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T 238-2013 海洋生态损害赔偿与生态补偿评估方法

DB46/T 238-2013 Ocean Ecological Damage Compensation and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Evaluation Methods

海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6/T 238-2013
标准类型
海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1-07
实施日期
2013-02-10
发布单位/组织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南省管辖海域的陆源污染物、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倾倒废弃物、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等引起的海洋生态损害,特别是对渔业资源造成经济损害赔偿与生态补偿评估。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海南大学海洋学院。
起草人:
冯永勤、张本。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

07.060

A45

备案号:36290-2013DB46

海南省地方标准

DB46/T238—2013

海洋生态损害赔偿与生态补偿评估方法

Themarineecologydamagesreparationandecologicalcompensationevaluation

methodofHainanProvince

2013-01-07发布2013-02-10实施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6/T238—2013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大学海洋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永勤、张本。

I

DB46/T238—2013

海洋生态损害赔偿与生态补偿评估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南省海洋生态损害,特别是对渔业资源造成经济损害赔偿与生态补偿评估的内容、

计算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管辖海域的陆源污染物、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倾倒废弃物、

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等引起的海洋生态损害,特别是对渔业资源造成经济损害赔偿与生态补偿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7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8588渔业资源基本术语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T12763.4海洋调查规范第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

GB/T12763.6海洋调查规范第6部分:海洋生物调查

GB/T12763.9海洋调查规范第9部分:海洋生态调查指南

GB18668海洋沉积物质量

GB/T19834-2005海洋学术语海洋资源学

GB/T21678-2008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GB/T28058-2011海洋生态资本评估技术导则

HY/T095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

SC/T9110-2007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

SL354-2006水质初级生产力测定“黑白瓶”测定法

3术语和定义

GB/T28058-2011、GB/T19834-2005、HY/T095-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28058-2011、GB/T19834-2005、HY/T095-2007中的一些术语和

定义。

3.1

海洋生态系统

由海洋生物群落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统一体和具有相对稳定功能并能自我调控的生态单元。

[GB/T28058-2011,术语和定义2.1]

3.2

海洋生态资源

1

DB46/T238—2013

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以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海洋生态环境因素

和条件。

[GB/T28058-2011,术语和定义2.2]

3.3

海洋生态资本

能够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人类社会经济生产,提供有用的产品流或服务流的海洋生态资源。

[GB/T28058-2011,术语和定义2.4]

3.4

海洋生态系统服务

人类从海洋生态系统获得的效益。包括海洋供给服务、海洋调节服务、海洋文化服务和海洋支持服

务。

[GB/T28058-2011,术语和定义2.3]

3.5

海洋生态资本存量价值

某一时刻所有能够为人类提供效益的海洋生态资源的现存量价值。

[GB/T28058-2011,术语和定义2.6]

3.6

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一定时期内海洋生态系统服务的货币化价值。

[GB/T28058-2011,术语和定义2.7]

3.7

陆地污染源

简称陆源污染,从陆地向海域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场所、设施等。

[国务院第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2条]

3.8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

位于海岸或者与海岸连接,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向陆一侧,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改建、扩

建工程项目。

[国务院令第50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2条]

3.9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以开发、利用、保护、恢复海洋资源为目的,并且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向海一侧的新建、改建、扩

建工程等项目。

[国务院令第475号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3条]

3.10

海洋生物

海洋中具有生命的有机体。

[GB/T19834-2005,海洋生物资源3.1]

3.11

海洋生物资源

海洋中具有生命的能自行繁衍和不断更新的且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生物的总称。

[GB/T19834-2005,海洋生物资源3.2]

3.12

2

DB46/T238—2013

海洋渔业资源

海域中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动植物。包括海洋鱼类、甲壳类、贝类和大型藻类资源等。

[GB/T19834-2005,海洋生物资源3.13]

3.13

海水养殖

利用滩涂、浅海、港湾及陆上海水水体进行的水产养殖。

[GB/T19834-2005,海洋生物资源3.27]

3.14

海洋捕捞

使用各种捕捞工具,在海洋水域中捕捞天然生长的鱼、虾、蟹、贝、藻、海兽等水产经济动植物的

生产活动。

[GB/T19834-2005,海洋生物资源3.16]

3.15

海洋环境容量

在充分利用海洋的自净能力和不造成污染损害的前提下,某一特定海域所能容纳污染物质的最大负

荷量。

[GB/T19834-2005,综合类2.4.6]

