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EPI 011-2022 空气净化器用颗粒物过滤器

T/SAEPI 011-2022 Air filter for air purifier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SAEPI 011-2022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1-01
实施日期
2022-12-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用颗粒物过滤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空气净化器用物理过滤式颗粒物过滤器。 本文件不适用于静电集尘式过滤器;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用颗粒物过滤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5.1 外观5.1.1过滤器表面光洁平整,无划痕、压痕和损伤。5.1.2滤料、密封垫和边框或支撑体应有满足要求的强度,不应出现松动或变形。5.2尺寸偏差5.2.1边长大于500mm的过滤器,其端面尺寸偏差应为(0,-3.2)mm;边长不大于500mm的过滤器,其端面尺寸偏差应为(0,-1.6)mm。5.2.2过滤器深度尺寸偏差应为(+1.6,0)mm。5.2.3当过滤器对角线长度大于700mm时,每个端面的两对角线偏差应不大于4.5mm;当过滤器对角线长度不大于700mm时,其偏差应不大于2.3mm。5.2.4过滤器端面及侧面平面度不应大于1.6mm。5.3 效率和初阻力在初始状态下,颗粒物过滤器的PM1.0计数效率和初阻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5.4累积净化量(CCM)过滤器对颗粒物的累积净化量(CCM)应符合表2的规定。5.5整机适配性若过滤器明示了适配空气净化器机型,过滤器加装到适配空气净化器上,净化器针对颗粒物的洁净空气量(CADR)和累积净化量(CCM)应符合GB/T 18801的要求。5.6滤料滤料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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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东丽合成纤维(南通)有限公司、北京智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飞利浦家电(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M中国有限公司、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用物质测试服务部、佛山市顺德区阿波罗环保器材有限公司、上海哈克过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艾尔佳过滤器制造有限公司、南海南新无纺布有限公司、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喀尔木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弘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王子过滤制品有限公司、博纳高性能材料(常州)有限公司、上海创治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美亚科泽过滤技术有限公司、无锡风正科技有限公司、东营俊富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亮锐(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帕剌斯仪器(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巨先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爱启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易洪江、沈浩、沈志伟、杨贤飞、刘宁、叶冬冬、程亮、罗俊华、朱明杰、黄晓杰、郑伟、赵吉鹏、金永吉、曹海罡、李崇朝、陈耀刚、陈瑞、吴淼、周欢、马晓翠、韦家旺、施振亚、刘玉桂、刘雨佳、严晓敏、Michael P. Wolf、赵兴雷、段海宁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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