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191-2011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DB22/T 1191-2011 Natural Secondary Mohemlan Ecological Restora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1191-2011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06-30
实施日期
2011-06-30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40

B65

备案号:36340-2013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1191—2011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ofecologicalrestorationofnaturalsecondaryquercus

mongolicaforest

2011-06-30发布2011-06-30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2/T1191—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长白山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林业厅归口并管理。

本标准由长白山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绍先、黄祥童、赵伟、金慧、邵天玉、黄利亚、张睿、尹航、秦立武、赵莹、

崔凯峰、李晓杰、牛丽君、肖影。

I

DB22/T1191—2011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白山区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的术语和定义、恢复目标、恢复树种选择、恢复

措施、后期管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长白山次生蒙古栎林分布区生态恢复与重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15776—2006造林技术规程

LY/T1572—2000东北、内蒙古天然次生林经营技术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naturalsecondaryquercusmongolicaforest

原始林由于长期反复的干扰,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发生树种更替,在次生裸地上形成的以蒙古栎为

优势种的次生森林群落。

3.2

生态恢复ecologicalrestoration

对经过自然和反复人为干扰的退化次生森林群落,通过人为定向培育,恢复成为具有地带性顶级植

被生态功能的过程。

3.3

生产力等级poductiveforcerank

根据天然次生蒙古栎种群立地条件下的土层厚度划分生产力等级。即:土壤厚度10cm~30cm为

一级;土壤厚度5cm~10cm为二级;土壤厚度≤5cm为三级。

3.4

林分stand

群体林木内结构特征相同的森林。

3.5

主林层upperoverstory

当森林演替到一定阶段时,处于最上部的层次群体为主林层。

3.6

亚主林层subdominantoverstory

1

DB22/T1191—2011

在复层异龄混交林中,平均高度低于主林层15%~20%的层次群体。

3.7

演替层successionlayer

在复层异龄混交林中,高度≥1.5cm,低于亚主林层的层次群体。

3.8

更新层regenerationlayer

在复层异龄混交林中,演替层下高度<1.5m的幼苗或幼树群体。

3.9

林隙forestgap

在林内由于人为或自然力形成的仍保持森林环境特点的空地,面积为25m2以上。

3.10

霸王木wolftree

居上层林冠,冠形庞大,树干分叉多节,既无培育前途又影响相邻木生长的林木。

3.11

平茬复壮evenstubblerejuvenation

对萌蘖能力强的灌木、乔木树种,采取平茬措施,扩大繁殖速度。

4恢复目标

恢复相应立地条件下的原生林型。

5恢复树种选择

5.1坚持恢复立地条件与树种的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的一致性,做到适地适树适种源。

5.2根据恢复目的选择树种(含品种,下同)。

5.3因地制宜地确定针叶树种和阔叶树种、乔木和灌木的合理搭配,选择多树种恢复。

6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

6.1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类型划分

6.1.1蒙古栎矮林类型

多是经过反复破坏的矮柞林,平均树高3m以下,分布在山中的上腹或岗脊,坡度>16°,土层瘠薄

干旱,黑土层厚度为5cm~10cm。

6.1.2低密度中幼林类型

多分布在阳坡、半阳坡的中下腹和半阴坡、阴坡,坡度<20°,黑土层厚度为10cm~30cm,单位

面积株数低于经营密度标准的实生或萌生中幼龄林。

6.1.3老龄过熟林类型

多分布在山脊或坡上部的阳陡坡,坡度>20°,黑土层厚度<5cm,土壤干旱瘠薄,林龄在70年以

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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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苗木种类

