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871-1999 氮氧饱和或空气饱和-空气巡回潜水减压程序
GB/T 17871-1999 Decompression procedures for nitrox or air saturation-air excursion diving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1999年09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交通部、石油部海洋水下工程科学研究院
- 起草人:
- 荆岩林、高桂珍、陆莲芳、林文忠、张国光、帅开林、薛爱民
- 出版信息:
- 页数:8页 | 字数:1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
标准(DB)、企业标准(Q/)四级。
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理事会审查,ISO理事会接纳国际标准
并由中央秘书处颁布;
国家标准在中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
织生产的依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
益,保障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环境,有利于产品的
通用互换及标准的协调配套等。
中国标准按内容划分有基础标准(一般包括名词术语、符号、代号、机械
制图、公差与配合等)、产品标准、辅助产品标准(工具、模具、量具、夹具
等)、原材料标准、方法标准(包括工艺要求、过程、要素、工艺说明等);
按成熟程度划分有法定标准、推荐标准、试行标准、标准草案。
一份国标通常有封面、前言、正文三部分组成。
标准号:标准号至少由标准的代号、编号、发布年代三部分组成。
标准状态: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
称为标准的有效期;又称标龄。
归口单位:实际上就是指按国家赋予该部门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各司其
责,按特定的管理渠道对标准实施管理。
替代情况:替代情况在标准文献里就是新的标准替代原来的旧标准。即在
新标准发布即日起,原替代的旧标准作废。另外有种情况是某项标准废止了,
而没有新的标准替代的。
实施日期:标准实施日期是有关行政部门对标准批准发布后生效的时间。
提出单位:指提出建议实行某条标准的部门。
起草单位:负责编写某项标准的部门。
GB/T17871一1999
健绪
前耳二1
本标准根据美国国家海洋大气局N(OAA)出版的潜《水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科学研究的
成果和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救捞与水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石油部海洋水下工程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荆岩林、高桂珍、陆莲芳、林文忠、张国光、帅开林、薛爱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氮氧饱和或空气饱和一空气巡回
潜水减压程序GB/T17871一1999
Decompressionproceduresfornitroxorair
saturation-airexcursiondiving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氮氧饱和或空气饱和一空气巡回潜水的环境条件、巡回潜水和饱和减压的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及内陆水域进行的氮氧饱和或空气饱和一空气巡回潜水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552-1990产业潜水最大安全深度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饱和深度saturationdepth
饱和潜水时,潜水员居住舱室的压力,用海水柱高度m()计,0.10MPa表压相当于海水柱高度
10m,
3.2空气巡回潜水深度airexcursiondivingdepth
空气巡回潜水时,潜水员离开居住舱所达到的巡回潜水处的深度,用海水柱高度m()计。
3.3巡回潜水时间excursiondivingtime
饱和潜水时,潜水员从离开居住舱室的深度起到返回居住舱室的深度止的这段时间。
3.4反复巡回潜水repetitiveexcursiondiving
在24h内进行的两次以上的巡回潜水。
4氮级饱和或空气饱和的环境杂件
4.1氮氧饱和或空气饱和的最大安全深度应符合GB12552的规定,即氮氧饱和的最大安全深度为
36.5m,空气饱和的最大安全深度为15m,
4.2氮氧饱和时潜水员居住舱室先用空气加压到6.7m,使舱内氧分压达35.0kPa,然后用氮气加压
到规定的饱和深度。用氮气加压时,要求潜水员尽力搅拌舱内气体,以防止舱内局部氧分压降低。氮氧
饱和时潜水员居住舱室也可用人工配制的氮氧混合气加压到规定的饱和深度,并控制舱内氧分压在
25.0^x35.0kPa范围内。
4.3空气饱和时潜水员居住舱室用空气加压到规定的饱和深度。
4.4潜水员居住舱室的环境参数必须控制在如下范围:饱和深度士0.2m,温度26^-28"C,相对湿度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一09一17批准2000一08-01实施
GB/T17871一1999
50%一700o,二氧化碳分压不大于。.5kPa,一氧化碳分压不大于2Pa,总烃分压不大于2Pa,正常运转
时噪声不大于75dB(A),光照度50^-100lx,氮氧饱和时氧分压25.0-x35.0kPa.
5巡回潜水的程序
5.1一般要求
5.1.1巡回潜水时,潜水员应呼吸压缩空气。
5.1.2巡回潜水时,潜水员必须严格遵循深度一时间限度,巡潜结束不需减压,直接返回居住舱室。
5.2向下巡回潜水
5.2.1向下巡回潜水的最大安全深度应符合GB12552的规定,即氮氧饱和或空气饱和一空气巡回潜水
的最大安全深度为70rn.
5-2.2向下巡回潜水的下潜速度应控制在不大于18m/min,
5.2.3向下巡回潜水的深度一时间限度按表1的规定。查表时,先查饱和深度,从上向下垂直查至相应
的巡回潜水深度相交处的数值,即允许的巡回潜水时间。所查饱和深度应不大于实际饱和深度,所查巡
回潜水深度应不小于实际巡回潜水深度。
5.2.4从巡回潜水深度返回居住舱室的速度应控制在3^-9m/mina
5.3向上巡回潜水
5.3.1向上巡回潜水的上升速度应控制在3-9m/min.
5-3.2向上巡回潜水的深度一时间限度按表2的规定。查表时,先查饱和深度,从第一栏向右横查至相
应的巡回潜水深度相交处的数值,即允许的巡回潜水时间。所查饱和深度应不小于实际饱和深度,所查
巡回潜水深度应不大于实际巡回潜水深度。
Gs/T17871一1999
表1向下巡回潜水的深度一时间限度
向下饱和深度,m
巡潜
9.010.512.013.515.016:518.019.521.022.524.025.527.028.530.031.533.034.536.5
深度
rn巡潜时间,min
24.0350
25.5267*
27.0156283*
28.5113229301
30.091143240323
31.578108202253350*
33.06889147210267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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