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92-2015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HJ 192-2015 Technical Criterion for Ecosystem Status Evaluation

行业标准-环保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192-2015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环保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15-03-13
实施日期
2015-03-13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2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192-2015

代替HJ/T192-2006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TechnicalCriterionforEcosystemStatusEvaluation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5-03-13发布2015-03-13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HJ192-2015

目次

前言................................................................................................................................................II

1适用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工作流程图........................................................................................................3

5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3

6专题生态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7

附录A(资料性附录)指标含义及数据来源.................................................................................19

附录B(规范性附录)二级指标计算方法.....................................................................................24

I

HJ192-2015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评价我国生态环境状况及

变化趋势,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指标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县域、省域和生态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生态区包括生态功

能区、城市/城市群和自然保护区。

本标准于200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

——优化生态环境状况和各分指数的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

——新增生态功能区、城市/城市群和自然保护区等专题生态区生态环境评价指标和计

算方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06)废止。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环

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

监测总站、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环境

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3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3月13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I

HJ192-2015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指标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我国县域、省域和生态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其中,生态环

境状况评价方法适用于县级(含)以上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生态功能区

生态功能评价方法适用于各类型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城市生态环境

质量评价方法适用于地级(含)以上城市辖区及城市群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

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状况评价方法适用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24255沙化土地监测技术规程

HJ623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

SL190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cologicalindex

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即EI,数值范围0~100。

3.2

生物丰度指数biologicalrichnessindex

评价区域内生物的丰贫程度,利用生物栖息地质量和生物多样性综合表示。

3.3

植被覆盖指数vegetationcoverageindex

评价区域植被覆盖的程度,利用评价区域单位面积归一化植被指数(NDVI)表示。

3.4

水网密度指数waternetworkdensenessindex

评价区域内水的丰富程度,利用评价区域内单位面积河流总长度、水域面积和水资源量

表示。当水网密度指数大于100时,则取100。

3.5

土地胁迫指数landstressindex

评价区域内土地质量遭受胁迫的程度,利用评价区域内单位面积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

土地开发等胁迫类型面积表示。当土地胁迫指数大于100时,则取100。

1

HJ192-2015

3.6

污染负荷指数pollutionloadindex

评价区域内所受纳的环境污染压力,利用评价区域单位面积所受纳的污染负荷表示。当

污染负荷指数小于0时,则取0。

3.7

环境限制指数environmentalrestrictionindex

是约束性指标,指根据区域内出现的严重影响人居生产生活安全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事项对生态环境状况进行限制。

3.8

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状况指数ecologicalindexinecologicalfunctionarea

评价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等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

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状况,即FEI,数值范围0~100。

3.9

环境质量指数environmentalqualityindex

评价区域内环境质量状况,根据评价主体对象特征选择评价指标。生态功能区的环境质

量指数主要从地表水质量、空气质量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质量等方面表示;城市环境质量主

要从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等方面表示。

3.10

城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cityecologicalindex

评价城市或城市群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即CEI,数值范围0~100。

3.11

生态建设指数rehabilitationindex

评价城市的生态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主要从生态用地比例、绿地覆盖率、环保投资占

GDP比例等方面表示。

3.12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指数ecologicalprotectindexinnaturereserve

评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即NEI,数值范围0~100。

3.13

面积适宜指数areasuitabilityindex

评价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面积等功能区划的合理程度,利用核心区面积

百分比表示。

3.14

外来物种入侵指数alienspeciesinvasionindex

评价自然保护区受到外来入侵物种干扰的程度,利用外来入侵物种数表示。

3.15

生境质量指数habitatqualityindex

评价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生境质量的适宜性,利用主要保护对象的栖息地质量表示。

3.16

开发干扰指数developmentdisturbanceindex

评价人类生产生活对自然保护区的干扰程度,利用与开发活动有关的用地类型表示。

3.17

归一化系数normalizationcoefficients

2

HJ192-2015

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的系数,取一系列数据中最大值的倒数的100倍,即:

归一化系数=100/A最大值。

式中:A最大值——某指数归一化处理前的最大值。

4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工作流程图

区域生态生态管理

特征分析需求分析

确定生态评价目标

评价方法选择

县域/省域/国专题生态区生态状况评价

家生态状况

生态环生态功能区生城市生态自然保护区

境状况态功能状况环境质量保护状况

评价指

标体系生态功城市生自然保

与评价能区生态环境护区保

方法态功能质量状护状况

评价指况评价评价指

标体系指标体标体系

与评价系与评与评价

方法价方法方法

县域/省域/专题生态区生态状况评价

国家生态状生态功能城市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

况分析

生态环境状况综合分析

图1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工作流程图

5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

5.1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利用一个综合指数(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反映区域生态环境的整

