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779-2023 营造林工程监理规范

DB14/T 2779-2023 Planting Forest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Specification

山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T 2779-2023
标准类型
山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6-21
实施日期
2023-09-21
发布单位/组织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营造林工程监理的一般规定、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工程建设阶段监理、合同管理、工程质量验收、监理成果、监理档案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植苗造林工程的监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西省林业生态实验基地、山西省太岳山国有林管理局
起草人:
李永峰、王敏、张华、冯海华、王维民、成允海、景慎好、闫磊
出版信息:
页数:3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60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779—2023

营造林工程监理规范

2023-06-21发布2023-09-21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4/T2779—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3

4一般规定...........................................................................3

5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5

6工程建设阶段监理...................................................................5

7合同管理...........................................................................7

8工程质量验收.......................................................................8

9监理成果...........................................................................8

10档案管理..........................................................................8

附录A(规范性)......................................................................9

附录B(规范性).....................................................................20

附录C(规范性).....................................................................26

附录D(资料性).....................................................................28

I

DB14/T2779—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林业和草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林业生态实验基地、山西省太岳山国有林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永峰、王敏、张华、冯海华、王维民、成允海、景慎好、闫磊。

II

DB14/T2779—2023

营造林工程监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营造林工程监理的一般规定、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工程建设阶段监理、合同管理、

工程质量验收、监理成果、监理档案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植苗造林工程的监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

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15776、GB/T503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监理单位

取得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具有

法人资格,从事林业工程建设监理的企业。

监理工程师

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4一般规定

监理单位应遵守的规定

4.1.1严格遵守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工程

建设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4.1.2不得与所承担监理项目的施工单位、设备和材料供货人存在隶属或者利益关系。

4.1.3禁止转让、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监理依据

4.2.1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2.2审核部门对工程的批复文件。

4.2.3工程项目的批复的作业设计、造林施工合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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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监理合同。

项目监理组织

4.3.1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时应建立项目监理部。

4.3.2项目监理部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4.3.3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相对稳定。

监理人员职责

4.4.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

——主持编写工程监理规划,审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的指令;

——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签署开工复工报告;

——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审批工程延期;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监理月报内容参

见附录D.3,监理工作总结内容参见附录D.4;

——监理过程中出现难以单方面解决的问题,需要各方相互协调时,审定、签发监理工作联系

单,监理工作联系单详见附录C.1;

——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监理情况;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4.4.2监理工程师职责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负责本监理项目的具体实施;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监理员的工作,当监理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负责项目的分部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

示;

——负责监理项目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做好监理日志,监理资料内容

详见附录D.1;

——核查进场苗木的“三证一签”,并进行抽样检查,合格时予以签认;

——负责工程计量,审核原始凭证。

4.4.3监理员职责

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以旁站、巡视等方式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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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实施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监理日志内容参见附录D.2。

5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包括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依据、方法、措施、制度及程序,监理部人员配

备及岗位职责,监理设施等内容。

6工程建设阶段监理

施工准备阶段

6.1.1作业设计交底

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召开作业设计交底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要了解作业设计所采用的

规范、整地栽植技术要求、苗木品种规格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6.1.2开工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

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详见附录A.2,

工程开工报审表详见附录A.1。

质量控制

6.2.1控制依据

造林工程施工合同、作业设计、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6.2.2控制内容

主要包括整地、栽植的质量和进度,苗木质量。

6.2.2.1整地质量控制

整地质量控制的要点:

——查看整地方式、规格、密度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

——查看是否做到表土回填,生土做埂;

——查看小班边界及立地条件差的地块是否到位,有无漏整地块;

——了解整地时间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

6.2.2.2苗木质量控制

苗木质量控制要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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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苗木“三证一签”;

——查看苗木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设计;

——查看苗木是否分级;

——抽样检验,对不合格苗木进行记录并清退出场。供苗单位资格报审表详见附录A.3,苗木进

场检验记录表详见附录A.9,苗木质量检验表详见附录A.10。

6.2.2.3栽植质量控制

栽植质量控制要点:

——裸根苗栽植,苗干是否竖直,根系是否舒展,是否分层踏实;

——容器苗栽植,是否去除不易降解的包装物,土球是否完整,从土球侧面填土并分层踏实;

——了解栽植时间是否合理。

6.2.3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6.2.3.1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记入《监理日

志》,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6.2.3.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签发监理

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报告和整改方案。项目监理部对整改过程和整改结果进行跟

踪检查和验收。整改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监理方提出复查意见。监理

工程师通知单详见附录B.1,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详见附录A.6。

投资控制

6.3.1项目监理部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相关规定进行工程量计量;

6.3.2施工单位统计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或相关规定填报工程量清单;

6.3.3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核实,并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和相关规定审核工程量清单,签认后报总监理

工程师确认;

6.3.4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监理机构不予计量:

a)因施工单位责任造成增加部分工程量的;

b)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返工或待处理的;

c)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认的;

d)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擅自变更设计的。

6.3.5进度支付

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已完工合格工程量,按合同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

请表,报项目监理机构,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申请

表详见附录A.5,工程款支付证书详见附录B.3。

6.3.6竣工结算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竣工结算报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

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提交建设单位。

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主要工作内容是: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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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检查和记录实际进度完成情况;

b)建立进度台帐;

c)发现工期滞后,通过下达监理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成进度计划;

d)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化

建议;

e)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延期,由施工单位提出临时延期申请,经监理部审核确认后报建设单

位。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详见附录A.7,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详见附录B.4,工程最终延期审

批表详见附录B.5。

7合同管理

工程暂停及复工

7.1.1工程暂停

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条件和要求: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与作业设计不符的苗木品种;

——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实施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监理;

——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

——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在施工

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

继续施工。工程暂停令详见附录B.2。

7.1.2工程复工

7.1.2.1项目监理部应审查复工申请,经审查符合工程复工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

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工程复工报审表详见附录A.1。

7.1.2.2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工程建设合

同约定,组织处理好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工程变更

7.2.1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后交由施工单位实施。

7.2.2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并提交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

程师审查,由建设单位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签转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交由施工单位

实施,工程变更单详见附录C.2。

费用索赔

由于工程延期、工程量增加等因素造成费用增加的,由施工单位提出费用索赔并填写费用索赔申请

表,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核,填写费用索赔审批表。费用索赔申请表详见附录A.8,费用索赔审批表见附

录B.6。

7

DB14/T2779—2023

合同仲裁

当合同一方提出仲裁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配合仲裁机构公正地提供证据。

8工程质量验收

工程分部验收

8.1.1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核实作业地点是否符合作业设计;

——检查合格面积;

——检查整地密度与规格;

——检查苗木质量;

——检查栽植质量、成活率。

8.1.2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详见附录A.4。

工程竣工验收

8.2.1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检查苗木保存率;

——检查抚育管理情况;

——检查管护设施情况;

8.2.2工程竣工验收报验单详见附录A.11。

9监理成果

监理工作结束后15日内,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工

程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监理工作成效;安全生产情

况;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相关附件附表,主要包括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施

工组织设计报审表、供苗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验申请表、苗木进场检验记录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

程竣工验收报验单。必要时附工程影像资料。

10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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