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593-2022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技术规范

DB36/T 1593-2022 Highway daily maintenanc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江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4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6/T 1593-2022
标准类型
江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5-30
实施日期
2022-12-01
发布单位/组织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网运营管理公司、江苏中路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4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80

CCSP66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593—2022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routinemaintenanceofexpressway

2022-05-30发布2022-12-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T1593-2022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日常养护巡查...................................................................................................................................................2

5日常养护病害分类...........................................................................................................................................6

6日常养护作业...................................................................................................................................................7

7日常养护安全.................................................................................................................................................22

8日常养护资源配置.........................................................................................................................................23

附录A(资料性)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相关记录表.......................................................................................25

附录B(资料性)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病害分类表.......................................................................................36

I

DB36/T159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网运营

管理公司、江苏中路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段卫党、谭志兵、刘韬、吁新华、万长明、王遐莽、万超、俞鹏飞、张嘉林、

金光来、邓泽城、周凯、姚仕伟、徐志祥、王学文、金杨柳、刘卫华、王吉庆、熊一帆、蔡文龙、唐建

亚、孙雪伟、武晋文、胡俊、叶明、吴艳、王钰册。

II

DB36/T1593-2022

引言

随着江西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长,日常养护需求与规模日益增加,为提升日常养护作业质量

与管理水平,亟需研究并制定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技术规范。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相对于其他等级公路要求

更为严格,需要明确规定其养护巡查方式、病害分类、作业流程、安全防护等内容。当前标准体系对高

速公路日常养护相关规定较为简单,且不同省份日常养护模式也存在差异。因此,为提高高速公路日常

养护管理水平,保障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质量,统一并规范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流程,结合江西省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是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近些年江西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经验成果,查阅高速

公路日常养护文件资料,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进行修订,最终编制

形成。

III

DB36/T1593-2022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的术语及定义、养护巡查、病害分类、养护作业、养护

安全、养护资源配置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也可供其他省市参考。除执行本文件相关要求外,高

速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还应遵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JTGH10-2009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JTGH12-2015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JTGH30-2015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JTG5210-2018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G5142-2019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

JTG5150-2020公路路基养护技术规范

JTG5120-2021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JTJ073.1-2001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日常养护Routinemaintenance

对高速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的巡查、保养、维修等养护管理工作。

3.2

日常养护巡查Routinemaintenanceinspections

对高速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掌握高速公路及沿线设施技术状况的作业活动。

3.3

桥梁检查Bridgeinspection

对桥面系、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其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初始检查、日常巡查、经常检查、

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的作业活动。

3.4

初始检查Initialinspection

新建或改建桥梁交付使用后,对桥梁结构及其附属构件的技术状况进行的首次全面检测,其成果是

后期桥梁检查和评定工作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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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隧道检查Tunnelinspection

对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的技术状况,进行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的作

业活动。

3.6

日常养护作业Routinemaintenancework

对高速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的日常保养和修补轻微缺损的作业活动。

4日常养护巡查

4.1一般规定

4.1.1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应定期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及沿线设施的质量状况进行巡查,及时发

现并修复日常养护病害,消除行车安全隐患,保障高速公路正常通行。

4.1.2高速公路桥梁养护检查等级应分为Ⅰ、Ⅱ级,分级标准应符合JTG5120-2021第3.1节的相关技术

要求。

4.2巡查分类

4.2.1路段巡查分为日常巡查、定期巡查、特殊巡查,其中日常巡查又分为日间巡查和夜间巡查。

4.2.2桥梁检查分为初始检查、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4.2.3涵洞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