体状态,指标体系包括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污染

负荷指数五个分指数和一个环境限制指数,五个分指数分别反映被评价区域内生物的丰贫,

植被覆盖的高低,水的丰富程度,遭受的胁迫强度,承载的污染物压力,环境限制指数是约

束性指标,指根据区域内出现的严重影响人居生产生活安全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项对生

态环境状况进行限制和调节。

3

HJ192-2015

5.2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方法

5.2.1权重

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见表1。

表1各项评价指标权重

生物丰度植被覆盖水网密度土地胁迫污染负荷环境限制

指标

指数指数指数指数指数指数

权重0.350.250.150.150.10约束性指标

5.2.2生态环境状况计算方法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0.35×生物丰度指数+0.25×植被覆盖指数+0.15×水网密度指

数+0.15×(100-土地胁迫指数)+0.10×(100-污染负荷指数)+环境限制指数

5.3生物丰度指数计算方法

5.3.1计算方法

生物丰度指数=(BI+HQ)/2

式中:BI为生物多样性指数,评价方法执行HJ623;HQ为生境质量指数;当生物多样

性指数没有动态更新数据时,生物丰度指数变化等于生境质量指数的变化。

5.3.2生境质量指数计算方法

生境质量指数中各生境类型的分权重见表2。

表2生境质量指数各生境类型分权重

林地草地水域湿地耕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权重0.350.210.280.110.040.01

林高中低城其其

久农裸

结灌地覆覆覆滩镇它它

有河湖性村盐裸岩

构木和盖盖盖涂水旱建建沙未

林流泊冰居碱土石

类林其度度度湿田地设设地利

地(渠)(库)川民地地砾

型地它草草草地用用用

雪点

林地地地地地地

分权重0.600.250.150.600.300.100.100.300.500.100.600.400.300.400.300.200.300.200.200.10

生境质量指数=Abio×(0.35×林地+0.21×草地+0.28×水域湿地+

0.11×耕地+0.04×建设用地+0.01×未利用地)/区域面积

式中:Abio——生境质量指数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511.2642131067。

5.4植被覆盖指数计算方法

𝑛

∑𝑃𝑖

植被覆盖指数=NDVI=A×(i=1)

区域均值𝑣𝑒𝑔𝑛

式中:Pi——5-9月象元NDVI月最大值的均值,建议采用MOD13的NDVI数据,空

间分辨率250m,或者分辨率和光谱特征类似的遥感影像产品;

n——区域象元数;

4

HJ192-2015

Aveg——植被覆盖指数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0.0121165124。

5.5水网密度指数计算方法

5.5.1计算方法

水网密度指数=(Ariv×河流长度/区域面积+Alak×水域面积(湖泊、水库、河渠和近海)

*

/区域面积+Ares×水资源量/区域面积)/3

式中:Ariv——河流长度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84.3704083981;

Alak——水域面积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591.7908642005;

Ares——水资源量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86.3869548281。

5.5.2水资源量计算方法

水资源量

水资源量≤1.4

水资源量

年平均值

水资源量水资源量

水资源量*=水资源量×(2.4−)1.4<≤2.4

年平均值水资源量水资源量

年平均值年平均值

水资源量

0>2.4

水资源量

{年平均值

5.6土地胁迫指数计算方法

5.6.1权重

土地胁迫指数分权重见表3。

表3土地胁迫指数分权重

类型重度侵蚀中度侵蚀建设用地其它土地胁迫

权重0.40.20.20.2

5.6.2计算方法

土地胁迫指数=Aero×(0.4×重度侵蚀面积+0.2×中度侵蚀面积+0.2×建设用地面积+0.2×

其它土地胁迫)/区域面积

式中:Aero——土地胁迫指数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236.0435677948。

5.7污染负荷指数计算方法

5.7.1权重

污染负荷指数的分权重见表4。

表4污染负荷指数分权重

总氮等其它

类型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固体废物

污染物(a)

