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078-2020 径流小区布设与监测技术规程
DB41/T 2078-2020 Runoff district layout and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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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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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13.080
CCSB11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2078—2020
径流小区布设与监测技术规程
2020-12-30发布2021-03-30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2078—2020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1
5选址与设计..........................................................................2
6监测设施设备........................................................................3
7径流小区管护........................................................................5
8指标记录与计算......................................................................5
9资料整(汇)编......................................................................8
附录A(规范性)径流小区信息表........................................................9
附录B(规范性)降水观测表...........................................................12
附录C(规范性)径流小区田间管理记录表...............................................14
附录D(规范性)径流泥沙人工观测表...................................................15
附录E(规范性)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表...................................................18
附录F(规范性)其它项目观测表.......................................................19
附录G(规范性)径流小区整(汇)编成果表.............................................25
I
DB41/T2078—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北京师范大学、河南省嵩县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衣强、刘刚、张红峰、李泮营、闫俊飞、靳春香、刘杰、刘明欣、孙俊青、焦
剑、张岩、郭伟红、郭华、徐建昭、程焕玲、苗玉霞、程瑞芳、丁立、潘文玲、赵胜朝、李伟华、张聿
锋、张静、姚贵奇、卢宁、张芳、张颢文、戚世强、谷启、孙国静、吴金玉、傅钧亚、张君启、范俊武、
畅会军。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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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加强河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规范径流小区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成果
