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601-2018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膳食指导

WS/T 601-2018 Dietary guidance for pregnant women with diabetes

行业标准-卫生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WS/T 601-2018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卫生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4-27
实施日期
2018-11-01
发布单位/组织
卫生健康委员会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020

C55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601—2018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膳食指导

Dietaryguideforpatientswithgestationaldiabetesmellitus(GDM)

2018-04-27发布2018-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WS/T601—2018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营养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妇产医院、海淀妇幼保健院、解放军总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康、李融融、付晨薇、秦瑛、赵维纲、刘友丽、滕越、刘英华。

I

WS/T601—2018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膳食指导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膳食指导原则、能量和营养素推荐摄入量。

本标准适用于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膳食指导。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diabetesmellitus;GDM

妊娠期发生的不同程度的葡萄糖耐量异常,不包括妊娠前已存在的糖尿病。

2.2

医学营养治疗medicalnutritiontherapy;MNT

临床条件下对特定疾病患者采取的营养干预和管理措施,包括对患者进行个体化营养评定、诊断,

以及营养治疗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测。

2.3

血糖生成指数glycemicindex;GI

进食含50g碳水化合物的食物后,2h内血糖曲线下面积相比空腹时的增幅除以进食50g葡萄糖后的相

应增幅。通常定义GI<55为低GI食物,55≤GI≤70为中GI食物,GI>70为高GI食物。常见食物GI值见附

录A。

2.4

血糖负荷glycemicload;GL

1

WS/T601—2018

单位重量的食物中可利用的碳水化合物的实际数量(单位为g)与血糖生成指数(GI)的乘积。通常

定义GL≤10为低GL食物,10<GL<20为中GL食物,GL≥20为高GL食物。常见食物GL值见附录B。

2.5

食品交换份foodexchangelist

将常见食物按来源和性质划分为不同类别,同类食物在一定重量内所含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

的比例相似,产生能量也相似。食物间可互换,以丰富食物选择范围。

3膳食指导的目标

对GDM患者应予医学营养治疗,通过调整饮食行为,形成合理的饮食习惯,满足妊娠期的营养需求,

维持妊娠期适宜的体重增长,达到并维持合理的血糖水平,避免发生酮症,改善临床结局。

4医学营养治疗的主要原则

4.1能量及营养素推荐摄入量

4.1.1能量

摄入能量应满足孕妇及胎儿的生理代谢需求,维持适宜的妊娠期体重增长,达到并维持合理的血糖

水平。根据孕前体质指数(Bodymassindex,BMI),GDM患者能量平均摄入见表1。

表1GDM患者能量平均摄入

能量系数妊娠早期妊娠中期妊娠晚期

妊娠前BMI

妊娠前体重

kJ/kg(kcal/kg)kJ/d(kcal/d)kJ/d(kcal/d)kJ/d(kcal/d)

kg/m2

体重过轻<18.5146167(3540)8360(2000)9614(2300)10241(2450)

正常体重18.5≤BMI<24.0125146(3035)7524(1800)8778(2100)9405(2250)

超重/肥胖≥24.0104125(2530)6270(1500)7524(1800)8151(1950)

正常及低体重的GDM患者(妊娠前BMI<24kg/m2)能量摄入应在非妊娠期每日能量摄入基础上,妊

娠早期保持不变,妊娠中期增加1254kJ/d(300kcal/d),妊娠晚期增加1881kJ/d(450kcal/d)。

2

WS/T601—2018

超重及肥胖的GDM患者(妊娠前BMI≥24kg/m2)可根据体重增长状况、胎儿发育状况、血糖及酮体

水平和运动状况进行个体化能量设定,妊娠早期一般不应低于6270kJ/d(1500kcal/d),妊娠中期和妊娠

晚期一般不应低于7524kJ/d(1800kcal/d)。

4.1.2体重增长

妊娠期应根据妊娠前体重指数、实际孕周等不同个体情况维持合理体重增长,见表2。

表2GDM妊娠期体重增长参考值

妊娠前体重指数(BMI)妊娠期增重总量妊娠中期和晚期增重速率均值及范围

妊娠前体重状况2

kg/mkgkg/周

体重过轻<18.512.518.00.51(0.440.58)

正常体重18.5≤BMI<24.011.516.00.42(0.350.50)

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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