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 3061-2023 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 3061-2023 The Discharge Standard for Water Pollutants for Aquaculture in Sichuan Province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 3061-2023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3-06-28
实施日期
2023-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的排放分级及限值、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排放去向为外界公共水域的封闭式水产养殖单位的尾水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四川农业大学、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金星、高悠娴、史鸿乐、陈强、田庆华、肖杰、杨长军、罗怡文、宋明江、唐兆军、张爱民、赖见生、许瑶、高东东、陈雨艳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60.30

CCSZ77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3061—2023

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standardofwaterpollutantsforaquaculturetailwaterinsichuanprovince

2023-06-28发布2023-10-01实施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51/3061—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水污染物排放分级及限值.............................................................2

5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2

6水污染物监测要求...................................................................3

7实施与监督.........................................................................4

附录A(资料性)重点保护水域部分区域范围.............................................5

I

DB51/306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产

研究所、四川农业大学、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金星、高悠娴、史鸿乐、陈强、田庆华、肖杰、杨长军、罗怡文、宋明江、

唐兆军、张爱民、赖见生、许瑶、高东东、陈雨艳。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DB51/3061—2023

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的排放分级及限值、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

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排放去向为外界公共水域的封闭式水产养殖单位的尾水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4284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1892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HJ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636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667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668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670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671水质总磷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1147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产养殖尾水aquaculturetailwater

由水产养殖产生,排入外界公共水域的水。

3.2

封闭式水产养殖closedaquaculture

在相对封闭的水体开展的池塘水产养殖和工厂化水产养殖方式。

1

DB51/3061—2023

3.3

底沉积物bottomsediment

水产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沉积到动态和静态水体底部的固体物质。

3.4

公共水域publicwater

不属于个人或集体的湖泊、河流干、支流及其他溪流的水域。

3.5

水产养殖单位aquacultureunit

进行水产养殖的各规模及类型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养殖场及个体户等。

3.6

受纳水体receivingwater

水产养殖尾水排入的外界公共水域及与外界公共水域联通的沟渠水体。

4水污染物排放分级及限值

4.1排放分级

根据接纳养殖尾水外界公共水域的环境功能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将法律允许的水产养殖尾水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分为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

4.2排放限值

表1水产养殖尾水排放限值

单位:mg/L(pH值除外)

序号名称一级标准二级标准

1pH值6~9

2悬浮物(SS)4590

3高锰酸盐指数(IMn)1525

4总磷(TP,以P计)0.40.8

5总氮(TN,以N计)3.05.0

5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1按四川省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将养殖尾水排放去向及分类管理的水域划分为三种:

a)重点保护水域,包括GB3838-2002中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除外),以及重点控制区域水域(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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