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576-2012 生产建设项目雨水蓄渗工程技术规范

DB13/T 1576-2012 Rainwater Storage Enginee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1576-2012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2-07-31
实施日期
2012-08-15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140

P57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1576—2012

生产建设项目雨水蓄渗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onrainwaterinfiltrationofproduction

andconstructionprojects

2012-07-31发布2012-08-15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河北省水利厅

DB13/T1576—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永晨、韩尚柱、周庆华、武兰春、杜春利、魏飒、王凤翔、王育新、白鹤岭、

李京善、潘增辉。

I

DB13/T1576—2012

生产建设项目雨水蓄渗工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雨水蓄渗工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资料搜集、工程布置、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与设备

安装、运行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建设项目雨水蓄渗工程的工程布置、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与设备安装、运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19772—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水回灌水质

GB50014—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41—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68—199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8—19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50400—200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T50596—2010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DL/T5144—200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雨水蓄渗工程rainwaterinfiltration

对生产建设项目建筑屋顶、地面铺装等地面硬化工程修建的雨水收集、贮存、入渗和利用等设施的

统称。

3.2

土壤渗透系数permeabilitycoefficientofsoil

1

DB13/T1576—2012

土壤渗透系数又称水力传导系数,为单位水力梯度下的流速,又分为初始渗透系数和稳定渗透系数。

3.3

径流系数runoffcoefficient

一定汇水面积内地表径流水量与降雨量的比值。

3.4

峰值汇流系数peakconcentrationcoefficient

区域出口的峰值流量与对应的最大时段平均降水强度和区域面积之积的比值。

3.5

初期径流initialrunoff

一场降雨初期产生一定厚度的降雨径流。

3.6

弃流装置initialrainwatersplit-flowdevices

根据降水量、径流深度和雨水水质,控制初期径流排放量的装置。

3.7

透水铺装地面permeablepavement

可渗透、滞留和渗排雨水的铺装地面,也称透水地面。

3.8

回渗井infiltrationrechargewell

将处理后达到相应水质标准的降水直接回补到地下透水层的构筑物。

3.9

渗透管沟infiltrationpipeorditch

采用穿孔PVC管或渗水片材等透水材料组成的管沟。汇集的降水通过它进入四周具有一定储水调节

作用的碎石层,然后再进一步向四周土壤渗透。在城区及生活小区设置,渗透管沟可与雨水管系、入渗

池、回渗井等配套使用,亦可单独使用。

3.10

下凹式绿地sunkenlawn

低于周边地面标高、可积蓄、下渗自身和周边雨水径流的绿地。

3.11

生物滞留bio-retention

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截留、滞蓄、过滤、净化雨水径流的现象。

3.12

调控排放detention&controlleddischarge

将区域内雨水暂时滞留在管道和调蓄设施内,并按照所控制的流量排放到下游的现象。

2

DB13/T1576—2012

3.13

双池砂滤墙式分体结构雨水池doublepoolsandfilterwallsplittypestructurerainwater

tank

双池砂滤墙式分体结构雨水池即在雨水池中设有过滤层,过滤层为雨水池中部纵向设置的砂滤墙,

该砂滤墙将雨水池分隔成间隔分布的集雨池和清水池,该砂滤墙包括沿集雨池至清水池方向纵向叠置的

至少各一层透水的粗砂层和细砂层组成。

4基本资料搜集

4.1水文气象资料

4.1.1项目所在地近10年以上的年、月、日降水量和短历时(10min、20min、30min、60min、120

min、360min)降水量及降水强度。

4.1.2项目所在地近10年以上的年、月、日水面蒸发资料。

4.2地形与地质资料

项目区地形、土壤、地质和水文地质等方面的资料。

4.3地下设施资料

项目区现状和规划的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位置、深度、结构等方面资料。

4.4其他资料

4.4.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等资料。

4.4.2项目建设区或项目所在地的区域总体规划、供(排)水规划、防洪规划、绿化规划和生态环境

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资料。含规划总平面图、管线布置图等。

4.4.3项目区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地面硬化面积、非硬化面积,绿地面积和水面面积等资料。

5工程布置

5.1一般规定

5.1.1雨水蓄渗工程布置应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为依据。

5.1.2雨水蓄渗工程布置应以区域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项目所在地供(排)水规划、防洪规划、绿

化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相协调。

5.1.3雨水蓄渗工程布置应提出有利于雨水利用的竖向与平面控制要求。

5.1.4雨水蓄渗工程布置应体现对雨水的集蓄利用、雨水入渗以及综合利用的原则。

5.1.5生产建设项目雨水蓄渗工程布置应尽量减少地表硬化工程的数量或减少其占地面积,保护原有

地表透水性及其他生态功能。

5.2工程布置

3

DB13/T1576—2012

5.2.1适合于雨水集蓄利用的生产建设项目类型和区域包括:

a)城镇居民小区、机关、部队营区、学校、厂(场)矿等点型工程建设项目;

b)线型工程地表硬化面积比较集中,且成井困难的区域;

c)高等级公路收费站区及其沿线有灌溉用水需求的区域;

d)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建设项目的变电站及生活区;

e)海港区开发建设项目有淡水需求的区域。

5.2.2项目建成后新增雨水流失量采用式(1)估算。

nn10

………………(1)

