程序;
d)对以往紧急情况和事故的评价。
评审还可以包括更多的内容,例如:
—对照适用的内部准则、外部标准、法规、行为规范和各种原则及指南所进行的环境绩效评价;
—取得竟争优势的机会,包括降低成本的机会;
—相关方的观点;
—组织内对环境绩效有正面或负面影响的其他体系。
评审结果可用来帮助组织确定其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制定或改进环境方针,建立环境目标和指
标,确定保持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方法的有效性。
口
4.2环境方针
环境方针确定了组织的行动纲领,及其应履行的环境责任和环境绩效水平,并以此为评判后续行动
提供依据。方针应当适合于组织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影响,并应当为目标和指
标的制定提供指导。
国际上越来越多的组织,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民间团体都制定了一些指导原则。这些指导原
则能帮助组织明确应当在哪些方面做出环境承诺,并有助于不同的组织确立共同的价值观。组织在建
立环境方针时,可参考这些指导原则,制定出能适合自身个性的方针。制定环境方针的责任属于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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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管理者。环境方针可以纳人组织其他方针文件,或与它们相联系。组织的管理者要对方针的实施
负责,并为方针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必要的投人方针应当传达给所有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此外,方针应当能为公众所获取(见4.4.3.2关于外部信息交流方法的讨论)。
组织制定环境方针时应当考虑:
a)组织的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和信念;
b)与组织的其他方针(如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相协调;
c)相关方的要求和与他们的信息交流;
d)指导原则;
e)当地或区域的特定条件;
f)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承诺;
9)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一实用指导—环境方针
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界定范围内所有的活动、产品和服务都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环境方针应当
体现这一认识。
方针所涉及的内容依组织的性质而定。但至少应当包括以下方面的承诺:
a)遵守或超越与环境因素有关的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
b)预防污染(见实用指导—污染预防);
c)通过建立环境绩效评价程序和相关参数实现持续改进。
方针还可包括其他承诺,例如:
d)通过对环境管理程序和计划进行综合考虑,最大限度地降低新开发项目的任何重大有害
环境影响;
e)设计产品时考虑环境因素;
f)领导者在环境管理中的表率作用。
实用指导—污染预防
可将污染预防思想运用于新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以及相关过程的建立。这能帮助组织在
提供产品和服务时节约资源、减少废物和排放(ISO/TR14062中提供了关于产品设计的思想和实
践方面的指南)
源削减往往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它一方面能够避免废物和排放的产生,另一方面又节约了资
源但在某些情况下,或对于某些组织而言,通过源削减来实现污染预防可能难以做到。此时,组织
应当从污染预防的角度确定各种方法的优先等级。其中,最优先的是在源头上进行污染预防。以下
是这样一个优先性排序:
a)源削减或消除(包括环境上合理的设计和开发,材料替代,过程、产品或技术的变更和有效
使用,以及能源和材料的节约);
b)内部再利用或再循环(材料在过程或设施中的再利用或再循环);
c)外部再利用或再循环(材料转移到其他地方进行再利用或再循环);
d)回收和处理(为了减少其环境影响,从现场内、外的废物流中进行回收,对现场内、外废物
的排放进行处理);
e)控制机制,例如在经过许可的条件下进行焚烧或有控制的处置。但上述方法应当在其他方
法不适合时再考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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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策划
通用指南—策划
策划对于实现组织的环境方针,建立、实施并保持其环境管理体系有关键作用。策划过程应当
包括以下内容:
a)识别环境因素并确定其中的重要环境因素;
b)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c)建立适当的内部绩效准则;
d)设立目标和指标,制定方案以实现这些目标和指标。
这样一个策划过程可帮助组织将资源集中在那些对于实现其目标最重要的领域。策划过程所
取得的信息也可用于环境管理体系其他部分(如培训、运行控制、监测和测量等)的建立和改进。
策划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基于客观环境及环境管理体系自身输人和输出的变化,它既用来
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要素,又用以保持和改进这些要素。作为策划过程的一部分,组织应当
考虑如何测量和评价环境绩效以满足其方针的承诺、目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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