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747-2009 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监控、通信系统技术要求

DB33/T 747-2009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oll collection, monitoring,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s for the operation of a highway network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747-2009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9-05-13
实施日期
2009-06-13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30

R10

备案号: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747—2009

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监控、通信系统

技术要求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ollSystem,SurveillanceSystemand

CommunicationSystemforExpresswayNetworkOperation

2009-05-13发布2009-06-13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747—2009

目录

前言............................................................................III

引言.............................................................................IV

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监控、通信系统技术要求..........................................1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15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3

4.1系统总体框架......................................................................3

4.2联网运行原则......................................................................3

4.3系统建设..........................................................................3

4.4系统运行管理......................................................................4

5收费系统技术要求....................................................................4

5.1一般规定..........................................................................4

5.2系统总体框架......................................................................6

5.3系统构成与功能....................................................................6

5.4联网收费系统软件.................................................................15

5.5收费资金拆分结算流程.............................................................16

5.6联网收费数据传输.................................................................17

5.7联网测试.........................................................................21

5.8其他.............................................................................21

6监控系统技术要求...................................................................21

6.1一般规定.........................................................................21

6.2系统总体框架.....................................................................22

6.3系统构成与功能...................................................................22

6.4监控外场设施布设原则.............................................................29

6.5隧道交通监控设施布设原则.........................................................30

6.6监控数据联网.....................................................................31

6.7视频图像联网.....................................................................34

6.8联网监控软件.....................................................................34

6.9联网测试.........................................................................35

7通信系统技术要求...................................................................35

7.1一般规定.........................................................................35

7.2通信系统总体框架.................................................................36

7.3系统构成.........................................................................37

7.4路段通信网接入骨干网的方式.......................................................44

7.5联网测试.........................................................................45

8数据安全要求.......................................................................46

8.1一般规定.........................................................................4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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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安全体系框架.....................................................................46

8.3安全保障体系.....................................................................46

8.4应用安全.........................................................................49

8.5收费介质安全.....................................................................50

8.6安全管理工作机制.................................................................50

附录A(规范性附录)联网运行收费系统业务操作流程................................53

附录B(规范性附录)联网运行收费系统主要设备技术要求............................61

附录C(规范性附录)联网收费IC卡安全管理技术要求................................65

附录D(规范性附录)非接触式IC卡读写器技术要求..................................74

附录E(规范性附录)联网运行监控系统设备数据格式................................82

附录F(规范性附录)联网运行视频图像字符叠加格式要求............................95

附录G(规范性附录)联网运行IP视频编解码器技术要求..............................98

附录H(规范性附录)联网运行监控系统主要设备技术要求...........................100

附录I(规范性附录)骨干通信站站址布设及汇接路段规划............................102

附录J(规范性附录)联网运行通信系统主要设备技术要求............................106

附录K(规范性附录)IP地址规划表...............................................108

附录L(规范性附录)域名分配表.................................................110

附录M(规范性附录)高速公路专用电话网编号规划表...............................112

附录N(规范性附录)骨干通信网光纤预留表.......................................114

参考文献..........................................................................11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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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附录A~附录N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公路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起、金文彪、张昊、邹杰、朱丽君、汪志华、王凌霄、江运志、陈聪、赵云

飞、赵建东、郭红雨等。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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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提高浙江省高速公路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环境下的收费、监控、通信等

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浙江省高速公路

运行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及

有关的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未尽事宜,请遵照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执行。

本标准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

谢!

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杭州市梅花碑4号邮编:

310009),以便修订时参考。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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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监控、通信系统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监控(含隧道监控)、通信系统运行总则、技术标准和规范

性附录。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中收费、监控(含隧道监控)、通信系统的建设实施

及管理。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省中心

省中心是指由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承担全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监控、通信等业

务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是省收费结算中心(省收费中心)、省监控中心、省通信中心的统称。

2.2

路段中心

路段中心是指由参加联网运行的高速公路(特大桥、长大隧道)经营管理单位设立的,负责所辖路

段范围内收费、监控、通信等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的专门机构,是路段收费中心、路段监控中心、路段通

信中心的统称。路段中心接受省中心的业务调度,直接(或通过路段分中心)管理基层单元的业务。

2.3

路段分中心

路段分中心是指路段经营管理单位根据运行管理需要,在路段内设立的若干个路段分中心,路段分

中心接收路段中心的业务调度,直接管理所辖基层单元的业务。一般路段原则上不设收费分中心和通信

分中心。

2.4

基层单元

基层单元是指由各路段经营管理单位确立的业务部门或场站,主要包括收费站(所)、隧道管理站

(所)、服务区等。负责本路段指定区域和指定业务的日常运行管理,接受路段(分)中心的业务调度。

2.5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是指参与全省联网运行的高速公路(特大桥、长大隧道)公司或管理处等项

