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838-2005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T 16838-2005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and severities for fire electronic product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6838-2021 | 页数:3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6838-200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5-09-01
实施日期
2006-06-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
窦保东、王艳娥、刘美华、李海涛、仝瑞涛
出版信息:
页数:36页 | 字数:6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220.01

C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6838—2005

代替GB16838—1997

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Environmentaltestmethodsandseveritiesforfireelectronicproducts

2005-09-01发2006-06-01实施

GB16838—2005

目次

前言皿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总则2

3.1试验分类2

3.2试验项目2

3.3试验严酷等级的划分2

4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3

4.1高温(运行)试验3

4.2高温(耐久)试验3

4.3低温(运行)试验4

4.4低温(耐久)试验4

4.5恒定湿热(运行)试验4

4.6恒定湿热(耐久)试验5

4.7交变湿热(运行)试验5

4.8交变湿热(耐久)试验6

4.9二氧化硫(SQ)腐蚀(耐久)试验6

4.10冲击(运行)试验7

4.11碰撞(运行)试验7

4.12振动(正弦)(运行)试验9

4.13振动(正弦)(耐久)试验10

4.14电压波动试验11

4.15电压暂降、短时中断的抗扰度试验11

4.16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12

4.17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13

4.18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13

4.19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14

4.20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15

4.21雨淋试验15

T

GB16838—2005

■1/■■1

刖a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16838—1997《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在本标准的修订过程中,参照采用了GB/T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

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3—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KGB/T17626.6—1998

《申>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GB/T17626.3—199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对电压暂降、短时中断的抗扰度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15;本版的4.15)。

与GB16838—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16;本版的4.16)

——对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17;本版的4.17)

——对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18;本版的4.18)

——对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19;本版的4.19)

一一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本版的4.20)

——对高温(运行)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1;本版的4.1)

——对高温(耐久)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2;本版的4.2)

——对低温(运行)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3;本版的4.3)

——对低温(耐久)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4;本版的4.4)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窦保东、王艳娥、刘美华、李海涛、仝瑞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6838—19970

m

GB16838—2005

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电子产品的环境试验方法和严酷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安装场所使用的消防电子产品的环境试验,特殊场所安装使用的消防电子产品

的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除特殊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参照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T2422—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术语(eqvIEC60068-5-2;1990)

GB/T2423.1—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idIEC60068-

2-1:1990)

GB/T2423.2—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高温(idIEC60068-

2-2;1974)

GB/T2423.3—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cqvIEC

60068-2-3:1984)

GB/T2423.4—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eqvIEC

60068-2-30:1980)

GB/T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

击(idtIEC60068-2-27:1987)

GB/T2423.10—1995电T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

振动(正弦)(idtIEC60068-2-6:1982)

GB/T2423.19—1981电T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c:接触点和连接件的二氧化硫

试验方法

GB/T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2:

1995)

GB/T17626.3--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7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IEC

61000-4-3:1995)

GB/T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IEC

61000-4-4:1995)

GB/T17626.5--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5:

1995)

GB/T17626.6--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idtIEC

61000-4-6:1996)

GB/T17626.11--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

试验(idtIEC61000-4-11:1994)

1

GB16838—2005

3总则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消防电子产品的检验提供统一的能再现的环境试验方法。

有关消防电子产品标准要根据产品可能遇到的环境条件,并从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综合分析后,对采

用哪种试验方法(条件)和严酷等级作出具体规定。

3.1试验分类

本标准所列试验分为两类。

I类:运行试验

这类试验,主要是判定产品在环境试验条件下是否满足功能要求,目的是检验产品在使用环境中正

常工作的能力和验证产品在这种环境下的抗干扰能力。产品在其试验过程中,均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IF类:耐久试验

这类试验,是为了加速正常使用坏境条件对产品的影响,进一步判定产品的性能、考核试验环境对

产品在非丁作状态下产生的残留影响(非瞬时影响),目的是验证产品长时间承受使用环境的能力。

3.2试验项目

本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见表1:

表1

运行试验(T类)耐久试验(II类)

项目编号试验项目项目编号试验项目

4.1高温试验4.2高温试验

4.3低温试验4.4低温试验

4-.5恒定湿热试验4.6恒定湿热试验

4.7交变湿热试驗4.8交变湿热试验

4.9二氧化硫腐蚀试验

4.1()冲击试验

4,11碰撞试验

4,12振动(正弦)试验4.13振动(正弦)试验

4,14电压波动试验

4,15电压暂降、短时中断的抗扰度试验

4,16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4,17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4,18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4,19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4,20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4,21雨淋试验

3.3试验严酷等级的划分

对于每一项环境试验,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不同的安装使用场所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和严酷等