4.2.4隧道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4.3巡查频率

4.3.1路段巡查频率

4.3.1.1日间巡查频率每天不宜少于1次,夜间巡查频率每月不宜少于2次。

4.3.1.2定期巡查频率每季度不宜少于1次。

4.3.1.3特殊巡查应在极端灾害性天气来临前、中、后分别进行预防性、应急性、补救性巡查。

4.3.2桥梁检查频率

4.3.2.1新建或改建桥梁应进行初始检查。初始检查宜与交工验收同时进行,最迟不得超过交付使用

后1年。

4.3.2.2桥梁日常巡查每天不应少于1次;对有特殊照明需求(功能性及装饰性照明、航空航道指示

灯等)的桥梁,应适当开展夜间巡查。遇地震、地质灾害或极端气象时应增加检查频率。

4.3.2.3桥梁经常检查频率应根据养护等级进行划分。养护检查等级为Ⅰ级的桥梁,经常检查每月不应

少于1次;养护检查等级为Ⅱ级的桥梁,经常检查每两个月不应少于1次,在汛期、台风、冰冻等自然

灾害频发期,应提高经常检查频率。对支座的经常检查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

4.3.2.4桥梁定期检查频率应根据养护等级进行划分。养护检查等级为Ⅰ级的桥梁,定期检查周期不得

超过1年,养护检查等级为Ⅱ级的桥梁,定期检查周期不得超过3年。

4.3.3涵洞(含通道)检查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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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1涵洞(含通道)经常检查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在汛期、台风、冰雪等自然灾害频发期,应

提高经常检查频率。

4.3.3.2涵洞(含通道)定期检查周期不得超过3年,特殊结构及特别重要的涵洞(含通道)定期检

查每年不应少于1次。经常检查发现存在较大损坏时,应立即安排定期检查。

4.3.4隧道检查频率

4.3.4.1隧道经常检查频率每周不宜少于1次,在汛期、台风、冰冻等自然灾害频发期,应提高经常

检查频率。

4.3.4.2隧道定期检查频率每年不宜少于1次,最长不得超过3年1次。当经常检查中发现隧道存在

异常情况但结论不明确时,应进行定期检查。当经常检查发现重要结构分项技术状况值为3或4时,应

立即开展一次定期检查。新建隧道应在交付使用1年后进行首次定期检查。

4.3.4.3定期检查发现隧道存在异常情况且较严重,但无法判定时,应进行隧道特殊检查。

4.4巡查方式

4.4.1路段巡查方式

4.4.1.1日常巡查方式

路段日常巡查应符合JTG5142-2019第5.2节、JTG5150-2020第5.2节的相关技术要求,以车检方

式为主,以人工步检方式为辅,现场填写“日常养护巡查记录表”,详见附录A.1。

4.4.1.2定期巡查方式

路段定期巡查以人工步检方式为主,以车检方式为辅。定性与定量观测检查相结合,重要情况应摄

影或摄像。

4.4.1.3特殊巡查方式

路段特殊巡查以车检方式进行,应控制车速,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

4.4.2桥梁检查方式

4.4.2.1初始检查方式

桥梁初始检查方式与桥梁定期检查相同,现场填写“桥梁初始检查记录表”,详见附录A.2。

4.4.2.2经常检查方式

桥梁经常检查应抵近桥梁结构,以目测结合辅助工具进行,现场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详见

附录A.3。经常检查中发现桥梁重要部件缺损严重,应及时上报。

4.4.2.3定期检查方式

桥梁定期检查应接近各部件仔细检查其缺损情况,对具有代表性的结构病害,应在其适当位置做出

标记,现场填写“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详见附录A.4,记录各部件缺损状况并绘制主要病害分布图。

4.4.2.4特殊检查方式

桥梁特殊检查应根据检测目的、病害情况和性质,采用仪器设备进行现场测试和其他辅助试验,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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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桥梁现状进行检算分析,形成评定结论,提出建议措施。检查结果的记录,应与定期检查相同。

4.4.3涵洞(含通道)检查方式

4.4.3.1经常检查方式

涵洞(含通道)经常检查应采用目测方法,配以简单工具进行测量,现场填写“涵洞经常检查记录

表”,详见附录A.5,记录所检查项目的缺损类型,估计缺损范围及养护工作量,提出相应的维修保养

措施。

4.4.3.2定期检查方式

涵洞(含通道)定期检查应采用以目测观察结合仪器观测进行,应接近各部件仔细检查其缺损情况,

现场填写“涵洞定期检查记录表”,详见附录A.6。

4.4.4隧道检查方式

4.4.4.1经常检查方式

隧道经常检查应采用人工与信息化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配以简单的检查工具进行,现场填写“隧道

