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2/T 1067-2024 无锡市市政道路桥梁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规范

DB3202/T 1067-2024 The delivery specification for information model design of municipal road and bridge projects in Wuxi City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2/T 1067-2024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2-28
实施日期
2024-04-01
发布单位/组织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 理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科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雪峰、黄伟祥、李先光、何继宏、谭东林、祝付玲、朱永、吴俊峰、陈素碧、袁杰、瞿春、杨炜、聂荣海、张明、许莉、张万里、钱保国、龚伟、范忠保、陆开会、程惠、郝鑫鑫、夏至、张栋、王强强、黄佳杰、孙启炜、李琮、曾川
出版信息:
页数:7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040.01

CCSP30

DB3202

无锡市地方标准

DB3202/T1067—2024

无锡市市政道路桥梁工程信息模型

设计交付规范

Standardfordesigndeliveryoninformationmodelingofmunicipalroadsandbridges

engineeringinwuxi

2024–02–28发布2024–04–01实施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2/T1067—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3

5建模规则...........................................................................3

6交付深度...........................................................................9

7交付规定..........................................................................12

附录A(资料性)市政工程对象模型分类和编码表...................................15

附录B(资料性)市政工程项目单位表.............................................50

附录C(资料性)市政工程模型精度表.............................................53

附录D(资料性)道路工程对象模型单元交付深度表.................................58

附录E(资料性)桥梁工程对象模型单元交付深度表.................................64

I

DB3202/T106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

理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科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雪峰、黄伟祥、李先光、何继宏、谭东林、祝付玲、朱永、吴俊峰、陈素碧、

袁杰、瞿春、杨炜、聂荣海、张明、许莉、张万里、钱保国、龚伟、范忠保、陆开会、程惠、郝鑫鑫、

夏至、张栋、王强强、黄佳杰、孙启炜、李琮、曾川。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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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政道路桥梁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市政道路桥梁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的总则、基本规定、建模规则、交付精度、交付

规定和模型应用。

本文件适用于无锡市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桥梁工程设计信息模型的建立、传递和使用,

指导无锡市市政道路桥梁工程设计信息模型成果交付,也适用于市政道路桥梁及附属专业工程设计的方

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果交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7027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GB/T51269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

GB/T51301-2018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

JGJ/T448-2018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BIM)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特征、功能特性及管理要素等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

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建筑信息模型由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两部分组成。

3.2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设计信息模型designinformationmodelingofMunicipalRoadsandBridges

engineering

用于市政道路桥梁工程设计阶段的建筑信息模型。

3.3

工程对象engineeringobject

构成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的建(构)筑物、系统、设施、设备、零件等物理实体的集合。

3.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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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单元modelunit

建筑信息模型中承载建筑信息的实体及其相关属性的集合,是工程对象的数字化表述。

3.5

模型架构modelframework

组成建筑信息模型的各级模型单元之间组合和拆分等构成关系。

3.6

设施facility

保障市政道路桥梁正常安全运营而设置的各类土建设施。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车站、附

属设施等。

3.7

子设施sub-Facility

为市政道路桥梁工程主体的组成部分,或独立,或与其他部分结合,来完成至少一项工程主体的主

要功能。

3.8

构件component

建筑信息模型中图元的组合,是信息输入、交付和管理的基本对象。构件承载单一的设计信息或产

品信息,且应有唯一的身份编码。

3.9

定位基点positionbasepoint

为了便于布置或安装工程对象而设定的模型单元空间特征点。

3.10

几何信息geometricinformation

建筑信息模型内部和外部空间结构的几何表示,如建筑物或构件的空间位置及自身形状(如长、宽、

高等)的一组参数,通常还包括构件之间空间相互约束关系,如相连、平行、垂直等。

3.11

属性信息attributeinformation

除几何信息之外的所有信息的集合,如材质信息、功能信息及各种专业参数信息等。

3.12

模型精细度levelofmodeldefinition

建筑信息模型中所容纳的模型单元丰富程度的衡量指标,简称为LOD。

3.13

几何表达精度levelofgeometricdetail

模型单元在视觉呈现时,几何表达真实性和精确性的衡量指标,简称为G。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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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信息深度levelofinformationdetail