目法人单位,也称“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联网单位”或“路段业主”。

2.6

联网测试

为保证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段的收费、监控和通信等机电系统达到联网运行的要求,在路段开

通运行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进行兼容性测试、适用性测试、技术基础检测、并网测试等联

网测试。

2.7

兼容性测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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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路段联网运行系统互联互通,部分联网运行的关键设备应经省中心进行兼容性测试,测试合

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8

适应性测试

为保证联网运行系统的互联互通及软件接口的统一,路段系统应根据省中心的统一要求进行软硬件

接口的适应性测试。

2.9

技术基础检测

路段联网运行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委托专业机电检测机构进行的联网运

行收费、监控、通信等系统的配置、功能、性能等方面的检测,并形成测试报告。

2.10

并网测试

为保证路段联网运行系统实现并网运行,路段系统并网运行前应通过省中心组织的测试,测试合格

后方可开通运行。并网测试内容包括路段收费、监控、通信等系统系统的基本配置、系统功能、系统性

能、系统安全检测、运行条件等。

2.11

骨干通信网

骨干通信网是指在省内由各路段通信中心与省中心之间建立起来的通信传输平台系统,为全路网的

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业务信息提供高速传输通道,是省域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系统的核心网络。

2.12

骨干通信站

设置在骨干通信网上的通信站(节)点,为路段通信网接入骨干通信网提供所需的接口。

2.13

路段通信网

路段通信网是路段内部用于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业务信息的通信传输平台系统。

2.14

汇缴帐户

汇缴帐户是由省中心在结算银行设立,用于核算汇入的收费款项。此户仅能划转清算帐户。

2.15

清算帐户

清算帐户由省中心在结算银行设立,用于核算当日清算的资金。此户仅接受汇缴户、预售卡户、未

清算户划入款项及划转各联网单位收益帐户。

2.16

未清算帐户

未清算帐户由省中心在结算银行设立,用于存放未清分的通行费、帐户利息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

位违约金等的赔款。此户仅能划转清算帐户。

2.17

收益帐户

收益帐户由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设立,此帐户由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自行管理。

2.18

二义性路径

二义性路径是指在高速公路网内两个收费站之间存在两条或两条以上不同的行驶路径。

2.19

复合通行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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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通行卡是指具有Mifare1非接触式IC模块和RFID射频模块的通行卡,用于记录车辆的入口信息

和行驶路径信息。

3总体要求

3.1系统总体框架

3.1.1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监控、通信系统由省中心系统、路段中心系统、基层单元三级构成。

3.1.2省中心系统由省收费结算中心、省监控中心、省通信中心等系统组成;路段中心系统由路段收

费中心、路段监控中心、路段通信中心等系统组成。基层单元系统由收费站、隧道管理站、服务区等系

统组成。各级中心原则上采用合址方式建设,并逐步向集中监控管理模式发展。系统总体框架如图1

所示。

3.2联网运行原则

高速公路联网运行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联网运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全省联网、

统一结算、统一运行管理,并逐步实现跨省联网。

3.3系统建设

3.3.1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规定和本标准,建设和完善所辖路段高速

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等系统和设施。

3.3.2涉及全省域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的系统,原则上由省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建设。

3.3.3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监控、通信系统的关键设备和系统(包括通行卡、电子标签、读写器、

读写天线、路径识别设备、视频联网设备、收费应用软件等)应经省中心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4高速公路新建、扩建或升级改造的收费、监控、通信等系统应实现与省中心系统的互联互通,

经并网测试合格后,方可以投入运行。

3.3.5各路段收费系统应采用全省统一开发的应用软件;监控系统应根据省中心提供的数据格式和通

信接口协议开发;通信系统应为骨干通信网提供光纤,并为骨干通信站提供系统安装和运行所需的机房

条件。

3.3.6各新建收费站应设置或预留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车道,已通车收费站应采用扩建改造等方式增

设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车道。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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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心

省监控中心局域网系统省收费结算中心

省通信中心

省骨干通信网

路段中心

路段通信中心

路段监控中心局域网系统路段收费中心

路段通信网

路段分中心

路段通信分中心

路段监控分中心路段收费分中心

局域网系统

外场监控设施隧道管理站收费站

表示监控业务流向

表示收费业务流向

图1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系统总体框架图

3.4系统运行管理

3.4.1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的总体方案,相关政策、管理办法、技术要求和业务规