经常检查记录表”,详见附录A.7,翔实记录检查项目的缺损类型,估计缺损范围和程度以及养护工作

量,对异常情况作出缺损状况判定分类,并提出相应的养护措施。

4.4.4.2定期检查方式

隧道定期检查应采用必要的检查工具或设备,进行目测或量测检查。检查时,应尽量靠近结构,依

次检查各个结构部位,注意发现异常情况和原有异常情况的发展变化。对有异常情况的结构,应在其适

当位置做出标记。检查结果记录应量化,现场填写“隧道定期检查记录表”,详见附录A.8。

4.4.4.3特殊检查方式

隧道特殊检查方式与隧道定期检查相同,但应针对发生异常情况或异常事件影响的结构、部位做重

点检查,以掌握其受损程度。检查结果的记录,应与定期检查相同。

4.5巡查内容

4.5.1路段巡查内容

4.5.1.1日常巡查内容

快速巡查高速公路及沿线设施的完好程度,消除影响通行的安全隐患,内容如下:

a)路基:检查路基是否下沉,边坡是否存在位移、滑塌;

b)路面:检查沥青路面是否存在裂缝、坑槽、沉陷,水泥混凝土路面是否存在坑洞、错台,路

面是否存在影响通行的安全隐患;

c)桥梁:检查桥面铺装是否存在裂缝、坑槽,伸缩缝是否断裂,锚固区混凝土是否开裂、损坏,

桥头跳车是否明显,防眩板是否缺失、损坏,标志标牌是否完好;

d)涵洞(含通道):检查洞口排水是否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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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隧道:检查洞口边仰坡是否存在滑动、落石,洞门结构是否存在开裂、变形,洞内路面是否

存在裂缝、坑槽,衬砌是否开裂、渗水,防火涂层是否脱落,边沟盖板是否缺失、损坏,机

电设施是否存在故障,其他工程设施是否完好;

f)交通安全设施:检查护栏(栏杆)、标志牌、声屏障等设施是否缺失、损坏,标线(含凸起

路标)是否缺失、污染;

g)绿化:检查沿线绿化植物长势是否良好,是否存在影响视距、遮挡标志牌的植物;

h)夜间:检查路面标线、反光道钉、轮廓标、标志牌反光效果,路面是否存在影响通行的安全

隐患。

4.5.1.2定期巡查内容

准确巡查高速公路及沿线设施日常养护病害的发生及发展状况,内容如下:

a)路基:检查路基是否下沉,路基防护设施是否损坏,路基排水设施是否堵塞、损坏,边坡是

否存在位移、滑塌,支挡结构物是否损坏、排(泄)水孔是否堵塞;

b)路面:检查沥青路面是否存在裂缝、坑槽、沉陷、拥包、波浪、翻浆、车辙、松散,水泥混

凝土路面是否存在坑洞、错台,路面是否存在影响通行的安全隐患;

c)桥梁:检查桥面铺装是否存在裂缝、坑槽,伸缩缝是否堵塞、卡死、断裂,橡胶条是否缺失、

损坏,锚固区混凝土是否开裂、损坏,桥头跳车是否明显,防撞墙是否损坏,桥面泄水孔是

否堵塞,防眩板是否缺失、损坏,标志牌是否完好,桥梁是否存在异常的振动、摆动和声响,

桥梁安全保护区是否存在被侵限的情况;

d)涵洞(含通道):检查洞口及洞内排水是否顺畅,八字墙是否存在开裂、倾斜,洞内盖板及

墙身是否渗水,洞口及洞内铺砌是否损坏;

e)隧道:检查洞口边仰坡是否存在滑动、落石,洞门结构是否存在开裂、变形,洞内路面是否

存在裂缝、坑槽,衬砌是否开裂、渗水,防火涂层是否脱落,边沟盖板是否缺失、损坏,缝

隙式排水沟是否堵塞,机电设施是否存在故障,其他工程设施是否完好;

f)交通安全设施:检查护栏(栏杆)、标志牌、隔离栅、防抛网、轮廓标、声屏障等设施是否

缺失、损坏,标线(含凸起路标)是否缺失、污染;

