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65-2021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DB22/T 5065-2021 DB22/T 5065-2021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Prefabricated Buildings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5065-2021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06
实施日期
2021-12-06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Standardforassessmentofprefabricatedbuilding

DB22/T5065-2021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期:2021年12月06日

2021·长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通告

第590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关于发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等2项吉林省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告

现批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工程验收

标准》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依次为:DB22/T

5065-2021、DB22/T5066-2021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12月6日

前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全省工程建

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20]1号)的要求,

标准编制组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

结合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形势,经过认真调研,广泛征求了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施工生产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的意见,

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5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

规定;4装配率计算;5评价等级划分。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省建

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

有关资料反馈至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长春市民康路519

号,邮编:130041,联系电话:0431-88932615,电子邮箱:

jljsbz@126.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吉林省建筑节能协会

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吉林省乾旭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鹏霖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中建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润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欣琦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孙秀刚王毅徐庆鸿孙其锋

李志国崔永生马根华周毅

徐艳彬赵研宏肖莉王岚兰

周杰顾全伟王全伟张爽

朱士坤任常原翟亚涛车红锐

杨楠祝石雷光远赵保才

刘聪颖陆丽娟张呈一刘晓

赵冰冶李佳琳王洪六马群

吴宝福何晓晶王海燕赵景江

韩顺山张敏王海锋甘荣飞

宋卓姜宁傅宏亮张万银

杨丽奇周文胜李旭光孟庆家

张艳孔令义李天生张杰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窦立军陶乐然赵英鹏赫双龄

白赫孙宏亮胡文武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装配率计算.....................................................................................5

5评价等级划分...............................................................................11

附录A加分项.................................................................................12

本标准用词说明.................................................................................17

附:条文说明.....................................................................................19

1总则

1.0.1为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

1.0.3本标准采用装配率评价建筑的装配化程度。

1

2术语

2.0.1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building

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2.0.2装配率prefabricationratio

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

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2.0.3部件component

在工厂生产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完成,构成建筑结构系统的结

构构件及其他构件的统称。

2.0.4部品part

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和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

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

2.0.5全装修decorated

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

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2.0.6干式工法non-wetconstruction

采用干作业施工的建造方法。

2.0.7集成厨房integratedkitchen

地面、吊顶、墙面、厨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

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0.8集成卫生间integratedbathroom

地面、吊顶、墙面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

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2.0.9管线分离pipe&wiredetachedfromstructuresystem

将设备与管线系统设置在结构系统之外的方式,包括裸露于室

2

内以及敷设在架空层、吊顶内和非承重墙空腔部位的管线。

2.0.10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building

informationmodel(BIM)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

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

2.0.11内隔墙与管线一体化integrationofinnerwallandpipe&wire

在设计阶段进行一体化设计,工厂生产过程中将与内隔墙相关

的管线(槽、孔)和埋件在内隔墙中完成。

2.0.12保温免拆模板thermalinsulationandnon-dismantleformwork

由保温层和加强面层复合而成,经工厂化预制在现浇混凝土施

工中起模板作用,使用中起保温作用的复合保温板。

2.0.13高精度模板high-precisionbuildingformwork

由工厂定制,具有高平整度、高强度、质量轻、组装便捷等特

点的浇筑混凝土模板,可多次周转使用且100%回收使用的绿色无

污染模板。精度上要求混凝土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的容许偏差

不大于4mm。

2.0.14组合成型钢筋制品assembledfabricatedsteelbar

施工现场现浇部分的钢筋,按设计施工图纸规定的形状、尺寸

和要求,在工厂加工、组合成的成型钢筋制品。

2.0.1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applicationofrenewableenergyinbuildings

在建筑供热水、采暖、空调和供电等系统中,采用太阳能、地

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全部或部分建筑用能的应用形式。

2.0.16再生骨料recycledaggregate

由建筑垃圾中的混凝土、砂浆、石或砖瓦等加工而成的骨料。

2.0.17再生骨料混凝土recycledaggregateconcrete

掺用再生骨料配制而成的混凝土。

2.0.18可再生部品recycledpart

可重复利用的部品,如施工现场道路、围挡和围墙等,并应工

具化、标准化。

3

3基本规定

3.0.1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

和评价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

筑进行计算和评价;

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

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

3.0.2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阶段应进行预评价,并应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

2项目评价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

计算装配率和确定评价等级。

3.0.3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20分;

2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10分;

3采用全装修;

4装配率不低于50%。

3.0.4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化装修。

3.0.5采用装配式建筑新产品、新技术时,应采用专家论证的方式,

确定计算方法及分值。

4

4装配率计算

4.0.1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应根据表4.0.1和附录A表A.0.1中评价

分值按下式计算:

QQQQ

P(1235)100%(4.0.1)

100Q4100

式中:

P——装配率;

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

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

Q3——装修和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

Q4——评价项目中缺少的评价项分值总和;

Q5——加分项目分值总和。

表4.0.1装配式建筑评分表

最低

评价项评价要求评价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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