,0,0iifpFPFPW,1,1iif])()([10

i1i1

式中:

3

Wp——新增雨水流失量,m;

Pf——区域(地块)雨水利用标准所设定重现期的汛期降水量,mm;

2

F,0i——工程建设前第i类用地的面积,hm;

,0i——工程建设前第i类用地的径流系数,可按附录A中表A.1取值;

2

F,1i——工程建设后第i类用地的面积,hm;

,1i——工程建设后第i类用地的径流系数,可按附录A中表A.1取值;

n0——工程建设前用地种类;

n1——工程建设后用地种类。

5.2.3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占地类型以及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和下垫面条件可选择以下雨水集

蓄利用或雨水入渗模式:

a)雨水集蓄利用模式主要有:屋面雨水集蓄利用模式和道路、小区、广场雨水集蓄利用模式;

b)雨水入渗模式主要有:土壤入渗模式、工程设施入渗模式和下凹式绿地雨水利用模式。

5.2.4城镇居民小区、机关、部队营区、学校、厂(场)矿等地表硬化面积比较集中的区域应采用降

水集蓄利用工程模式。

5.2.5雨水集蓄利用工程主要包括集流工程、输水管渠、雨水池、水质处理、雨水回用等设施。

5.2.6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a)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各项设施应统一布置;

b)集流工程的集流能力应与蓄雨工程容积相适应,不得布设集雨量不足或没有集雨水源的蓄雨工

程;

4

DB13/T1576—2012

c)用于解决生活用水的集雨工程宜选用瓦屋面、混凝土或硬质土地面作为集流面;

d)集蓄雨水经过适当处理后可作为道路喷洒、绿地灌溉、厕所冲洗、洗车以及水景观补给等水源。

5.2.7雨水入渗工程主要包括透水性铺装地面、下凹式绿地、渗沟、渗井、地下渗透管沟等设施。

5.2.8雨水入渗工程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a)雨水渗入地下可利用绿地、透水性地面、回渗沟、回渗井等渗透设施和生物滞留设施;

b)居民小区、机关、部队、学校、厂矿院区内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宜采用透水性地面铺装,将

雨水下渗或下渗后收集回用;

c)城市道路宜采取相应雨水利用措施。红线内绿化带宜采用下凹式绿地;人行步道宜采用透水性

地面,并应同时满足承载力和防冻胀要求;道路雨水口宜采用环保雨水口,雨水口可设于绿地

内,但雨水进入绿地前宜经适当处理;道路雨水管道接入河道前宜设置调控排放设施;

d)城市雨水宜就近引入公共绿地滞蓄下渗,不具备条件时可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闸、坝、

堰等进行调控利用;

e)绿地雨水宜采用渗入地下形式。可依据绿地土壤地质与地形条件,结合景观要求采取整体下凹

式绿地、局部下凹式绿地,必要时可在适当的地方设置增渗设施。

6工程设计

6.1一般规定

6.1.1生产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建设区域内的雨水径流量和外排水总量不应大于项目建设前径流量

和外排水总量的25%。

6.1.2雨水蓄渗工程应合理确定工程标准和规模,充分提高雨水蓄渗工程设施的利用率。

6.1.3雨水收集回用应根据集雨用途分别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要求。

6.1.4不能就地入渗和超强雨水应设计专门的雨水管渠集中排入池塘、水系或专门设计的蓄渗工程。

6.1.5土壤入渗场所应保证不引起地质灾害或不危害建筑物安全。

6.1.6雨水蓄渗工程不应对土壤环境、植物生长、地下含水层水质、社区卫生环境和建筑物安全产生

不良影响。

6.2设计降雨和设计径流

6.2.1雨水设计流量的计算应按式(2)计算:

qFQ…………(2)

式中:

Q——雨水设计流量,L/s;

——径流系数,可按附录A中表A.1取值;

q——设计暴雨强度,L/s·hm2;

F——汇水面积,hm2。

5

DB13/T1576—2012

6.2.2设计重现期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a)市区内建筑屋面雨水集蓄利用系统设计重现期可按附录A中表A.2取值;

b)输送雨水的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该类设施的雨水集蓄利用设计重现期;建设用地雨水外排

管渠设计重现期应大于雨水集蓄利用设施的设计重现期,并不小于附录A中表A.2中规定的数

值。

6.2.3设计暴雨强度应按式(3)计算:

PcA)lg1(167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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