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PS 011-2025 无人机无人值守系统技术规范

T/CAPS 011-2025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unattended system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团体标准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APS 011-2025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发布单位/组织
中国生产力学会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无人值守系统的总体要求、系统组成、基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维护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无人机无人值守系统的应用和实施。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17 千字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49.020

CCSV35

T/CAPS011—2025

无人机无人值守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unmannedaerialvehicleunattendedsystem

2025‑01‑20发布2025‑02‑20实施

中国生产力学会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T/CAPS011—2025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通则…………………………1

5系统组成……………………2

6基本要求……………………2

7功能要求……………………4

8性能要求……………………6

9维护和管理…………………7

T/CAPS011—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蜂巢航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生产力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蜂巢航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河南云洹网联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空

天信息创新研究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蓝天实验室、普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翼界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慧

伟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天腾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中研标科(北京)标准化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铁军、韩恒刚、潘洁、孙山林、王新亭、罗学涛、宋晴川、齐乃明、杨晴晴、马林、

岳向泉、雷进、王勇军、何文森、肖存存、李鹏展、霍海雄、陈文辉。

T/CAPS011—2025

无人机无人值守系统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无人值守系统的通则、系统组成、基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维护和管理

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无人机无人值守系统的应用和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6895.3低压电气装置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507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GB42590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

MH/T0073民用航空跨网数据交换安全技术要求

MH/T4018.2—200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系统与网络安全

AC‑91‑FS‑2015‑31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人机无人值守系统unmannedaerialvehicleunattendedsystem

由无人机、机库、云管控平台构成,在无人工干预的情况下,实现对云端设备、地面设备、天空设备的

管理,具备指挥调度、航线规划、实时监控、数据管理、数据应用、远程控制无人机、任务设备管理等功能。

注:以下简称“无人值守系统”。

3.2

无人值守系统管控平台unattendedsystemcontrolplatform

针对无人机及配套机库的远程管理平台,具备无人机接入与控制、飞行任务配置与管理、实时监控等

功能。具备与上级系统、机库进行通信的功能,实现飞行任务接收与下发、飞行结果上传、无人机状态信

息上传等功能。

4通则

无人值守系统满足以下要求:

a)机库同时支持近端本地操作或通过管控平台实现云端接入、远程异地操作;

b)应支持手动操作功能,可人工调整任务执行等;

1

T/CAPS011—2025

c)支持远程操控,可定时自动作业或一键执行任务等;

d)系统具备自检功能和防错机制,无人机、机库设备异常或机库周边环境不满足要求均限制起飞;

e)布设无人值守系统机库应选择不易积水、地势平坦区域,区域上空无遮挡,通信信号良好;

f)管控平台可实现对无人机的远程控制,实时监测各机库的工作状态、监视管控平台对接的无人

机状态;

g)无人机可搭载多种任务设备,如高光谱、光学相机、红外相机、激光雷达、微波雷达等,用于执行

不同类型任务,如环境监测、目标侦察、遥测感知等;

h)无人机、机库、管控平台需采用符合无线电管理规范的、安全加密的、抗干扰能力强、传输距离远

的通信技术,并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和天线等硬件设施,保证通信环境通畅,确保信息的实时传

输和处理;

i)系统具备满足法律规范规定的空域管理要求,在不满足条件时,应禁止起飞。

5系统组成

5.1系统硬件

硬件部分主体为无人机和机库,配套含有环境监测模块、数据链模块等硬件结构,具体内容如下:

a)机库:为无人机提供起降、存储场所,实现无人机的自动补能、数据传输等功能;

b)无人机:主要用于获取现场数据,可搭载任务载荷开展作业任务,具备自动返航及障碍物感知能

力等;

c)环境监测模块:包括摄像头、气象监测传感器等;

d)数据链模块:用于无人机系统管控、遥控、遥测、跟踪定位和任务载荷信息传输的数据终端和数

据通信规程所建立的数据通信网络,其中设备包括机载数据终端、地面数据终端,数据通信规程

包括传输通道、通信协议、标准化的消息格式。

5.2系统软件

无人值守系统管控平台支持地图信息展示、飞行情况展示、飞行控制、任务规划、调度和历史管理、系

统相关的全部设备管理、运行监视和历史日志、成果数据管理等基本功能。

6基本要求

6.1无人机、机库结构和外观要求

6.1.1无人机外观要求

无人机外壳及表面应满足如下要求:

a)无人机外观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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