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ZGFA 1-2023 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评价认定体系

T/GZGFA 1-2023 Green finance support enterprise evaluation and recognition system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GZGFA 1-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1-30
实施日期
2023-12-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评价认定过程中的评价条件与结果,以及评价认定体系。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内企业申请绿色金融支持企业的评价认定,包括生产型企业与服务型企业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碳排放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南网碳资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绿融(北京)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财绿融咨询有限公司、颖投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广州金融业协会、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广州金羊金融研究院、广东省节能工程技术创新促进会、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起草人:
陶金成、赵家秀、胡悦、黄志海、欧阳芳、刘杰、张玉婷、柳韵、芮晶晶、黄威、陈争一、庄文婷、王平、张学玲、丘楚怡、周一帆、黄蓓东、吴金俊、张涵、李水生、胡晓玲、冯志凯、陈双莲、宋思琪、何军飞、赖彩虹、汤闰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60

CCSA11

团体标准

T/GZGFA1—2023

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评价认定体系

EvaluationandCertificationSystemofGreenFinanceSupportEnterprises

2023-11-30发布2023-12-01实施

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发布

T/GZGFA1—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条件与结果......................................................................2

5评价认定体系........................................................................3

附录A(规范性)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认定标准......................10

附录B(规范性)绿色产业范围..........................................................11

参考文献.............................................................................12

I

T/GZGFA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东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

碳排放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南网碳资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

有限公司、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绿融(北京)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节能咨

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财绿融咨询有限公司、颖投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广州金融业协

会、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广州金羊金融研究院、广东省节能工程技术创新促进会、广东电

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本文件的主要起草人:陶金成、赵家秀、胡悦、黄志海、欧阳芳、刘杰、张玉婷、柳韵、

芮晶晶、黄威、陈争一、庄文婷、王平、张学玲、丘楚怡、周一帆、黄蓓东、吴金俊、张涵、

李水生、胡晓玲、冯志凯、陈双莲、宋思琪、何军飞、赖彩虹、汤闰。

II

T/GZGFA1—2023

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评价认定体系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评价认定过程中的评价条件与结果,以及评价认定体系。

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内企业申请绿色金融支持企业的评价认定,包括生产型企业与服务

型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T15-83-2017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T/GZGFA2绿色金融支持项目认定体系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ISO14001环境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要求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导使用要求

ISO50001能源管理系统使用要求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金融支持企业greenfinancesupportenterprise

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实现环境与社会效益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并取得成效,主营业

务所属行业属于绿色产业领域或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表现良好的企业。

3.2

生产型企业production-orientedenterprise

以生产、制造工业产品为主业的企业。

3.3

服务型企业service-orientedenterprise

以提供服务而非生产工业产品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1

T/GZGFA1—2023

4评价条件与结果

4.1基本条件

申报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评价认定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a)企业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且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

计关系在广州市范围内;

b)企业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c)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信贷/债券等逾期,担保的企业/个人违约;

d)企业近三年内或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认定标准按照附录A),未违反

《职业病防治法》行为,且未受安监、环境、质量主管部门处罚;

e)企业污染物排放或处置、披露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要求,并按规

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4.2评价结果

4.2.1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评价认定分值按式(1)计算。

n

i

式中:Q=i=1q

——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评价认定分值;

——申报企业按第5章要求,在其对应的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评价指标体系中各个三级

Q

指标所得分值。

��

4.2.2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评价认定结果见表1。

表1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评价认定结果

企业绿色等级分值区间(Q)释义

深绿Q≥60企业主营业务环境改善贡献度非常高,环境和社会表现非常出色

中绿50≤Q<60企业主营业务环境改善贡献度很高,环境和社会表现很出色

浅绿40≤Q<50企业主营业务环境改善贡献度较高,环境和社会表现较出色

非绿Q<40不符合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要求

4.2.3评价结果可作为广州市绿色金融配套扶持政策的参考依据。

4.3直接认定

4.3.1对于满足基本条件且符合下述任一条件,可直接认定为“浅绿”企业,具体包括:

a)纳入国家工信部或广东省工信厅或广州市工信局发布的“绿色工厂”名单;

b)纳入国家工信部或广东省工信厅或广州市工信局发布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

c)其他由国家部委或省直部门或市直部门发布的绿色企业名单。

4.3.2若企业希望进一步提高绿色等级,应按本标准要求提交相关评估认证材料,经评估认

证后确认绿色等级。

2

T/GZGFA1—2023

5评价认定体系

5.1概述

5.1.1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评价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类评价。

5.1.2生产型企业应按照5.2的要求进行评价。凡涉及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均按

照生产型企业进行评价。

5.1.3服务型企业应按照5.3的要求进行评价。

5.2生产型企业

生产型企业的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评价认定体系详细内容见表2。

表2绿色金融支持企业评价认定体系(生产型企业)

一级二级三级分值

评价标准评分要求

指标指标指标(q)

绿色业务类型符合绿色符合绿色产业领域任一类别得5分,不符合得

5

属性产业领域界定0分。绿色产业范围详见附录B。

业务

产业业务类型属于国家

类型业务类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

政策产业政策中的鼓励2

励类得2分,不符合得0分。

企业导向类

绿色最近一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绿色产业营业收入或

绿色

经营营业利润或成本占总收入或总营业利润或总成

业务

(37最近一年合并财务本的比重:

绿色收入

分)报表中绿色产业领大于70%(含)得30分;

业务或利30

域营业收入或营业大于50%(含)但小于70%得25分;

占比润或

利润或成本占比大于30%(含)但小于50%得20分;

成本

小于30%得0分。

占比

绿色产业范围按照附录B的规定。

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且归口管理得2分;

管理建立、实施环境管理

仅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得1分;2

制度的相应制度

未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得0分。

环境

管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第三方认证或

与污外部广州市环境信用评价环保诚信级别(绿牌)的

环境通过外部环境认证2

染防评价环境友好企业且在有效期内,满足其中一项得

管理

治(E)2分,均不满足的得0分。

(26清洁生产等级为二级以上(国内先进水平)得

清洁

分)2分;

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

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得1分;

审核

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得0分。

3

T/GZGFA1—2023

一级二级三级分值

评价标准评分要求

指标指标指标(q)

非强制性(即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以外)企

主动通过媒体、官方

环境业披露环境信息得2分;

网站和监管网站等

信息强制性(即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企业披露2

公开渠道披露环境

公开环境信息得1分;

信息

未披露环境信息得0分。

实现原料(产品)替参照《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

原料代或原料来自于废品目录》实现原料(产品)替代或原料50%以2

弃物上来自于废弃物的得2分,否则得0分。

原料列入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并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或

和产获得部分绿色属性(如:节能、低碳、节水、

品环保等)产品认证,或取得绿色设计产品标识,

产品通过外部产品认证2

或开展产品生命周期评价工作,或开展产品碳

足迹核算工作。满足其中一项得2分,均不满

足的得0分。

排放浓度低于排放标准50%(含)得3分;

排污主要污染物排放检

低于排放标准50%-30%(含)得2分;

标准测指标满足国家标3

低于排放标准30%以下的得1分;

执行准及地方标准

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得0分。

获评国家或省级能效领跑者得4分;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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