模型单元承载属性信息详细程度的衡量指标,简称为N。

3.15

交付物deliverable

基于建筑信息模型交付的各类成果的统称。

4基本规定

4.1利用市政道路桥梁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以下简称模型)进行的交付,应能满足相关的国家、地区

和行业标准。

4.2在模型设计之前,应根据项目需求书要求参照本规范编制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

4.3模型应以工程项目的各设计阶段的相关信息为基础,宜采用基于同一编码体系的数据格式,便于

信息传递和共享。在模型创建、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模型提供方应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并采取

措施保证信息安全。

4.4模型应具有唯一性、结构性、真实性、拓展性、开放性等特点:

a)唯一性即每个项目、构件应有唯一对应的构件名称;

b)结构性即构件信息应依据一定的逻辑关系相互关联;

c)真实性即信息所引用模型以外的数据信息应当真实,有据可依,有例可查;

d)拓展性即信息模型应该允许信息的增加和完善,便于实现对构件不同阶段、不同精细度的表达;

e)开放性即模型本身应包含对自身数据的解释。作为交换用的建筑信息模型的电子文件,其数据

的查询、提取、解释必须可以不依赖特定的私有版权软件和文档即可进行。

4.5交付物内容应满足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应用需要和设计深度交付要求,并充分考虑施工阶段

和运维阶段的应用需求。下一阶段模型构建,应充分利用上一阶段模型成果。

4.6模型应采用统一的公制单位。

4.7模型均应使用统一的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高程系统

应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

4.8本规范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时间系统应采用公历纪元和北京时间。

5建模规则

5.1一般规定

5.1.1在建筑信息模型全生命周期内,模型及其交付物的命名宜使用统一的命名格式,且始终保持不

变。命名应具有规范性、合理性、简洁性及可扩展性。

5.1.2模型应包含:模型单元的系统分类;模型单元的关联关系;模型单元几何信息及几何表达精度;

模型单元属性信息及信息深度;属性值的数据来源。

5.1.3模型宜包括几何信息和属性信息,几何信息宜包括几何图形和空间位置,属性信息宜包括标识

码、分类编码、数量、类型、材料及用量等。

5.1.4模型中几何图形与属性信息不一致时,应以属性信息为准、并应进行数据信息的核验。

5.1.5建筑信息模型中宜包含相关视图和图纸的定义,与导出图纸相互对应,并根据统一的命名规则

进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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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还应符合如下规定:

a)各阶段模型应满足不同阶段的工程计量要求;

b)变更设计、深化设计模型应符合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要求;深化设计还应满足施工工法和措施

要求;

c)各阶段模型输入的工程信息应满足本规范中的信息深度要求。

5.1.7模型的拆分与关联应符合下列规定:

a)根据应用深度的不同,模型单元种类宜分为项目级、单体级、功能级、构件级、零件级五个层

次;

b)项目级模型单元:可承载项目、子项目或局部工程信息;

c)单体级模型单元:可承载单个或几个完整功能的功能级模型、子项目或局部工程信息;

d)功能级模型单元可承载完整功能的子模型或功能信息;

e)构件级模型单元可承载单一的构配件或产品信息;

f)零件级模型单元可承载从属于构配件、产品的组成零件和安装零件信息;