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在全面总结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和相关技术标准基础上,特制定本文件。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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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流小区布设与监测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径流小区布设与监测的总则、选址与设计、监测设施设备、径流小区管护、指标记录
与计算、资料整(汇)编。
本文件适用于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水蚀观测的径流小区的布设与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0465水土保持术语
SL21降水量观测规范
SL277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
SL342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
SL419水土保持试验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20465和SL4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总则
4.1径流小区布设与监测的内容包括:选址与设计、监测设施设备、径流小区管护、指标记录与计算、
资料整(汇)编。
4.2径流小区应根据监测目的分类,除采取一致的设施设备管护外,不同类型径流小区的坡面管护不
同。径流小区分类如下:
a)根据径流小区面积分为微小型小区(水平投影面积小于20m2的小区)、中型小区(水平投影
面积20m2~200m2的小区)、大型小区(水平投影面积大于200m2的小区)等;
b)根据监测目的分为土壤可蚀性小区、坡长小区、坡度小区、土地利用小区(按具体土地利用
命名)、水土保持措施小区(按具体措施命名)等;
c)根据监测方式分为人工监测小区、半自动监测小区和自动监测小区。
4.3径流小区建设应遵循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
4.4径流小区设计应执行审核、批准制度。径流小区的设计一经批准,应遵照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要
进行设计变更的应履行设计变更手续。
4.5径流小区设计应明确所在位置坐标、高程、地形地貌和土壤等基础资料。
4.6径流小区建设完成和监测设施安装调试完毕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测设施验收和档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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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通过验收后,应及时采集径流小区信息,按附录A中表A.1、表A.2、表A.3、表A.4和表A.5规
定填写。
4.8径流小区的观测项目包括降水、径流、泥沙、土壤含水量、植被郁闭度和盖度、污染物浓度等。
前3项是必测项目,后3项是选测项目。
4.9日降水量全年观测。其它观测项目每年应自第一次降雨产流至最后一次降雨产流期间观测。
4.10资料整理:每次产流后及时整理观测记录;每月汇总一次观测数据;每年最后一次产流结束后,
汇总全年观测数据。
4.11资料整(汇)编: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年度观测数据整编工作,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整编成
果刊印成册。每5年汇编刊印5年内所有整编成果。
5选址与设计
5.1场地位置
5.1.1选址应符合相关规划。
5.1.2确定径流小区建设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径流小区所在坡面反映当地主要地形地貌特点;
b)有足够的坡面面积,可集中布设多个径流小区,裸地、耕地或草地小区之间设置0.5m~1m
的保护带,乔木林地和灌木林地小区之间的保护带、或与上述小区之间的保护带按乔木林、
灌木林平均株距设置;
c)径流小区坡面为直型坡或通过改造成为直型坡;
d)有良好的通达性,便于管理和观测;
e)有建设雨量站、观测房、道路和排水系统等配套设施的场地。
5.2不同类型径流小区场地
5.2.1根据土地利用的植被类型或水土保持措施的规格大小确定径流小区规格,以能反映观测对象的
空间特征为原则,应符合以下规定:
a)土地利用为裸地、耕地、小型乔木或灌木林地、草地等小型植被时,一般采用中型小区规格;
b)土地利用为大型乔木或灌木林地,以及规格较大的水土保持措施,如梯田、水平阶、水平沟、
鱼鳞坑和大型果树坑等,一般采用中型小区、大型小区规格;
