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640-2018 临床微生物学检验样本的采集和转运
WS/T 640-2018 WS/T 640-2018 Sampling and transport of clinical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specime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8年12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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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11.020
C50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640—2018
临床微生物学检验标本的采集和转运
Specimencollectionandtransportinclinicalmicrobiology
2018-12-11发布2019-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WS/T640—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标本采集、转运及处理的总原则......................................................2
5临床常见标本的采集、转运及处理...................................................10
参考文献............................................................................21
I
WS/T640—2018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安徽省立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
医院、北京医院、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辉、刘颖梅、张正、马筱玲、苏建荣、胡云建、宁永忠、王晓娟。
II
WS/T640—2018
临床微生物学检验标本的采集和转运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临床微生物学(病毒学、细菌学和真菌学)检验标本采集和转运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临床微生物学检验的各级医疗机构及其临床微生物学实验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348尿液标本的收集及处理指南
WS/T499下呼吸道感染细菌培养操作指南
WS/T442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
WS/T503临床微生物实验室血培养操作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微生物学检验标本ClinicalMicrobiologicalSpecimen
本文件微生物学标本指临床病毒学、细菌学和真菌学检验(包括涂片镜检、培养、抗原、抗体和分
子技术等)所用的标本。
3.2
紧急检查标本STAT
因疾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而需要立即处理的标本。
3.3
采样拭子Samplingswab
用于采集含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拭子,由两部分组成:①涂抹棒:柄部常为塑料或铝杆,柄部的一
端是具有吸附作用的采样头,采样头材质包括脱脂棉、合成聚酯纤维、聚酰胺纤维、人造丝和泡沫聚氨
酯等;②手柄:位于柄部的另一端,也可作为转运装置(容器或管)的帽。
3.4
转运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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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由采样地点运送到检验地点的过程,分为内部转运(如使用人工或气动传输等内部送样方式)
和外部转运(如使用汽车、飞机或火车等外部送样方式)。
3.5
转运容器Transportcontainer
用于盛放转运培养基和送检标本的容器。该容器应无菌、无消毒剂及防腐剂、无污染、密封性好及
透明以便于从外部观察。当采样装置具备密闭功能,且能有效保护样本不被污染时,可作为转运容器运
送标本。
3.6