程的制定,跨省市联网运行的组织和协调,联网运行的组织和监督等工作。

3.4.2省中心具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监控、通信

等系统运行的行业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统一实施联网运行系统调控管理。

3.4.3省中心负责省中心和骨干通信网等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4.4高速公路管理经营单位负责所辖路段收费(含路径识别站)、监控、通信等联网运行系统、路侧

标识系统、骨干通信网光缆、光纤的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4.5高速公路通行卡应由省中心统一采购、发行、管理和调拨。非现金支付卡和电子标签由省中心

或经省中心授权的单位统一发行,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

3.4.6联网收费密钥系统由省中心统一管理,PSAM卡由省中心统一制作和发放。

3.4.7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系统的关键设备和设施宜采用专业维护方式,并按照规定定期维护和检测。

4收费系统技术要求

4.1一般规定

4.1.1收费制式

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应采用封闭式收费制式,实行全省域联网收费,并逐步实行跨省域联网收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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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收费方式

概述

高速公路收费系统采用“人工收费、计算机管理、检测器校核、闭路电视监视”的人工半自动收费

方式(MTC),逐步发展电子不停车收费(ETC)。

通行卡选择

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应采用Mifare1非接触式IC卡或复合通行卡作为通行卡,逐步发展电子标签卡。

付费方式

高速公路收费的付费方式,目前以现金为主,应积极发展银联卡等非现金付费方式。

4.1.3收费标准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应由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物价等部门统一制定,并报经省人

民政府批准。

4.1.4车型分类及识别

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系统采用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见表1。

表1联网运行收费车型分类标准

车型分类分类标准

20座(含)以下客车

2吨(含)以下货车

20座以上40座(含)以下客车

2吨以上5吨(含)以下货车

40座以上客车(含32座以上卧铺车)

5吨以上10吨(含)以下货车

四10吨以上15吨(含)以下货车

五15吨以上货车

六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运输1只20英尺箱

七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运输1只40英尺箱或2只20英尺箱

注:对于实行计重收费的,按照国家或本省的有关规定,对载货机动车(以下简称“货车”),以实地测量的车

货总重量为依据,按照轴重与总重量相结合的方式,判断其是否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而进行分类收取

车辆通行费。

4.1.5收费站点的布设

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布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路网内路段(桥)之间不应设置主线收费站;

b)省(市)高速公路之间确需设置主线收费站的,可设置省界主线收费站或合建省界主线收费站;

c)与普通道路连接的互通立交处宜设匝道收费站;

d)高速公路分期修建时可设置临时收费站。

4.1.6通行费计算

高速公路联通行费费额表由省中心统一计算生成和下发。制定费额表时,应依据省政府批准的各个

路段收费标准逐段叠加,确定路网内所有站点之间不同车型应收取的通行费标准。当出现二义性路径时,

按照最短路径路段的计费标准计算车辆通行费。

实行计重收费后,按照省政府批准的计重收费标准,对货车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算车

辆通行费。

4.1.7收费结算模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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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采用“各站收费、统一解缴、统一清分、按时结算”的集中式拆分结算模式;

各收费站按收费标准收取通行费;省收费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全省路网收费数据,实施收费资金拆分结算;

结算银行统一解缴全路网收取的通行费资金,按省收费结算中心系统指令划账。

4.1.8二义性路径通行费拆分

当车辆在路网内的行驶路径存在二义性路径时,如果不能确定车辆的实际行驶路径,所收取的通行

费资金,应由省交通厅组织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省中心等相关机构研究确定拆分办法,实施统一结

算。

在实施二义性路径识别系统后,车辆通行费可按照车辆的实际行驶路径进行精确拆分结算。

4.1.9系统软硬件的确定

省收费结算中心、路段收费中心、收费站、收费车道等系统的的硬件配置应满足统一的基本技术指

标要求,各级收费系统应用软件应采用全省统一开发的收费系统软件,数据传输应采用统一的数据接口

规范,路段系统应经过省中心并网测试合格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涉及联网收费运行的关键设备和系统应经过省中心的测试:包括通行卡、电子标签、读写器、读写

天线、路径识别设备、收费应用软件和其他需要测试的关键设备等。

4.1.10收费操作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应采用统一的收费操作流程,对各种特殊事件(如冲卡车、免费车、无卡车、纸

券车、“U”型车、超时车等)应采取统一的处理方法。

4.2系统总体框架

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系统由省收费中心、路段收费中心、收费站三级组成,其中,各高速公路经

营管理单位根据运行管理需要,可设置路段收费分中心,也可以选择大站带小站的管理模式,一个大站

管理的小站数量一般不宜超过3个。如图2所示。

省收费中心

路段收费中心………路段收费中心

收费站

收费站

(大站)收费站收费站

收费站收费站

(小站)(小站)

