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280-2014 品牌价值评价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GB/T 31280-2014 Brand valuation—Alcohol, drink and refined tea manufacturing industry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31280-2022 |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1280-2014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4-09-30
实施日期
2014-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品牌价值及价值测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2)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企业品牌价值评价的测算模型、测算指标、测算过程等内容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企业或企业集团(以下统称企业)品牌价值评价,也可作为行业组织和第三方对企业进行品牌价值评价的依据。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杭州娃哈哈集团、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七彩云南茶叶公司、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合肥英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岳善勇、吴芳、刘晓冬、吴新敏、沈烽、彭凯、唐伯超、何诚、丁炜、任威风、肖霖之、田军、崔从俊、洪晓莉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1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3.140

A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31280—2014

品牌价值评价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Brandvaluation—Alcohol,drinkandrefinedteamanufacturingindustry

2014-09-30发布2014-12-01实施

GB/T3128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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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吕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品牌价值及价值测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质

量认证中心、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杭州娃哈哈集团、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七彩云南茶叶公司、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合肥英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岳善勇、吴芳、刘哓冬、吴新敏、沈烽、彭凯、唐伯超、何诚、丁炜、任威风、肖霖之、

田军、崔从俊、洪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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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1280—2014

品牌价值评价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企业品牌价值评价的测算模型、测算指标、测算过程等内容的

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企业或企业集团(以下统称企业)品牌价值评价,也可作为行

业组织和第三方对企业进行品牌价值评价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85品牌价值术语

GB/T29188—2012品牌评价多周期超额收益法

3术语和定义

GB/T29185和GB/T29188—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酒制造winemanufacturing

酒精、白酒、啤酒及其专用麦芽、黄酒、葡萄酒、果酒、配置酒以及其他酒的生产。

3.2

饮料制造drinkmanufacturing

碳酸饮料、瓶(灌)装饮用水、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茶饮料及

其他饮料生产。

3.3

精制茶力口工refinedteaprocessing

对毛茶或半成品原料茶进行筛分、压切、风选、干燥、匀堆、拼配等精致加T茶叶的生产。

4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品牌价值测算模型

4.1多周期超额收益法模型

本标准中所使用的有关技术参数及其符号参见GB/T29188—2012o基于多周期超额收益法的企

业品牌价值按式(1)计算:

TZ_0FBC,FbC.T+1](、

玄(1+R)'+g°(1+R)T()

式中:

Vn品牌价值;

Fbc„——/年度品牌现金流;

1

GB/T31280—2014

Fbc,T-|-1-T+l年度品牌现金流;

T——高速增长时期,根据行业特点,一般为3~5年;

R品牌价值折现率;

g——永续增长率,可采用长期预期通货膨胀率。

4.2品牌现金流的确定

4.2.1品牌现金流

每年的品牌现金流Fg按式(2)计算:

FbC=(P.A—JA)X/(2)

式中:

Fbc——当年度品牌现金流;

Pa一一当年度调整后的企业净利润,适用时考虑非经常性经营项目影响;

4——当年度企业有形资产收益;

0——企业无形资产收益中归因于品牌部分的比例系数。

预测高速增长期及更远期的品牌现金流时,可采用将评价基准年前3〜5年品牌现金流加权平均等

方法进行预测。

4.2.2有形资产收益的确定

4.2.2.1有形资产收益

有形资产收益应按式(3)计算:

Ja=AcXPct+4nctXBnct(3)

式中:

Fa——有形资产收益;

Act——流动有形资产总额;

Bct一一流动有形资产投资报酬率;

Axct非流动有形资产总额;

/?NCT一一非流动有形资产投资报酬率。

A.2.2.2流动有形资产收益率

流动有形资产收益率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短期基准贷款利率进行计算,如1年期银行贷款

基准利率。

4.2.2.3非流动有形资产收益率

非流动有形资产收益率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长期基准贷款利率进行计算,如5年期银行贷

款基准利率。

4.3品牌价值折现率的确定

4.3.1品牌价值折现率

品牌价值折现率应按式(4)计算:

R=ZXK(4)

2

GB/T31280—2014

式中:

R——品牌价值折现率;

Z——行业平均资产报酬率;

K——品牌强度系数。

4.3.2行业平均资产报酬率

可通过计算相近行业、类型和规模的上市企业平均资产报酬率得到,也可以通过统计调查等方式

获得。

4.3.3品牌强度系数

评价人员根据企业的质量(Ki)、创新(K2)、客户关系(KQ、市场(K』)、品牌建设(KQ法律权益

(KQ等一级指标评价分值加权得岀品牌综合指标得分总数Ko,根据我国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行业

特点和市场实际情况,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