转运培养基Transportmedium
液体或半固体的培养基,用于保护和维持标本在转运期间(从标本采集后到实验室处理这段时间)
的完整性。转运培养基一般不促进微生物增殖,但保证它们存活。对于苛养菌,可以采用分离培养用的
培养基作为转运培养基(如羊血琼脂或巧克力琼脂等)。
3.7
一套血培养Asetofbloodculture
从一个穿刺部位抽取血液,分别注入需氧和厌氧血培养瓶分别进行需氧和厌氧培养。
4标本采集、转运及处理的总原则
4.1标本采集手册
实验室应制定所在机构的临床微生物学检验标本采集手册,该手册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内容:
a)检验项目;
b)检验方法;
c)适应证;
d)标本采集部位;
e)标本类型;
f)标本采集、转运所需要的装置/容器和转运培养基;
g)标本采集方法;
h)标本的体积或质量;
i)转运时限、贮存条件;
j)标本的标识方法;
k)重复检验频率;
l)生物安全防护信息;
m)需要获得的临床资料。
4.2检验的申请
4.2.1样本采集依检验项目的申请,实验室应建立临床微生物学检验的申请程序。检验申请单提供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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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患者姓名;
b)患者性别;
c)患者年龄或出生日期;
d)患者唯一性标识,如病历号;
e)就诊病区和病房;
f)检验申请者姓名;
g)检验申请者科室;
h)标本类型;
i)标本采集部位;
j)检验项目;
k)标本采集日期和时间;
l)采集标本所用的特殊方法(适用时);
m)临床诊断和主要临床表现;
n)特殊培养要求或可疑病原体(适用时);
o)患者是否应用抗微生物药物及具体种类;
p)患者和检验申请者的联系电话(适用时)。
4.2.2细菌学和真菌学检验项目的选择:
a)无菌体液标本、组织标本、痰标本、支气管肺泡灌洗液(Bronchoalveolarlavagefluid,BALF)、
尿液标本和脓液标本等宜同时选择标本直接涂片染色镜检和培养;
b)怀疑隐球菌感染的脑脊液标本:宜同时选择墨汁染色、隐球菌荚膜多糖抗原检验和隐球菌培养;
c)怀疑分枝杆菌感染的标本:宜同时选择抗酸染色、分枝杆菌培养和分枝杆菌核酸检验;
d)怀疑厌氧菌感染的标本:宜同时选择革兰染色和厌氧培养,不能排除需氧菌时,宜同时做需氧
培养;
e)怀疑诺卡菌感染的标本:宜同时选择革兰染色、弱抗酸染色和培养;
f)怀疑侵袭性真菌感染的标本:宜同时选择10%KOH压片、真菌培养和真菌抗原检验。另可进行
乳酸酚棉兰染色或荧光染色等。
4.2.3实验室发布的标本采集手册宜对特殊菌的培养要求给予明确说明,以保证医护人员对采集的标
本进行明确标识,检验申请单中特殊培养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延长培养时间,例如:血液标本怀疑巴尔通体、布鲁菌、弗朗西斯菌等引起的感染,呼吸道标
本怀疑诺卡菌引起的感染等;
b)选择专用培养基。例如:血液中怀疑分枝杆菌感染宜选择专用的分枝杆菌培养瓶;
c)特殊的气体和温度环境要求。例如:脑膜炎奈瑟菌和淋病奈瑟菌等需要CO2环境,弯曲菌和幽
门螺杆菌培养需要微需氧环境;怀疑二相真菌感染,宜同时选择25℃及37℃两个温度进行
培养。
d)特定感染宜进行厌氧培养。例如:肝脓肿等封闭脓肿、腹膜炎、腹腔感染和糖尿病足感染等。
厌氧菌感染的特征性表现包括:①局部有气体产生为重要指征之一;②发生在黏膜附近的感染;
③深部外伤,如枪伤、人或动物咬伤后的继发感染;④分泌物有恶臭或暗红血色或在紫外光下
发出红色荧光,或脓汁中有硫磺颗粒等。
4.3标本的选择
4.3.1实验室标本采集手册应详细描述感染性疾病病原体检验的标本类型和临床适应证,病原体应包
括(但不限于)病毒、细菌和真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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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选择标本类型须考虑感染症状、患者免疫状态、患者疾病严重程度及接受有创检查的风险、流
行病学、可疑病原体的特性和播散能力和受累的器官及感染部位等多方面因素。
4.3.3适于进行普通细菌、厌氧菌检验的标本类型见表1~表2。
表1特定解剖部位中适合/不适合普通细菌培养的标本类型
解剖部位适合普通细菌培养的标本不适合普通细菌培养的标本
下呼吸道痰、BALF、保护性毛刷、气管内抽吸物唾液、口咽分泌物、鼻咽部窦内引流物
泌尿道中段尿液、直接导尿液、耻骨上膀胱穿刺尿液、膀胱镜检或其导尿管收集袋中的尿液、导尿管管尖
它手术过程中采集的尿液、婴幼儿的尿袋尿液
浅表伤口脓抽吸物、真皮下的脓拭子表面拭子或被表面物污染的标本
深部伤口脓液、坏死组织、或从深部取的组织被表面物污染的标本
胃肠道新鲜粪便、内窥镜检时采集的排泄物、直肠拭子(特定情况下)
