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0/T 1103-2022 乡村小微湿地修复规范

DB3210/T 1103-2022 The standard for the restoration of small and micro wetlands in rural areas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10/T 1103-2022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1-15
实施日期
2022-01-15
发布单位/组织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扬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站、扬州大学、扬州市林业管理站、仪征市林业生产技术指导中心
起草人:
郝奇林、罗云建、黄则月、禹文东、王芳、曹兆阳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99

CCS05B

3210

扬州市地方标准

DB3210/T1103—2022

乡村小微湿地修复规范

Generalspecificationfortheecologicalrestorationofruralsmallwetlands

2022-01-15发布2022-01-15实施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10/T1103DB3210/T—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本文件按照GB/T

起草。起草。

本文件由扬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站提出。

本文件由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扬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站、扬州大学、扬州市林业管理站、仪征市林业生产技术指

导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郝奇林、罗云建、黄则月、禹文东、王芳、曹兆阳。

I

DB3210/T1103DB3210/T—2022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对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提出了“扩大湿地面积,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

“建立系统完整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等

新的更高要求。我国湿地保护修复从保护“优先”走向“全面”保护,从“粗放式管理”走向“精细化

管控”,从“被动保护”走向“主动预防”。当前,以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为

代表的大型湿地受到了格外关注,而数量众多的小微湿地却长期饱受水面萎缩、水质污染、利用无序无

度等诸多问题的困扰,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了隐形消失的自然资产。度等诸多问题的困扰,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了隐形消失的自然资产。

分布于我国广阔乡村的小微湿地是乡村重要的生态基础设施,更是乡村水资源及水环境调控单元、

生物多样性保育场所及乡村绿色发展的依托。对乡村小微湿地开展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能

够有效维护乡村小微湿地的结构完整性及功能持续性,保障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及觅食安全,构筑“河

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乡村新生态。扬州地处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的交汇地带,乡村小

微湿地面广、量大。近年来,扬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

署,率先启动了乡村小微湿地修复的先行先试,积累了不少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梳理、提炼、归纳、

总结,形成了本文件。

本文件的制定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市乡村小微湿地修复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II

DB3210/T1103DB3210/T—2022

乡村小微湿地修复规范

1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乡村小微湿地修复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流程、修复措施、景观营造、监测

与管护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扬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乡村小微湿地修复。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4708湿地分类

LY/T2898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技术规范

SC/T9401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DB32/T3258河湖生态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DB32/T3405生态修复型人工湿地中植物配置技术规程

江苏省湿地生态监测技术指南(苏林办湿〔2019〕10号)

江苏省小微湿地恢复技术方案(苏林湿〔2020〕7号)

江苏省湿地修复技术导则(苏林湿〔2021〕16号)

3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3.1

小微湿地smallwetland

全年或者季节性有水、面积小于8hm2的湖泊、沼泽、滨海、库塘等,以及宽度10m以下、长度5km

以下的河流、溪、沟、渠、输水河等;也可指基于特定生态功能需求而人工建造和控制运行、面积符合

标准的人工湿地。

3.23.2

乡村小微湿地ruralsmallwetland

散布于乡村的、面积不小于1hm2的小微湿地,或等面积的河流、渠、溪、沟等。

3.33.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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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小微湿地群ruralsmallwetlandcomplex

空间上相近、水系相连的多个乡村小微湿地,通过水文过程形成的湿地群。

3.43.4

湿地修复wetlandrest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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