g)绿化:检查沿线绿化植物长势是否良好,是否存在影响视距、遮挡标志牌的植物。

4.5.1.3特殊巡查内容

应对台风、冰雪、暴雨等特殊天气,对高速公路及沿线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内容如下:

a)台风天气:检查中央分隔带及路侧树木、标志牌、防眩板、声屏障是否倾倒,路面是否存在

影响通行的安全隐患;

b)冰雪天气:检查桥面是否结冰,事故多发路段、长陡纵坡路段路面是否结冰;

c)暴雨天气:检查路面、桥面排水是否顺畅,边坡是否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

4.5.2桥梁检查内容

4.5.2.1初始检查内容

桥梁初始检查内容应符合JTG5120-2021第3.2节的相关技术要求。

4.5.2.2经常检查内容

桥梁经常检查内容应符合JTG5120-2021第3.4节的相关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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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3定期检查内容

桥梁定期检查内容应符合JTG5120-2021第3.5节的相关技术要求。

4.5.2.4特殊检查内容

桥梁特殊检查内容应符合JTG5120-2021第3.6节的相关技术要求。

4.5.3涵洞(含通道)检查内容

4.5.3.1经常检查内容

涵洞(含通道)经常检查内容应符合JTG5120-2021第7.2节的相关技术要求。

4.5.3.2定期检查内容

涵洞(含通道)定期检查内容应符合JTG5120-2021第7.2节的相关技术要求。

4.5.4隧道检查内容

4.5.4.1经常检查内容

隧道经常检查内容应符合JTGH12-2015第4.4节的相关技术要求。

4.5.4.2定期检查内容

隧道定期检查内容应符合JTGH12-2015第4.4节的相关技术要求。

4.5.4.3特殊检查内容

隧道特殊检查应包含结构变形检查、裂缝检查、漏水检查、材质检查、衬砌及围岩状况检查、荷载

状况检查等内容。

4.6巡查报表

养护巡查过程中对病害进行详细记录,详见附录A.1-A.8。

5日常养护病害分类

5.1一般规定

5.1.1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病害规定了病害类别、名称、级别、分级指标、记录方法等要求,详见附录

B.1-B.6。

5.1.2开展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及作业时,记录内容宜符合病害分类相关要求。

5.2病害类别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病害按照不同部位可以分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含通道)、隧道、交通安

全设施和绿化七类,内容如下:

a)日常养护路基病害按照路肩、边坡、路基排水设施、支挡结构物进行分类,详见附录B.1;

b)日常养护路面病害按照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及路面排水设施进行分类,详见附录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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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日常养护桥梁病害按照桥面系(桥面铺装、排水系统、护栏、伸缩装置)、下部结构(锥坡、

翼墙)、支座、桥梁附属设施(防抛网、声屏障、检修道)进行分类,详见附录B.3;

d)日常养护涵洞(含通道)病害按照基础、涵身、涵底、涵顶、道路、洞口铺砌、翼墙、锥坡、

进水口、出水口进行分类,详见附录B.3;

e)日常养护隧道病害按照土建结构(洞口、洞门、检修道、路面、排水设施)、机电设施(供

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施、消防设施、监控与通信设施)、其他工程设施(电缆沟、

设备洞室、洞口绿化)进行分类,详见附录B.4;

f)日常养护交通安全设施病害按照护栏(栏杆)、隔离设施、声屏障、中央开口栅进行分类,

详见附录B.5;

g)日常养护绿化病害按照常见病害进行分类,详见附录B.6。

5.3病害分级

根据日常养护病害损坏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日常养护病害按照轻、中、重的程度进行划分。

5.4分级指标

根据日常养护病害损坏程度描述,制定分级指标的判定标准,分级指标应符合JTG5210-2018第

5.1、5.2节的相关规定。

5.5记录方式

以长度、面积、体积、处、个数作为记录单位,对日常养护病害进行详细记录。

6日常养护作业

6.1一般规定

6.1.1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应推行标准化、规范化、机械化作业,提高日常养护质量和效率。

6.1.2日常养护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内容、标准及频率,开展日常养护工作,对施工任务下派、施工

