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868-2017 高速公路中小型梁桥安全性评估规程

DB34/T 2868-2017 Safety Evaluation Regulations for Small-span Beam Bridges on Highway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2868-2017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03-30
实施日期
2017-04-30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中小型梁桥安全性评估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安全性评估周期、安全性 评估分级、安全性评估方法与内容、桥梁安全等级、评估程序及成果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中小型梁桥安全性评估,其他等级公路中小型梁桥安全性评估可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瑞通路桥养护科技有限公司、六安高速公路 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
熊亮、韦国志、陈勇庆、崔珊珊、李智、宋宁、慕玉坤、洪祖正、许宏元、侯 旭、崔振山、白鹏翔、孙磊、袁大伟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40

P28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868—2017

高速公路中小型梁桥安全性评估规程

Highwayofsmallandmedium-sizedbridgesafetyassessmentprocedures

文稿版次选择

2017-03-30发布2017-04-30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2868—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瑞通路桥养护科技有限公司、六安高速公路

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亮、韦国志、陈勇庆、崔珊珊、李智、宋宁、慕玉坤、洪祖正、许宏元、侯

旭、崔振山、白鹏翔、孙磊、袁大伟。

I

DB34/T2868—2017

高速公路中小型梁桥安全性评估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中小型梁桥安全性评估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安全性评估周期、安全性

评估分级、安全性评估方法与内容、桥梁安全等级、评估程序及成果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中小型梁桥安全性评估,其他等级公路中小型梁桥安全性评估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G/TH2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G/TJ21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

JTG/TJ21-01公路桥梁荷载试验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小型梁桥smallandmedium-sizedbridge

单孔跨径不超过40m的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板)、连续梁(板)或刚构桥。

3.2

桥梁安全性评估bridgesafetyassessment

对桥梁结构安全性进行评价以确定其安全等级的工作。

3.3

安全性评估周期safetyassessmentcycle

桥梁需进行安全性评估的时间间隔。

3.4

安全性评估分级gradingofsafetyassessment

对桥梁安全性评估工作內容和深度的分级,分为“一级评估”和“二级评估”两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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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桥梁安全等级bridgesafetygrade

对桥梁安全状况进行分级。分为“安全”、“基本安全”和“不安全”三个等级。

4一般规定

4.1桥梁安全性评估工作,除按本规程执行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

定。

4.2桥梁安全性评估应由具有桥梁试验检测、咨询、设计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

4.3桥梁安全评估人员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长期从事桥梁设计、咨询、检测评定等技术工作。

4.4用于桥梁安全性评估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评估报告必须规范、准确、结论明确。

4.5桥梁安全性评估机构应对评估内容保密,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评估资料(结论)不得外传。

5安全性评估周期

5.1桥梁安全性评估周期一般应与桥梁定期检查周期相同。

5.2当桥梁发生下列情况时,须及时组织进行桥梁安全性评估:

a)桥梁遭受洪水、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导致桥梁结构发生损伤;

b)桥梁遭受爆炸、火灾、化学腐蚀等影响导致桥梁结构发生损伤;

c)桥梁遭受船舶、车辆等撞击导致桥梁结构发生损伤;

d)桥梁主要构件损伤严重。

5.3桥梁结构的梁(板)、墩(台)、基础等主要受力构件经过大修加固后,须在六个月内进行一次

安全性评估。

5.4桥梁所处道路的交通量或重车数量较上次评估明显增加时,宜安排进行安全性评估。

6安全性评估分级

6.1桥梁安全性评估工作应在定期检查后进行,分为一级评估、二级评估。技术状况评定为1、2类的

桥梁可进行二级评估,技术状况评定为3类及以上的桥梁应进行一级评估。

6.2当桥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进行一级评估:

a)桥梁遭受洪水、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导致桥梁结构发生严重损伤;

b)桥梁遭受爆炸、火灾、化学腐蚀等影响导致桥梁结构发生严重损伤;

c)桥梁遭受船舶、车辆等撞击导致桥梁结构发生严重损伤。

6.3桥梁结构的梁(板)、墩(台)、基础等主要受力构件经过大修加固后,应进行一级评估。

6.4对于单孔跨径不超过40m的特大桥梁及特别重要的桥梁,应进行一级评估。

7安全性评估方法与内容

7.1安全性评估方法主要有外观检测评定法、检算法与荷载试验法。

7.2桥梁二级安全性评估主要通过外观检测评定法对桥梁技术状况、主要病害及其发展趋势进行评估,

确定桥梁安全性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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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桥梁一级安全性评估主要通过外观检测评定法、检算法与荷载试验法对桥梁技术状况、主要病害

及其发展趋势、承载能力、刚度进行评估,确定桥梁安全性等级。

7.4采用外观检测评定法评估时,应按JTG/TH21或附录B执行。

7.5采用检算法进行评估时,应按JTG/TJ21执行。

7.6采用荷载试验法进行评估时,应按JTG/TJ21-01执行。

7.7桥梁二级安全性评估主要工作内容:

a)查阅桥梁的设计、施工及竣工资料,了解桥梁基本情况;

b)查阅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健康监测、荷载试验、结构验算、加固维修、改扩建和

既往安全性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c)根据评估需要,对重要结构或构件进行补充的现场调查;

d)对桥梁缺陷、病害的资料分析和现场勘察分析,复核桥梁技术状况等级;

e)提出桥梁安全评估结论,确定桥梁安全等级;

f)可对桥梁技术状况总体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分析;

g)提出养护建议。

7.8桥梁一级安全性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除7.7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对桥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必要时应通过荷载试验验证桥梁的安全性。

7.9预测评估可通过回归分析、聚类分析、数据挖掘等方法对结构病害的发展趋势等进行预测,并根

据预测分析结果判断结构病害对结构本身的危害性。

7.10桥梁结构检算应充分考虑结构损伤的影响,结构检算结果应能够真实反映结构当前的实际受力状

态。

8桥梁安全等级

8.1桥梁安全等级分“安全”、“基本安全”和“不安全”三级。

8.2符合以下情况的,应确定为“安全”等级:

——桥梁技术状况评定为1、2类,结构完好,损伤轻微、病害发展趋势趋于稳定。

8.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安全”等级:

a)桥梁技术状况为3类,且承重构件存在较严重的损伤,但损伤趋于稳定,桥梁的正常使用极限

状态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均满足规范要求;

b)桥梁技术状况为2类,且承重构件病害较多,发展趋势较快。

8.4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安全”等级:

a)桥梁技术状况为4、5类;

b)桥梁技术状况为3类,且承重构件多处存在较严重损伤,发展趋势较快;

c)桥梁的极限承载能力、刚度或稳定性不满足规范要求。

9评估程序及成果管理

9.1桥梁安全性评估工作工作流程:

a)确定桥梁安全性评估等级;

b)编制桥梁安全性评估工作大纲;

c)根据安全评估工作大纲,实施评估工作;

d)编制安全性评估报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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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桥梁安全性评估报告应包括:

a)项目概况:任务来源,工作范围,评估工作级别,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等;

b)桥梁信息:桥梁的基本情况,桥梁定期(特殊)检查、桥梁日常养护及维修加固历史情况;

c)补充检查评定:按附录B进行补充检查评定时,提供相应成果;

d)桥梁状况分析:对桥梁存在的主要病害及其成因分析和必要的预测分析;

e)桥梁安全性评估及结论;

f)桥梁养护维修建议;

g)填写附录A。

9.3桥梁安全性评估成果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a)评估报告及时提交相关管理部门;

b)桥梁安全性评估成果应进入桥梁管理系统;

c)桥梁安全性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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