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367-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两轮车和三轮车零部件名称

GB/T 15367-2008 Motorcycles and mopeds part and component—Designations for vehicle with two and three wheel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36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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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11-28
实施日期
2009-06-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GB/T 5359.1所定义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零部件名称。
本标准适用于GB/T 5359.1所定义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金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摩托车研究所
起草人:
汪利国、赵丽娜、刘静、胡文浩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3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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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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犌犅犜153672008

代替/—,/—

GBT5359.41994GBT15367199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两轮车和三轮车零部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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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8发布2009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犌犅犜15367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两轮零部件名称》和/—

GBT5359.41994GBT15367199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三轮车零部件名称》。

本标准与/—、/—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GBT5359.41994GBT153671994

———增加了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零部件的名称。

———增加了“电控燃油喷射系统”、“二次空气供给系统”、“燃油箱呼吸阀”等零部件的名称。

———增加了“后悬挂连杆机构”、“液压盘式制动器”、“联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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