维修作业、施工质量验收等过程进行详细记录,详见附录A.9-A11。

6.1.3根据高速公路隧道长度和交通量大小,高速公路隧道养护可分为三个等级,分级标准应符合JTG

H12-2015第3.1节的相关技术要求,见表6.1。

表6.1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等级

单车道平均日交通量隧道长度(m)

[pcu/(d*ln)]L>30003000≥L>10001000≥L>500L≤500

≥10001一级一级一级二级

5001~10000一级一级二级二级

≤5000一级二级二级三级

6.2路基

6.2.1路肩

6.2.1.1养护作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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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肩保洁,土路肩及硬路肩破损病害修复。

6.2.1.2养护作业标准

路肩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路肩应保持平整、坚实,横坡适顺,排水通畅;

b)土路肩横坡应略大于路面横坡,硬路肩横坡应与路面横坡相同;

6.2.1.3养护作业频率

路肩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路肩保洁宜采用人工清理方式集中统一清理,每季度不宜少于1次;

b)路肩破损病害可集中统一修复,每半年不宜少于1次。

6.2.2边坡

6.2.2.1养护作业内容

坡面保洁,植被修剪、补植,坡面防护破损病害修复,边坡滑塌处治。

6.2.2.2养护作业标准

边坡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坡面无垃圾、杂物,表面整洁;

b)植被坡面长势良好,宜在路肩至上下边坡2.5m范围的杂草进行修剪,整体绿化覆盖完好;

c)圬工砌体防护边坡应保持平顺、坚实。

6.2.2.3养护作业频率

边坡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坡面保洁宜采用人工清理方式集中统一清理,每季度不宜少于1次;

b)坡面植物应定期修剪,每半年不应少于1次,春、夏季宜酌情提高修剪频率。坡面植物补植

宜在每年春、冬季节实施;

c)圬工砌体防护破损应分别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修复措施。

6.2.3路基排水设施

6.2.3.1养护作业内容

路基排水设施淤塞疏通,破损病害修复。

6.2.3.2养护作业标准

路基排水设施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路基排水设施应保持排水畅通、结构完好;

b)路基排水设施断面尺寸和纵坡应符合原设计标准;

c)暗沟、渗沟等隐蔽性排水设施,应加强检查,防止淤塞。

6.2.3.3养护作业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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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排水设施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春、夏季宜酌情提高修剪频率,每半年不应少于1次;

b)排水设施淤塞清理频率宜为每半年1次;

c)汛期前对路基排水设施应进行全线检查和疏通,汛期中应及时排除积水,汛期后应对排水设

施进行全面检查和修复,每半年不宜少于1次。

6.2.4支挡结构物

6.2.4.1养护作业内容

支挡结构物砌体破损修复,排水孔疏通。

6.2.4.2养护作业标准

支挡结构物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结构物表面平整,无开裂、破损,接缝完好;

b)排水孔无堵塞、破损。

6.2.4.3养护作业频率

支挡结构物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结构物破损应分别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修复措施;

b)排水孔疏通频率宜为每半年1次,汛期应加大疏通频率。

6.3路面

6.3.1沥青路面

6.3.1.1养护作业内容

沥青路面保洁,路面裂缝、坑槽、龟裂病害修复。

6.3.1.2养护作业标准

沥青路面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路面保洁应符合JTGH10-2009第4.2节相关技术要求,以机械作业为主,人工清扫为辅,保

持沥青路面干净、整洁、无杂物;

b)横、纵向裂缝病害宜采用开槽灌缝或贴缝的方式处治。灌缝材料宜采用密封胶,应根据路面

裂缝的具体情况确定开槽裂缝的尺寸,灌缝成型应饱满、表面平整,灌缝材料性能稳定后才

可开放交通。贴缝材料可采用热粘式贴缝胶和自粘式贴缝胶,贴缝完成后宜采用进行碾压,

保证贴缝胶与路面充分结合、黏结紧密,检查确认后开放交通;