5.2.2建设各类径流小区时,宜保持原坡面的坡度和原始土壤剖面。需修整原坡面的,应符合以下规
定:
a)坡度小区依据当地主要坡度范围,至少布设3个不同坡度小区。需修整原坡面时,应选择附
近相同土壤类型的农用地作为采土地点,采集表土填入小区;
b)土地利用小区坡面或土壤类型不满足要求,应选择符合要求的农用地作为采土地点,采集表
土填入小区;
c)采土地点需测定0cm~30cm土壤容重,按小区坡面面积和土壤厚度30cm~40cm计算土方
量,并采集相应方量的0cm~30cm表土填入小区;
d)采集的土壤填入小区时,边填土边压实,以满足土壤厚度30cm~40cm的要求;
e)记录采土和填土信息,包括采集时间、地点、土地利用、土壤容重、采集深度、采集数量、
填土数量、深度和压实过程等;
f)填土后1~2年内的观测结果正常记录,应在观测表备注栏和整(汇)编资料说明部分中注明
填土年份。
5.2.3生物措施小区所选择的植被类型或生物措施,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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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经济林选择当地大面积种植的品种;
b)乔木、灌木和草选择当地优势品种或大面积种植品种;
c)大型乔木或灌木,宜选择代表性林地所在坡面原地建设。植株数量沿径流小区宽度至少5株,
沿坡面方向至少10株。移栽至小区的,密度和行间距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d)成熟植株冠层不得伸出小区,大型乔木或灌木的林冠投影边缘与围埂间距保持20cm~30cm
为宜。
5.2.4工程措施小区所选择的工程措施类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a)应选择当地大面积实施的或采用新技术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b)应建设对照小区。对照小区除无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外,其它条件应与工程措施小区一致。对
照小区坡度、坡长无法与工程措施小区完全一致时,可保留原坡度,通过坡度或坡长修正实
现观测数据地形影响的一致性。
5.3径流小区构成与建设
5.3.1径流小区包括围埂、汇流槽、步道、保护带、排水系统和防护设施。
5.3.2围埂是设置在径流小区边界的隔离设施。围埂的建筑材料应不渗水、不吸水。一般采用水泥混
凝土预制板或金属板,水泥混凝土预制板厚5cm为宜,顶部呈向外侧斜的刀刃状。金属板厚1mm~2mm
为宜。围埂上缘出露地表不小于20cm,下缘埋深至少20cm,围埂相互连(搭)接紧密,牢靠耐用。
5.3.3汇流槽是位于径流小区下边缘,有一定深度的汇集和输送径流的狭窄通道,汇流槽建设应符合
以下规定:
a)汇流槽位于小区下边缘,长度与径流小区宽度一致,宽度20cm~30cm,由混凝土或砌砖砂
浆抹面制成,中部有导流孔,并安装导流管。
b)汇流槽内各处深度不同:两侧略浅,中部导流孔处最深,从两侧向中心应有一定比降,以防
止汇流槽积水和泥沙淤积。如水平投影长20m、宽5m的径流小区,汇流槽宽20cm,槽两
侧槽深为10cm,中间槽深为20cm,槽底从两侧到中间的比降为4%。
c)汇流槽中部的导流孔直径一般为10cm~25cm,或按50年一遇年最大24h点雨量设计。
d)应在汇流槽增设拦网,避免枯枝落叶和杂草等堵塞导流孔。
5.3.4步道是建于径流小区之间的人行过道,便于小区管护和观测。步道宽度宜0.6m~1.0m,可与
保护带合并。
5.3.5保护带是位于每组径流小区两侧和顶部的区域。保护带内植被或地表条件应与径流小区一致。
两侧径流小区植被状况不同,保护带按就低原则,与植被高度低的径流小区保持一致。
5.3.6排水系统分别位于径流小区上部、左右两侧和下部的集流设备区,分别排泄小区上部、左右两
侧和径流小区来水。一般按50年一遇年最大24h点雨量设计。
5.3.7防护设施是避免径流小区及其监测设施设备遭受破坏而安装的保护围栏、监控设备等。
6监测设施设备
6.1降水量观测设备
6.1.1降水量观测设备至少包括人工雨量器和自记雨量计各1台,应安装在距离径流小区100m范围
内,并确保该范围内没有高大物体遮挡。有多个径流小区且相对分散,按径流小区数量和间距适当增加
降水量观测设备。
6.1.2自记雨量计宜优先采用翻斗式或称重式雨量计,测量精度不低于0.5mm。翻斗式雨量计计时精
度不低于5min/d。
6.1.3降水量观测设备安装场地选择、安装要求及辅助条件配置等按SL21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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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集流测验设备