g)不同种类模型单元的划分原则可满足表1的规定。

表1模型单元划分原则

模型单元种类

划分原则

项目级模型单元

市政工程项目、子项目或局部工程中单专业模型的基本信息描述

按照不同功能单体进行划分,包括场地、单体建构筑物、生产及生活辅助建筑物等单体

单体级模型单元

级信息模型

功能级模型单元

市政工程单专业模型中完整功能模块的信息描述

构件级模型单元

市政工程中单一的构件或产品的详细信息描述

零件级模型单元

满足加工制造、安装等要求,从属于市政工程构配件或产品的组成零件的详细信息描述

5.1.8建筑信息模型的电子文件夹和文件,在交付过程中均应进行版本管理,并宜在命名字段中标识。

5.1.9文件夹的版本管理宜在文件夹类型字段中标识,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a)设计阶段的交付中,交付物文件所在的文件夹类型宜为出版;

b)面向应用的交付中,交付物文件所在的文件夹类型宜为共享;

c)交付完成后,建筑信息模型及交付物均宜根据应用类别分别存档管理,全部文件所在的文件夹

类型宜为存档。

5.1.10文件的版本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设计阶段交付时,应写明设计阶段的名称;

b)面向应用交付时,应写明所有正在进行或已经完成的应用需求的代号;

c)同一设计阶段或面向同一应用需求多次交付时,文件夹和文件版本应在标识中添加版本号,版

本号宜由英文字母A~Z或数字序号依次表示;

d)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变更情况及时修改模型信息,并应注明模型的版本号等信息。

5.2建模基准

5.2.1模型创建时,应按照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和度量单位,并设置项目基点。

5.2.2同一项目模型应采用统一的坐标原点。

5.2.3模型应按实际尺寸进行建模。

5.2.4工程项目各子项模型应采取统一的链接方式,进行相互协作。

5.2.5建筑信息模型使用的各度量单位应符合附录B规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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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模型架构宜符合以下规定:

a)不同专业的模型宜按照专业进行拆分;

b)市政路桥模型宜按道路、桥梁、管线、交通设施、场地等分别建模;

c)各阶段模型的创建应具有传递性和递增性,上一阶段创建的模型宜作为当前阶段建模的基础,

在此之上进行增加、修改相关信息。

5.3命名规则

5.3.1项目电子文件夹的名称宜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设计阶段代码、区段代码和自定义描述依次

组成,以半角下划线“_”隔开,字段内部的词组宜以半角连字符“-”隔开,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a)项目编号:宜采用发改委立项项目代码、或行业管理机构对项目编号的规定要求,缺省时,用

“0000”表示;

b)项目名称:可采用全称或称简的汉字;如项目参与方内部有统一规定时也可按照项目名称和子

项名称进行描述。此项不应空缺;

c)阶段代码:按本规范附录A的阶段分类代号执行;

d)区段代码:用里程桩号表示,或坐标表示。不适宜表达或缺省时,用“0000”表示;

e)自定义描述:用于进一步说明文件夹特征的描述信息,可自定义,也可省略。

5.3.2项目级模型文件名称宜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设计阶段代码、区段代码、版本代号、自定

义描述”依次组成,以半角下划线“_”相组合。当模型文件放置在项目文件夹中交付、且文件夹命名

符合本规范6.3.1时,可直接用项目名称命名:

a)版本代号:应采用识别版本的简要称号,可采用字母或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b)自定义描述:可包括软件名称及软件版本、提交时间、模型中文说明等信息。自定义描述可省

略。

5.3.3单体级模型文件名称宜由单体名称、版本号组成;或由项目级模型文件名称、和单体名称、版

本号共同命名,以半角下划线“_”相组合。单体名称前可加类型顺序号。

5.3.4功能级的模型文件名称宜由:由专业代码、设施(分部)代码、子设施(分项)代码、版本号

依次组成。以半角下划线“_”相组合,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a)专业代码:按本规范附录A的专业分类代号执行;

b)设施(分部代号):分部名称采用汉字或首字母,可和“顺序号”无间隔组成;

c)子设施(分项):分项名称的汉字首字母,可和“顺序号”无间隔组成。

5.3.5元素(构件)的命名,宜由构件汉字名称组成,命名规则按本规范的附录A执行,并符合下列

规定:

a)当构件有多个类型时,宜由构件名称、类型描述字段依次组成,其间宜以半角下划线“_”隔

开。必要时,字段内部的词组可以半角连字符“-”隔开。构件类型描述,应与设计图纸保持

一致。各字符之间、符号之间、字符与符号之间均不宜留空格;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文件名后