c)龟裂、块状裂缝、坑槽病害修补应符合JTGH10-2009第4.2节相关技术要求,修补范围的轮

廓线应与路面中心线平行或垂直,并在病害面积范围以外100~150mm,应采取措施使修补部

分与原路面联结紧密。

6.3.1.3养护作业频率

沥青路面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路面保洁频率应符合JTGH10-2009第4.2节相关技术要求,频率宜为每天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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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横、纵向裂缝宜在每年1、4季度集中实施修复;

c)龟裂、块状裂缝、坑槽应分别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6.3.2水泥混凝土路面

6.3.2.1养护内容

水泥混凝土路面保洁,路面接缝料损坏、裂缝、板角断裂、坑洞病害修复。

6.3.2.2养护作业标准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路面保洁应符合JTGH10-2009第4.2节相关技术要求,以机械作业为主,人工清扫为辅,保

持沥青路面干净、整洁、无杂物。

b)填缝料应保持接缝完好、表面平顺,凸出板面3cm应铲平,填缝料更换应做到饱满、密实、

粘结牢固;

c)对宽度小于3mm的轻微裂缝,可采取扩缝灌浆,对贯穿全厚的大于3mm小于15mm的中等

裂缝,可采取条带罩面进行补缝;

d)板角断裂、坑洞修补应符合JTJ073.1第6章的相关技术要求

6.3.2.3养护作业频率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路面保洁频率应符合JTGH10-2009第4.2节相关技术要求,频率宜为每天1次;

b)填缝料更换周期一般为每三年1次,宜在春、秋季节集中实施修复;

c)轻微及中等裂缝宜在每年1、4季度集中实施修复;

d)板角轻度断裂、个别坑洞应分别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相修复措施。

6.3.3路面排水设施

6.3.3.1养护作业内容

路面排水设施淤塞疏通,破损病害修复。

6.3.3.2养护作业标准

路面排水设施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路面排水设施应保持排水畅通、结构完好;

b)路面排水设施断面尺寸和纵坡应符合原设计标准;

c)缝隙式排水沟、集水井等隐蔽性排水设施,应加强检查,防止淤塞。

6.3.3.3养护作业频率

路面排水设施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春、夏季宜酌情提高修剪频率,每半年不应少于1次;

b)排水设施淤塞清理频率宜为每半年1次;

c)汛期前对路面排水设施应进行全线检查和疏通,汛期中应及时排除积水,汛期后应对排水设

施进行全面检查和修复,每半年不宜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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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桥梁

6.4.1桥面铺装

6.4.1.1养护作业内容

桥面保洁,桥面裂缝、坑槽病害修复。

6.4.1.2养护作业标准

桥面铺装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桥面保洁应符合JTGH10-2009第4.2节相关技术要求,以机械作业为主,人工清扫为辅,保

持沥青路面干净、整洁、无杂物;

b)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层日常养护病害为横、纵向裂缝、龟裂、坑槽,病害处治作业标准可参

照本章第6.3.1节的规定执行。

6.4.1.3养护作业频率

桥面铺装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桥面保洁频率应符合JTGH10-2009第4.2节相关技术要求,频率宜为每天1次;

b)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层病害处治作业频率,可参照本章第6.3.1节的规定执行。

6.4.2排水系统

6.4.2.1养护作业内容

泄水孔疏通,泄水孔过滤网更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更换。

6.4.2.2养护作业标准

桥梁排水系统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泄水孔应满足排水要求;

b)泄水孔过滤网应保持完好,无破损、缺失;

c)跨越铁道、河道、引用水源保护区的桥梁而设置的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应保持管节不脱落、

破损。

6.4.2.3养护作业频率

桥梁排水系统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泄水孔检查及疏通频率宜为每周1次;

b)泄水孔过滤网破损修复频率宜为每月1次;

c)桥面径流收集系统破损修复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6.4.3护栏

6.4.3.1养护作业内容

桥梁护栏除锈刷漆,破损病害修复。

6.4.3.2养护作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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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护栏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钢护栏表面油漆应均匀、完整、色泽鲜明,无污染;

b)各部件及焊缝完好,各节点铆钉、螺栓无松动。

6.4.3.3养护作业频率

桥梁护栏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钢护栏与钢筋混凝土护栏的外露钢构件宜根据环境条件定期除锈刷漆,频率宜为五年1次;