静脉血抗微生物药物使用前从不同静脉穿刺点采集2~4套血标本凝固的血液
溃疡或褥疮组织、抽吸物被表面物污染的标本
表2适合或不适合厌氧菌培养的标本类型
适合厌氧菌培养的标本不适合厌氧菌培养的标本
抽取物(用注射器)、支气管镜保护性毛刷痰、BALF、气管内抽吸物、气管切口分泌物
鼻窦(抽取)鼻咽拭子、鼻窦冲洗或拭子不能作为鼻窦炎的病原学诊断
尿液(耻骨上穿刺膀胱尿液)尿液(排出或从导管导出)
后穹窿穿刺液、输卵管液或组织(抽吸/活检标本)、胎盘会阴拭子、宫颈分泌物、恶露、阴道或外阴分泌物、前列
组织(通过剖腹产手术)、宫内节育器(针对放线菌属)、腺液或精液、尿道分泌物
前庭大腺分泌物
培养艰难梭菌的粪便标本直肠拭子
血液、骨髓、外科(术中抽取物或组织)
眼部标本(泪道/结膜等结石、房水、前房液(穿刺)、玻
璃体洗液(术中采集)
4.4标本的采集时机、部位、方法
4.4.1在抗微生物药物治疗之前或者在起始治疗后立即采集标本,治疗中为评估治疗效果或治疗后为
评估结局可以进行相采样。
4.4.2应当尽快在疾病初发时采集首份标本。
4.4.3须避免感染部位周围以及感染部位附近皮肤或黏膜定植菌群的污染。
4.4.4对于有多种细菌定植的部位,宜选择合适的方法检验特定的病原菌,并防止非致病定植菌群的
污染。
4.4.5检验呼吸道病毒宜采用植绒拭子采集鼻咽标本。
4.4.6普通拭子标本不宜用于厌氧菌培养。
4.4.7除了血液标本外,其他所有标本进行厌氧培养前均应进行革兰染色(粪便艰难梭菌培养除外)。
4.4.8无菌体液(例如胸水、滑膜液、心包液和脑脊液)宜放入无菌管或含抗凝剂(注意某些抗凝剂
对一些细菌有抑制作用,如果使用,则需告知临床其中的影响)的无菌管送检,也可注入一定量(最好
10mL)的样品到血培养瓶中进行增菌培养;怀疑细菌或真菌感染时,除了血液标本之外,所有无菌体
液标本均宜进行革兰染色镜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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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外科手术标本,宜送液体或组织做涂片和培养,拭子标本仅用于特殊情况。
4.4.10采集静脉血时,应首先采集血培养标本,再采集用于其他检验的标本。
4.4.11血标本采集时机见WS/T503,痰标本采集时机见WS/T499,尿标本采集时机见WS/T348。
4.4.12不宜送检或接收导尿管的管尖进行培养。
4.4.13真菌培养宜采集深部标本或组织标本。
4.4.14做病毒血清学检验时,宜根据不同病毒选择不同的采集时间和抗体类型;发病早期通常检验病
毒特异的IgM抗体;而对恢复期患者,在疾病急性发作和发作后间隔2周~4周采集双份血清,检验IgG
抗体。
4.4.15特殊情况下(如怀疑厌氧菌感染时)可以考虑床旁采样。
4.4.16标本采集须符合生物安全规定。
4.5标本采集量
4.5.1采集足够量的标本用于常规细菌学检验,至少送检0.5mL或者0.5g(除外特殊标本)。当送
检标本体积不足时,与临床沟通,并根据医嘱选择优先检验项目。脑脊液标本通常2mL~5mL;胸水
和腹水10mL;BALF10mL~20mL(≥5mL);脓液2mL~5mL;羊水、胆汁、关节穿刺液、心包液、
胸水、滑膜液大于1mL;腹透液50mL;眼前房液大于0.1mL,玻璃体洗液大于1mL。
4.5.2采集足够量的标本用于病毒学检验,特别是液体标本(如脑脊液和血液),并严格遵照临床标
准的流程操作。脑脊液标本通常2mL~5mL,血液3mL~5mL;
4.5.3宜采集大体积量的标本用于常规真菌学检验。
4.6标本标识
标签宜由放入冰箱后仍能粘牢的材料制成。标签贴在容器上,而非容器盖上。标签上提供的信息至
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患者姓名、患者唯一性标识;
b)标本采集日期和时间;
c)检验项目;
d)标本类型;
e)急查标本相应的标识(适用时)。
4.7标本转运
4.7.1标本采集手册应当明确说明某些检验项目的特殊转运方法,以保证医护人员、标本运送人员在
标本采集之前能获得有关标本采集和转运的准确信息。
4.7.2标本的转运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使用气动传输方式运送标本时,提前确认剧烈震荡、温度
等因素不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
4.7.3标本采集后,应减少运送环节,在规定时间内运达实验室,并尽可能缩短转运时间。
4.7.4用于细菌学检验的标本:
a)用于普通细菌学检验的标本:宜在2h内送到实验室。如果转运时间超过2h,宜使用转运培
养基或在冷藏条件下转运;一般而言,用于细菌培养的标本室温下保存不能超过24h;血培
养标本不可以冷藏转运;仅用于分子诊断的标本,宜冷藏或冷冻保存(-70℃以下最佳,避免