6.2.1人工集流测验设备
6.2.1.1人工集流测验设备包括导流管、分水箱和集流桶。
6.2.1.2导流管是连接径流小区汇流槽与分水箱或集流桶、或各级分水箱、或分水箱与集流桶之间的
连接管,应满足以下规定:
a)材料为金属或PVC(UPVC);
b)各级导流管长度根据连接的上方和下方设备间距离确定;
c)从上端汇流槽导流孔至下端集流桶进水口,各级导流管均保持一定比降,确保水流通畅呈明
渠水流状态;
d)所有连接处密封不漏水。
6.2.1.3分水箱是将径流等分为几部分只取其中一部分进入下一级设备的装置。径流小区产流量大不
能全部收集,或安置区狭小无法放置大容积集流桶时,应安装一级或多级分水箱。分水箱应满足以下规
定:
a)分水箱为金属板制成的圆柱体或长方体,容积一般不超过1m3。由箱盖、进水口、过滤网、
箱体、分流孔和排水口组成;
b)分水箱后方靠近箱上沿设一个进水口连接导流管,前方并排有多个(奇数)口径一致的分流
孔,长方形或圆形孔。非裸地小区,箱体内安装过滤网过滤枯枝落叶和杂草,防止堵塞分流
孔。奇数位于中间的分流孔通过导流管与下一级分水箱或集流桶的进水口相连;
c)分流孔高度低于进水口高度,宜位于分水箱中部,以确保储存小径流,消除泥沙淤积导致的
分流不均;
d)排水口位于箱体底部,用于采集完样品后,人工排水、排泥沙。
6.2.1.4集流桶是收集经导流管输导的全部径流量和泥沙的箱体(或水池),是集流测验设备的最末
端。集流桶应符合以下规定:
a)集流桶为金属板制成的圆柱体或长方体,或用砖(石)砌成的水池,有盖;
b)集流桶应设进水口和底部排水口;
c)进水口通过导流管,与上方径流小区汇流槽或分水箱相连;
d)排水口位于箱体底部,用于采集完样品后,人工排水、排泥沙。
6.2.1.5以下集流设备按照50年一遇年最大24h点雨量或50年一遇降雨和径流量进行设计:
a)连接汇流槽与集流设备的导流管孔径;
b)分水箱级数、分流孔数量、分流箱容积(分流口距箱底高度形成的净容积);
c)集流桶容积(进水口距箱底高度形成的净容积)。
6.2.1.6分水箱与集流桶一般高度和直径(或边长)不大于1m,以便于人工搅拌泥沙和采样。
6.2.2自动集流测验设备
6.2.2.1自动集流测验设备通过数字式感应实现对径流量、土壤流失量自动监测。
6.2.2.2径流自动监测设备宜采用称重式或测流槽与超声波水位计相结合的方式。
6.2.2.3径流小区产流推移质较多,且径流含沙量大,宜采用称重式。
6.2.2.4采用自动集流测验设备应至少进行2年人工观测对比,将经自动观测后的径流泥沙引入人工
集流测验设备进行观测对比。
6.2.2.5自动监测设备量程应满足50年一遇24h点雨量或50年一遇降雨和径流量观测需要。
6.3其它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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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含沙量测定设备主要包括500mL~1000mL采样瓶若干、1200mL~1500mL烘干盒若干、全剖
面采样器1~2个、烘箱1~2个、电子天平1~2个(精度0.01g)等。
6.3.2土壤水分测定设备应满足以下规定:
a)土壤可蚀性小区宜安装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系统,探头埋深分别为10cm、20cm和30cm;
b)可采用便携式土壤水分观测设备代替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系统。
6.3.3观测植被覆盖度应配备照相设备、植被郁闭度和盖度计算软件。
7径流小区管护
7.1径流小区管护内容
径流小区管护包括设施设备检查与维护、径流小区日常农事活动与田间管理。
7.2设施设备检查与维护
7.2.1设施设备检查与维护包括检查径流小区与监测设施设备、配套设施等运行是否正常。
7.2.2降水量观测设备检查与维护按SL21相关要求执行。
7.2.3径流小区检查与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a)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小区;
b)应定期检查小区围埂有无损毁、倾斜和漏水现象,顶部、两侧和集流设施处的排水系统是否
通畅,汇流槽、导流孔有无杂物泥沙淤积;
c)土壤可蚀性小区砾石覆盖超过10%时,应重建小区或重新填土。
7.2.4集流测验设施设备检查与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a)集流设施设备应放置水平;
b)导流管内无杂物,不漏水;
c)分水箱的分流孔无堵塞;
d)集流桶和分水箱不漏水,盖子盖好。
7.3农事活动与田间管理
7.3.1农事活动与田间管理应根据径流小区监测目的,采用与当地一致的方式在径流小区中翻地、播
种、中耕、喷撒农药和收获等。
7.3.2裸地小区应保持连续的裸露休闲状态,清除植物至少2年,或作物残茬完全腐烂;每年按当地