缀;

b)关于标高、材质、构件标号属性和混凝土强度等级等描述在属性列表中体现,在名称中不做要

求。

5.3.6模型单元、元素(构件)属性名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字段间以下划线“_”隔开。

5.3.7工程图纸的命名应符合以下规定:

a)交付的工程图纸文件应根据统一的规则进行命名,且应根据专业、阶段等进行统一的排序;

b)工程图纸文件的命名宜由专业代码、阶段、图纸编号、图纸名称、版本、自定义描述等信息组

成,字段间应以半角下划线“_”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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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除设计模型外的其他交付物的命名,宜由专业代码、自定义描述组成,字段间以半角下划线“_”

隔开,字段内以半角连字符“-”隔开。自定义描述可为图纸编号、图纸名称、文件名称等相关信息。

5.4分类编码规则

5.4.1项目中模型单元分类应符合项目设计系统分类,项目的设计系统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中附录A的规定,当表中未规定时可自定义,

并应在模型使用说明书中写明。

5.4.2模型信息宜按成果、过程、资源、属性和其他方面进行分类,各分类表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信息模型分类表

表代码分类表附录分类对象备注

10按功能分建筑物A.1引用+编制

16设施(分部)A.2编制

建设成果

17子设施(分项)A.3编制

18构件A.4编制

20建设阶段A.5引用摘录

建设进程

22专业领域A.6引用+编制

31组织角色-引用

32工具-引用

建设资源

33信息-引用

40材料A.7引用+编制

41属性A.8建设属性引用+编制

注:表中引用的分类表见《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

5.4.3市政道路桥梁工程信息模型分类表应按照下列内容进行分类:

a)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分类表用于对单位工程进行分类;

b)市政工程道路桥梁设施分类表用于对分部工程进行分类;

c)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子设施分类表用于对分项工程进行分类;

d)市政工程道路桥梁构件分类表用于按照专业功能特征对构件进行分类。

5.4.4构件码由表代码与分类对象编码组成,两者之者用半角连字符“-”连接;表代码由两位数字组

成,按表2执行。

5.4.5单个分类表内的分类应按层级依次分为一级类目“大类”、二级类目“中类”、三级类目“小

类”、四级类目“细类”。

5.4.6分类对象编码,共由8位数字组成,前2位为大类代码,第3、4位为中类代码,第5、6位为

小类代码,最后2位为细类代码。某类缺省时用“00”表示。分类对象编码按本规范的A执行。

5.4.7在描述复杂对象时,应采用逻辑运算符号联合多个构件码一起使用。逻辑运算符号应采用“+”、

“/”、“<”、“>”符合表示。

a)“+”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编码含义的集合,用“+”将一个或多个表内不同概念的编码合并在

一起;

b)“/”表示表内的连续编码段落,使用“/”划定一张表中连续的分类对象,即适合对象的分类

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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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编码对象的从属或主次关系,“<”前的对象是“<”后对象

的一部分,“>”后的对象是“>”前对象的一部分。“<”、“>”用于将同一表中或不同表中

的编码联合使用,以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编码对象的从属或主次关系。

5.4.8扩展分类和编码时,本规范已规定的类目和编码应保持不变,扩展的表代码、各层级类目代码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GB/T7027的规定;如在标准中未作规定的,

可按照标准的规则进行补充,并应在模型使用说明书中写明。

5.4.9同一项目可多编码体系共存。面向不同的需求,应同时采用相应的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定的编