级。本标准按产品类型及安装使用场所将产品划分为o、I、u、in四个等级。

0级:安装在民用房屋或类似的住宅屋内的产品;

I级:安装在商业或工业房屋内的系统控制、指示设备和供电设备等;

II级:安装在商业或工业房屋内的各类火灾触发器件;

皿级:安装在户外的产品。

2

GB16838—2005

4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4.1高温(运行)试验

4.1.1目的

检验产品在高温环境下正常T作的能力。

4.1.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2423.2中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进行。

本试验采用温度渐变方式,对散热试验样品应采用试验Bd,对非散热试验样品应采用试验Bbo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功能检测通常在条件试验的最后半

小时进行,并在恢复期结束后再进行一次。对某些类型的产品(例如感温、感烟火灾探测器)允许其功能

检测在特定的标准检验设备中进行。

4.1.3严酷等级(见表2)

表2

分级I0和ITm

温度

40士255F27O±2

°C

持续时间

162b162b162b

h

a对于感温火灾探测蛊,条件试验温度应选用探测器的最高应用温度。

b持续时间2h适用于探测器之类的体积较小的试验样品,而持续时间16h则适用于报警控制器之类的体积较

大的试验样品。

4.1.4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2的相关规定。

4.2高温(耐久)试验

4.2.1目的

检验产品承受长时间高温老化作用的能力。

4.2.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2423.2—2001试验E:高温试验方法进行。

本试验采用非散热试验样品试验(即试验Bb)o如果温度突变对试验样品没有损害,也可以采用试

验Ba。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功能检测在条件试验恢复期结束后进行。

虽然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没有通电运行,但本试验要求应为样品提供短暂记忆存储器备用

电池,以便在条件试验过程中存储器的内容不丢失。

4.2.3严酷等级(见表3)

表3

分级o和Tn

温度

55"±270±2

°C

不试验

持续时间

2121

d

a对于感温火灾探测器,条件试验温度应选用探测器的最高应用温度。

3

GB16838—2005

4.2.4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2—2001第4章的规定。

4.3低温(运行)试验

4.3.1目的

检验产品在低温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4.3.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2423.1—2001中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进行。

本试验采用温度渐变方式,对散热试验样品应采用试验Ad,对非散热试验样品应采用试验Ab。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功能检测通常在条件试验的最后半

小时进行,并在恢复期结束后再进行一次。

4.3.3严酷等级(见表4)

表4

分级0和Tn

温度0±3

-10±3—25i3

°C—5±3

持续时间

162a162a162a

h

a持续时间2h适用于探测器之类的体积较小的试验样品,持续时间16h则适用于报警控制器之类的体积较大

的试验样品。

4.3.4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1相关规定。

4.4低温(耐久)试验

4.4.1目的

检验产品承受长时间低温作用的能力。

4.4.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2423.1—2001中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进行。

本试验采用非散热试验样品试验(即试验Ab)。如果温度突变对试验样品没有损害,也可以采用试

验Aa。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功能检测在条件试验恢复期结束后进行。

4.4.3严酷等级(见表5)

表5

分级I和皿()和U

温度

—40±3—25±3

°C

持续时间

1616

h

4.4.4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1相关规定。

4.5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4.5.1目的

检验产品在相对湿度高(无凝露)的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4

GB16838—2005

4.5.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2423.3—1993中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进行。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功能检测通常在条件试验的最后半

小时进行,并在恢复期结束后再进行一次。

4.5.3严酷等级(见表6)

表6

分级o和Tn

温度

40±2

°C

相对湿度

90〜95不试验“不试验卜

%

持续时间

4

d

a通常应采用交变湿热(运行)试验,若不合适,可采用等级T的试验条件。

b应采用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4.5.4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3—1993第2章规定。

4.6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4.6.1目的

检验产品长时间承受实际使用坏境中的湿度影响(如由于呼吸作用、电化学腐蚀等引起的电性能变

化)的能力。

4.6.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2423.3—1993中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进行。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功能检测应在恢复期结束后立即进行。

4.6.3严酷等级(见表7)

表7

分级0、T、H和in

温度

40±2

C

相对湿度

90〜95

%

持续时间

21

d

4.6.4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3—1993第2章规定。

4.7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4.7.1目的

检验产品在相对湿度高(有凝露)的环境中的抗干扰能力。

4.7.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2423.4—1993中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进行,按GB/T2423.4—1993中

5

GB16838—2005

第5.2的规定的变量循环且控制恢复条件。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功能检测应在条件试验结束后立即

进行,并在恢复期结束后再进行一次。如果有必要的话,功能检测也可以在最后一个循环周期高温段的

最后半小时进行。

4.7.3严酷等级(见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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