反复冻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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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标本量较少的体液标本(<1mL)或组织标本(<1cm3):宜在30min内送到实验室。大体
积的标本或采集于保存培养基中的标本,可以保存24h。
c)可能分离出对周围环境敏感细菌的标本:采集后立即送检。对周围环境敏感的细菌如百日咳鲍
特菌、志贺菌属、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厌氧菌。
d)可能分离出对低温敏感细菌的标本:采集后不宜冷藏,如脑脊液、生殖道、眼部、中耳及呼吸
道标本。对低温敏感的细菌如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和肺炎链球菌。
e)用于厌氧菌培养的标本:在常温下转运,标本量较少的标本宜在采集后30min内送到实验室,
转运过程中标本尽可能与空气隔绝。
4.7.5用于病毒学检验的标本:
a)用于病毒核酸检验的标本:采集后在2h~4h内送到实验室。血液标本室温运送,其他标本
在2℃~8℃下转运;若运送时间超过24h,标本宜在-70℃或更低的温度下保存和转运。
b)用于病毒培养和抗原检验的标本:在运送过程中宜保存在适当的病毒转运液(VTM)或其他相
应的缓冲液中。
c)液体标本:如羊水、血液、脑脊液、尿液和BALF等可直接送检,一般不需使用VTM运送。
4.7.6用于真菌培养的标本(除头发、皮肤和指甲宜干燥送检外),宜湿润条件下送检。
4.7.7当标本需要进行多种微生物学检验时,如病毒、细菌、分枝杆菌和真菌等,分别采样或将标本
分装至合适的转运液或容器中。
4.7.8细菌学检验常用的转运培养基:
a)Regan-Lowe转运培养基:适用于百日咳鲍特菌和副百日咳鲍特菌的培养。
b)Amies或Stuart转运培养基:适用于分离脑膜炎奈瑟菌和白喉棒杆菌等。
c)Cary-Blair转运培养基:适用于肠道病原菌的检验。
4.7.9病毒学检验常用的转运培养基:
a)病毒转运液可以由实验室自行配制或购买。基础成分包括:Hank平衡盐溶液、牛血清白蛋白、
L-谷氨酸、HEPES缓冲液(pH7.3)、酚红、两性霉素B及抗微生物药物等。
b)使用商品化试剂盒进行病毒核酸或抗原检验时,遵照生产厂商对标本转运液或相应运送体系说
明进行操作。
4.7.10标本采集常用的拭子:
a)聚酯纤维、涤纶或人造丝头,柄部为塑料或铝的拭子:宜用于病毒学检验标本的采集。病毒学
检验标本的采集不宜使用柄部为木质的拭子。
b)棉拭子:宜用于支原体检验的阴道、宫颈及尿道标本的采集,不宜用于细菌(特别是苛养菌)、
衣原体检验标本的采集。
c)涤纶拭子和尼龙拭子:宜用于病毒和细菌标本的采样。
d)植绒拭子:由尼龙纤维经专有的喷雾技术制成,宜用于呼吸道病毒采样和真菌培养标本的采样。
e)藻酸钙拭子:宜用于衣原体和百日咳鲍特菌鼻咽拭子的采集。但不宜用于脂质包膜病毒及细胞
培养的采样,不宜用于淋病奈瑟菌及解脲脲原体的采样。
4.7.11实验室间转运标本时,应按照国家有关生物安全标准标识、包装标本,运送过程符合生物安全
规范的要求。运送者应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运送期间配备必要的保护屏障。对于检验高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GA 581.1-2005 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信息代码 第1部分:驾驶证档案编号编码规则 2005-12-13
- GA 24.14-2005 机动车登记信息代码 第14部分:注销原因代码 2005-12-13
- GA 581.2-2005 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信息代码 第2部分:驾驶人来源代码 2005-12-13
- GA 24.21-2005 机动车登记信息代码 第21部分:相关资料代码 2005-12-13
- GA 24.15-2005 机动车登记信息代码 第15部分:补/换领牌证原因代码 2005-12-13
- GA 581.5-2005 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信息代码 第5部分:驾驶证状态代码 2005-12-13
- GA 24.17-2005 机动车登记信息代码 第17部分:机动车状态代码 2005-12-13
- GA 24.13-2005 机动车登记信息代码 第13部分:变更情况代码 2005-12-13
- GA 581.4-2005 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信息代码 第4部分:驾驶证补换证原因代码 2005-12-13
- GA 581.3-2005 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信息代码 第3部分:驾驶证种类代码 2005-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