码措施,并应在模型使用说明书中写明。

5.4.10需进行智能化审查的模型,模型单元的属性信息宜包含分类和编码,并符合建筑信息模型审查

系统的相关要求。

5.4.11在模型单元中,可采用位置码、模型单元编码、顺序号等多字段表达模型单元的位置信息,也

可采用其组合方式表达模型单元的位置信息、或ID身份识别号。

5.5模型单元表达规则

5.5.1市政道路桥梁设计信息模型应由设施(分部)、子设施(分项)和元素(构件)三级组成,并

具有可扩展性。模型应包括道路(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设施、监控、管线、照明、

声屏障、环境设备等。

5.5.2模型单元表达要求应包括几何信息要求、属性信息要求以及参变要求。属性信息应符合本规范

附录A的规定,字段间以下划线“_”隔开;参变要求应验证主要形体尺寸参数与形体大小的关联性,

避免出现模型单元参数改变、模型单元形体不变等情况。

5.5.3市政道路桥梁专业的模型单元,宜根据设计要求调整表面材质。

5.5.4市政道路桥梁可根据工程对象的系统分类设置颜色。颜色应采用RGB颜色标准,信息模型中应

结合各专业经验习惯,合理规划构件所属颜色归类。

5.5.5模型单元之间的颜色应便于视觉区分;次级单元可采用从属于上级单元色系的颜色;各专业同

一系统可采用同一色系的颜色。属于两个及以上系统的模型单元,其颜色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a)根据项目应用需求可由项目参与方自定义,并宜在模型使用说明书中进行说明;

b)与消防有关的模型单元、消防救援场地、救援窗口等,宜采用所归属消防类系统的红色系颜色

设置。

5.5.6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及其附属专业模型单元及系统颜色设置,可参考表3-表6实施。本规范中

未作要求的模型颜色可由项目参与方自定义。

表3道路专业模型单元颜色设置

模型单元颜色设置值备注

项目级功能级构件级红(R)绿(G)蓝(B)

线路平面中心线25500

路线

线路纵断面25500

人行道221196154

中央分隔带013181

横断面

两侧分隔带013181

道路总体路肩141146149

面层798280

路面基层798280

底基层1648741

路基1648741

路基

边坡12618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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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道路专业模型单元颜色设置(续)

模型单元颜色设置值备注

项目级功能级构件级红(R)绿(G)蓝(B)

路基挡土墙192192192

交通标志255255255

交通标线255255255

防护设施203203203

道路总体公交车站170178112

附属声屏障208206206

非机动车停车点208206206

机动车停车点208206206

交通岛208206206

交通监控点208206206如:信号灯

表4桥涵专业模型单元颜色设置

模型单元颜色设置值备注

项目级功能级构件级红(R)绿(G)蓝(B)

主梁141146149

横梁141146149

梁式桥

横隔板200204201

上部结构

桥面板200204201

湿接缝192192192

拱、拱段141146149

横梁141146149

纵梁141146149

拱式桥

立柱200204201

上部结构

吊杆200204201

系杆200204201

拱脚200204201

斜拉索141146149

塔柱、塔柱段141146149

斜拉桥上部结

桥塔系梁141146149

构

钢锚箱141146149

钢锚梁141146149

桥梁总体主缆141146149

吊索141146149

悬索桥上部结

索夹200204201

构

索鞍200204201

锚碇锚固体系200204201

涵洞141146149

浅基础798280

桩基798280

承台798280

墩柱141146149

墩帽200204201

盖梁200204201

下部结构

支座垫石200204201

支座200204201

桩系梁200204201

墩系梁200204201

桥台200204201

耳墙20020420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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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桥涵专业模型单元颜色设置(续)

模型单元颜色设置值备注

项目级功能级构件级红(R)绿(G)蓝(B)

下部结构背墙200204201

桥面铺装192192192

伸缩缝192192192

桥梁总体人行道221196154

桥面附属

防撞护栏203203203

栏杆203203203

桥头搭板200204201

表5市政管线专业模型单元颜色设置

模型单元颜色设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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