图2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系统总体框架

省收费中心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系统的统一管理,实施路网收费资金拆分清算,在约定

时间向结算银行发送通行费划账指令文件,通过结算银行划账至各业主单位;路段收费中心负责对所辖

收费站具体实施运行监督和调配管理;收费站按照联网收费的统一要求,完成对出入口车辆的收费操作,

数据直接实时传送到省收费中心;并将每日收取的通行费统一解缴至结算银行。

4.3系统构成与功能

4.3.1省收费中心系统构成与功能

省收费中心系统的基本构成

省收费中心系统应选用千兆以太网等技术组网,采用开放式网络构架,可适时根据功能需求和收费

处理业务量的增加,方便地进行升级与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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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收费中心系统的基本构成由收费数据服务器、收费数据通讯服务器、IC卡管理服务器、远程访问

数据处理服务器、数据备份和防病毒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工作站、存储设备等组成。具体拓扑结

构如图3所示。

图3省收费中心系统构成拓扑图

收费数据服务器宜采用双机热备份小型机并配置磁盘阵列和带光纤环的热备份交换机,构成高可用

的集群系统。收费数据通讯访问服务器和IC卡管理服务器可采用PC服务器组成的集群结构,双机容错。

远程访问数据处理服务器、数据备份和防病毒服务器可选用PC服务器。

省收费中心系统的扩展构成

省收费中心新增电子收费系统,需要增加电子收费客户服务、密钥管理与安全认证等管理子系统,

其网络宜采用开放式网络构架,选用千兆以太网等技术组网,该系统主要由交换机、电子收费数据管理

服务器(包括非现金支付)、交易安全认证服务器、管理工作站、密钥管理工作站、交易安全认证工作

站、加密机、打印机、数据备份设备等组成,并配置UPS电源和发电机组。

电子收费客户服务系统,它包括对各客户服务网点的管理,为用户提供查询、咨询、投诉、安装和

维修服务等。

二义性路径识别系统主要由路侧标识单元(RSU)、复合读写器(ODU)、复合通行卡(OBU)

等组成。省收费中心对路侧标识单元进行参数管理,其日常维护由所属路段中心负责。

省收费中心系统的基本功能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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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收费中心系统的基本功能包括:

a)密钥管理:应完成非接触式IC卡根密钥的生成、存储、分发,可根据应用业务需求,基于根

密钥和总控密钥卡制作应用业务密钥卡及其母卡,并能实现使用监控管理。

b)系统参数管理:应实现全省收费路网系统参数(如费额表、非现金支付的黑/灰名单表、时钟

同步信息、车辆行驶超时表等)查询、增加、删除、修改、下发等管理并建立对应的系统参数

操作日志;可实现用户管理、用户权限管理等。

c)数据传输管理:应建立路段中心的通信连接,传输联网收费系统所需的一切数据;如发送系统

运行参数,可接收下级系统上传的联网收费数据(包括原始收费数据和统计数据等)。

d)数据处理与存储管理:应完成联网收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真实性、安全性和抗

抵赖性处理,并储存于数据存储系统;在异常情况下,可接收利用网络拨号或移动介质上传的

联网收费数据。

e)通行费的拆分、结算:应完成收费数据的验证,根据不同的拆分条件,可对每一笔通行费进行

拆分和结算,生成各类拆帐统计报表。

f)通行卡管理:可完成非接触通行卡的制作、发放、调配和使用监控管理。

g)报表统计查询管理:可汇总、统计生成收费、管理和交通报表:可统计生成各种报表,如通行

费报表、车流量报表、断面流量报表、综合报表、通行卡统计报表等。

h)结算银行接口管理:可实现省收费结算中心与结算银行之间缴款明细、划账指令等数据的传送。

i)系统维护管理:应完成数据存储、备份和安全保护,数据库和系统的维护。

j)收费监控管理:可对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上缴收费金额账户、收费上缴文件等信息进行监

