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373-2018 扶贫工作成效考核评估规范

DB15/T 1373-2018 DB15/T 1373-2018 Performance 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Poverty Alleviation Work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T 1373-2018
标准类型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4-15
实施日期
2018-07-15
发布单位/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A00

备案号:58696-2018DB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1373—2018

扶贫工作成效考核评估规范

Specificationforpovertyalleviationeffectivenessassessment

2018-04-15发布2018-07-15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5/T1373—2018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保华、贾向春、杨跃勇、祁盈、王旭、李佳、肖文勇、杨羽丰、杜晓丹、范

洛琪、杨佳慧。

本标准于2018年4月首次发布。

I

DB15/T1373—2018

扶贫工作成效考核评估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工作成效的评价要求、评价原则、评价内容、检查考核方式及评价

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工作成效的考核评估。

2评价要求

2.1考核评估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范围是贫困旗县和建档立卡人口2000人以上的非贫困旗县党委

和政府。

2.2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同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3评价原则

3.1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主要目标任务设置评价指标,注重评价工作成效。

3.2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交叉检查和考核方式及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3.3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促使盟市党委、政府(行政公署)切实

履职尽责,改进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4评价内容

4.1减贫成效

评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旗县退出、贫困地区农村牧区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4.2精准识别

评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度、识别程序的规范性。重点检查或考核贫困人口的漏评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更新、动态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4.3精准帮扶

检查或考核贫困旗县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因村因户因人开展特色产业发展、易地扶

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兜底保障、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等精准帮扶情

况以及群众认可度。

4.4精准退出

贫困人口退出的精准度、退出程序的规范性。重点检查或考核贫困人口的错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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