权重0.200.200.200.100.200.10待定

注:(a)总氮等其它污染物的权重和归一化系数将根据污染物类型、特征和数据可获得性与其它污染负荷类

型进行统一调整。

5

HJ192-2015

5.7.2计算方法

污染负荷指数=0.20×ACOD×COD排放量/区域年降水总量

0.20×ANH3×氨氮排放量/区域年降水总量

0.20×ASO2×SO2排放量/区域面积+

0.10×AYFC×烟(粉)尘排放量/区域面积+

0.20×ANOX×氮氧化物排放量/区域面积

0.10×ASOL×固体废物丢弃量/区域面积+

式中:ACOD——COD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4.3937397289;

ANH3——氨氮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40.1764754986;

ASO2——SO2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0.0648660287;

AYFC——烟(粉)尘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4.0904459321;

ANOX——氮氧化物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0.5103049278;

ASOL——固体废物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0.0749894283。

5.8环境限制指数

环境限制指数是生态环境状况的约束性指标,指根据区域内出现的严重影响人居生产生

活安全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项,如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突发环境事件等,对生态

环境状况类型进行限制和调节,见表5。

表5环境限制指数约束内容

分类判断依据约束内容

特大环境事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区生态环境不能为“优”和“良”,且生态环

突发重大环境事件域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特大、重大、境质量级别降1级。

环境较大环境事件较大或一般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

事件若评价区域发生一次以上突发环境生态环境级别降1级。

一般环境事件

事件,则以最严重等级为准。

环境污染存在国家环境保护部通报的环境污染或

存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的或国

生态破坏事件,生态环境不能为“优”和

家媒体报道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良”,且生态环境级别降1级;其它类

生态生态破坏事件(包括公开的环境质量报告中

型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生态环

破坏的超标区域)。

境级别降1级。

环境

生态环境违法存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或挂牌

污染生态环境级别降1级。

案件督办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被纳入区域限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纳入区域限批

生态环境级别降1级。

批范围的区域

5.9生态环境状况分级

根据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将生态环境分为5级,即优、良、一般、较差和差,见表6。

6

HJ192-2015

表6生态环境状况分级

级别优良一般较差差

指数EI≥7555≤EI<7535≤EI<5520≤EI<35EI<20

植被覆盖度植被覆盖度较植被覆盖度中等,生物多植被覆盖较差,严重条件较恶

高,生物多样高,生物多样性样性一般水平,较适合人干旱少雨,物种较劣,人类生

描述

性丰富,生态较丰富,适合人类生活,但有不适合人类少,存在着明显限制活受到限

系统稳定。类生活。生活的制约性因子出现。人类生活的因素。制。

5.10生态环境状况变化分析

根据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与基准值的变化情况,将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分为4级,即无

明显变化、略有变化(好或差)、明显变化(好或差)、显著变化(好或差)。各分指数变化

分级评价方法可参考生态环境状况变化度分级,见表7。

表7生态环境状况变化度分级

级别无明显变化略微变化明显变化显著变化

变化值|ΔEI|<11≤|ΔEI|<33≤|ΔEI|<8|ΔEI|≥8

生态环境质如果1≤ΔEI<3,则生态如果3≤ΔEI<8,则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变如果ΔEI≥8,则生态环

量无明显变环境质量略微变好;如好;如果-3≥ΔEI>-8,则生态环境质境质量显著变好;如果

描述

化。果-1≥ΔEI>-3,则生量明显变差;如果生态环境状况类型发ΔEI≤-8,则生态环境

态环境质量略微变差。生改变,则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变化。质量显著变差。

如果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呈现波动变化的特征,则该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根据生态环境质

量波动变化幅度,将生态环境变化状况分为稳定、波动、较大波动和剧烈波动,见表8。

表8生态环境状况波动变化分级

级别稳定波动较大波动剧烈波动

变化值|ΔEI|<11≤|ΔEI|<33≤|ΔEI|<8|ΔEI|≥8

生态环境质量状如果|ΔEI|≥1,并且ΔEI在3如果|ΔEI|≥3,并且ΔEI在8和如果|ΔEI|≥8,并且ΔEI变

描述况稳定。和-3之间波动变化,则生-8之间波动变化,则生态环境化呈现正负波动特征,则

态环境状况呈现波动特征。状况呈现较大波动特征。生态环境状况剧烈波动。

6专题生态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6.1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评价

6.1.1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状况是利用综合指数(生态功能区功能状况指数,FEI)评价生态

功能区生态功能的状况,采用三级指标体系,包括3个指标、5个分指数和12个分指标。3

个指标包括生态状况指标、环境状况指标和生态功能调节指标。自然生态指标包括生态功能

指数、生态结构指数和生态胁迫指数,反映了生态功能区的功能、结构和压力,环境状况指

标包括污染负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