控。

省收费中心系统的扩展功能

省收费中心系统扩展功能包括:

a)电子标签/非现金支付卡密钥管理:应完成电子标签/非现金支付卡密钥的存储、分发等,并实

现使用监控管理。

b)电子标签/非现金支付卡管理:可完成电子标签/非现金支付卡的入库、出库及其初始化管理。

c)电子标签/非现金支付卡黑灰名单的管理:可实现对电子标签/非现金支付卡黑灰名单的增加、

删除、修改、查询。

d)安全认证管理:主要包括交易安全认证和核心设备入网安全认证检测;交易记录的安全认证应

完成对电子收费交易数据、充值交易数据进行交易安全的确认;入网安全认证检测应完成对入

网电子收费核心设备认证检测和许可,并建立与之对应的管理规章。

e)客户服务管理:可完成电子标签/非现金支付卡销售、安装、维修、充值、挂失、解挂、注销、

用户信息修改、资料查询等。

f)Internet网站客户服务:可完成交易明细及相关资料查询、网上购电子标签、非现金支付卡

等。

g)Internet网站对外信息发布:Internet网站宜物理隔离并脱机运行方式,或者采用多级混合

安全防护模式建立可信的安全系统后,从联网收费系统向Internet网站单向发送数据。

h)二义性路径参数管理:实现对路侧标识单元状态的监控,运行参数的设置。

i)二义性路径通行费按实拆分:省收费中心根据含标识站信息的出口流水信息进行路网车辆通行

费按实际行驶路径拆分、结算,将车辆通行费资金划拨至每个路段(桥)业主的收益账户中。

j)计重收费数据管理:接收下级上传的计重收费数据,完成计重收费数据的收集、存储、处理、

管理等。

k)计重收费参数管理:在联网收费系统参数表中需增加计重收费基本费额表、超限超载费额表、

超限超载车辆黑名单,并可以根据需要及时下发至下级系统中。

l)计重收费报表管理:统计/查询/打印各类计重收费日/月/季/年等管理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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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计重收费分析报表:对计重收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处理,提供简单必要的辅助分析决策数据,

包括货车分车型OD数据、路面动态荷载数据等。

4.3.2路段收费中心系统构成与功能

路段收费中心系统构成

路段收费中心系统宜采用双绞线星型开放网络结构,应选用高速以太网等技术组网;该系统主要由

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工作站、打印机组成。具体拓扑结构如图4所示。

通信系统

磁盘阵列

数据备份

公用PSTN网

服务器服务器

交换机

路由器

调制解调器通信工作站查询工作站卡票工作站管理工作站网络打印机

图4路段收费中心系统构成拓扑图

当收费系统中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或者银联卡、非现金支付卡(储值卡和记账卡)实现非现金付费

功能时,路段收费中心服务器系统一般采用双微机热备份服务器并配置磁盘阵列或采用小型机服务器。

路段收费中心系统的基本功能

路段收费中心的基本功能包括:

a)系统参数管理:应实现路段收费系统运行参数(如费额表、非现金支付的黑/灰名单表、时钟

同步、车辆行驶超时表等)管理并建立对应的系统参数操作日志;可完成操作员管理、操作员

权限管理,路段公务卡制作。

b)数据传输:可接收下辖各收费站上传的收费站清帐数据和统计数据、车道原始收费数据,可从

省收费结算中心下载系统基本运行参数(费额表、非现金支付的黑/灰名单表、同步时钟等),

可上传路段白名单、黑名单等信息到省收费结算中心。

c)数据处理和存储:应完成联网收费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安全性、真实性、可靠性和抗抵赖

性处理与确认,并储存于数据库系统;在网络发生故障(超过24小时)时,根据需要,利用

网络拨号或移动介质接收或上传联网收费数据/系统参数数据。

d)数据备份和恢复:数据备份应按照所制定的备份策略(完全备份/增量备份/日志备份/时间段

备份等),对收费数据和部分重要的系统文件进行备份;数据恢复应在系统出现故障,对收费

数据或系统文件进行恢复。

e)通行卡管理:应完成路段收费系统内通行卡的调配管理、查询和流向跟踪。

f)票证管理:可完成联网收费票证(缴费凭证、定额发票)的入库、出库、核销和调拨。

g)报表管理:应能根据收费站、车道上传的数据进行处理,生成各种统计报表;从省收费结算中

心下载拆分报表、OD报表和断面流量报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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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系统维护:应维护路段数据库系统、硬件设备和网络系统等,保证联网收费系统正常运行。

路段收费中心系统的扩展功能

根据需要可在路段收费中心设置电子收费客户服务系统和交易安全认证系统。路段收费中心系统的

扩展功能包括:

a)电子不停车收费客户管理:应完成电子标签销售、安装、维修、充值、挂失、解挂、注销、用

户信息修改、资料查询等;

b)非现金支付卡管理:应完成非现金支付卡销售、充值、挂失、解挂、注销、用户信息修改、资

料查询等;

c)非现金支付卡黑/灰名单的管理:可实现对非现金支付卡黑名单的增加、删除、修改、查询;

d)交易安全认证管理:应对非现金支付卡收费交易等非现金支付数据进行安全认证;

e)路侧标识单元的监控:设备运行状态的监视;

f)计重收费数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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