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292-2023 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远程监测技术规范
DB33/T 1292-2023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pile metering and remote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05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9.200
CCSK81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1292—2023
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远程监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remotemonitoringforelectricvehicle
chargingpilemeasurement
2023-05-27发布2023-06-27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1292—202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浙大网新中研软件有限
公司、浙江瑞银电子有限公司、浙江涵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国坚、范俊杰、郑虹、叶佳旻、张冬、邵海明、张欣、黄洪涛、王磊、王华、
黄志骏、赵洛阳、陆锋杰、王垒、章超。
I
DB33/T1292—2023
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远程监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以下简称充电桩)计量远程监测的概
述、数据采集、数据筛选及处理和现场计量确认。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远程数据传输的社会公用充电桩完成首次检定后的日常监测。
注:实施数据传输的社会公用充电桩应具备计量明文数据、计量加密数据传输等功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20273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GB/T31722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管理
JJG1148—202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规程(试行)
JJG1149—2022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计量明文数据meteringdisplaydata
未进行防篡改处理的计量数据。
3.2
计量加密数据meteringencrypteddata
进行防篡改处理的计量数据。
3.3
电子封印electronicsseal
运用信息化技术对充电桩内部使用的计量装置进行远程防作弊监控的一种技术手段。
3.4
实负荷检定法realloadtestmethod
利用实际运行负荷进行检定的方法。
[来源:JJG1148—2022,3.3]
3.5
虚负荷检定法virtualloadtestmethod
利用充电桩检定装置提供的虚拟负荷进行检定的方法。
[来源:JJG1148—2022,3.4,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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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工作误差operateerror
充电桩在工作条件下的电能测量误差。
[来源:JJG1148—2022,3.5,有修改]
3.7
计量确认metrologicalconfirmation
当可能存在异常数据或异常电子封印状态时为确保充电桩处于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状态所需要的
一组操作。
4概述
4.1充电桩计量远程监测包括数据采集、数据筛选及处理和现场计量确认。当充电桩完成充电后,将计
量明文数据和计量加密数据通过运营商计费平台发送至充电桩实时监控平台,充电桩实时监控平台将接
受到的数据信息进行归集并解析,确认电子封印状态,同时将计量明文数据与计量加密数据中的充电电
量通过运算进行比对,筛选出可能存在异常数据或异常电子封印状态的充电桩进行预警,再由专业计量
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将计量确认报告上传至充电桩实时监控平台。对于计量确认合格的充电桩,
充电桩实时监控平台将显示为正常状态;对于计量确认不合格的充电桩,将不合格信息上报计量监管部
门。其工作流程图见图1。
图1充电桩计量远程监测工作流程图
4.2充电桩实时监控平台基本功能应包括用户端和监测端,其内部结构设置参见附录A。
2
DB33/T1292—2023
4.3充电桩每24小时应与运营商计费平台进行一次对时,特殊情况下(如断电重启、故障重启等),
应立即与运营商计费平台进行对时。
4.4充电桩计量远程监测的数据库管理应符合GB/T20273中的规定。
4.5充电桩计量远程监测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应符合GB/T31722中的规定。
5数据采集
5.1充电桩计量远程监测数据采集接口规范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5.2充电桩计量远程监测数据采集主要参数应包括计量明文数据和计量加密数据,并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充电桩计量远程监测数据采集主要参数
名称参数描述类型要求
充电订单号运营商计费平台充电订单号字符串≤50字符
充电桩编码a运营商计费平台充电枪编号字符串≤23字符
计量明
开始充电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字符串20字符
文数据
结束充电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字符串20字符
累计充电电量累计电量,单位:kW·h浮点型保留3位小数
充电订单号运营商计费平台充电订单号字符串≤50字符
充电桩编码a运营商计费平台充电枪编号字符串≤23字符
计量加开始充电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字符串20字符
密数据结束充电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字符串20字符
累计充电电量累计电量,单位:kW·h浮点型保留3位小数
电子封印告警状态“1”或“0”整形—
a充电桩编码应保证唯一性。
5.3充电桩计量远程监测数据采集其他参数参见附录C。
6数据筛选及处理
6.1对采集的计量加密数据解密方式包括对称加密算法和非对称加密算法。
6.2对采集的计量加密数据进行解析,筛选出可能存在异常电子封印状态的充电桩,并进行预警。
6.3对采集的计量明文数据与计量加密数据进行解析,提取累计充电电量数据J明文、J加密进行比对,
筛选出可能存在异常数据的充电桩,比对结果应符合公式(1)要求:
|𝐽加密−𝐽明文|<𝑈max×𝐼max×∆t…………(1)
式中:
J加密——提取计量加密数据的累计充电电量,kW·h;
J明文——提取计量明文数据的累计充电电量,kW·h;
Umax——充电桩最大输出电压,V;
Imax——充电桩最大输出电流,A;
Δt——充电桩充电启停后抄读计量明文数据与计量加密数据的最大时间间隔(不超过0.1s),s。
3
DB33/T1292—2023
对比对结果不满足公式(1)要求的可能存在异常数据的充电桩进行预警。
7现场计量确认
7.1计量确认条件
7.1.1充电桩应无明显的冲击负荷,工作场所不存在影响计量确认的无法清除的障碍物,不存在明显
的安全隐患。
7.1.2计量确认的环境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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