田间管理进行人工翻地,深度15cm~20cm,然后耙平;全年没有明显植物生长或结皮形成,保持植
被盖度小于5%。
8指标记录与计算
8.1降水观测
8.1.1降水观测分为人工雨量器观测和自记雨量计观测。采用多个降水量观测设备应分别编号、观测
和整理资料。
8.1.2人工雨量器观测日降水量,除按SL21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每天早8:00观测;
b)日降水观测结果按附录B中表B.1规定填写;
c)全年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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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翻斗式或称重式自记雨量计观测次雨量,摘录必要的次降雨过程,计算次降雨最大30min雨强
和降雨侵蚀力。除按SL21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定期采集雨量计数据,雨季应每月至少采集1次;
b)采集后及时摘录侵蚀性次降雨过程,按附录B中表B.2规定填写;
8.1.4虹吸式翻斗式自记雨量计观测次雨量,摘录必要的次降雨过程,计算次降雨最大30min雨强和
降雨侵蚀力。除按SL21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每天早8:00更换自记纸;
b)在自记纸上记录次降雨量;
c)及时摘录侵蚀性次降雨过程,按附录B中表B.2规定填写;
8.1.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次降雨过程应摘录:
a)侵蚀性次降雨(次雨量不小于12mm);
b)次雨量小于12mm,但15min内雨量超过6mm的短历时、小雨量、大雨强降雨;
c)不满足上述条件,但发生产流的次降雨。
8.1.6单位降雨动能、次降雨总动能和次降雨侵蚀力按附录B中B.3规定计算。
8.2田间管理记录
对径流小区的翻地、播种、中耕、施肥、喷药和收获等田间管理应如实记录,包括田间管理的日期、
内容、采用的工具和对土壤的扰动深度等,按附录C中表C.1规定填写。
8.3径流泥沙观测
8.3.1径流泥沙观测包括人工观测和自动观测。人工观测包括径流小区样品采集、室内样品处理和数
据处理与计算,按附录D中表D.1、表D.2、表D.3和表D.4规定填写。自动观测根据设备输出结果进
行整理,按附录E中表E.1规定填写。
8.3.2每次产流后应检查径流小区汇流槽、导流管、分水箱和集流桶等是否存在溢流或损毁现象。存
在溢流或损毁现象的,应在观测表备注和整(汇)编资料说明部分中记录溢流或损毁情况、处置方式和
修复完成时间。
8.3.3人工观测采集集流测验设备中的径流泥沙样品,按以下规定操作:
a)测量收集到径流的分水箱或集流桶水深,每个分水箱或集流桶在不同位置测量水深2~3次;
b)收集到径流的分水箱或集流桶采集径流泥沙样品2~3个重复样;
c)采集径流泥沙样品通常采用全剖面采样器进行采样。集流设备内水深小于30cm,以悬移质为
主,且含沙量较低的,宜采用采样瓶进行采样。集流测验设备内泥沙过多,宜采用环刀分层
采样,分层取2~3个泥沙样;
d)采样完成后应及时清洗集流设备,盖好桶盖。
8.3.4人工观测或半自动观测进行径流样品室内处理,宜采用烘干法测定含沙量,按以下规定操作:
a)根据采样瓶编号,记录采样瓶“采样体积”。瓶未装满,用量筒量取清水倒满,“瓶号体积”
减去“倒入清水体积”为采样体积;
b)将采样瓶中样品倒入烘干盒,用清水冲洗采样瓶,将瓶中泥沙全部倒入烘干盒,并记录烘干
盒编号;
c)静置烘干盒直至泥沙完全沉淀,倒掉上部的清水。自然沉淀时间过长,可滴明矾溶液1~2滴,
加速沉淀;
d)倒掉上部清水的烘干盒放入烘箱,105℃烘干8h~12h至恒重,关闭电源,冷却0.5h。
e)取出泥沙盒称重,记录“盒+干土重”;
f)根据烘干盒号确定泥沙盒重,“盒+干土重”减去“盒重”为烘干泥沙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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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人工观测计算径流量、含沙量和土壤流失量,按附录D中表D.2规定填写。
8.3.6自动观测按产流摘录径流泥沙过程,按附录E中表E.1规定填写。
8.4植被郁闭度和盖度观测
8.4.1植被郁闭度和盖度观测宜采用照相法。采用目估法时,应不定期用样线针刺法进行校正。
8.4.2植被生长季或播种后,每月1日和15日各测量1次,遇降雨顺延1天测量,按附录F中表F.1
规定填写。
8.4.3乔木园地、有林地和其它林地观测郁闭度和盖度。耕地、灌木或草本园地、灌木林地和草地观
测盖度。
8.4.4郁闭度采用垂直向上照相或目估法(目估乔木冠层面积所占天空面积的百分比)进行观测。盖
度采用垂直向下照相或目估法(目估除乔木冠层外的所有绿色植被冠层及其枯枝落叶、地衣苔藓、砾石