红松Pinuskoraiensis、紫椴Tiliaamurensis、白桦Betulaplatyphylla、大青杨Populus

ussuriensis、春榆Ulmusjaponica、鱼鳞云杉Piceajezoensis等。

6.3苗木质量

苗木质量符合GB6000规定。

6.4栽植季节

裸根苗栽植在春季土壤解冻深度达到苗木主根长度时,苗木芽萌动前进行,栽植时期尽量提前;营

养钵苗栽植在雨季或春季解冻后进行。

6.5整地

6.5.1整地时间

植苗一个月前整地。在有冻拔害的地区,不预先整地,挖穴栽植。

6.5.2整地方法

6.5.2.1对于土壤瘠薄、容易水土流失的老龄过熟林采取水平沟整地,沟宽40cm~60cm,沟深20cm~

30cm,沟距30cm。

6.5.2.2对于水土不易流失,土层较厚地块采取穴状整地,穴口径60cm~80cm,深度25cm~30cm。

6.6恢复密度

6.6.1林内具有目的树种天然更新的幼树≥500株/hm2,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栽培红松1000株/hm2~

1500株/hm2。

6.6.2林内目的树种天然更新<500株/hm2,需人工更新红松1500株/hm2~2500株/hm2;紫椴2200株

/hm2~3300株/hm2;大青杨、白桦等1600株/hm2~2200株/hm2。

6.7恢复质量

6.7.1植苗后当年成活率不低于95%,第3年保存率不低于90%。

6.7.2林下植被覆盖不低于40%,无明显水土流失、浸蚀沟出现。

6.7.3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具体指标符合附录表A.3。

6.8恢复措施

6.8.1蒙古栎矮林类型

6.8.1.1带状疏伐

采用二次疏伐结合人工抚育的方法。疏伐带带宽为10m,伐去丛生的多余植株、生长不良的林木

和非目的树种,保留红松、紫椴等目的树种以及部分健壮蒙古栎,伐后林分郁闭度为0.3~0.5。根据

保留目的树种数量,在林冠下距保留木1.5m处的林间空地采用簇状人工更新4年生红松、1年或2年

生紫椴、大青杨和白桦等,簇间4m,株间1m,穴面30cm不整地。人工抚育3年6次(3:2:1)。

疏伐带二次疏伐抚育时间为作业后的15年,带边缘4m伐去直径大于8cm栎树以及疏伐带中原

先保留的部分蒙古栎,保留与疏伐带上针叶树等高的珍贵阔叶树(含椴、槐等),带中间6m采取均匀

透光和单株控制相结合。

6.8.1.2效应带植苗

在林木分布均匀的情况下,每隔4m~6m开辟一条效应带,伐除所有灌丛及非目的树种,保留有

3

DB22/T1191—2011

价值的目的树种,在效应带中栽植2行~3行红松、紫椴、鱼鳞云杉等树种,视立地条件采用裸根苗或

营养钵苗。株行距1.5m×1.5m。对效应带中目的树种加以人工抚育,抚育3年6次(3:2:1)。

6.8.1.3块状改造

在林木分布不均匀的情况下,块状栽植。根据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苗木类型,按照株行距1.5

m×1.5m植入红松、紫椴、鱼鳞云杉等目的树种。

6.8.2低密度中幼林类型

6.8.2.1林冠下植苗

在林木分布均匀,且林下红松、紫椴等目的树种分布数量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林下清理,清除灌木、

杂草以及蒙古栎等部分非目的阔叶树种,根据立地条件,穴栽红松、紫椴、白桦、大青杨、春榆、鱼鳞

云杉等目的树种,穴距0.5m×0.5m。

6.8.2.2林隙植苗

在疏林地的林隙中,首先清除灌木、杂草以及非目的树种的天然更新幼苗,保留目的树种的天然更

新,然后,根据立地条件,人工更新红松、紫椴等目的树种,株行距1.5m×1.5m,形成斑块复合群

落。

6.8.2.3透光抚育

在红松等目的树种天然更新分布比较多的次生蒙古栎林中,伐除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藤本植物、灌

木和部分非目的树种或采取修剪非目的树种树冠的方法,郁闭度在0.3~0.5左右。

6.8.2.4效应带植苗

在林木分布均匀的情况下,每隔一定距离开辟一条效应带,其保留带与效应带的比例为6:6,8:8,

10:10(m),在效应带中的林木实行间伐,间伐强度不超过50%,保留红松、紫椴、白桦、大青杨以及

部分荫蔽红松幼苗生长的蒙古栎或速生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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