3.16

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

水域中经认定具有保护价值的动植物生物体总称。包括列入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

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公约附录等水生野生动植物物种的生物体。

3.17

海洋溢油生态损害

因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海底输油管道、石油运输、船舶碰撞以及其它突发事故造成的石油

或其制品在海洋中泄漏而导致海域环境质量的下降、海洋生物群落结构破坏及海洋服务功能的损害。

[HY/T095-2007,术语和定义3.1]

4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总则

4.1评估内容

海洋生态损害的赔偿与生态补偿的评估内容,应包括海洋生态资源量评估和海洋生态系统服务评

估,并分别以资源量和价值量形式进行计算。

4.1.1海洋生物资源量评估

目前主要考虑损害前后海洋生物资源的现存量变化,包括鱼类、贝类、甲壳类、浮游植物、大型藻

类、珊瑚、红树林、海草等生物。海洋生境资源(海水、表层海底)现存量的生态价值目前难以定量化、

货币化,可采取专家评估或暂不评估。

表1海洋生态损害的赔偿与生态补偿评估的内容一览表

海洋生物资源量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量

大养捕增减珍

甲红废

损害类型*鱼贝型珊海其殖捞氧碳稀溢其

壳树弃

类类藻瑚草它生生效效生油它

类林物

类产产应应物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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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海洋生态损害的赔偿与生态补偿评估的内容一览表(续)

陆源污染物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倾倒废弃物

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

其它

注:*损害类型仅列大类,具体内容较多,不一一罗列。

4.1.2海洋生物资源价值量评估

根据资源量损害前后的变化、资源市场价格和资源的恢复费用,计算出海洋生物资源定量化、货币

化的价值量。

4.1.3海洋环境质量评估

按GB/T12763.4和GB/T12763.9,对海域环境要素(水质、生态)的质量进行评价。

4.1.4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量评估

应考虑那些可计量、可货币化的服务要素。海洋供给服务评估指标应考虑养殖生产、捕捞生产和氧

气生产;海洋调节服务评估指标应考虑二氧化碳调节和废弃物处理,海洋文化服务、科研服务、海洋支

持服务如生物多样性维持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维持等因基础材料不足而难以准确评估,可采用专家评估

法。

4.2评估空间范围

评估海域空间范围的确定,应根据实际损害的空间范围。存在多个生态类型或者评估要素的空间分

布差异显著,应将评估海域划分为多个单元进行分区评估。海洋生态资源的赔偿与生态补偿评估,目前

主要还是针对海洋渔业资源损害的赔偿与生态补偿的评估,特提出如下面积确定方法。受损害面积按因

污染造成渔业水域某种环境因子指标超过GB11607、GB3097、GB3838、GB18668的规定或造成污染损

害事实的水域面积。

4.3评估年限

4.3.1造成不可逆影响或造成严重影响的计时

各类污染对海洋生态资源(包括海洋生物及其生境,以及它们组成的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影

响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其海洋生态损害赔偿与生态补偿年限均按不低于20年计算。

4.3.2对海洋生物资源损害持续时间的计时

持续性海洋生物资源损害赔偿与生态补偿,实际影响年限低于3年的,按3年计;实际影响年限为3

年~20年的,按实际影响年限计;影响年限持续时间20年以上的,赔偿与生态补偿计算时间不应低于20

年或根据专家评估法按其实际年限计。

4.3.3海洋生态系统服务损害赔偿与生态补偿的年限评估

按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包括海洋供给服务价值、海洋调节服务价值、海洋文化服务价值和海洋

支持服务价值)的影响进行推算,实际影响年限低于3年的,按3年计;实际影响年限为3年~20年的,

4

DB46/T238—2013

按实际影响年限计;影响年限持续时间20年以上的,赔偿与生态补偿计算时间不应低于20年或根据专家

评估法按其实际年限计。

4.4单位价格、单位成本与评估价值修正

4.4.1单位价格和单位成本修正

评估某年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与生态补偿时,部分生态资本要素不能获得同年的单位价格或单位成

本,应采用相临年份的单位价格或单位成本进行代替。但应根据消费价格指数或生产价格指数进行修正,

按照公式(1)或(2)进行计算。公式中的“需修正年份”即为评估年份。

相临年份的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无法获得,应查询与评估年份相距最近的已知单位价格(单位成

本)的年份,将已知单位价格(单位成本)从该年份向评估年份进行逐年递推修正,每次修正应控制在

相临两年之间,并按照公式(1)或(2)进行计算。公式中的“需修正年份”代表每次递推修正过程

中需要计算价格或成本的年份。

对于海洋生物资源、养殖生产和捕捞生产的单位价格,应采用消费价格指数进行修正。相临年份的

单位价格修正,按式(1)计算:

CPI1

PP1=PP2———……………(1)

CPI2

式中:

PP1——需修正年份的单位价格;

PP2——相临年份的单位价格;

CPI1——需修正年份消费价格指数;

CPI2——相临年份的消费价格指数。

其中,CPI1和CPI2来自公式涉及的相临两年中后一年份的统计年鉴。

注:统计年鉴通常将前一年份的消费价格指数设为100,以此为基准计算出后一年份的消费价格指数。

对于氧气生产、气候调节和废弃物处理的单位价格或单位成本,应采用生产价格指数进行修正,按

式(2)计算:

PPI1

PC1=PC2×———……………(2)

PPI2

式中:

PC1——需修正年份的单位价格或单位成本;

PC2——相临年份的单位价格或单位成本;

PPI1——需修正年份生产价格指数;

PPI2——相临年份的生产价格指数。

其中,PPI1和PPI2来自公式涉及的相临两年中后一年份的统计年鉴。

注:统计年鉴通常将前一年份的生产价格指数设为100,以此为基准计算出后一年份的生产价格指数。

4.4.2评估价值修正

评估多个年份的海洋生态资本价值并进行比较时,应确定其中某一年为基准年,将其它年份的价值

按照基准年的价格水平修正。基准年宜选用最末一年或最初一年。

将某年的海洋生态资本价值修正为基准年的价格水平时,应利用消费价格指数和生产价格指数,将

该年的价值向基准年进行逐年递推修正,按式(3)计算:

5

DB46/T238—2013

CPI1PPI1

V1=V2C×———V2P×———……………(3)

CPI2PPI2

式中:

V1——修正到相临年份的价值;

V2C——需修正年份的价值中用于消费的部分;

CPI1——相临年份的消费价格指数;

CPI2——需修正年份的消费价格指数;

V2P——需修正年份的价值中用于生产的部分;

PPI1——相临年份的生产价格指数;

PPI2——需修正年份的生产价格指数.

其中,CPI1、CPI2、PPI1、PPI2来自公式涉及的相临两年中后一年份的统计年鉴。

注:统计年鉴通常将前一年份的消费价格指数(或生产价格指数)设为100,以此为基准计算出后一年份的消费价

格指数(或生产价格指数)。

5海洋生态损害前数据来源

5.1损害前海洋生物资源量数据

应采用评估海域近5年的相关海洋生物或渔业资源调查报告;也可通过邻近海域海洋生物或渔业资

源调查与评估获得,以便对照。海洋生物的平均市场价格应采用评估海域或参照邻近海域的同期的海产

品批发市场的同类海产品批发价格。

5.2损害前养殖生产数据

损害前养殖产量宜根据评估海域海洋与渔业行政部门的“渔业统计年鉴(报表)”确定,也可参照

邻近海域的“渔业统计年鉴(报表)”,也可通过现场调访获得。养殖水产品平均市场价格应采用评估海

域或参照邻近海域的同期的海产品批发市场的同类海产品批发价格。

5.3损害前捕捞生产数据

损害前捕捞量宜根据评估海域海洋与渔业行政部门的“渔业统计年鉴(报表)”确定,也可参照邻

近海域的“渔业统计年鉴(报表)”,也可通过现场调访获得。捕捞水产品的平均市场价格应采用评估海

域或参照邻近海域的同期的海产品批发市场的同类海产品批发价格。

5.4损害前氧气生产数据

损害前浮游植物的氧气产量,应采用评估海域近5年的相关海洋生物或渔业资源调查报告中浮游植

物初级生产力实测值,也可参照邻近海域浮游植物初级生产力实测值。根据浮游植物初级生产力数据,

运用光合作用方程计算获得。损害前大型藻类的氧气产量应根据大型藻类干重实测值,基于光合作用方

程计算获得。氧气价格宜采用海域临近的同期的液化空气法制造氧气的平均成本,主要包括设备折旧费

用、动力费用、人工费用等。

氧气和二氧化碳生产量按GB/T12763.6海洋初级生产力测定中计算得出水体氧气和二氧化碳含量,

或参照SL354-2006测得水体氧气和二氧化碳含量。

5.5损害前减碳效应数据

6

DB46/T238—2013

以海域中浮游植物和大型藻类吸收二氧化碳的作用为主。浮游植物吸收二氧化碳的量应根据初级生

产力实测值,基于光合作用方程计算获得。大型藻类吸收二氧化碳的量应根据大型藻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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