覆盖等所有能抑制土壤侵蚀的总盖度)进行观测。
8.5土壤水分观测
8.5.1土壤水分观测分为便携式土壤水分观测设备观测和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系统观测。
8.5.2便携式土壤水分观测设备观测在4~10月间,每月1日和15日各测量1次,遇降雨顺延1天。
有产流,在产流停止后加测1次。选1个代表点并在该点附近测量3个重复值,按附录F中表F.2规定
填写。
8.5.3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系统观测在4~10月间,每月1日和15日各整理1次数据,遇降雨顺延1天。
有产流,在产流停止后当日或次日增加1次数据整理。11月至次年3月间,每月1~5日整理1次。计
算各土壤探头所在土层的日平均土壤水分,按附录F中表F.3规定填写。
8.6作物产量观测
8.6.1作物成熟期,按以下规定采样和测定:
a)在径流小区上部、中部和下部选择3个测点,确定测产样方;
b)行播作物取2~3行,每行取2m~3m,或按采集株数确定长度;
c)样方面积一般1m2~4m2,样方边界应距离围埂0.5m~1m以上;
d)采集样方内所有植株,装入样本袋或捆扎,贴好标签;
e)室内称量样本鲜重;
f)称重后将样本晒干至恒重,称量样本干重;
g)分离秸秆和籽粒,称量籽粒干重;
h)计算其它指标。
8.6.2作物产量观测,按附录F中表F.4规定填写。
8.7污染物浓度测定
8.7.1污染物主要来自大气降水、径流小区的径流和泥沙,污染物测量样品采集记录按附录F中表F.5、
表F.6和表F.7规定填写。
8.7.2无测定分析条件的,采集样品应送交相关单位测定污染物浓度。
8.7.3样品采集包括大气降水样品、径流小区土壤样品和次降雨产流形成的径流泥沙样品。
8.7.4大气降水样品用人工雨量器采集。
8.7.5径流小区土壤样品分别在4月前和10月后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小区坡上、坡中、坡下各采集1个土样;
b)采样深度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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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按附录F中表F.8规定确定采样数量。
8.7.6径流泥沙样品采集按8.3.3执行。采用自动集流测验设备,应在设备下方增加样品收集设施。
径流泥沙样品采集应符合以下规定:
a)按附录F中表F.8规定确定采样数量,用500mL~1000mL采样瓶采集1个重复样品;
b)分水箱和集流桶都有径流,应分别采样;
c)二级及以上分水箱径流少,应在满径流分水箱中采样;
d)样品静置沉淀后,及时用中速定量滤纸过滤,得到的上清液用来分析径流污染物浓度。未能
及时分析,应置于冰柜冷冻保存,保存期不得超过10d;
e)过滤后的泥沙样品全部风干后,分析泥沙污染物浓度;
f)上清液和泥沙污染物浓度分析重复1~2次。
8.7.7大气降水样品、径流样品和泥沙样品污染物浓度按附录F中F.8规定计算。
9资料整(汇)编
9.1整(汇)编资料包括说明资料、图表资料和成果资料。
9.2说明资料主要包括资料整(汇)编总体情况、整(汇)编资料的起止时间、坡面径流场所在行政
区、地理位置、所属流域、地形地貌、气候特征、主要土壤和植被类型等基本情况,观测指标与计算方
法等。
9.3图表资料主要包括径流小区位置图、径流小区和集流测验设备图或照片等。
9.4成果资料应符合附录G规定。
8
附录A
(规范性)
径流小区信息表
A.1径流小区(裸地)基本情况表应符合表A.1规定。
表A.1径流小区(裸地)年基本情况表
整地中耕除草测量设备
试验坡度坡长坡宽面积坡向土壤土层
小区号目的(°)mmm2(°)坡位类型厚度扰动扰动扰动
cm日期方法深度日期方法深度日期方法深度类型规格
cmcmcm
注:坡度、坡长、坡宽、面积保留1位小数,坡向、土层厚度、扰动深度保留整数。
A.2径流小区(耕地)基本情况表应符合表A.2规定。
表A.2径流小区(耕地)年基本情况表
株距/cm×产量
2测量设备
试验坡度坡长坡宽面积坡向土壤土层土地水保整地播种施肥垄距行距/cm播种中耕收割kg/hm
小区号2坡位厚度作物纯量
目的(°)mmm(°)类型利用措施方法方法2cm或密度日期日期日期
cmkg/hm2DB41/T2078
株/m粮食秸秆类型规格
注:坡度、坡长、坡宽、面积、产量保留1位小数,坡向、土层厚度、垄距、株距、行距保留整数。—
2020
9
DB41/T2078
10
A.3径流小区(园地)基本情况表应符合表A.3规定。
表A.3径流小区(园地)年基本情况表—
2020
株距林下植被测量设备
土层平均
试验坡度坡长坡宽面积坡向土壤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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