b)钢护栏损坏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6.4.4伸缩装置

6.4.4.1养护作业内容

桥梁伸缩装置缝内保洁,密封橡胶条更换,锚固区混凝土破损修复,型钢更换。

6.4.4.2养护作业标准

桥梁伸缩装置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伸缩装置应平整、直顺、无漏水;

b)伸缩装置的缝内应保持干净,无积土、垃圾等杂物;

c)伸缩装置的密封橡胶条应保持完好、无破损。密封橡胶带的选择,应满足其规格和性能要求;

d)伸缩装置锚固区混凝土应保持完好,无开裂、松散、破损;

e)伸缩装置更换时,应选择质量合格的伸缩装置,伸缩量应满足桥跨结构变形需要,安装应牢

固、平整、不漏水。在锚固区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不得开放交通。

6.4.4.3养护作业频率

桥梁伸缩装置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伸缩装置清理频率每月不宜少于1次;

b)密封橡胶条出现破损或密水效果不佳,可集中统一修复,每半年不宜少于1次;

c)伸缩装置更换、锚固区混凝土破损修复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6.4.5锥坡、翼墙

6.4.5.1养护作业内容

桥梁锥坡及翼墙保洁,砌体破损病害修复。

6.4.5.2养护作业标准

桥梁锥坡、翼墙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锥坡及翼墙砌体表面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杂草;

b)锥坡及翼墙整体完好,无砌体破损、开裂。

6.4.5.3养护作业频率

桥梁锥坡、翼墙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锥坡及翼墙清理频率,宜为每半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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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锥坡及翼墙破损修复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6.4.6支座

6.4.6.1养护作业内容

桥梁支座保洁及日常保养。

6.4.6.2养护作业标准

桥梁支座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应保持支座各组件完整、清洁、有效,防止积水、积雪和结冰,支座周围无垃圾,保证支座

正常工作;

b)滚动支座滚动面在涂润滑油之前,应先清洁滚动面;

c)钢支座应除锈防腐。除铰轴和滚动面外,其余部分均应涂漆防锈;

d)支座锚栓应连接紧固,支承垫板应平整紧密。

6.4.6.3养护作业频率

桥梁支座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桥梁支座清扫频率宜为每半年1次;

b)滚动支座滚动面应定期涂润滑油,频率应为每年1次。

6.4.7桥梁附属设施

6.4.7.1养护作业内容

桥梁附属设施保洁,破损病害修复。

6.4.7.2养护作业标准

桥梁附属设施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防抛网应保持清洁、完整、有效;

b)声屏障应保持整洁完好、安装牢固,不得影响桥梁结构安全;

c)检修道应保持牢固、完好。

6.4.7.3养护作业频率

桥梁附属设施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防抛网、声屏障破损宜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b)检修道清理频率不宜少于每月1次,检修道破损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6.5涵洞(含通道)

6.5.1养护作业内容

涵洞(含通道)清理,沉降缝填料更换,破损病害修复。

6.5.2养护作业标准

涵洞(含通道)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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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应保持洞口清洁无杂物,洞内排水畅通,发现淤塞或积雪、积冰应及时疏通和清除;

b)沉降缝填料或连续止水带应保持完好;

c)涵底铺砌、洞内墙身、洞口八字墙等结构无明显变形、破损。

6.5.3养护作业频率

涵洞(含通道)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涵洞排水明沟清扫频率应为每周1次,排水暗沟疏通频率应为每季度1次;

b)沉降缝填料修复频率宜为每三年1次;

c)涵洞破损病害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6.6隧道

6.6.1洞口、洞门

6.6.1.1养护作业内容

隧道洞口及洞门保洁,边仰坡滑塌修复。

6.6.1.2养护作业标准

隧道洞口、洞门养护作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洞口、洞门应保持洁净,无污染、脏污;

b)边仰坡无危石、浮土,保持洞口边沟和边仰坡截(排)水沟完好、通畅。

6.6.1.3养护作业频率

隧道洞口、洞门养护作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a)洞口、洞门清洁频率根据养护等级而定,养护等级一级:每两月1次,养护等级二级:每季

度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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